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

2017-12-01 02:55
小品文选刊 2017年24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耕地权益

甘 成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 400000)

浅析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

甘 成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 400000)

本文将通过分析城镇化进程时代背景下土地流转问题,探究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或对策,以期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土地流转;城镇化;农民权益

1 城镇化背景下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建立农村土地的流转机制有诸多优势,比如能够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同时给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经济收益的途径,增加农民的收入。但事实上,在地票交易的过程中并没有将其该有的价值发挥出来。在这个过程中仍然具有很多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如下几点:

1.1 土地流转区域差异大

通过之前对土地流转现状的分析较为明显的看出,土地流转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域差异。以重庆为例,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的土地流转效果好,相反那些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交通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土地流转的面积少。事实上地票交易建立之初就是在保护耕地红线的同时,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带动贫困县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却违背了这一原则,流转的全是城市近郊的土地,而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许多闲置的宅基地。

1.2 政府宣传力度不够

通过对农民对于地票制度了解程度的抽样调查我们发现,很大一部分农民对地票不是很了解或着根本不了解。这说明政府没有扮演好市场促成者这一角色,农民作为地票交易这一市场主体,如果对相关的政策不了解或者根本不知道的话,不利于引导农民参与到地票交易中来,更加的不利于对地票制度的普及和应用。同时,对相关政策的不了解还将导致农民对自身权益的不了解。比如说,政府规定地票交易净收益的85%是分给农民的,但是农民或许并不知道是占比85%的收益,即使知道占比85%,也不知道这部分收益如何计。由于对政策的不了解,农民无法计算自己的损失和不足,本来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农民对自身权益的了解不足,长期如此,无法保障农民的权益,同时也会丧失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利于地票交易的实施和普及。

1.3 存在拖欠款项现象

土地流转是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村人口融入城市。平均每户可以获得10万左右的收益,而这笔钱就是农民进城的安家费,用来解决住房、医疗、教育和养老等问题,促进他们融入城市。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存在拖欠款项的问题。相关机构先发放部分款项,其余部分存在拖欠现象。这严重损害了农民权益,首先是款项能不能拿到给农民造成心理负担,其次失去土地的农民收入锐减,如果补偿款不能及时到账,容易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这种现象不利于地票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对政府失去信心。

1.4 复垦耕地不达标

通过前面对近几年耕地面积的分析我们发现,在实行地票交易制度的过程中,确实有利于耕地红线的保护同时可以发展城镇化。但是在铜梁县虎峰镇有大量的复垦耕地还是存在荒置现象,复垦出来的耕地无人愿意耕种。通过询问有关人员得知,复垦的耕地在指标上是要达到95%以上可以耕种的条件。但是由于相关检查机关懈怠工作,对复垦耕地的检查不到位,导致由宅基地复垦的耕地仍然存在许多砂石瓦砾,不利于耕种,增加了耕种成本但是产出却减少了。

2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对策研究

2.1 转移土地流转重心

以重庆为例,渝东南,渝东北两个地区的土地市场较大。要把重心转移到这两个地区,克服由于农业资源和经济交通条件带来的困难。真正的把农村闲置土地流转出来,同时促进这两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更进一步的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地票制度必须是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远距离、大范围置换,就近城镇化并不适用,也无任何意义。这是因为,城市近郊农村土地潜在价值本身就比较高,通过征地动迁,农民即可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没有必要搞地票交易。而远郊农村的闲置建设用地,受区位所限,开发建设机会相对较少,土地价格很低,一旦通过地票交易,就可以突破级差地租的桎梏,充分显化其价值。

2.2 加强政府基本职能管理

农民处于土地流转市场链中的最后一链,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许多政策没有完全被农民所了解。而政府作为这一市场主体的引导者,要严格落实自身的基本职能,作为公共服务者,信息传递者,而不是中间获利者,剥夺农民的基本权利。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农民作为土地流转的直接主体,政府应该积极的让农民参与进来。设立专门的宣传小组,增加宣传方式,让地票制度被更多的知道,而不是盲目的跟从,或者不敢参与。要让政府意识到只有提高农民的主体地位才提高农民的积极参与性,地票交易的进程才能飞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得以实现。所以,政府的宣传工作一定要落实到户。

2.3 建立健全的农民权益保障制度和严格的监督机制

前面我们提到,失去土地的农民要面临养老,教育,医疗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和农民息息相关的,古人云,先安居才能乐业。政府应该推出有效的保障措施来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失地农民才能有心思投入工作中。反观在有关环节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出现拖欠款项现象,不仅侵犯了农民的权益,而且使农民对政府失去了信心。所以有关政府一定要建立严格的支付制度,以保证农民权益。同时还要建立其他健全完善的保障制度,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提高农民积极性。使农民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土地流转的建设中来,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相关的监督机制包括三个方面的监督。首先是对村干部的监督,其次是对相关复垦机构的监督,前最后是最重要也是最大的难点,就是对政府职能的监督。

快速的推进城镇化,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要面临的问题也很多。统筹城乡建设中城市和农村的关系不单单局限于土地资源的的供需上,还有许多方面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医疗,财政、教育、社保等。当然本文的研究可以提供一个基本的思路,相关问题,有待深入展开研究。

[1] 叶奕浩.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思考[J].农业现代科技,2010(16).

[2] 李翔,徐茂波.物权法不应限制宅基地流转[J].中国土地,2006(2).

[3] 张曙光,《中国土地问题》课题组.土地流转与中国农业现代化[J].管理世界2010(7):67-68.

[4] 刘珺.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流转问题研究[J].当代经济,2013(5):66-67.

甘成(1986.11-),讲师,土地资源管理,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土地利用规划。

F321.1

A

1672-5832(2017)12-0285-01

猜你喜欢
农村土地耕地权益
自然资源部:加强黑土耕地保护
我国将加快制定耕地保护法
莘县农村土地托管的实践与探索
身在异国他乡,海外华侨华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通报: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84款App
农村土地如何突破“细碎化”?——“三农”干部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经营创新
新增200亿元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
浅谈城镇化中的农村土地管理问题及优化措施
漫话权益
耕地种田也能成为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