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浪潮下微金融机构的变革之道
——基于中兴飞贷的案例研究

2017-12-18 06:46张皓瑜
珞珈管理评论 2017年4期
关键词:中兴小微变革

●黄 宪 程 成 张皓瑜

(1,2,3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2)

金融科技浪潮下微金融机构的变革之道
——基于中兴飞贷的案例研究

●黄 宪1程 成2张皓瑜3

(1,2,3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2)

本文以中兴飞贷案例为对象,讨论金融科技浪潮下微金融机构如何掌握变革之道从而实现生存和发展。本案例研究认为金融科技是技术带动的金融创新,金融是根本,不能本末倒置。金融科技的运用降低了小微信贷中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微金融机构应在把握金融科技内涵的基础上主动进行金融科技创新,提供更优质的微金融服务,这才是微金融机构的变革之道。作为延伸,本文还探讨了微金融机构与银行的业务边界及相处模式的问题。本案例研究希望能够给金融科技浪潮下微金融机构的创新与变革提供参考并对微金融理论的进一步研究尽可能地提供启发。

微金融 金融科技创新 小额贷款公司 组织机构变革 业务边界

1.引言

以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为基础,金融中介理论根据默顿提出的“功能观”视角和逻辑来解释金融中介的存在和竞争优势。近年来,传统金融中介理论的研究领域尽管得到了拓展,却仍然无法回答“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随着时代发展,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中介机构在信息技术、风险控制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并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然而银行的快速发展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之间却显得更加对立,小微企业融资难仍是个世界性难题,在我国也不例外。

学界为回答上述问题,引入了“微金融”的概念作为对传统金融中介理论的补充。理论上,微金融理论完善了传统金融中介理论难以研究小微企业融资的缺陷;实务上,依托微金融理论诞生的微金融机构一定程度改善了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

小微企业看似微不足道,但由于数量巨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3.1亿人,比2015年增加2782.1万人,小微企业活跃度不断提升,带动就业作用愈加显著。因此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采取多种政策支持,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等微金融机构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金融科技成为一大热点。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金融科技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具有天生优势,在微金融领域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本应大有可为,但不同公司对金融科技的理解与实践却存在明显差异。部分P2P等互联网金融公司忽视了金融科技的本质,导致微金融行业出现无序竞争甚至爆发风险,在这种背景下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传统微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面临严峻压力。

面对残酷现实,变革是微金融机构不得已的选择。那么在金融科技浪潮下,微金融机构的变革之道是什么?如何运用金融科技真正发展微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这是本文探讨的第一大焦点。

在众多微金融机构仍在困惑的时候,中兴飞贷已用成功的实践给出了答案。中兴飞贷全称为深圳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其前身深圳市中兴微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创建于2010年。中兴飞贷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小微信贷领域。梳理其发展历程,中兴飞贷共发生了三次大变革,分别是第一次变革的信贷工厂模式、第二次变革的“飞侠”体系和第三次变革的手机APP贷款“飞贷”,其中特别是第三次变革令中兴飞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由中兴微贷更为现名。可以说,变革贯穿了中兴飞贷的发展道路,它始终把握住金融科技的内涵,勇于创新,率先变革,探索出一条真正运用金融科技发展微金融的道路,从而保持着微金融行业领跑者的地位。

除此之外,为了继续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银行如何做好普惠金融或者说微金融?微金融机构能起到怎样的作用?微金融机构和银行间是否存在一个业务边界?这是本文探讨的第二大焦点。

变革过程中,中兴飞贷与银行始终保持着良好关系,从开拓性助贷模式的建立到对自身助贷机构身份的定位,中兴飞贷的案例同样在微金融机构与银行之间的业务边界及相处模式问题上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综上,本文作为一个案例研究,聚焦中兴飞贷的变革全过程,旨在讨论以下问题:第一,微金融机构应如何变革,以更好服务小微企业或者说微金融客户,而金融科技在其中又起着怎样作用;第二,微金融机构与银行应保持何种关系,从而真正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2. 文献回顾

在正式进入案例分析之前,本文有必要对微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文献进行一个简单的回顾。

2.1 微金融

金融中介理论以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作为基石,指出金融中介的存在很大程度是为了缓解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而微金融理论的研究起点来自小微企业自身的信息特征。来自贷款客户的信息可以分为两种类别:第一类是以真实财务报表、抵押和担保等可精确量化、便于传递为基础的信息,被称为“硬”信息;第二类则是通过以往与客户交往获得的,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对其未来风险和收益预期评估的信息,这些难以量化、以“质量”为基础的信息被称为“软”信息。微金融理论认为,银行对借款者的信息偏好和处理信息内在机制和系统与微金融客户的信息类型是不兼容的,这解释了银行主导的传统金融中介体系难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微金融机构成为服务微金融客户的更好载体。

Berger和Udell(2002)率先将贷款分为两大类即“交易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并将银行贷款技术概括为四类:财务报表型贷款、资产保证型贷款、信用评分贷款和关系型贷款,前三类贷款技术统称为关系型贷款,对应硬信息,而关系型贷款对应软信息。信息特征不同,造成贷款类型不同,进而导致需要采取的贷款技术不同,这成为微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时发挥独特作用的理论基础。

黄宪(2012)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与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正好相匹配,微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贷款定价方面均呈现出与传统银行不同的特点,从而更好地处理小微企业的软信息;并且不同规模的银行有不同的业务边界,这个业务边界由该类银行的业务流程、运行机理、激励约束机制和系统最优设计所决定的。

黄宪(2016)进一步根据改进的B-T模型得到,“小银行优势假说”在我国是成立的。小银行为代表的微金融机构有着独有的对软信息处理的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和相匹配的风控体系和激励机制,因此与大中型银行的贷款业务存在着边界,而竞争的加剧会影响这一业务边界,造成边界的移动。

2.2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的概念最早正式出现在2011年,是由英美互联网或者科技公司将先进的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运用到金融业务中产生的。因此,金融科技除了具备传统金融的特征外,还融入了互联网科技的特征。

作为新概念,金融科技的内涵在各方看来可能不同。引用全球金融治理的核心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2016年发布的首个金融科技专题报告中对“金融科技”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技术带动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金融科技实质是一种金融创新,应被称为金融科技创新。

国外Mishkin(1999)很早就指出技术进步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并改善了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从而驱动金融结构发生变化,提高了金融系统的效率,但也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

国内学者先前研究的重点主要在于互联网金融领域。谢平等(2012)研究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能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来促进经济增长,社会效益巨大。谢平等(2014)讨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并指出不能因发展不成熟就对互联网金融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必须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王达(2014)对中美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比较,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将对传统的金融机构产生冲击,但其从根本上颠覆传统的金融业态与竞争格局的可能性很小。沈悦等(2015)剖析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得出互联网金融通过技术溢出效应,显著提升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全要素生产率。王馨(2015)基于长尾理论,认为互联网技术可以促进“长尾”小微企业的需求甄别,因此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弥补了适量的供给缺口,减轻了信贷配给程度,促进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概念的确立,国内对金融科技的研究也开始日益丰富。赵鹞(2016)系统梳理了金融科技(Fintech)的特征、兴起、功能及风险,指出金融科技的本质仍是金融中介,作用始终是发挥金融功能,金融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使资金融通更有效率;金融科技仍会面临传统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并会强化金融的固有风险并改变金融风险的分布,需要监管部门特别重视。廖岷(2016)总结指出金融科技主要包括四类,即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网络融资、智能金融理财服务以及区块链技术,不同类别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成熟程度以及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等方面完全不同,因此对监管提出了不同挑战;其中网络借贷发展存在局限性,只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无法真正取代传统金融机构引导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其目的是服务微金融以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王丽辉(2017)通过博弈论方法得出,以大数据为核心的金融科技创新,缓解了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金融科技公司也由此获得“长尾”市场。李文红等(2017)从监管者视角分析金融科技,指出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新兴技术的关注、监测和研究,做好监管准备并遵循“技术中立”原则,坚持按照金融业务本质实施监管。

回顾文献我们发现,尽管学者们对微金融理论的研究有了较大进展,但对金融科技的研究较少,并且主要是从监管视角出发或研究偏向宏观,缺乏从微观企业角度出发分析金融科技影响的研究。除此之外,已有研究对微金融与金融科技两者的结合很少考虑,或仅从理论角度进行简单叙述,缺乏实证和案例分析进行支撑。事实上,在金融科技的浪潮下,微金融领域出现了很多新变化、新模式和新业态,而微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也能减轻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更好服务客户群体,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在这种背景下,微金融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本文接下来就基于中兴飞贷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金融科技浪潮下微金融机构的变革之道。

3.前两次变革:金融科技的初探索

微金融服务的客户群体的信息特征是软信息,绝大多数没有正规的财务报表,各种用于信贷决策的信息相对欠缺并且比较分散,因此从事小微信贷的微金融机构处在严重信息不对称一方,做好小微信贷业务在技术上存在很大困难。

中兴飞贷的前身中兴微贷初创时,较先进和流行的小微信贷风控技术是国际上相对成熟的IPC(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sult)技术,其流程与传统信贷相仿,但在每个环节的细节方面,充分考虑小微信贷的特点,在尽量简化的同时突出重点,使信贷员掌握对软信息的处理。使用IPC技术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IPC技术对信贷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平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专业人才的培养速度跟不上业务发展的要求,业务运行效率也难以提高,成为微金融机构的发展瓶颈。如何更高效处理软信息,降低小微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业务运行效率?这成为中兴微贷酝酿第一次变革的出发点。

经过不懈努力,中兴微贷针对微金融特点设计出新的整套流程,并命名为“信贷工厂”。信贷工厂模仿现代化工厂的流水线,将小微信贷的审核审批全流程进行科学的分拆,使每名审核人员专注于其中的一个部分,再运用高科技技术的嵌入将各个部分连接起来,最终形成信贷决策。它不但解决了IPC技术的主要瓶颈,而且增加了更多判断信贷风险的维度,再加上多套适用于不同地区和人群的评分模型,使信贷决策更为客观、科学和高效。

在信贷工厂模式中,中兴微贷最自豪的是“准确的模糊化甄别和审批技术”,即通过各种权重设计,将客户的各类模糊信息半智能化地输入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种评分模型中,从而把客户的非财务信息最大程度还原为财务报表信息,实现软信息向硬信息的转化。这里的“模糊信息”是指由模糊现象中获得的精确度不高、难以定量的信息,这与微金融理论中的“软信息”是相对应的,甚至内涵更加宽泛。

尽管在进行第一次变革时,金融科技的概念刚在国外萌芽,但中兴微贷已运用相关理念,将计算机技术融入了传统微金融领域小微信贷的流程,实现了准确模糊化甄别和审批技术,进行了金融科技的初探索,极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是信贷工厂模式取得巨大成功的关键。

中兴微贷依托金融科技在业内率先实现了高效化、无纸化、标准化、批量化的信贷管理流程。截至2013年底,深圳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8家,贷款余额为116.77亿元,中兴微贷起步不到四年,贷款余额却达到11.88亿元,占深圳整个行业的10.17%(见图1),从而脱颖而出成为微金融行业的领跑者,这其中金融科技的力量不容忽视。

青辰的绳子已经被岩鹰啄断,而为了救青辰,唐玉烟的绳子也已经被斩断,现在只剩了手中不足三丈长的一段。他们无法再沿着绳子回到崖顶。

图1 2013年底深圳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分布

以往研究认为,微金融机构同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在处理小微信贷业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上具有竞争优势。这一优势很大程度上建立在风险控制方面,即微金融机构的运作体现出与传统金融机构完全不同的风险管理理念:第一,微金融机构将小微贷款的营销与风险控制完全融为一体,即业务员与信贷员同为一人,在营销时便开始同步进行风险识别;第二,微金融机构将风险控制的过程和客户维护的过程贯穿于贷款业务的全流程之中,这在显著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还极大提高了贷款业务的效率和质量。

但从2014年开始,随着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加入,微金融行业参与者数量开始急剧增加,激烈的竞争使从业人员的心态趋向浮躁和功利。为了业绩和收入,信贷员私自收费或用假材料包装客人等违规做法层出不穷。业务员与信贷员为一人,本是处理软信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针对性措施,但微金融行业的无序竞争打破了小微信贷中“人”的可靠性,在业绩压力的同时做好风险控制,还可行吗?“人”的使用带来了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给行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问题:微金融机构的小额贷款一般没有担保抵押,客户如果同时向多家机构申请贷款并且信贷员为这种客户提供便利,那么“多头”贷款就会形成,客户的过度负债使风险逐步积累,可能导致微金融机构的坏账集中爆发。与此同时,业务员的大规模使用令公司的人力成本迅速攀升,微金融机构的利润空间因此被不断压缩。

在这种背景下,中兴微贷选择跟随互联网潮流,展开第二次变革,具体可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它借鉴保险行业“保险代理”的众包模式,创造了小微信贷兼职代理人的“飞侠”体系,完成了将获客模式由“物理网点加信贷员”到招募兼职代理人“飞侠”的转变。中兴微贷在2013年10月正式推出PC端“E贷贷”网站。“飞侠”通过“E贷贷”网站将借款人的信息提供给中兴微贷,同时将客户的纸质申请资料就近提交给线下网点,一旦客户融资申请获批,“飞侠”就可以获得佣金。互联网成为“飞侠”与中兴微贷间进行客户融资需求信息交互的唯一途径。第二阶段则始于2014年5月,为进一步建立优势,中兴微贷在PC端基础上推出了移动互联网端的手机APP“飞侠”,飞侠们能更便利地将融资需求者的信息传送到中兴微贷的数据中心。飞侠推荐借款人的难度和工作量大幅降低,数量也急增至十余万人,但中兴微贷直属销售团队却由近2000人缩减到近200人。

中兴微贷运用互联网科技对微金融行业传统的营销与风险控制理念进行了创新,改进后的“飞侠”模式成为微金融行业第一个基于移动互联网的O2O模式,实现了线上获客、线下服务和风险控制的无缝对接。借力金融科技,“飞侠”模式一方面将业务员和信贷员的身份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分离,缓解了小微信贷中“人”所带来信息不对称下的道德问题和逆向选择;另一方面则通过将业务员“众包”,在快速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显著降低了人力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从2010年底的2614家攀升至2014年底的8791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2010—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管理资产分别为6810万元、7750万元、8470万元、10450万元、10720万元。不难看出,微金融行业从2013年开始发展速度开始明显放缓。但中兴微贷却始终保持业绩高速成长的势头,仅在2014年就实现了近50%的税后利润增长(分别见图2和图3)。可见,中兴微贷通过对金融科技进行初步探索与运用,实现了又一次腾飞。

图2 2010—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

图3 2012—2014年中兴飞贷(中兴微贷)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4.第三次变革:金融科技与变革之道

4.1 产品为先,确立核心价值

中兴微贷第二次变革推出的“飞侠”模式,根据外部市场反馈和内部运营数据来看是非常成功的。但市场上跟随者迅速涌现,同行开始模仿“飞侠”模式并通过比拼佣金来争抢“飞侠”以获得客户资源,行业陷入新的恶性竞争。

在这种情况下,中兴微贷的管理团队很快意识到“飞侠”模式对获客方式的创新并没有改变微金融行业同质化竞争的根本现状,危机并未得到解除。在思考下一步变革的过程中,他们逐渐认识到:金融服务中最能够体现客户价值的落足点就是产品。在互联网时代,金融创新往往与科技相联系,进而产生了金融科技或者说是金融科技创新的概念,但在金融科技浪潮下,金融创新的本质仍然在于产品创新,在于创造出最大程度满足客户的利益与需求的金融产品。并且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客户拥有更大的选择权,产品只有真正满足客户的利益与需求,才会被主动选择。

传统金融机构的产品存在太多显性或隐性障碍,将大量微金融客户拒之门外,直接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因此,中兴微贷的第三次变革围绕产品进行创新,并抓住金融产品的核心价值,即始终从客户的利益与需求出发,从而真正解决传统金融产品使客户面对的诸如申请难、获批难、用款难、还款难、再借难等问题。

通过高管带头,公司全体员工参与的大量实地调研,中兴微贷决定将“随借随还”这一特性作为关系微金融客户利益的痛点来设计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其团队敏锐意识到,移动互联网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公司应将业务全部放至移动互联网端,做一款“随时随地、随借随还”的手机APP贷款产品,从而实现双赢。这里所谓双赢:对外而言,客户不再通过任何中间环节来直接获得产品和服务,得到良好的体验;对内而言,砍掉线下及PC端业务,可以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公司更可能将有限资源全部聚焦到手机APP贷款上,把产品创新做到极致。

为告别过去传统的产品和模式,中兴微贷决定将这款“随时随地、随借随还”的手机APP贷款产品命名为“飞贷”,公司也一并更名为中兴飞贷,全面展开第三次变革。

4.2 金融科技,互联网时代微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产品创新对客户利益需求满足得越多,那么企业内在综合能力面临的挑战也就越大。中兴飞贷想给微金融客户提供“随时随地、随借随还”的良好体验,对其内功的考验不可小觑,相应组织机构、运营管理等都需要做出变革,而其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完善小微信贷的风控体系。微金融的风控体系所内含的技术是与大银行决然不同的,它们对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的要求非常高。

在系统阐述中兴飞贷的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近年来在我国异常火热但问题迭出的互联网金融。以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主力军P2P为例,资金池、期限错配、资产拆标、自融等行为充斥其中,甚至出现e租宝等非法集资、庞氏骗局的现象。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众多P2P平台不具备基本的风险管理能力,无法建立完善的风控体系,更缺乏微金融领域处理小微贷款模糊信息或者说软信息的技术手段,只用超高收益率吸引资金,却无法将资金与优质的信贷资产相匹配。P2P平台的本质仍是金融中介,资金端和资产端的不匹配使其无法履行金融中介的功能,投资者的利益自然难以保障,跑路和倒闭也在所难免。

发达国家对互联网与金融关系的理解与我国有着本质差异,其代表是美国的“金融科技”。美国的金融业极其成熟,引入互联网的实质是为了满足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满足的客户需求以扩大服务面,绝不是为了降低金融业的门槛。互联网时代金融业的门槛并不低,因为金融的核心在于风险,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和风险定价都需要极强的专业能力。因此,美国进行的是金融互联网化的过程,不同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正确落脚点是金融,必须重视风险,而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运用使风控越来越来依赖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来实现,金融科技开始成为微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因此,“飞贷”要想实现“随时随地、随借随还”,毫无疑问离不开金融科技,微金融风控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成为第三次变革的关键。

4.3 “天网”风控体系,微金融的“技术范”

为实现第三次变革,中兴飞贷首先在信贷工厂模式自建的核心数据库的基础上,同经过筛选后的外部数据供应商合作,将内外部数据统一接入一个专门的大数据平台,并对它们进行优化组合和精细化技术处理,使之成为评估客户进而做出最终信贷决策的基础。这里必须强调,中兴飞贷在专注多年小微信贷的基础上,积累和构建了一个“贷款人行为数据库”,它使评估小微贷款客户贷前贷后风险时的精确性得到极大提高,这与其他电商互联网的商品交易和社交大数据具有本质差异,因此具有极高的价值。这一大数据平台可以对海量数据在毫秒内进行准确的运算,因而在业内被称为“大数据应用神算平台”。

与此同时,中兴飞贷通过自建和引进共部署了三套决策引擎,分别管控信用风险、欺诈风险、核算及流程,搭建起一整套风控核心决策系统。该系统使用“规则引擎”、“建模工具”和“评分分级”等技术,并部署和运营独有的“贷款申请”、“额度优选”、“风险定价”等策略,使其像“超级计算机”一样,能运用既定规则精准调用对应数据,再结合“大数据应用神算平台”进行分析、运算和判断,以确保对借款客户信用甄别、决策、定价的快速和准确。这套独特而立体的风控体系自此正式确立,并被命名为“天网”。

风控是金融的核心,以往风控的关注点在于防范潜在不良客户,但“天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对客户信誉动态、立体的甄别,并快速配以不同的贷款额度和费率,完成了风控领域的一大突破。我国当前信用体系的建设无疑是欠缺的,中兴飞贷的风控完全建立在金融科技之上,基于客户的真实行为数据不断更新客户的相应评分,实现动态调额定价,目的便是鼓励客户珍视并累积良好的信用记录,因为这些良好的信用记录会使客户在额度提高的同时利率反而下降。这种金融科技之上的风控体系看似冷冰冰且不近人情,实则是有“温度”的,因为它能尽量做到鼓励诚信并惩罚失信,从而真正唤醒社会的诚信意识,这对推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天网”中金融科技的运用使中兴飞贷的风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其信贷违约率从2015年的3.4%下降到2016年的2.9%,在行业保持领先水平。与此同时,中兴飞贷对金融科技的投入也在持续加大(分别见图4和图5)。

图4 2015—2016年中兴飞贷的信贷违约率

图5 2014—2016年中兴飞贷的金融科技投入(万元)

在第三次变革中,中兴飞贷对金融科技的运用已经是淋漓尽致,并且是在清楚理解金融科技内涵下,对产品进行金融科技创新,处处尽显“技术范”,已成为一家专注模糊信息处理的金融科技公司。这次变革更使得微金融行业传统的风险管理理念发生重大改变,金融科技的全面应用极大削弱了小微信贷中“人”的作用,通过对大数据整合,处理软信息的智能化信用度甄别模型、风控策略和程序规则,完成审核审批过程,解决了“如何才能使人可靠”的问题,结果更加真实客观,业务处理效率大幅提高。并且该系统专为微金融业务设计,能够快速高效处理软信息或模糊信息,还通过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持续进行改良升级,真正减缓了小微信贷中的最难以量化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这也延伸出不同规模金融机构是否存在一个相对优势的业务边界的问题。以中兴飞贷为代表的微金融机构,其小微信贷的经营理念与银行间存在较大差别,在处理软信息方面存在明显优势。无论是中兴飞贷第一次变革创立的“准确的模糊化甄别和审批技术”的信贷工厂模式,还是第三次变革“天网”运用的“大数据时代计算机模型智能化处理模糊信息”,均能比银行更为准确地甄别微金融客户的信用状态。而大中型银行的信贷业务体系以大中型企业为对象设计,其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以巴塞尔协议理念为核心,强调风险承担与经济资本挂钩、抵押和担保的信用增强以及对违约损失的近乎“零容忍”等激励约束机制,这些与小微信贷都不兼容,使得银行难以模仿微金融机构的技术优势。因此,金融机构应在各自业务边界内发挥优势,才能形成差异化金融服务,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的无序竞争*我们认为,我国大中型银行的优势在于处理“硬信息”的金融技术以及规模庞大的资金实力。在目前我国政府同时强调“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战略布局、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和普惠金融背景下,大银行应该更多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承担国外项目的投贷、大项目、大工程、国企改制的资本置换、开发各类金融衍生品等,而将自己不擅长的小微贷款采取与微金融机构合作的模式。任何金融机构都应根据自己的特质性和相对优势拥有相应的核心业务边界,不可能“包打天下”。。

中兴飞贷很早便与多家银行建立起“助贷”模式,即大中型银行 “打包”批量购买中兴飞贷发放的小微贷款,而这些贷款的贷后风险管理仍由中兴飞贷承担。现如今,中兴飞贷已将自己定位为一家专业助贷机构,通过金融科技创新,助力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进一步地,中兴飞贷立志转型成为移动互联网信贷整体方案服务商,发挥自身在产品、风控、科技、营销、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针对以银行为代表的B端做零售信贷业务全局性的输出,从而通力合作深耕微金融领域。这一理念和举措为微金融机构和银行的相处模式带来了重大突破。

银行有资金优势,但缺乏微金融所需的信贷技术;微金融机构有技术优势,但资金实力不强,因此微金融机构和银行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中兴飞贷的“助贷”商业模式将银行原本直接从事的小微信贷采取“两头外包”——小微贷款的贷前客户筛选和贷后风险管理交由专业的微金融机构负责处理,银行成为资金批发供给人,这样充分实现了两类金融机构各自的优势及资源互补。

中兴飞贷第三次变革背后还存在着一个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所强调的“道”与“术”的关系问题。金融科技是利用科技的金融创新,其中金融是核心,或者说,金融产品是核心,这是金融科技的“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金融科技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对金融本质的理解,必须重视风险,并遵循基本规律。而科技是实现金融创新或者产品创新的工具和手段,这是金融科技的“术”,其具体表现形式会随社会发展不断变化。

因此,金融科技浪潮下微金融机构应积极运用金融科技,并牢牢把握金融科技的内涵,抓住金融产品的核心价值,始终从客户的利益与需求出发设计金融创新,再运用科技实现金融创新,这才是微金融机构的变革之道。

第三次变革的金融科技创新让中兴飞贷彻底转型为一家专注模糊信息处理的金融科技公司,其员工规模和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并且业绩表现突出: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中兴飞贷老产品累计客户数9.3万,累计放款60亿元,而新产品“飞贷”上市一年的新增客户申请数就达到550万,其中获批额度客户数45.5万,授信总额攀升至220亿元;与此同时,金融科技使中兴飞贷的信贷业务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单日平均申请数量、单日平均放款数量和单日平均放款金额均得到大幅度提高。为实现第三次变革,中兴飞贷在2015年投入了巨大成本,为此承受了主动型亏损,终于在2016年取得了收获,其营业收入增长远超营业成本增长,净利润因此站上了新高度(分别见图6至图9)。

图6 第三次变革前后中兴飞贷员工规模及结构的变化

图7 第三次变革前后中兴飞贷产品授信客户数量及总额的对比

图8 2015—2016年中兴飞贷业务处理能力的变化

图9 2015—2016年中兴飞贷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变化

5.案例总结

金融科技浪潮下,技术带动的金融创新创造出了全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分析中兴飞贷的三次变革,第一次变革的核心是基于“准确的模糊化甄别和审批技术”的信贷工厂模式,第二次变革的核心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端的小微信贷兼职代理人的“飞侠”体系,第三次变革的核心是基于 “大数据时代计算机模型智能化处理模糊信息的天网体系”的手机APP贷款“飞贷”,三次变革均是技术带动的金融创新因此微金融机构必须积极主动运用金融科技,并牢牢把握金融科技的内涵,抓住金融产品的核心价值,始终从客户的利益与需求出发设计金融创新,进而运用科技去实现,从而发挥处理软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优势,最终提供更优质的微金融服务,这才是微金融机构的变革之道。

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其实可以追溯到很久前,只是近年来飞速发展的互联网、计算机技术引爆了这一热点,让科技更深层次地融入金融之中。金融科技浪潮下,微金融领域发生了很多变化,例如微金融的业务流程和风控体系出现巨大变化,计算机很大程度上代替了人的作用,呈现出真实化、客观化、快速化、高效化、智能化的趋势,但科技再发达,拥抱金融科技的微金融机构仍改变不了其金融中介的本质,信息不对称仍是金融中介得以存在的基石,对软信息处理的优势仍是微金融机构得以发展的原因。

归根到底我们要应对的还是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微金融机构的大数据、量化模型等计算机技术在处理模糊信息方面具有极大的天然优势,所以金融科技使微金融机构能更容易实现对软信息实现“硬化”,完成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和风险定价等过程,从而减轻由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反观大中型银行,其核心技术是处理“硬信息”下的信息不对称,即基于规范财务报表,通过要求抵押、担保等信用增强机制,对授信企业或项目进行风险测度和评估,同时配置严格审贷分离的信贷管理流程和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这套体系与处理小微信贷软信息和风控的系统不兼容。在巴塞尔协议资本监管不断强化下,由于小微信贷占用的经济资本高,技术的不匹配使其贷款违约的损失率也高,世界各国大银行对小微贷款的“天然歧视”普遍强化。

中兴飞贷提出和金融机构系统对接,输出风控策略和移动互联网科技,做专业助贷机构,共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这一开拓性理念不得不让我们认真思考:单纯推动银行成立普惠金融部,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真的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最有效的措施吗?微金融机构与银行间的业务边界是确实存在的,微金融领域未来可能的理性分工是:更多微金融机构将专注于小微贷款所特有的软信息或模糊信息处理和风险控制,大中型银行则会更多地将自己定位于作为微金融的资金“批发商”,让更多资金“精准”流向小微企业实体。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更应该从微金融机构角度出发,鼓励微金融机构应用金融科技创新并与银行开展广泛的合作,而不是单纯驱使银行从事业务边界以外的业务、而边界外业务的运行系统又与原本的运行系统存在较大差异,这样规律上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其结果往往会“事倍功半”。

本文通过分析中兴飞贷的案例,希望能为微金融机构如何理性应对金融科技浪潮,进行创新变革,实现生存发展,共同促进微金融行业良性发展提供参考,并能对政府部门从支持微金融机构与银行合作角度出发制定政策措施,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启发。同时,金融科技的发展使微金融领域发生了许多变化,本文希望给学界对微金融与金融科技的理论结合以及微金融中介与传统金融中介相互关系的研究尽可能提供新的启发或方向。

[1]黄宪,叶晨,杜雪. 竞争、微金融技术与银行信贷业务边界的移动[J]. 金融监管研究,2016(9).

[2]黄宪,曾冉. 微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J]. 经济评论,2013( 5).

[3]李文红,蒋则沈.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与监管:一个监管者的视角[J]. 金融监管研究,2017(3).

[4]廖岷. 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与未来走向[J]. 新金融,2016(10).

[5]沈悦,郭品. 互联网金融、技术溢出与商业银行全要素生产率[J]. 金融研究,2015(3).

[6]王达. 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中美互联网金融的比较——基于网络经济学视角的研究与思考[J]. 国际金融研究,2014(12).

[7]王丽辉. 金融科技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证分析——基于博弈论的视角[J].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2).

[8]王馨. 互联网金融助解“长尾”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 金融研究,2015(9).

[9]武汉大学银行管理研究所课题组. 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的中国式解答——对国内金融机构小额贷款的调查报告[J]. 武汉金融,2012(5).

[10]析文. 美国金融科技蒸蒸日上,中国互联网金融或将消失?[J]. 互联网周刊,2016(7).

[11]谢平,邹传伟. 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 金融研究,2012(12).

[12]谢平,邹传伟,刘海二.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 国际金融研究,2014(8).

[13]杨涛. 正视金融科技的变革与挑战[J]. 清华金融评论,2016(10).

[14]赵鹞. Fintech的特征、兴起、功能及风险研究[J]. 金融监管研究,2016(9).

[15]Berger,A. N.,Udell,G. F.Relationship lending and lines of credit in small firm finance [J].Journalofbusiness,1995(4).

[16]Berger,A. N.,Udell,G. F. Small business credit availability and relationship lending: The importance of bank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J].TheEconomicJournal,2002,112(477).

[17]Fredric,S. Mishkin,Philip,E. Strahan.What will technology do to financial structure [R].NBERworkingpaper,No.6892,1999.

TheKeytoSuccessofMicro-financialInstitutions’ReformundertheWaveofFintech——A Case Study on Feidai

Huang Xian1Cheng Cheng2Zhang Haoyu3

(1,2,3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Wuhan,430072)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ase of Feidai,discussing how micro-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cceed in reforming to survive and develop under the wave of Fintech. We believe that Fintech is financial innovation driven by technology,and finance is the key so that we can’t put the cart before the horse. Fintech reduces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caused by moral hazard and adverse selection,therefore,the micro-financial institutions should use Fintech actively on the basis of having a good knowledge of the connotation of Fintech to provide more high quality financial services,which is the key to success of micro-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 As an extension,this paper also discusses the business boundary of micro-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banks and how they get along with each other. We are aimed at providing some instructive advises and references to micro-financial institutions how to innovate and reform under the wave of Fintech. We also hope to inspire further study of micro-finance theory through this paper.

Micro-finance;Fintech;Small loan company;Organization reform;Business boundary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法、金融与经济增长之再考察——中国的变革挑战与英国等国的经验”(7161101129);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货币政策体系建设研究”(15JZD013)。

黄宪,E-mailhxian@whu.edu.cn。

F830

A

专业主编:潘红波

猜你喜欢
中兴小微变革
小微课大应用
中兴微量元素水溶肥在秋洋梨上的应用试验
小微企业借款人
谢彩霞
变革开始了
西古光通中兴而立:下一个30年使命万类互联
小微企业经营者思想动态调查
新媒体将带来六大变革
解决小微金融机构的风控难题
变革中的户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