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我国高校中承担着特殊使命的教师队伍,他们对于保证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从1984年教育部决定在部分高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以来,辅导员队伍建设进入了正规化的培养阶段。经过30多年的发展,辅导员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效。高校辅导员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培养方向之一,最终的培养成效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2014年教育部思想政治司颁布《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以下简称《职业标准》)初步界定了辅导员的职业能力以及能力等级标准,从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各职业等级能力标准对辅导员队伍建设进行了规范与要求,对进一步推动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进程作出了具体性规定。因此,以《职业标准》为导向,建立辅导员专业化培养机制,是我们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向。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要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对在高校育人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辅导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辅导员自身必须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与实践经验,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中处变不惊。总的来说,高校辅导员应该具备下列几种职业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要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因此,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始终要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要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信仰以及较高的政策水平。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运用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看待问题,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高校辅导员承担着特殊的使命,特殊就表现在他们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重要的是要在政治立场、思想观念上对大学生起引领和塑造的作用,帮助他们形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管理能力。思想政治工作是社会性的育人工作,它的工作对象既可能是个体,也可能是群体。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仅需要组织开展各种群体性的班级和党团活动,进行整体教育,同时也需要进行个别辅导,进行心理疏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这些活动的开展都需要辅导员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具体表现为:能够调动和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在收集整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活动的策划;独立组织各种教育活动以及疏导教育对象的能力。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不仅能提高辅导员工作效率,更能够展现辅导员个人人格魅力,融洽师生之间的感情。
(3)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语言是沟通的桥梁,语言表达能力是实现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行为引导的重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缺乏语言的沟通与交流,辅导员工作也就难以开展,教育目的则无法达到。在《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达到一定级别的辅导员必须有相应的科研成果。撰写研究报告、提交学术成果是辅导员科学研究的关键阶段,无论是实践研究还是理论研究,不能以文字的形式进行总结则等于研究工作没有最终完成。因此,辅导员也应该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将自己的实践经验转化为文字,最终形成自己的科研成果,借助社会传播媒介扩大学习交流的范围。
(4)调查研究能力。辅导员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教育对象的思想与行为问题受到多重社会因素的影响。辅导员不仅要善于观察、分析工作对象以及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还需要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通过文字材料的研究把握学科发展前沿。《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中级辅导员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积累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高级辅导员则要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5篇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论文。可见,辅导员的调查研究能力在辅导员的职业生涯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职业标准》是一个导向型标准,通过将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划分为三个等级,更能体现出辅导员职业发展的渐进性和阶段性。初级、中级、高级辅导员因为他们所处的职业阶段不同,相应地也有着不同的职业能力要求。
初级辅导员由于刚开始接触辅导员这个职业,他们有着高学历却没有经验,有着满腔的激情却缺少理性的思考,思维敏捷但是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在工作中容易遇到挫折,受到打击。因此,处于这一阶段的辅导员首先应该形成一定的职业印象,了解辅导员工作的整体状况,明确辅导员工作的性质以及必须坚持的职业理念,对教育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其次要掌握一些处理学生事务所需的实际能力,包括开展班级和党团建设、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能力。
中级辅导员在经过4-8年的工作之后,已基本探索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工作方法,并处于业绩相对优秀行列,但同时存在着思维定式、方法单一、结果趋同等工作瓶颈,对进一步取得更高工作成绩形成阻碍,陷入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态度逐渐平淡甚者冷漠。处于这一阶段的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在基础理论与技能方面已经趋向成熟,关键在于如何提高他们的职业整体规划能力,树立更高的职业理想,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培养他们创新思维能力,使他们进一步深化对辅导员这一职业的认识,突破职业瓶颈期,走向一个更高的职业高度。
高级辅导员在这一领域已经形成了比较理性的看法,对于辅导员工作的流程以及会遇到的现实问题都了然于心,可以称得上是这一行业的专家。但是由于长期在同一个环境工作,也会出现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状态,一部分辅导员由于长期扎根于某一高校,从而缺乏从整体来把握当前大学生特点的机会。他们虽然对自己所在高校的学生工作有着自己独特的工作模式,在处理本校学生问题时得心应手,但是一旦面对不同的工作环境,就会很难适应。因此,对于高级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的落脚点应放在培养这一行业的权威人物,从整个国家的高度来培养他们综观全局的能力,以更开阔的视角看待问题,在更宽广的平台上提高他们的职业能力。
从职业能力标准向人才培养标准的转换,其核心是培养目标的合理确定。《能力标准》中指出,我们要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因此,在辅导员培养过程中,应围绕这个最终目标制定具体目标。由于辅导员所处的地区不同、高校不同,职业能力水平也会因此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能力标准》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规范了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层次,在具体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则应将标准与辅导员实际情况结合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培养目标。如前所述,对于初级、中级以及高级辅导员的培养就应该根据他们所处阶段的特殊性来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重点,再结合辅导员所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将培养目标进行系统分解,形成不同的具体目标。这些具体目标各成体系,具有独立性,但是又统一于总目标之中,按一定的方式结合为一个整体。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引导教育对象的知、情、意、信、行,使之形成与社会发展要求相一致的思想政治素质,这一过程以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离开了这一基础,辅导员无法掌握教育对象的思想行为特点,无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最终无法解决学生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另外,辅导员工作落脚点在于解决实际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因此,辅导员培养机制的建构应立足于实践,并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提高辅导员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的能力,促进辅导员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的社会的人,因此,对教育对象的认识,就必须深入了解教育对象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社会影响,才能真正地了解自己的教育对象。教育对象的社会性的特点,要求教育者深入社会,从社会环境、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中把握其思想政治品德的特点与表现。可见,辅导员工作对象的思想与行为始终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会形成不同的社会思想政治环境,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会因此发生变化。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遵从客观规律,才能有效转变人的思想,达到促进人们树立正确思想的目的。因此,辅导员培养机制应体现当今时代特征,把握时代内涵,注重对辅导员进行社会环境敏感度的培养,使辅导员工作与社会发展接轨,增强辅导员工作的时代感。
职业准入制度是现代专业性职业发展中孕育出的一种职业管理制度,其一般做法是建立资格(或许可)制度。辅导员职业虽然有着3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是对于从业人员的选拔标准仍处于初创期,全国统一的选拔标准还未形成。既有的辅导员选拔要求虽然较多,但是实际的操作性却不强,选拔标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建立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辅导员整体素质,是优化辅导员队伍质量,促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的前提。在具体辅导员选拔过程中,我们可以参照心理咨询师以及教师的考试设置方式,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之后才能上岗,形成辅导员职业能力边界。另外,也可以仿照公务员选拔方式,通过统一笔试和面试,选拔优秀人才。总之,辅导员选拔不能仅仅停留在概括性的质性要求上,更应该结合其他的具体可量化的方式,提高选拔质量。
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对高校提出新的人才培养要求,高校辅导员的职责也要随之不断变化。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思想政治教育职责,即传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与引导;另一类是处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类工作难以兼顾,并且辅导员更多的时间是忙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时间则十分有限。但事实上辅导员最重要的使命就在于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观念的引导,促进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辅导员职责不明确不仅会使辅导员的工作重点得不到体现,也会影响辅导员的能力提升。因此,在辅导员培养过程中,首先应该明确辅导员与班主任以及学生导师之间的分工,辅导员工作应定位在负责学生思想引导以及学生心理引导这两方面,其他的工作如奖助学金评选、住宿管理、生活管理则可以由班主任负责,而在学生学习指导和科研指导上,则应由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导师负责,使辅导员可以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与塑造。
当前辅导员职业能力不强主要由于实际培养过程中对辅导员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重视不够。在辅导员入职前培养模式和方式上,一般是采取短期的岗前培训模式即短期集训式;在辅导员入职后,主要进行在岗培训,往往采取专题的形式,零星式地针对一些薄弱环节进行培训。在培训方法上,以总结法、经验介绍法和交流法为主。因此需要我们改变传统的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丰富教育方式,例如可以采用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将教育内容寓于活动载体、文化载体和管理载体中,在具体的工作情景中培养辅导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要求各级辅导员培训基地围绕《职业标准》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辅导员培养培训课程体系,推进高质量辅导员培训教材编写,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培训内容,增强辅导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科学规范的课程体系,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水平,增强辅导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关键在于培养辅导员职业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辅导员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其主观作用。人的激情对人的行为有着巨大的调控作用,因此,提升动力要从内因入手,激发广大师生的主体作用。要更加重视以人为本,注重关心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情,特别是要关注青年教职工的生活与成长。在辅导员培养过程中,通过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的方法激发其内在动力,调动辅导员内在积极性,使之将外在的教育目标转化为内在的个人职业目标,并为之努力。另外,辅导员培养也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外在环境,在每个人机会相同的情况下平等竞争。通过改善考核评估方式,建立评估的方法整合机制,将动态评估与静态评估结合,在评估中既要看到辅导员最初的起步基础,也要看到当前的实际表现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将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结合,在整体质性评估的基础上,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运用数学方法进行定量评估;将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结合,既考虑辅导员工作的最终结果,也要注重了解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辅导员激励机制的完善以及评估方法的优化,将对辅导员产生内在与外在的激励作用,形成良好的辅导员培养氛围,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辅导员队伍职业化是要从制度上留住人才,使适合的人把辅导员岗位作为自己长期从事的职业。保证队伍的稳定,不是限制人员流动,而是要保持辅导员队伍的动态平衡,并且要把不适合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出队伍。建立良好的辅导员退出机制,是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保证辅导员质量的有效途径。经过一定时间的锻炼,一部分辅导员脱颖而出成为辅导员队伍中的优秀工作者,在教师与行政人员双重标准的检验下,应该为这一部分辅导员提供晋升的空间,既可以提拔为党政干部,也可以考虑为辅导员提供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向教学研究方向发展。同样,也有一部分辅导员只是将现在的工作作为一个跳板,一旦有更好的机会则会选择放弃这份工作。在经过几年时间的磨练后,原本的工作激情以及兴趣已经逐渐淡化,对于这一部分辅导员,首先需要给予一定的鼓励与开导,希望他们能转变心态,积极主动接受辅导员工作。当然,这一部分辅导员可能因为考核成绩不佳,对辅导员工作更多的是消极与负面的评价,则应该尽可能为他们提供转岗的机会。
但是在高校辅导员培养过程中并没有统一的辅导员退出机制,辅导员的发展空间不够清晰。因此,在辅导员专业化培养机制建构中,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辅导员退出机制,减少这一群体的后顾之忧。
辅导员队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与完善。而辅导员培养机制建构,首先需要明确我们培养的目标是什么,即培养什么样的辅导员;其次是培养内容是什么,即用什么样的理论与知识体系来培养这一支队伍;再次是培养方式应该如何选择;最后是如何评价辅导员队伍的发展状况。辅导员专业化培养机制也应该自成体系,形成完备的内容结构。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在于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人才队伍,在培养内容上,既要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也要提高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培养过程中,应结合辅导员队伍的实际状况、工作的本质属性以及整个社会环境提高培养的目的性、实践性和时代性,完善激励与评估机制,建立辅导员退出机制。
[1]李忠军:《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发展》,《思想理论教育(实践研究)》2014年第12期。
[2]李永山:《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加强高校辅导员培训与培养》,《思想教育研究(辅导员工作)》2015年第9期。
[3]王文余:《改革开放以来高校辅导员选拔培养机制的探索与思考》,《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4]张丽玉:《高校辅导员从职业化到专业化的发展之路——从能力本位到表现本位的嬗变谈高校辅导员的培养》,《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年第4期。
[5]宗河:《增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认同》,《中国教育报》2014年4月5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