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腐意愿与行为的背离及其影响因素

2017-11-26 03:50
领导科学论坛 2017年23期
关键词:腐败群众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成绩大快人心,媒体与网络一片叫好,群众反腐意愿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级各地官方数据显示反腐线索40%~90%来自人民群众。但从“人民网曝光数据”平台查看,90%的曝光案件主体是村、社的基层官员,是群众身边最近的干部,是群众眼皮最底下的官员,是多年的公权力掌握者,这就形成了最反感腐败的群体与腐败群体共存多年的局面。可见,人民群众反腐意愿与反腐行为存在着相互背离的现实,通过分析这种背离现象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建议。

一、群众参与反腐的重要作用

腐败指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以谋求不当私利。反腐败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自上而下,由最高领导者及其下属官员监察查办腐败案件;一是自下而上,由底层群众举报腐败行为和个人。十八大之前,主要靠第一种方式。中国从夏朝开始,“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一切权力出自于王,奖赏惩罚均听王令,国家及其政党在治理腐败中占据主导地位,研究者们指出领导者的反腐决心、独立强制的反腐机构与行之有效的反腐制度是影响反腐败的重要因素。第二种方式,受政务信息公开程度、政治集团稳定忧虑、反腐支持力度三个方面的影响。但从古今中外不难发现,反腐败的成功与巩固离不开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的相互推进与融合,仅有自上而下往往只能清除少部分人,而且容易导致更大更多的腐败,仅有自下而上的反腐败往往会产生徒劳无功、白费力气、彻底绝望的结局。

《汉典》解释,群众指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人民大众。毛泽东认为,“反腐败不能单纯依靠党员干部的自律和党纪法规的惩治,还必须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监督党和人民政府,这是最根本的监督,是最有效的反腐败之路”。群众参与反腐的重要作用表现为:人多、面广、持久。毋庸置疑,除了在公职中担任领导职务之外的所有中国人民都是群众,他们分布在祖国的每一个角落,行走于社会的各行各业,成为了监督领导干部不当谋私利的智能移动天网、天眼。一旦公职人员有不当谋利行为终将被群众发现。除此之外,另一个优势在于他们比监察、巡察、督察活动更持久,一天天都存在于腐败分子的身边,随时监督着他们。

二、群众反腐高意愿低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群众反腐意愿高有目共睹,但现实中却出现了低行为的反差表现,可以从反腐的性质、反腐的难度、反腐的受益与反腐成效分析其原因。

反腐属于公益性质。从公共管理角度看,反腐败是一种纯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社会供给,任何一个公民无论是否参与反腐劳动、贡献大小,都可以无差异无竞争无排他地享受反腐成果。这种纯公共产品的属性让很多群众产生了“搭便车”计划,也必定成功“搭便车”,转而希望和等待着其他人发起行动并成功,自己则毫不费力坐享其成。因此众多的群众在观望中失去了反腐动力、遗失了反腐时机,最终放弃了反腐的权利与义务。

反腐的难度不低。在2013年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之前,众所周知,反腐败、信访是危险的,是非常艰难的。这些艰难不仅表现在反腐自身能力不足,文字表达表述难、举报证据收集不足、信访维持资金困难、举报无门;也表现在举报案件无人受理,或者拖而不决,无法解决;更表现在举报人常常受到言语身体暴力的威胁、失去工作的威胁,甚至是失去自由与生命。面对诸多的困难,仅有少数政治责任感强的老革命和少部分为自身利益抗争的群众才会排除万难勇往直前,成为领导干部的“肉中钉”,成为上级领导莅临时重点防范限制的对象。

反腐得不偿失。个人与集体方面,个人反腐,集体受益,受益必定与人分享。每一个腐败者都是侵害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公害,一旦将其拉下马,都将停止他对个人与集体利益的侵害。个人自身方面,个人与家庭在反腐过程中遭受着时间、金钱、精力和精神的付出,但仅有小部分幸运之人才会获得应有的补偿或者奖励,更多的时候是停止侵犯个人或集体的权益,难以追回已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失难以补偿到个人。

反腐成效不大。群众反腐的初衷就是打击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但往往不能如愿。无论是村社干部、政府各级领导干部或者普通公职人员,发生腐败被举报,上级部门往往会在“理性”思考后作出让群众难以理解的处理结果,同样一件事情有人仅被询问、有人仅被警告、有人仅被降级,更为广泛流传的却是“带病提拔”,真正按法律处理的很少,导致群众对反腐产生不信任与无奈。

由于以上主要原因,久而久之群众反腐的行为意愿就逐渐降低,由愤怒转向冷漠,同时也有部分群众被同化,逐渐适应认同腐败的潜规则并利用腐败达到个人目的。

三、发挥群众参与反腐效能的建议

为了达到净化社会风气,打击腐败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以实现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建议充分重视群众反腐的重要作用,从培养正确三观激发反腐动力、加强反腐培训、提高反腐能力、增强反腐支持力度、促进反腐行动与及时反馈反腐成效、增加反腐获得感等方面调动群众反腐热情,并付诸实践。

培养正确三观激发反腐动力。通过主流人群与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宣讲,让每一个普通的群众都认识到腐败对于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让他们都明白现有的幸福生活是公共利益的主要表现,若不维护将会受到腐败的侵害,呼吁他们勇敢地站起来保护自己的公共利益。不再冷漠看待腐败行为,更不能认可腐败现象,让腐败任意生长。

加强反腐培训提高反腐能力。首先,识别腐败。能清楚识别腐败行为,不再将礼尚往来、感恩、答谢等行为与腐败行为混为一谈。其次,收集腐败证据。注重证人言辞的收集整理并附上签名,短信、微信等有形言词证据的保留、交易记录的保留以及影像资料的留存。最后,通过“模拟举报”,熟知反腐渠道、途径和委托人,找准反腐部门,减少反腐流程、时间、精力和金钱的消耗。

增强反腐支持力度促进反腐行动。通过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制度,打破“公共地悲剧”的困境,让当地政府积极主动治理腐败;通过政府加大反腐奖励力度,不仅是物质金钱的奖励,更是精神荣誉以及社会地位的奖励,设“益民奖”(反腐应视为大义,不仅挽救腐败分子,也是维护社会、国家利益,因此举报者为益民),在报销举报成本的基础上,少给经济报酬,多给社会奖励,如享受更好更优的养老、医疗优待。以增强社会反腐支持与家庭反腐支持,达到鼓励反腐行为,促进反腐行动;通过更安全更轻松的环境减轻举报时的情景压力,用直接举报替换间接举报,取消举报专用办公室,做好保密保护工作。

及时反馈反腐成效增加反腐获得感。让反腐成效像银行业务办理、电信手机业务办理与天气预报信息一样,群众可以随时随地任意查询自己举报或者关心的反腐成效,包括处理进度与处理结果。特别是自己举报的和本人区域所在地的腐败信息,随时公布,欢迎群众任何阶段参与进来,或是提供最新的证据材料,或是听证、听审。及时在群众最为关注的网络平台与实体平台公布处理信息,使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一切腐败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感知到腐败行为的可耻,同时也感受到反腐的贡献与喜悦。改变“举报无用”“反腐害己”的念头,让反腐成为常态。

综上所述,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若没有群众监督政府,政府公职人员将会任性而为,将权力私有化、部门化,让绝对权力成为绝对腐败。只有每一位群众都负起责任来,监督身边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情况,减少或杜绝腐败的发生与蔓延,才能幸福地过自己的小康日子,才能在正当有作为的干部领导下,实现对更加美好生活的追求。

[1]蔡陈聪:《腐败定义及其类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

[2]李辉:《超越国家中心主义:中国腐败治理的历史梳理》,《文化纵横》2013年第3期。

[3]黄满忠:《毛泽东群众反腐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广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

[4]李兵:《构建群众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工作的措施》,《人民论坛》2015年第17期。

[5]董瑛:《“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的六大关键标识》,《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8期。

[6]陆从峰:《董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主体作用》,《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猜你喜欢
腐败群众
云治理”要贴近群众
多让群众咧嘴笑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情牵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此种腐败何时休
“群众来求助”等十六则
为群众美好生活执着追求
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腐败,往往由细微处开始……
国外警察腐败控制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