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方工(北京东城)
破除对政治教育的简单化迷思
文_方工(北京东城)
对反腐败斗争而言,认真抓好政治教育十分重要。政治教育是指以提高政治觉悟为目的,以马克思主义、党的路线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内容正确、方法适当的政治教育,能够帮助教育对象树立正确的理念和理想,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头脑清醒,提高廉洁自律水平。所以,对政治教育必须给予以高度重视,始终抓紧抓好不放松。
但是,也应该注意,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即盲目夸大和迷信政治教育的功效,简单化地认为这项工作一抓就灵,以为政治教育可以独自承担起保证反腐倡廉成效的任务,于是热衷于倾全力组织各种党课、讲座、读书及专项学习等活动,却轻忽其他反腐败措施的综合作用,特别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用力不足。
现实中,很多腐败分子并不是因为政治上无知,不懂得政治理念才选择滥用职权,堕入腐败深渊,对此最有代表性、最典型的,就是宣传工作者也会出现腐败分子的事实。而我们知道,党委宣传部门承担着指导政治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思想教育等职责,从事的是帮助人们掌握先进政治理念,克服错误意识,纠正错误行为的工作。在国家机关的编制序列中,党委宣传部门在开展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是最专业、最全面、最深入、最有力的单位。其中的工作者,主动或被动接受的先进政治教育比其他人更多,特别是身为宣传部长的领导干部,更是这一工作领域的精英,具备深入学习、理解和阐述教育内容的能力。如果认为政治教育对抵制腐败具有决定作用,那么他们在防范腐败中理应更有优势,廉洁自律的行动理应更自觉,不应出现腐败分子才对。
然而,现实不是这样,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干部不乏沦为腐败分子者。曾有某知名网站统计,近3年来全党有30多个宣传部长因腐败问题被查处。如果加上曾担任过宣传部长的官员,例如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谭力等官员,则人数应更多。
世上没有万能的事物,政治教育也同样,学习并懂得政治教育的内容不等于能够自觉认同和实践。其实,很多腐败的领导干部在政治教育中都不是差等生,倒称得上是积极分子和高材生,甚至达到了可以教育别人的教员级水平,但是政治教育内容对他们依然无效。明知故犯、阳奉阴违明明白白地追求腐败的行为在领导干部腐化现象中普遍存在。在私利私欲的诱惑面前,有人就是不能做到言行一致,对政治教育的内容真相信、真实践。
相反,与我们政治理念不同,如生活在封建社会或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群,乃至敌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人群中,也不乏坚守廉洁操守者。这说明,就坚持廉洁操守而言,接受政治教育的内容,并不是必需前提和充分条件,简单化地把政治教育视为反腐倡廉的唯一有效措施,而消极对待其他措施并不科学,实不可取。
政治教育并不能单独完成改造主观意识和约束客观行为,保证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任务。形成廉洁操守的主客观因素复杂多样,除政治教育的内容外,还会有其他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和影响,要经过必要的转化方式和内化过程。善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高度的法治意识、道德修养水准及良好的生活习惯,保障权利、监督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完善程度及社会成熟程度等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使政治教育达到预期目的,完成应然任务,必须认识并服从常识和规律,即从实际需要出发,在开展政治教育的同时,多措并举,推进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的制度建设,发挥制度在树立正确政治理念、遏制腐败方面的功效。因为制度好,可以使政治教育发挥应有作用,不认同政治教育内容者也不能胡作非为;制度不好,可以使政治教育归于无效,认同政治教育内容者无法将其落实到实践上。在反腐败斗争中,政治教育不但不能替代完善制度,严格法纪等措施,相反还需借助这些措施才有功效。
因此,对政治教育必须破除简单化迷思、克服非理性依赖,防止和纠正消极对待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的惰性思维和行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正确选择是,把政治教育与建立健全严格监督制衡权力的制度结合起来,让政治教育和制度建设同时并举相辅相成形成合力,使人不想、不能、不敢滥用权力。
(作者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