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盾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贸易便利化视角下的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
李 盾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是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内容之一,挂牌以来其贸易便利化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武汉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初步实现“一个窗口”、“一次认证”、“一个终端”、“一个融合”;探索实施商品检验检疫“预检核放、通检通放、即检即放、后检先放、免检直放”等分类监管模式。但仍需要进一步学习、探索新途径,促进湖北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发展。
湖北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
2016年《湖北省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1—2015年,湖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0.7%,最终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为10.0%,资本形成总额年均增长率为13.5%。从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流出三大需求指标看,湖北经济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投资拉动,消费其次,而货物和服务净流出的贡献率偏小。因此,湖北对外贸易对地区经济发展贡献有待提高。
湖北对外贸易与沿海自贸区所在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与中西部自贸区所在地区相比优势也不明显。2013—2017年,从对外贸易进出口额指标看(见表1),全国11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区排序,前6的位次没有变化,依次是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天津、辽宁;而后2位的位次同样也没有变化,分别是湖北、陕西;但是居于其间的河南上升2个位次,重庆、四川分别下降1个位次。
表1:2013—2016年11个国家自贸区所在地区对外货物贸易进出口额(单位:万美元)
贸易便利化是指通过简化程序、增强透明、统一标准、完善规范、减少限制等一系列措施,降低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从而促进货物、服务的自由流动。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是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制度创新提升湖北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对外贸易发展,促进湖北经济发展。
自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以来,湖北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围绕贸易便利化和商事制度改革,相继出台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创新改革试点任务的分工台账,形成了省级统筹、片区落实、部门配合的高效推进机制。
1.2017年5月,湖北省政府向三大片区下放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54项,其他类事项5项,部门委托行政许可类事项2项。
2.武汉片区实施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17类改革措施、207项工作任务清单,涉及检验检疫、海关、工商等50多个部门,实现相关手续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改革前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注销等手续,需要经过内部三级核批、3-10个工作日。改革后经办人直接现场办理,在单证齐全的前提下,关员现场办理,当场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武汉海关推出“减免税手续汇总办理”和“减免税申请电子数据批量导入”两项通关新政,使得企业办理“征免税证明”时间缩短77%,货物通关效率提升30%,海关在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相关的审核工作。
3.武汉片区已经启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四证联办”商事登记改革,拿到“四证”时间由过去3周以上缩短为现在2个工作日。
2017年8月9日,武汉航运中心的武汉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该“单一窗口”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外贸城市,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打通了各个部门的行政壁垒,具有口岸监管服务、口岸物流服务、口岸外贸服务、口岸数据服务、口岸增值服务等5大功能,实现湖北、武汉国际贸易申报查验“一个窗口”、进出口贸易监管备案“一次认证”、通关贸易数据查询与推送“一个终端”、物流—贸易—通关“一个融合”。
启用“单一窗口”通关新模式,使得外贸企业报关单制作时间由30分钟减少至5分钟、申报项目减少45%、候查时间减少50%、查验作业时间减少50%、通关时间3天缩短到2小时、报关成本减少50%。使用电子放行机制后,每单节约成本20元,一年可节约上亿元。
通过“单一窗口”平台,企业可以直接查询报关报检审核结果,无需分别登录海关、检验检疫等系统进行单独查询;也可通过物流可视化查询功能,根据提单号或箱号查询从始发地到目的地的口岸通关物流状态数据,甚至可以查询装载集装箱的船舶在海外的运行轨迹。
1.探索实施“预检核放、通检通放、即检即放、后检先放、免检直放”等分类监管模式。通过预检核销、分线监管、分送集报等手段,以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检验检疫先行先试。
2.针对生物医药产业的特殊需求,对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实施风险管理,缩短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对低风险特殊物品审批期限放宽至12个月。在实行企业分类、产品分级的动态监管的基础上,实施简化审批、分批核销、后续监管模式。
3.加快与国际贸易先进规则接轨,采用“企业信用管理、商品风险分类”方式,实现无纸化运作,检验检疫无纸化申报率、无纸化通关率均达100%,企业由需1个工作日改为1小时内完成报检并获得审单指令。目前经武汉港至综保区货物全部实现区内申报、口岸放行、区内检验检疫的直通流程。
4.武汉片区在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方面,将检测交由市场,加快了企业通检效率,减低了企业通检成本;在进口货物预检验方面,实现进口货物无障碍通检,极大缩减等待检测结果时间,让进口货物做到了即报即放。
5.开发跨境电商业务系统,对跨境电商实施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监测,形成分拣线“一机双屏双控”查验新模式。在保证执法独立性的同时,做到信息全收集、物流全监控闭环监管,实现电子商务企业订单流、代理报检企业报单流、物流仓储企业货物流三流合一,全程无纸化电子核放,显著缩短了跨境包裹通关时间。
湖北现已有52家电商企业和1560种商品完成跨境电商备案并开展跨境直邮业务。对武汉光谷国际保税交易展示中心采取“预检验核销”检验监管模式,通关流程时间缩短50%,特别是进口酒类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并促进快速消费品、生鲜食品、进口水果等商品展示仓储、分拨等新业态发展。
6.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推进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互”大通关;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依托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自贸试验区信息化围网,推进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电子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实现区内企业、相关单位与检验检疫机构申报信息、物流信息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快货物在区内自由流动和跨区流转。
2017年3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公布实施。该方案涉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6大改革试验领域。其中,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又涉及培育新型贸易方式、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3个方面。
依据总体方案,武汉、襄阳、宜昌三大片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分别涉及4、5、7大改革领域。显然,三大片区实施方案与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有偏差,改变了总体方案的逻辑架构,其优势是均结合本片区实际,劣势是以后可能在总结可复制经验做法上存在困难(见表2)。
表2: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改革领域
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30日,湖北自贸试验区注册企业增加,注册效率提升,但是其内资企业注册数、企业注册总数,以及平均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总额与辽宁、四川、河南、重庆等第三批自贸区相比,成效还不够显著。三大片区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大,距离将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热土、开放高地、改革样板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武汉片区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服务贸易范围,推进保税研发及测试业务、推进保税检测维修及再造业务、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襄阳片区提出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检验检测、其他服务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宜昌片区提出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建立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尽管三个片区提出了服务业发展及服务贸易便利化方案,但是方案比较粗线条,尚未同步出台类似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
另一方面,一直以来湖北省服务贸易BOP统计体系尚不完善,FATS统计体系尚未建立,部分行业服务贸易数据缺乏,从服务贸易数据直报模式获得的数据与服务贸易现实存在较大偏差,使得湖北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难以得到较为准确的反映。
由于湖北经济外向度不高、外向型经济机构不完善,湖北现有的出口加工区发展不快、保税区的引领示范作用也未充分发挥,在促进出口方面湖北在中部地区已形成较大的政策落差。而湖北经济外向度不高的格局对现阶段湖北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可能会有负面影响。因此,湖北自贸试验区要加快对接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体系。
目前,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先期获批的自贸试验区相比,湖北自贸试验区在推进贸易投资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对接国际新规则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湖北应积极抢抓建设自贸试验区这一新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创新,促进湖北经济稳健发展。
一方面,贸易便利化前提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湖北自贸试验区涵括的200多项改革试验涉及检验检疫、海关、工商等50多个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及资金支持。然而下拨的经费难以支撑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的相关研究与设计。
另一方面,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是湖北自贸试验区主管机构,下设协调指导处、制度创新处、综合信息处三个处室,与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共同组成管理机构,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国家税务、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门协调开展工作,工作任务浩繁。而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工作办公室除了少数几个正式编制人员,其他岗位则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兼任,专职人员偏少。因此,要加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办公室人员配置,加大制度创新研究与信息共享平台设计经费的投入,加强三大片区之间、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促进贸易便利化发展。
湖北自贸区三大片区应吸纳中央已经明确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经验做法,密切关注、跟踪上海及其他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发展动态,主动交流、学习新经验做法,并积极探索、创新、实施适应湖北自贸区贸易便利化的措施。
目前,武汉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已上线运行,该平台初步实现武汉多部门之间监管数据交换、信息互通与共享。但是由于跨部门协调,海关、检验检疫、海事、金融、发展改革、商务、工商、质监、财政、税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港口航运等部门间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据交换、信息互通与共享,还需做大量工作。尤其是随着系列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实施可能带来的风险,湖北自贸试验区还应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学习借鉴上海、广东等自贸试验区的经验,参考北美自贸区、东盟自贸区、香港地区的做法,结合湖北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目标,加强服务贸易便利化的研究,创新服务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便利化全面发展。
湖北自贸试验区应加强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建设,在完善BOP统计体系的同时,学习其他自贸区经验,开展FATS统计建设,为贸易便利化建设成效评价提供数据来源,也为自贸试验区对湖北经济影响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为政府及时调整、制定相应对策略提供有力保障。
注 释:
① 中国第三批自贸区百日报告出炉 7个世界500强项目抢滩武汉[EB/OL].http://freetradezone.juhangye.com/201707/news_18823043.html。
② 武汉电子口岸·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上线[EB/OL].http://www.hbdofcom.gov.cn/swdt/fzsw/48667.htm [EB/OL].http://www.aqsiq.gov.cn/zjxw/dfzjxw/dfftpxw/201701/t20170104_480094.htm。
③ 王鹏,王毅.抢抓新机遇,推动新发展——湖北检验检疫局支持自贸区建设纪实[EB/OL].http://www.aqsiq.gov.cn/zjxw/dfzjxw/dfftpxw/201701/t20170104_480094.htm。
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研究”(L20170801-1)
李盾,湖北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服务业与服务贸易、自贸试验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