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松落
斯蒂芬·金胜出,是因为有“人”
文|韩松落
作为斯蒂芬·金的书迷,我很喜欢看到这样的反转:
就在媒体因为电影《黑暗塔》和电视剧《迷雾》的票房与收视率惨败,断言斯蒂芬·金的“恐怖王国”已经开始崩塌时,根据斯蒂芬·金的小说改编的电影《小丑回魂》(原著小说的最新中文译名为“它”),却成了电影史上最卖座的恐怖片,目前在全球收获了6亿美元(约合39.9亿元人民币)票房,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长中。同时,这部影片还创下了北美恐怖片首映日最高票房、9月北美票房影史最高等记录。在IMDB(互联网电影数据库)上,有将近16万人为此片打分,目前的得分是7.8。
此片的原著小说1986年在美国出版发行,中国内地首次翻译出版是在2000年。20世纪90代,不少出版社放飞自我,以一种浮躁的态度做书,即使是以精装版之名推出的名著,用纸和印刷也都非常差。
斯蒂芬·金的作品既然大多是恐怖小说,包装自然会更粗糙—封面上简单堆砌一些怪异恐怖的影像素材,书名一律用大红色的字。
但他的小说经受住了这样的“损耗”,慢慢赢得了许多像我一样的读者。斯蒂芬·金的文字里有一种罕见的真挚,这是好小说家才有的品质。这种真挚,甚至可以透过拙劣的翻译、粗糙的纸张,以及不均匀的墨色被读者感受到。
我喜欢的恐怖小说作家有很多,其中美国作家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有19世纪恐怖小说草创时期的华盛顿·欧文、爱伦·坡、罗伯特·钱伯斯;有19世纪末的霍华德·洛夫克拉夫特和他的门徒;再晚一点儿,有雪莉·杰克逊、艾拉·莱文;然后就是斯蒂芬·金。但如果一定要从这些恐怖小说作家里选出最喜欢的,那一定是霍华德·洛夫克拉夫特和斯蒂芬·金。全世界有很多人和我一样钟爱斯蒂芬·金,所以,他的小说才会卖得那么好,他才会成为常年位居“好莱坞权势榜”前几位的唯一一位作家。
斯蒂芬·金的小说并不是单纯的恐怖小说,他所描绘的恐怖场景都有现实支点,例如越南战争、生态灾难、家庭暴力、校园霸凌、小城镇衰败等,他是在种种现实问题上衍生恐怖。他写的故事,往往发生在现实环境里,当事人有非常鲜明的性格,有情感、有经历、有生活细节的描述。所以,在黄禄善先生的《美国通俗小说史》里,他的小说被归到了“社会恐怖小说”一类。
相较那些名正言顺的“纯文学”作家,斯蒂芬·金的作品似乎更接近“纯文学”的标准。《它》的中译本一共有1010页,分上下两部,上部整整用了1/3的篇幅描写“窝囊废联盟”中7个主人公的生活现状、职业、家庭、心理活动,甚至他们的性格弱点。而在故事进入正题之后,作者还不断闪回,回溯他们童年时发生的事。
斯蒂芬·金创作的其他故事也一样。《丽赛的故事》一开篇,刚从丧夫之痛中缓过劲儿来的丽赛就在整理丈夫的遗物,直到第250页,她还没有整理完那间储物室。
▌《穹顶之下》海报
更不用说斯蒂芬·金的小说中充斥着的意识流的写作手法、格式上的求奇求新、大量的典故,以及用生造词和各类隐语制造的阅读障碍。《杰拉德的游戏》从头到尾,只是一个被困在床上的女人的意识流;《撒冷镇》表面上是一个吸血鬼故事,其实是在写美国小镇的沉闷生活;《穹顶之下》则野心勃勃地描绘了一幅小镇全景图。
斯蒂芬·金其实只是从“恐怖小说”里借个味,用一点儿似有若无的惊惧唤起读者的阅读期待,然后用一种跨界的写法模糊掉通俗文学和“纯文学”的边界。也是因为这样,美国全国图书基金会在2003年授予史蒂芬·金“美国文学杰出贡献奖章”,而这一奖章的历届获奖者有索尔·贝娄、菲利浦·罗斯、阿瑟·米勒、托尼·莫里森……显然,美国全国图书基金会是把斯蒂芬·金当作文学巨匠而不只是恐怖小说巨匠看待的。
斯蒂芬·金的优点还在于他特别喜欢写人,他用大量的笔墨去记录各类生活细节,赋予他笔下的人物血肉。所以,很多恐怖小说你看过后只记住了作者想出的好点子,并不会对故事有特别的感情。但斯蒂芬·金扎扎实实地写人,这让读者记住了他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甚至人物之间的情感。
读书、写作这么多年,我也慢慢明白了,一个故事的独特性不只来源于框架,更来源于它的血肉。是血肉,是细节,是人物的经历和情感的差异,让一个故事区别于另一个;让一些故事被人记住,另一些故事被人忘掉;一些故事打动人,另一些故事让人无动于衷。
写作,到目前为止还是人的事,有“人”的作品就能胜出,这是人工智能时代还能暂时安慰到每一位创作者的事吧。
▌《它》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