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翀
奥黛丽·赫本的经典电影《蒂凡尼的早晨》里,主角霍莉穿着黑色的小礼服,带着假珠宝,在蒂凡尼精美的橱窗前,慢慢地将早餐吃完,廉价的面包与热咖啡,仿若变成了盛宴。有人或许会说她虚荣,但细细品咂,温馨与积极向上的精致让平淡的早晨生出点点涟漪,这就是仪式感的魅力。
生活需要仪式感,写作教学亦如是。
古人崇尚“礼”,其实,在本质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仪式”。教师又称“师父”,意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要求学生事师之犹事父,那隆重的拜师礼便是明示。那么,学生对教师有“礼”,教师又该如何对待学生呢?类推,在写作教学中,教师同样需要“礼”待学生。
写作教学之“礼”,就是在教学中追求仪式感,这是写作教学的应然要求,也是对写作教学随意化的抵制。
仪式感,是写作教学的应然要求。写作,不仅要学会阐述事物,更要学会对美好事物进行表达。而有仪式感的写作课,都伴随着美的生成,都会让学生觉得有意思。如带领学生觀赏美丽的景色,引导他们给自己的作文本起诗意的名字,等等。每一次优秀的作文课,都是一次具有仪式感的交流展示过程,如封面人物魏为秋老师就举了自己上作文课的例子,他每次出差总要给学生带点小礼物,这些小礼物的赠予就是师生之间美好情谊的表达,体现了师生之间的仪式感。除此之外,他还善于利用这些小礼物,引导学生们学会从触觉、味觉等方面对事物进行观察。这些带有设计感的教学环节,让学生铭记并感受到师生之情。
仪式感,是对写作教学随意化的抵制。就如同每年开学需要典礼一样,每一节课都需要以新的面貌呈现。可事实上,常年如一日的教学,让教师们产生了职业懈怠,同样的腔调,不变的妆容,课堂变得老气横秋,在写作教学中更甚。写作无定法,作文课无定数。不少教师上写作课只是规定写作题目或者划定写作范围,便放任学生去写作,这样的写作课全凭学生自我摸索。随意的写作,让写作课变得可有可无,无怪乎不少学生都认为自己没有真正上过一节有意义的写作课。
《红楼梦》中关于饮茶的论述“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的精妙之论,应该是关于仪式感最精妙的解读了吧。在作文教学中,只有教师对教学心存仪式感,满怀虔诚,才能引领着学生写出锦文绣句。因为有了这样的仪式感,妙玉饮茶便成为一种令凡夫俗子望其项背的高雅的生活情趣;因为有了这样的仪式感,学生在写作时书卷上才会有流淌的才气,文字中才会有旖旎的毓秀。
讲台是神圣的,课堂是需要敬畏的,而作文教学中仪式感的意义,就是让课堂变得庄严而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