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立法预备态

2017-12-11 14:15黄灵
检察风云 2017年18期
关键词:预付卡发卡用途

黄灵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首次下社区召开监督听证会,其中“预付款消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话题位列第一,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各方尽责、社会共治。

据悉,目前上海市发放单用途预付卡的发卡主体近10万家,然而,实际备案发卡企业比例不足1%。根据12315热线统计,2015年以来,上海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理预付卡消费投诉14632件,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发卡主体关门停业、预付卡服务缩水、经营者未及时履约、诱导消费、口头承诺难以兑现等纠纷上。投诉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餐饮零售等。

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7条规定,经营者发行预付卡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鉴于预付卡消费纠纷现状,市消保委建议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对预付卡发行的准入门槛、运营管理、后期退出以及监管范围、监管手段、监管主体等作出明确规范。

目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作为2017年立法预备项目。根据“预转正”总体要求,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积极推进单用途预付卡地方立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发卡行为,推动单用途预付卡成为市场主体提前锁定客户、方便消费者支付的营销工具,回归商业本源。上海市商务委表示,将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加强与市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的沟通协调,对立法草案进行广泛论证,争取年内完成单用途预付卡的立法任务。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前排左三)在上海市首个社区监督听证会上表示:本市各行各业的预付卡都有各自的行业主管,协调起来真有点难。现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么一个涉及跨部门的维权问题,人大还是非常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政府的办事合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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