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诞生的标志性著作,在其文本中马克思、恩格斯对“现实的个人”的思想内涵做出了详细的阐述。它以“现实的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确立的前提和出发点,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这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正确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现实的个人”对我们今天落实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唯物史观;现实的个人
人的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极为关注的焦点,无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还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都蕴涵着马克思丰富的人学思想,而在之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是对人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深入的阐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恩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使之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创立和诞生的标志。与此同时,马恩还首次对“现实的个人”进行了完整而科学的概括,在此基础上,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从不同的视角科学地论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1 “现实的个人”的历史性认识
任何哲学都是在人和世界、主观和客观的联系中把握世界的,人始终是哲学精神的原点。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同哲学把握联系的方式不同,我们需要探究的是其是否把联系看成是一种现实联系。
首先在宗教的观点中,它把宗教的人假设为“全部历史起点的原人”, 它用宗教的幻想生产代替物质资料和生活本身的现实生产。这一观点,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从而造成了自然和历史之间的对立。而后在黑格尔哲学中是承认历史观念的,不同的是历史不过是“观念”的产物和证明他自身逻辑结构的工具而已,他眼中的人是“观念的人”,“人的本质等同于自我意识”。黑格尔对历史的把握仅停留在观念上的考察,因而使得其辩证法只能立足于唯心主义的基础之上。黑格尔之后,费尔巴哈哲学所做的就是把宗教和黑格尔哲学神秘化了的人和人的特性,归结为感性直观的具体的人,他甚至确立了“人是自己的出发点”和“人是自己的最高本质”这一原则。然而费尔巴哈“承认人是‘感性对象,却也只把人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 因此在费尔巴哈眼中的人只能是一般的人,抽象的人,这正是其局限所在。与费尔巴哈抽象人本论不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指出费尔巴哈等一切旧物主义的缺点就在于“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角度去理解 ,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實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对于马克思的哲学观来说,并不是以往人们理解的没有“人”,而是将人与自然相统一起来,从“现存的现实关系”出发,找到“现实的个人”,并将其作为唯物史观的前提和出发点,让人们看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实面貌。
2 关于“现实的个人”的具体内涵
从马克思的历史观来看,历史的出发点既不是黑格尔的“绝对观念”,也不是费尔巴哈“抽象的人”,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马恩强调道:“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
概括来说,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个人”是自然的,是社会的,是有意识的历史性存在。首先,马克思说:“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人作为一个个体,其本身的存在就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而其生存的物质资料来于自然。人在自然界中谋求生存,其过程也对自然界产生影响,因而这种相互作用造就了“现实的个人”是自然的人。其次,人的本质规定为人的活动造就的结果,然而人们的生活生产活动,并非脱离他人的独立活动,而是以交往为前提的的社会性活动。如果是脱离社会生存下来的“狼孩”缺少了它的社会关系,已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现实的个人”再次,意识是社会的产物,人既然是社会的,那么人必然也是有意识的。正是因为人能够进行独立的思考与反思,才能进行着改造社会与改造自身的活动,成为自由自觉的人。综上来看,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作为人们的生存基础都相应纳入人们的历史进程中,并作为动态变化的过程与人类历史的活动相互作用。人正是在同自然、社会和自我意识的相互作用关系中,与其他动物所区分开来,从而形成完整的系统结构,表征出作为整体存在的人的特性。因此,作为自然的、社会的、有意识的历史性存在,“现实的个人”的内涵就在马克思这里就得到了完整的诠释。
此外,现实的个人并不是静态的自然人,而是一个处于历史过程中动态变化的个人,其现实的人格主体性和个体性都是由其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所赋予的。伴随社会分工及生产力中质与量的变化发展,生产方式发生历史的变革,由此推动人的各种关系发生变化,因此以所有制关系为标志的人的社会关系形态也伴随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这就肯定了“现实的个人”的历史主体地位。同时,“现实的个人”又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前提,是无法被历史所超越的。“现实的个人”是具体的、历史的人,通过与他人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形成特定的社会形态。而人的自由和解放也是一种历史活动,在不断革命的奋斗过程中,实现现实的个人的解放。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以往的历史中,个人力量总是转化为异己的物的力量,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工人阶级自己,个人的真正自由只有在实现自身解放的工人阶级联合体中才能得到真正实现。一切个人利益相互矛盾而缺少共同利益基础的共同体都是虚假的共同体,只有自由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的联合体才是真实的利益共同体。而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工人阶级自由联合体的组织互为条件,并且它们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真实共同体实现的前提条件,它们都是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和人们的普遍交往为基础的。
3 “现实的个人”的当代启示endprint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现实的个人”的规定,不仅在唯物史观上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对于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建设也同样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从“现实的个人”角度的论述去发现其现实意义,才能更好的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第一,人的本质是实践,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需要看到人的历史制约性。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现实的人”中的“现实”表明, 人既要与“历史”相连 , 又不可与“自然”完全割裂。人类的历史就是在限制与超越中呈螺旋式上升发展的。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只有在前人留下的历史结果中去继续实践,同时又在现有的条件下不断进步。而在这个实践过程中,人与自然进行对话时既体现一定的主动性,又被动的受制于自然的发展。对于人的主体能动性而言,实践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就表现为人的主动创造性,主动对自然加以改造和发展。但是,作为客体的自然有着其自身固有的规律和法则,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还受制于自然而只能依照其规律才能达到目的,否则,必将受到自然的严厉惩罚。因此,对于建构和谐社会主义的当代中国,不能脱离历史与自然的现实而盲目地追求人的发展,追求社会的发展。而应从人的主体性出发, 在肯定“现实的人”的主体价值的同时,发挥人的积极能动性, 以“人的本质是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人, 努力为社会关系中的个人提供良好的环境,在超越现实社会的同时超越自我,改造自然的同时改造自身,使“现实的个人”在历史中更加完善地发展进步。
第二,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个性自由发展是两相统一的。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是个性自由发展的基础,没有一定程度的全面发展,个性的发展只能是片面的;另一方面,个性发展又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全面发展受个性自由发展的制约。因此,全面发展决不意味着用固定的模式去要求个体,而是在德智体全面要求基础上的个性的独特而自由的发展。另外,马恩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这里马恩所说的“真正共同体”,就是指共产主义的集体,就是共产主义社会,而马恩进一步指明了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真正实现个人的自由自觉,才能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对于中国的建设发展而言,这就要求我们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同时要坚定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自觉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充分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个人进步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三,在现实的社会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中“现实的个人”的思想真正贯彻到底,也就是说,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會主义事业的实践基础上,把人视为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现实的个人”。具体来说,就是要把人视为物质的,从物质活动和物质关系方面来诠释人、规定人;要在人的自然存在的基础上,从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方面来阐释、说明人。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突出人的主体性,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社会发展中始终把人民放在首要地位,以人民的利益为先,为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这样才能缓和社会矛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能动性、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从而为社会主义建设源源不断地提供动力,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奠定基础。
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人本思想为理论指导创造性的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必将促进我国社会和个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既是人类向往的伟大历史目标,又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我们应当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同时,不断推进人的全而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 1-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4]聂锦芳.批判与建构:《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作者简介
姚亦洁(1993-),女,汉族。江苏苏州,研究生在读,苏州大学,研究方向:城市哲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