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1+3”模式构建

2017-12-12 07:44刘庭芳刘克佼赵洪涛
中国医院 2017年12期
关键词:医疗机构委员会机构

■ 刘庭芳 高 天② 徐 勍 张 丹 蒋 锋 刘克佼 赵洪涛

我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1+3”模式构建

■ 刘庭芳①高 天①②徐 勍①张 丹①蒋 锋③刘克佼①赵洪涛①

医疗机构 第三方评审 “1+3”模式 医院评审

将国内外先进管理理念与实际相结合,提出在国内建立针对医院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评审与监督平台,并根据国内医疗机构评审的历史传统和发展现状的限制,提出推动国内医疗机构由政府主导的“第一方”评审向以第三方评审为主导方向发展的三步移行路径。提出通过“1+3”(1个平台+3个阶段)的思路,研发适应国内实际需求的医院第三方评审模式和机制,并设计出在国内推广医院第三方评审评价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及权力的下放,政府已经在卫生领域开始倡导第三方评价。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国务院下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因此,探讨如何培育、发展中国医院评审第三方机构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课题。

1 医院评审第三方评审机构优势

从国内医院第三方评审的实践看,去行政化、强调科学性与专业化、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审可以有效地实现评审的公平、公正,使评审成为医院持续改进质量与安全的工具。

另外,与传统医院评审模式相比,第三方评审可以更好地体现专业性。其评审队伍由管理专家与临床专家团队组成,替代了传统的官员型团队,以科学管理与专业管理替代了行政管理,以着重微观层面与评审流程替代了传统的偏重宏观层面与行政程序,更容易与国际直接交流并获取国际资讯,确保了监管的连续性。以医院之间平等互动的伙伴关系替代了传统的隶属关系,以重在管理专业指导与服务替代传统的重在行政命令与干预,以对评鉴与评价标准及细则可细化解读替代了传统的标准细则解读困难,便于就标准的直接沟通,实现了评审的高效率与低成本。第三方评审还更好地实现了与政府的协调沟通,并且与传统评审相比更容易将评审结果转化为研究,为医院提供一个比传统评审更加宽松的创新环境,促进管理创新。

2 我国第三方医院评审机构发展前景

发展第三方医院评审机构,实现医院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已经成为一种符合国际国内潮流的趋势,并得到越来越多的卫生主管部门及医院管理者认同。这也是解决当前我国现阶段医院评审中存在问题的根本途径。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的总体数量,结合国内外实践经验,在我国开展第三方医院评审有广阔的前景。

3 我国医院第三方评审机构定位及“1+3”模式和路径

3.1 我国医院第三方评审机构定位

考虑到中国国情,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我们不能搞与政府完全分离、甚至对立的独立第三方。第三方医院评审组织应该定位为政府的助手,既协助政府实现监管职能,又避免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端,以便提高社会服务效率,节省公共资源。

3.2 我国第三方医院评审“1+3”模式与三步移行路径

“1+3”模式:构建1个新型的全国性医院评审机构及人员的认证与准入平台(类似国际医疗健康质量协会),再分为3个阶段进行职能转变,以渐进方式,最终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立第三方医疗机构评审体系。

日本[1-3]以及我国台湾地区[2,4]的医院评审均经历了由政府主导分阶段过渡到第三方评审的成功模式。

日本:1976年,日本医师协会设置了医院委员会;1982年,日本医师协会完成了医院机能评价方法研讨相关报告;1985年,日本医师协会及厚生省设置了医院机能评价相关研究会;1987年,日本医师协会及厚生省制定了医院机能评价指南,设置了医院机能评价研讨委员会,开始对本国的医院进行评价;同年,日本医师协会设立了东京私立医院青年部会JCAHO研究会;1990年,日本医师协会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相关研究会;1993年,日本厚生省设置医院机能评价基本问题研讨会;1994年,日本医师协会发布了医院机能评价研讨委员会报告,日本厚生省发布了医院机能评价基本问题研讨会报告;1995年,第三方机构财团法人日本医疗机能评价机构开始活动;1997年,日本医疗机能评价机构正式开始进行医院评价。

我国台湾地区:1978-1988年,我国台湾地区的教学医院由卫生主管机关及教育主管机关评鉴;自1988年起,所有医院由卫生主管机关评鉴;自1999年开始,委托第三方组织台湾医策会进行医院评鉴。

3.2.1 平台法律基础。1个平台即我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评审与监督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依托我国现有国家认证监管法律法规及行政体系,充分借鉴国际医疗健康质量协会(ISQua)的经验,设立具有类似功能的监管、准入机构,从源头规范和监督医院第三方评审机构,从而建立医院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评审与监督平台。在我国的质量认证监管体系中,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简称CNCA)是国务院决定组建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是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顶层。第二层级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简称CNAS)。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第三层级是认证机构及咨询机构。认证机构及咨询机构必须获得CNCA的认可,才能开展认证工作。因此,建议利用1~2年时间,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管委员会批准,由国家认监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合作组织成立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认证与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全体委员会”),与现有的CNAS并行。

3.2.2 平台功能定位。全体委员会职能主要为对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的认证与监督。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文化传统等,构建我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的认证和准入体系,包括准入组织、准入标准、准入规则、准入流程、准入工具、准入团队等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连续性的相关顶层制度设计,并在该委员会之下设立执行机构,并负责对执行机构主要领导人的招聘任用和考核监督工作。

3.2.3 平台人员组成及组织架构。全体委员会的委员组成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委员人选由委员单位推荐。全体委员会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

全体委员会由与认证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及具专业性、权威性第三方评审研究能力的高校研究机构等多方面的代表组成。全体委员会的构成应符合利益均衡原则,但任何一方均不占有绝对支配地位。

全体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4名副主任分别兼任综合部、认证体系构建部、教育咨询部、信息与大数据中心主任。

执行机构履行委员会授予的职责,为法人实体。设执行主任1名、副主任4名。执行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副主任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或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岁。现任医院院长及管理人员均不得进入执行机构担任职务。

执行机构负责开展认证与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认证与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承担法律责任,主要职责为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并向委员会报告工作;编制认证规则、准则和指南等认证工作的公开文件;制订和实施内部管理体系文件;签订与外部机构的协议;受理认证申请,组织认证评审,签发认证证书,实施认证后续监督;受理认证申诉,处理认证投诉;开展认证相关的其他活动。执行机构对认证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制度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其日常工作不受认证与监督委员会干预。

执行机构内设立的综合办公室、认证中心、教育咨询中心、信息与大数据中心等是由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执行部门,按照利益均衡的原则,主要由相关的利益方代表组成,负责审议或批准相应认证领域的综合事务规则,包括认证规则、准则、指南和方案,教育咨询规则、准则,信息与大数据相关的规则等公开文件,对相应规则、准则和指南文件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向委员会提出相关建议。

上述机构均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证及准入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社会的资助。

3.2.43个阶段。在前述研究基础上,考虑我国医疗机构评审的历史传统和我国发展现状的限制,从政策、理论、方法、技术、管理和文化因素等方面,系统分析我国医疗机构评审由政府主导的“第一方”评审向第三方评审发展的3步移行路径。

第1阶段(约3年时间):以卫生主管部门为主导,相应机构协同组织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评审的标准、流程、工具和团队进行优化,不断提升医院评审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学(协)会承担第三方评审工作。其次,将实际上处于非管控区域的2万多所民营医疗机构的评审工作委托给相关行业协会先行先试。再者,本阶段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与有关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始研发与制定培育我国第三方医院评审认证机构的政策、功能和方略。在该阶段,成立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国家认可与监督委员会。在该委员会成立1~2年后进入第2阶段。

图1 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国家认可与监督委员会组织架构

第2阶段(约2年时间):原则上仍由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主导,同时,充分发挥相应机构的非官方组织职能,大力扩展委托面。该阶段的一个主要任务是培育第三方评审组织,让有条件的行业协会相对独立承担医院评审工作,为全面建立独立第三方评审机制积累经验。在该阶段承担医院评审的机构,需满足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国家认可与监督委员会的准入要求。当形成覆盖全国的第三方医院评审网络时,进入第3阶段。

第3阶段:由政府主导医院评审转变为由获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对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认证与监督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进行监督与治理。本阶段,将全面有序开放第三方医院评审市场。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均可加入到第三方医院评审服务的行列。医院可以自己选择评审机构。

医疗服务监管框架(图2)说明了政府监管、行业评价及医院自律这3个方面在医疗服务监管中扮演的角色。医疗服务监管应该围绕医疗质量安全评价这个核心进行。在“1+3”模式中,为实现这一目的,在第1阶段政府同时承担监管及行业管理(医院评审)的责任。在第2阶段,政府除了继续履行监管职能外,逐渐加强行业管理(医院评审)在医疗服务监管中的作用。在第3阶段,在政府的监管与指导下,行业自身通过第三方评审独立承担行业评价任务。在“1+3”模式的3个阶段里,政府的监管职能没有减弱,相反随着行业自身管理能力的提高以及第三方行业评价的开展,政府有更多的资源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监管。而医院在这3个阶段的角色并没有明显变化。

4 政策建议

4.1 进行我国第三方医院评审机构认证平台的顶层制度设计

建议首先报请国家认监委批准,由国家认监委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合作成立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认证与监督委员会,其职能主要为对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的认证与监督: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文化传统等,构建我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的认证和准入体系,包括准入组织、准入标准、准入规则、准入流程、准入工具、准入团队等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连续性的相关顶层制度设计。委员会下设执行机构,负责对执行机构主要领导人的招聘任用和考核监督工作。

4.2 鉴于对民营医院监管的紧迫性,将民营医院作为开展第三方医院评审的先行先试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2016年11月底公布的数据,非公立医院的数量已经占全国医院总数的55.66%。另据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提供的数据,目前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业务量已占全国医疗机构总业务量的20%。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弥补了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不足,但是非公立医疗机构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质量与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鉴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支持与监管已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同时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在《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也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在未来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同时,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管。

当前,为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委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对民营医院进行了信用评价。因此,建议在“1+3”模式的第1阶段,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对民营医院进行评审,作为中国第三方医院评审的先行试验区。这既可从专业角度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监管与引导,探索监管的新模式,又能为进一步在公立医院实施第三方评审积累相关经验。

图2 医疗服务监管框架

4.3 在法律上进行系统性顶层设计

当前,对于如何实现医院评审的公平、公正及专业性,使医院评审真正起到促进医疗质量提高的目的,我国尚缺乏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建议起草制定《医疗法》,对医疗机构运行、医疗行为、医疗服务管理的评价与监管在法律上进行系统性顶层设计。

[1] 郑山海,单文卫,刘智,等.国外医院评审对我国医院评审工作的启示[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4,30(2):101-103.

[2] 刘庭芳.中外医院评价模式分析与启示[J].中国护理管理,2012,12(1):10-13.

[3] 高欢,王华,冉利梅.国外医院评审评价发展历程[J].中国医院,2013,17(1):34-35.

[4] 郭守仁.台湾医院评鉴运作模式及医院之因应[J].中国医院,2009,13(8):78-79.

Construction of the "1+3" mode of third party hospital accreditation in China /

LIU Tingfang,GAO Tian, XU Qing, ZHANG Dan, JIANG Feng, LIU Kejiao, ZHAO Hongtao// Chinese Hospitals.-2017,21(12):46-48

medical institutions, third party accreditation, '1+3' mode, hospital accreditation

Combined with the advanced management concept and the reality of China and based on the limitation of situations of hospital accreditation in China, new mode for hospital accreditation in China which can be described as building accreditation and monitoring platform to promote hospital accreditation subject changed from government to the third party and its pathway are discussed. '1+3' mode which can be presented as one platform and three stages, its operation mode and mechanism and the schedules also has been discussed.

Author's address:Institute of CMI Hospital Management, Suite of B335, Lizhaoji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y Building,Tsinghua University,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084, PRC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项目(2016GGFZ002)

①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100084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李兆基科技大楼B335室

②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250013 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05号

③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100730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刘庭芳: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院长高级顾问、教授、研究生导师E-mail:liutf@mail.tsinghua.edu.cn

2017-07-06](责任编辑 鲍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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