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承燕
论新形势下如何发挥惩防体系建设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管控机制上的作用
赵承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新的部署,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我所紧紧围绕中央和集团公司的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管控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惩防体系 “不敢腐 不能腐 不想腐” 管控机制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说法,最早见于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当时的排序是“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其含义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表述:“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指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确立“三个自信”,强化“不想”。
惩防体系建设目的是建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简称“三不腐”)的管控机制,是构建“三不腐”管控机制的平台、途径和手段,建成“三不腐”的管控机制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路径与保障。无论是惩防体系还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管控机制的建立与有效运行,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能够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有效地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举国上下群策群力,惩防体系“久久为功”,“三不腐”管控机制持久发力,必然能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还政治生态清廉清明,还社会生态清新和谐。
(一)强化监督责任,积极构建查处腐败的工作机制,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从“不敢”上下工夫
《实施办法》从畅通惩治腐败线索来源渠道、规范案件查办工作程序,规范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等方面,积极构建查处腐败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财务监管中的失、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利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发现一个惩治一个,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不敢的目的。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现权力的规范运行,从“不能”上下工夫
《实施办法》以将所有管理流程纳入制度,对权力有效制约为原则,查找制度缺失,重点针对权力制约、廉洁从业、经营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奖惩及责任追究、防止商业贿赂九大领域,剖析现有制度体系,制定制度完善计划,创新完善组织和机制保障,明晰节点、分工定责,有序推进我所制度建设及流程管理。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情况、重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干部管理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不断扎紧制度的牢笼,规范权力的有效运行,真正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现不能腐。
(三)突出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从“不想”上下工夫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我们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实施办法》的首要措施就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党规党纪学习等方面分解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进行潜移默化的引导,培养他们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Z].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
[3]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Z].
[4]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Z].
(作者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三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