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对策探讨

2017-11-27 23:58盘红华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7年22期
关键词:农村电商电子商务互联网

盘红华

[摘 要]供销合作社是发展农村经济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本文首先分析了供销合作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进而剖析了供销合作系统在发展农村电商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从物流体系构建、品牌打造、人才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供销系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对策。

[关键词]供销合作系统;电子商务;农村电商;“互联网+”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22.083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22-0-02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引发流通方式的改变,以电子商务为主要方式的现代流通业发展迅猛,给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目前,加快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合作经济优势,从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因此,供销合作社必须要认识到电子商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步伐。发展电子商务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整合系统网络和产品资源、打造上下贯通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手段。

1 供销合作系统概况

根据《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2016年基本情况统计公报》,全系统有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32个,省辖市供销合作社335个,县(区、市、旗)供销合作社2 404个。全系统有基层社29 016个,各类企业(含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24 099个,农民合作社2 306个,其他2 611个,基层社经营网点33.8万个。全系统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169 896个,入社农户1 483万户,其中,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 306个。各类专业合作社中,农产品类147 866个,农业生产资料类6 400个,综合服务类3 421个,其他类12 209个。全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20 592个(不含基层社)。

统计表明,供销系统2016年全年实现销售总额47 760.6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7 986.7亿元,增长9.8%;消费品类零售额15 435.3亿元,同比增长16.6%;再生资源类销售额2 664.6亿元,增长12.5%。

2 供销合作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2015年1月9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三到五年全系统电子商务的工作目标。其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要构建全国性供销电子商务平台,使全国平台与各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相互支持,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形成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末,全系统所有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信息化改造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比例达到70%以上,全系统销售总额中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占比达到40%以上。

2015年11月,供销合作社全国电子商务平台即“供销e家”(www.gxyj.com)正式上線。“供销e家”采用全新的运作理念,作为全国性平台重在搭建系统服务,各地方平台重在抓运营做生意,力求建立以县域为基础,全国互联的农村电商生态。“供销e家”一网多用,一方面具备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线上对线下(O2O)的交易功能;另一方面具备为系统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信息、人才、金融、技术等各类服务的功能。

目前,“供销e家”上线15 000余种农产品,并已经与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276家区域性、专业性电商企业以及31个省(区、市)的近700家市县供销社实现对接。截止到2016年9月,全系统共发展省级电商平台80个、县级电商平台973个。

在当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面面临着有利的机遇。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有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比较健全的经营网络,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决定提出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进一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了1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为供销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保驾护航,供销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已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点和重要抓手。此外,供销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可以实现精准扶贫,帮助农民实现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然,供销合作系统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中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和困难。第一,供销社由于长期深耕农村,形成了一定的思维惯性,对新事物的敏感度和接受度不强,特别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对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经济相对陌生,“触电”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二,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日益增加,特别是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为代表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纷纷布局农村市场,各显其能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挑战供销社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传统地位,对供销合作系统的流通市场和商业模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第三,系统内许多企业目前仅局限于将一些传统的经营业务迁移到网上,满足于增加一条网上销售渠道,真正拥有互联网思维,用先进思维方式来改造传统产业链并且整合市场资源的企业较少。

总体而言,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商是大势所趋,机遇大于挑战,优势大于困难。

3 供销合作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对策

3.1 明确农村电商重点,拓展农产品销售空间

近年来,农村市场作为电商行业高速增长的新引擎,市场快速增长,成为电商逐鹿的主战场。相关统计表明,2016年1~9月农村网购规模约为1 830亿元,占全社会网购总规模的7%。淘宝、京东等相继把触角延伸到农村进行“刷墙”、设点,给供销系统发展业务造成严重的冲击。事实上,供销合作社拥有发展农村电商的产业基础和条件,全系统有100多万个经营服务网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有独特的优势。供销合作社应明确农村电商的五个重点(加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农资流通、农村综合服务、电商扶贫开发),创新流通方式。同时,供销合作社要依托“供销e家”全国供销电商平台、区域平台、第三方合作平台等各种形式,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基层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开展网上批发和零售,拓展农产品销售空间,以信息化带动流通现代化,帮助农民解决“卖难”的问题。endprint

3.2 加强物流体系建设,突破发展瓶颈

现有的第三方物流配送商的配送范围难以覆盖广大农村,而自建物流配送体系成本昂贵,正是这个瓶颈的存在导致农村电子商务滞后。供销系统的优势在于全国各乡镇都有网点覆盖,此外供销社系统还有农药、化肥、烟花和再生资源等专营权。首先,供销系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快整合各方面的优势资源,弥补自身的不足,加快完善供销社自已的農村物流体系,并与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邮政和快递企业等部门共享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鼓励采用多站合一的方式建立“最后一公里”综合服务站,提高流通效率;其次,供销系统可以尝试发展“个体物流”模式,聘请1~2名城市小区或村(社区)的居民成为物流人员,负责各物流点的快递取件和送件;最后,供销系统还可以共享、整合部分居民村民闲散的车辆,实现自提、送货上门等物流功能,通过解决物流末端送货取货等“瓶颈”问题来促进农产品销售。

3.3 谋求与各类企业合作,共同发展

电商渠道下沉开始成为“互联网+”大潮下电商巨头业务拓展的一种趋势。阿里启动“千县万村”计划,京东谋划“工业品进农村、农村金融、生鲜电商”的3F战略。由于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络相对健全,因此,各级供销系统应积极承接电商巨头的县域代理职能,主动与电商大鳄合作,充当它们的县域代理者角色,来壮大自身实力。此外,在双创时代背景下,众多民营电商企业应运而生,供销合作社可以凭借自身资源和政策优势,积极与民营企业合作,引入多方设备、资金和人才,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3.4 培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知名度

电商越来越重视产品的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是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最有效途径。在传统的农产品运销观念影响下,传统的“生产者一批发商一零售商一消费者”模式仍然保持,品牌的传播渠道和空间单一狭小。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各级供销系统应发挥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品牌农产品。一要分品种、品类提炼产品功能特点,挖掘产品故事,逐步建立、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二要聘请专业团队进行宣传推广的整体策划和分步实施;三要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农产品品牌的力度,增加企业品牌打造的信心。

3.5 重视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强化人才保障

人才培养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保障。第一,各级供销社要营造舆论氛围,多方面开展专题宣传,让广大农民知晓农村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做法和经验;第二,各级供销社要聘请电子商务专家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家,提供咨询服务;第三,供销系统要强化业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设立专项资金,聘请专业师资,成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理论+实践”的培训教学体系,加快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理论知识丰富、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农村电商带头人,带领区域内农民共同致富;第四,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吸引一批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回乡创业,鼓励一批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第五,政府要加强电商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强化电商行业内部沟通和互相学习,促进共赢。

4 结 语

供销系统作为为农服务的主力军,如果能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和网点优势,快速吸纳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优势资源,来弥补自身经验和技术的不足,就一定能在电子商务领域走出一条既有供销社特色,又能发展壮大的农村电商之路。

主要参考文献

[1]方琦.浅谈“互联网+”供销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J].广东合作经济,2015(3).

[2]王侠.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J].中国合作经济,2015(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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