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伟,华煤集团东峡煤矿工会办公室
东峡煤矿工会现有在册会员1123名,矿工会下设基层工会11个,3个机关工会,工会组织实现了基层区队的全覆盖。近年来,随着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不断进步,职工权益意识、民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对于基层工会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会职工“代言人”这一角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概括起来,“公推直选”工作主要由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公推直选”工作有序开展,制度建设必须先行。“公推直选”工作开展前期,我们结合公司工会下发的《加强和规范区队(班组)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我矿《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范围、任职条件、基本程序、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对推选工作进行了详细要求,各基层工会同步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有力的指导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群团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基层工会依附于基层党支部,从隶属关系上,基层党支部担负着指导和支持工会工作的角色。“公推直选”工作开展伊始,我们明确了各基层党支部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方案制定、过程把控等工作,有力的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层工会主席不仅仅是基层区队职工的形象“代言人”,更是维护职工各项权益的“发言人”,是否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是否真心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办事,是否了解区队职工队伍现状,是否在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中身先垂范等等,这些软硬指标,我们都作为一个合格的基层工会主席必须的条件,有力的保证了基层工会主席真正出自“优秀职工中的优秀分子”。
公推工作主要采取会员个人自荐、会员联名推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进行,领导小组对公推人选负责把关。在确定候选人后,通过召开区队职工大会,首先由原任基层工会主席进行述职,其他候选人发表竞聘演说,并接受职工民主测评,职工测评满意度达不到90%以上者,不得担任基层工会主席职务。
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述职情况和职工民意调查结果,对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整个过程贯穿民主集中制的决策程序,既保证民主测评结果,又有利于保护因坚持原则、维护职工权益而得罪人的职工参选。在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召开会员大会,让职工全程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得票最多者当选,领导小组履行报批程序。
开展基层工会主席“公推直选”工作,将选择自己权益代言人的权利直接交给职工群众,真正做到了基层工会主席从职工群众中产生,代表职工群众心声,替职工说话,为职工办事,让职工放心。
由于原有的体制机制限制,我矿基层工会主席一直保持着组织任命的原始方式。通过开展“公推直选”工作,一大批新鲜血液注入基层工会基体,特别是3名80后基层岗位工会主席的入选,更是为基层工会主席队伍平添了几份青春气息,基层工会组织面貌焕然一新,进一步激发了组织活力。
通过开展“公推直选”工作,职工直接参与推选自己代言人,一方面,职工对工会的信任感增加了,怨气减少了。另一方面,通过推选的基层工会主席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工作上少了敷衍,多了主动,工会的凝聚力明显增强。
在整个过程中,作为主导部门,初衷是通过“公推直选”,真正让职工参与到企业民主管理过程中来,体现职工意志,但是,仍有职工认为,“公推直选”其实是一种形式主义,把一些设置的限制条件看作是企业因人设岗,把一些消极因素看得过重,甚至有人认为,推选的工会主席就应该完全按照职工的意愿为职工办事,站在企业的对立面。所以,必须要教育和引导职工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企业工会的地位和职能,从思想上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做企业健康和谐发展的助推器。
“公推直选”作为一种新生手段,在探索初期,难免存在科学性、完备性和系统性不够等弊端,比如,一些候选人因为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由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较真,触碰到部分职工不正当的个人利益,难免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导致在推选过程中落选或者票数落后等现象,而一些候选人长期充当老好人,却异军突起当选;甚至一些候选人为迎合职工从众心理,在“公推直选”是夸海口、乱表态,上任后不能兑现承诺,碌碌无为,降低了职工对“公推直选”的期望值和信任度。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度设计方面,要充分考虑人情因素对推选结果的左右,真正为敢于发声、勇于担当又不失原则的候选人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同时,又不损害《工会法》等规章制度赋予职工的民主权利。
在过程把握方面,要体现双向互动,一方面要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每一项民主活动都必须在本级党政组织和上级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指导下,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开展,绝不是放任自流或者随心所欲的进行;另一方面,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各级组织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为他们充分表达个人意愿创造条件,促进“公推直选”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