时全丽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常州 213164)
高校开展权力清单制定工作研究
时全丽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常州 213164)
高校权力清单制定有利于推动权力制约政治理念的理论探讨、有利于建立公开透明的教育环境、有利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大学制度建设。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于2015年3月开始探索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全院各部门、二级单位本着权力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等四项原则,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权责相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为目标,通过依法依规梳理岗位职权,明确职权事项,确立用权依据,编制用权流程,清理风险环节,制定防控措施,在权力清单制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改革创新价值、借鉴推行价值、公开运行价值方面做了初步的尝试,但是,在本轮权力清单制定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但尚未解决的难题与困境,诸如梳理是否规范、公开运行的技术问题、动态调整问题、法律界限问题等,需要进一步探索与研究。
高校;权力清单;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探索
权力清单制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重要途径,对于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1]”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2]。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地方各级政府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具体部署,指出要分门别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行政职权,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取消;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在审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公布权力清单;积极推进责任清单。教育部在2014年3月份的党组会议上强调,要继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严格依法行政,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高校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公开运行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高校权力清单制定是一个新鲜的事务,引进权力清单制度,是推动高校现代化建设和高校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在高校引进权力清单还面临一些困境,需要理顺外部权力与内部权力之间的关系。对外,需要理顺高校和政府、社会的关系,使政府简政放权,为高校开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内,高校要制定有效的章程,将大学内部的各类权力予以明确界定,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对学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重点监管和公开运行,强化对招标招聘、干部人事、资金分配和评审评估评比等行为的制度监管,为创建廉政高校探索新的路径。
权力,权为衡器,权力,是平衡的力量、平衡的能力。权力有三个属性:公权(政府)、私权(市场)和共权(社会)。相互之间相互制衡,以正向运作。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权力是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它分为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两大类;狭义的权力指国家权力,即统治者为了实现其政治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高校权力是指高校为保障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项工作正常运作的过程中所具有的组织支配力。高校权力清单制定工作是指高校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公开权力事项、提出权力依据、制定权力规范、遵守权力流程的总过程。其分类可参照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分类方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
(1)高校权力清单制定有利于推动权力制约政治理念的理论探讨。权力运行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构成,其规范化、公开化的运行体现了一个民族文明的发展程度和发展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长足发展,权力配置与制约不断调整,民主化进程中尊重个体权利、公平交易、民众参与等精神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与空间。高校权力清单制定工作是在地方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定基础上在高校内部推动的自我变革、自我监督,是教育系统对实践权力制约政治理念的崭新尝试。权力清单制度作为我国政治文明发展中对权力规约的热点探索,在公共议题讨论中常被提及,但是理论界的讨论尚未呈现出系统化的研究趋势[3]。高校可在权力清单制定的过程中,可不断发现权力清单制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高校的运行情况,从而不断进行实践反思与理论研究。
(2)高校权力清单制定有利于建立公开透明的教育环境。教育是百姓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关系到青少年的成长与成才,是民族的希望与未来。但是,近几年来,在招生、学术、基建、后勤、招标等领域频频出现腐败的阴影。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实现权力运行公开、各类信息透明、权力受到制约与监督,才能逐步规范权力运行并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创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建立公开透明的教育环境。
在当前高校廉政建设中,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保障。在高校权力清单制定工作中,要根据行政权力的分类,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8类。其中,行政许可必须具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必须具有规章以上的依据;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评比表彰事项按学校荣誉体系设定项目)、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必须具有规范性文件以上的依据。可以以权力清单制定工作为契机,建立起相应的运行监管和监督机制,完善权力风险管理的防控措施,真正把高校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最终实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首家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学院具有五十余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占地1042亩,下设7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4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1466人、非全日制学历生6845人,教职工693人。2003年学院被教育部确立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5年学院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6年学院被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单位。2007-2009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国家示范建设验收,并顺利通过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近年来,学院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于2015年3月开始探索权力清单制定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试点,2016年上半年正式发文全面铺开权力清单制定工作。全院31个部门、二级单位本着权力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等四项原则,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权责相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为目标,通过依法依规梳理岗位职权,明确职权事项,确立用权依据,编制用权流程,清理风险环节,制定防控措施。
经过大半年的梳理,2016年底共梳理出199项权力清单,其中,行政权力158项。2017年上半年,学院公布了第一批45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具体分类详见表一);后面还将陆续公布所有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理的范围是学院行政部门实施的对教师、学生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和目标规划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部门内部管理、部门之间或者部门与下属单位之间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在此次清理和编制范围之内。各部门将针对行政权力事项中的工作流程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从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等方面,研究防控措施,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比如,经过风险排查及风险防控,2016年又重新规范了学院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了凡是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均进行政府采购,规避了廉政风险的产生;现在学院又在制订对政府采购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管理办法,从而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做到既降低廉政风险,又提高采购质量(见表1)。
表1
总体而言,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权力清单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改革创新价值、借鉴推行价值、公开运行价值方面做了初步的尝试,为学院下一步的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开端和有利的制度保障;初步形成了权力清单制定工作流程,对推行权力清单制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以及风险点有了初步认识,为全面建立和推行权力清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价值;各部门通过依法依规梳理岗位职权,明确职权事项,确立用权依据,编制用权流程,清理风险环节,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最大限度降低腐败风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但是,在本轮权力清单制定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但尚未解决的难题与困境。一是在梳理岗位职权的过程中,是否已经根据部门职能及职权运行全部梳理到位,缺少整体的专家团队的把控;二是权力清单网上公开运行面临的技术、设计与效率、公开之间的矛盾问题以及将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分类管理,提高权力清单制度的可操作性问题;三是权力清单公布后运行如何有效监督、动态调整的问题;四是权力清单与法律之间的界限确定等,都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与研究。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发布(全文)[DB/OL].[2014-10-28].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410/28/t201 41028_3795791.shtml.
[3]胡税根,徐靖芮.我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与完善[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5(1):67-77.
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17)04(a)-0109-03
时全丽(1980-),女,硕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高职教育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