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两基”工作通过“国检”,全省义务教育工作进入巩固普及成果、提高普及质量、促进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优先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落实中央关于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工作要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保障能力及水平大幅度提高、學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覆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均衡发展有质量推进,全省义务教育总体水平和整体质量不断提升。
但是,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等特殊困难地区,初中学生失学辍学问题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全省义务教育最薄弱的环节,形势严峻。2016-2017学年,全省小学辍学率0.22%、初中辍学率2.89%;全省有16个县的初中辍学率超过5%,全部集中在特殊困难地区,其中福贡县最高为10.02%;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3.5%,特殊困难地区的指标普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福贡、丘北、耿马、威信4个县低于60%。
特殊困难地区初中辍学率较高的原因多样、复杂。从教育督导评估研判、教育科研部门专题研究等提供的情况分析,主要原因有3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滞后。这是相对隐性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在不能立即得到回报导致的“读书无用论”蔓延、传统落后的婚俗导致的初中学生早婚、根深蒂固的女孩歧视导致的女生辍学等。这些方面原因导致的初中学生辍学,家长往往归因于家庭经济困难。二是法定责任缺失。这是普遍的机制性原因,主要表现在“两基”工作通过“国检”后,县乡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村(社)组两级自治组织、部分家长等责任主体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弱化、义务教育“以县为主” 的管理体制虚化、教育部门及学校“孤军作战”现象突出等。这些方面原因导致的初中学生辍学,社会往往归因为政府保障水平不高。三是学校吸引力不足。这是直接的专业性原因,主要表现在由于教育评价标准单一、学校管理粗放、教师能力不足水平不高、课程实施不规范、课堂教学效率低下、师生课外生活单调、歧视学习困难学生等导致的厌学、仇学。这些方面原因导致的初中学生辍学,学校往往归因为生源差。
为了推进中西部地区教育补短板、兜底线,国家要求中西部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辍学率控制在小学0.6%、初中1.8%以内。按照全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7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到202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这同时关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贫困退出。这就要求我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孩子原则上必须零失学、零辍学。
围绕这一目标,立足于服务脱贫攻坚大局,从2017-2018学年起,云南省教育厅把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孩子的入学、返学、保学,作为全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予以保障,切实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返尽返、应保尽保”。主要措施有:
第一,通过强化县级政府严格校点撤并程序、主导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及招生工作、乡级政府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升初学生整体移交、健全“一生一案”入学返学保学联防联控机制、追究违法责任等措施,依法落实好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村(社)、学生家长的法定责任。
第二,通过实行政府向人大定期报告、提请人大政协定期视察、配合纪检部门开展纪律检查、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省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力量支教助学等措施,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全省尤其是特殊困难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目标实现。
第三,通过严格实行“县长——乡长——村主任——村组长——家长”和“局长——校长——班主任——教职工”双线目标责任考核、定期督导检查、教育工作评价“一票否决”、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问责执纪等措施,聚焦问题,久久为功,务求实效。
第四,通过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学校治理行为、学校资源优先向贫困生学困生配置、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幼小结合双语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家校联系等措施,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