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各家史料学说初探

2017-12-05 02:16李琳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9期
关键词:傅斯年梁启超史料

摘 要 历史研究法是历史研究的经验和方法,历史研究法离不开史料。古今中外,关于史学方法的著作有很多,有梁启超、何炳松、漆侠。史料是“历史研究法”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现代史上,有对于史料的研究分析等工作的集大成者,他们对史料的研究和论述都有各自鲜明的观点。本文就傅斯年在《史料略论》中史料的类型和梁启超所著《历史研究法》中《论史料》作为主要叙述,了解两位学者的史料学论,并简要介绍漆侠先生的史料观点,加强对近代史学史料的整体把握,从而更好地进行史学学习。

关键词 史料 历史研究法 漆侠 傅斯年 梁启超

作者简介:李琳,河北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K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7.133

一、史料概述

对于历史学,史料的价值是首要且必要的,史学的研究更是离不开史料。历史研究法是历史研究的经验和方法。古今中外,关于史学方法的著作有很多,有梁启超、何炳松著等,漆侠的《历史研究法》是其中之一。其中,史料是“历史研究法”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现代史上,有对于史料的认定、分类以及研究分析等工作的集大成者,他们对史料的研究和论述都有各自鲜明的观点。本文就傅斯年在《史料略论》中史料的类型和梁启超所著《历史研究法》中《论史料》作为主要论述,了解两位学者的史料学论,加之简要介绍漆侠先生的史料观点,并表抒己见。

需提及,“史料”非“史料学”。史料的范围几乎无所不包, 文字形态的史籍、 文集、 诗歌、 议论, 实物形态的文物、器物、遗址, 社会现存的民俗生活、 追忆口述等等,均可能成为很有价值的史料。但是“史料”为“学”,则必须研究特定对象,是研讨一定范围的历史问题的需求出发汇总相关的、 可能利用的各种资料,予以排列、介绍和分析,从利用角度对其提取和组合。 和本文的“史料”意义不同,避免混淆。

二、各家史料说及个人理解

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必要,其浩瀚如海,以中国古代史料为例,据梁启超的统计,史部之书收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2174部,37049卷,若加《四库全书》未收的史书及编后续出之史书,恐有数十万卷册。史部以外的群书,不少也是可作史料或从中可索史料的,其数量难以估计,因此要对繁多复杂的史料有一个分类。

(一)漆侠史料说

漆侠先生在其《历史研究法》中将一般的史料大体分为两大类:一是文献记载方面。从明朝有人提及各书皆可看作史料看待,至清代大家章学诚主张:“六经皆史。”史料的角度出发,所有以前的文献记载都可作为一种史料去查阅,去研究证实史事。二是历史文物方面,即各类古器物、石碑等等,梁启超《历史研究法》中:“往古来今之史料。其幸而存者,又散在各种遗器、遗籍中”。 指出有些器物上有记载文字,可作为史料来眼看待,即使没有文字的器物,它本身也是反映当时社会的物质生产的现实情况。

对于近代史学的研究,史料一般分为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亦可称为直接史料和间接史料。一手资料是珍贵不易得的,指原始资料,沒有经过他人篡改和整理的材料,比如有朝档案或国家管藏的档案资料;二手资料是中间人或修改或改写或省略添加的材料。通常来看,一手资料是很不容易被查阅的,有的或已佚,更是无从查找,后人只能根据再手史料补遗查证,但是运用二手史料时因其的再次记载,更要相对慎重。

此外,漆侠先生在对“经意与不经意的史料”详细介绍时,提到:“学习历史,研究历史,不要同文学分开,当然也不要同哲学、经济学分开,而要紧密结合,以扩大眼界,从中吸收更多的营养品,以丰富史学,推动史学的发展。” 这也是史料的一种重要来源。

(二)傅斯年的史料说

关于史料,傅斯年认为史料对于治史是首要的,他强调“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史学便是史料学”。所著《史料论略》中列举了其个人研究出的八种史料类型,漆先生认为傅斯年的史料分类较为全面,在《历史研究法》中对其概括介绍。八种史料类型对照分列以下及个人理解。

直接史料对间接史料:亦可作为第一史料和第二史料的理解。如殷商史的史料,凡出土的殷商古文物、古墓葬及遗址、青铜器铭文等,都可作为研究此的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为根本。而如《尚书》中的《商书》5篇,《诗经·商颂》及《左传》、《国语》、《竹书纪年》、《世本》之有关部分,周秦诸子之作等,皆为直接史料。

“官家的记载对民间的记载”:此对照二者均有所长、所短。官家记载可查可靠,记录确实,具体到年月、官职、地理;而私家记载其一大特点,是较官家记载之不能说、不敢说,譬如“内幕”,其作用是补官家之缺之不足,但因为私著,不免添加想象和猜测的笔墨,由此会可信度降低。如笔记小说属民间记载。

“本国的记载对外国的记载”:也是互有短长,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外国的记载非外国历史,而是记载国内历史的外国著作。傅斯年先生指出外国记载往往失真,因地域文化传统之区别,外国人之了解每每差些,常为靠不住。而本国的记载每每忽略最习见但要紧的事,外国记载可少此错误。所以《马可波罗行记》的繁多杂记,也不免为世上一大史料。

“近人的记载对远人的记载”:这一对照很易作别。除特殊缘故者,远人的记载是比不上近人的记载的。远和近是相对于研究对象来说的,同一事件,近人记载较远人记载更具可信度。

“不经意的记载对经意的记载”:经意是特别留意所记,固为重要。不经意及为旁涉的一种形式,有时虽轻重不分,但因此保存了些原史料,价值较高。如关于汉武帝的记载,司马迁《史记》较《汉书》就是近人记载,虽然二书在此记载有所重复,但叙事各有不同,也有补充。

“本事对旁涉”:看来虽本事为最要,但实际上恰恰相反。本事经意,而旁涉不经意,使我们感觉旁涉不相干,其有时是无意流露,有时著书者专露,其史料价值是相当高的,例如史书中对朝堂决策的记载,有时可以流露出笔书者对于下达决策及决策者的个人看法。他的发现往往是在本事之余,无意间发现的点点滴滴有助于研究那个时代的历史细节、社会生活、风土世情等,为旁涉。endprint

“直说与隐喻”:此一对照是本事与旁涉的一种。隐喻近旁涉,但不是等同于,“凡事之不便直说,而作者偏又不能忘情不说者,则用隐喻以暗示后人”。此一对照,傅本人介绍很简单,漆侠先生对此一作了详细的介绍,他指出此一对照很好,经意即有意,官府和私人的有意的史料,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不经意,即无意,大抵是非史官的记载这类大都集中体现在文艺作品中,比如《红楼梦》的通过家族描写来衬托出当时封建社会制度之弊。

口说的史料对著文的史料:口说史料是指上古传说或者流传下来的民间故事,如孟姜女故事的流传、白蛇传的故事演绎,或者追述的材料等都算作口说,这与文献记载的故事和历史进行比对,作为一类。口说史料因为今已不再那么分类,是傅斯年先生所创,所以现在较容易把其与现代的口述史混为一谈,口述史料亦称口碑史料。凡根据个人亲闻亲历而口传或笔记的材料,均可称为口述史料;它可以呈现为口传史料、回忆录、调查记、访谈录等形式。口述史在国际上是一门专门学科,即以搜集和使用口头史料来研究历史的一种方法,或由此形成的一种历史研究方法学科分支。它由准备完善的访谈者,以笔录、录音或录影的方式,收集、整理口传记忆以及具有历史意义的观点,如人物的回忆录属于此类。

这八种史料类型可以将史料按照不同性质分类。笔者认为,傅斯年的八种史料类型有一个缺陷便是,一本史料可以同时符合好几个类型,如《史记》,既是间接史料,但同时也可属本国的记载等等。但是傅的八种史料类型是近代史学上对纸上史料分类的经典,给后来的史料研究做了范式。

(三)梁启超的史料说

梁启超在经历了西方史学的影响下,开创了新史学的史学革命。最初的新史学旨在变革中国史学,对傳统史学进行抨击,意在通过史学变革来达到政治目的。因其最初过分追求西方史学,对传统的一概否定的片面之论,固然是不长久的。他本人也在经历了最初之后,史学思想发生了转变,《中国历史研究法》是可以看出其史学思想的些许变化,较最初的史学论则客观了不少。第四章《说史料》将史料也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文字记录以外者;一类是文字记录者。文字记录以外者,大致分三小类:

一种是指现存之实迹,实迹指全部现存者。作者站在当时晚晴民国时期的立场,实指其当时发生之实事,有如不久之前的戊戌变法、张勋复辟、五四运动之类,对历史发展产生影响、终究会成为明天的历史的史事,还有就是历史已经遗留下的实迹,有如历经沧桑万变的北京城,其天坛、社稷坛、城郭及宫殿,山西朔州的辽代应县木塔,研究时代背景或者辽代建筑的发展、成就;还有山西大同的云冈石窟、洛阳龙门石窟等等。除已遗留下的,还有已湮灭之史迹,得以意外发现者,如罗马城的意外发现。二种是传世之口碑。有采访而的其口说,有口碑性质的史料,司马迁的《史记》中关于西南地区民族的记载就是根据访问人之口述所载。这与傅斯年说的口说史料是接近的,如上古传说的故事。三种是遗下之古物,这一指原物之保存和再现者。

文字记录者当是指文字记载的文献,梁启超大致分为旧史、关系史迹的文件、史部以外的群集、类书及古逸书辑本、金石及其他镂文还有外国人著述。 梁启超的史料界定较前人是扩大了史料的范围的,他把一些前人不看做是史料的文字资料归纳为可作为历史研究的史料范围内,比如他把奏章也纳入了文字记录的史料范围,是其所创,奏章等皇家日行记录的官方档案纳入史料极大丰富了文字史料的范畴。

三、总结

综上近代几位学者的史料观点,他们对于史学史料有一个公共点便是史料的多样性、层次性和重要性。多样性是史料的来源和运用丰富,都说单一的史料是不够作为一个完整论点的支撑的,史料的多样全面使论点有理有据,丰富饱满。层次性是众多的史料不能一概而论,当然要根据价值和特性分层来看,既是搜寻史料的便利之法,是研究者应对史料的清晰把握,也是区分史料的必要途径,尽管人人区分时的方法、侧重点有别,总归是处理史料不可缺少的步骤。作为史学工作的基础,重要性显而易见。

此外,王国维曾指出新史料的发掘和发现是推动史学向前发展的必要前提,“二重证据法”是他在传统史学考据之上,开创新的治学方法,运用“二重证据法”结合甲骨铭文等考证殷商历史,成就卓著。确实,史学的进程离不开史料的扩充,不断丰富的史料会不断丰富史学研究成果。但史料有限,不等同没有新发现的史料就不可以继续史学研究工作,略显片面。无论是史学新发现史料还是固有史料,都有未曾探索到的价值。任何人都不应感性将研究寄托于对新材料的发掘,而要开阔眼界,在史学界已固有的史料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

注释:

乔志忠. 对“史料学”、历史文献学与史学史关系的探析.学术研究.2009.9.

梁启超. 历史研究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9.

漆侠. 历史研究法.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3.12.

傅斯年. 史料略论.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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