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文斌(株洲炎陵)
关于农村无职党员管理的几点思考
文_文斌(株洲炎陵)
农村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无职党员监督管理,发挥好其先锋模范作用,一直以来都是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难题。尤其是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强化农村无职党员监管,切实打通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对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影响力有着重大意义。
在一些地方,农村党员除少数几个人担任村、组干部外,绝大多数未任职,我们称之为“无职党员”。以湖南省炎陵县策源乡为例,全乡人口6065人,共有农村党员258人,其中党员村干部35人,占党员总数的13.56%;无职党员223人,占党员总数的86.44%。农村党员中,55岁以上的105人,占40.7%;35岁以下的32人,占12.4%;初中及以下学历的207人,占80.2%;流动党员26人,占10%。从中可以看出,无职党员在农村党员中占八成以上,整体上呈现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流动性大的特点。然而,正是这些“绝大多数”长期与群众朝夕相处,起着不可替代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代表着党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当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无职党员的监督管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不匹配,很多无职党员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不党员,就差党费钱”的现象在无职党员中还比较普遍,有的甚至违法乱纪被查处。炎陵县有党员1.1万人,2016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党员违纪案件64件,其中“无职党员”违纪案件38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2人。有的“无职党员”党性不强、律己不严,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党群关系,削弱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信仰缺失,党性意识弱化。无职党员的第一身份永远是“共产党员”,但有的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将为人处世的“标准”等同于或低于一般群众,丢失了党性信仰,忘记了党员义务,甚至公然与党组织“唱反调”,缺乏“四种意识”。有的长期不参加组织生话、不按时交纳党费,思想境界越来越低。如2017年3月26日,祁东县风石堰镇和平村党员刘意生看到村里推选出来的村民代表公示榜,因心存不满,动手撕掉了村民代表公示榜。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意生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风石堰镇纪委对刘意生进行立案调查。有的农村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到庙里烧香叩拜,求神庇佑,甚至在家里供奉神佛,大搞封建迷信。如资阳区新桥河镇龙光桥村党员许建舟,多年当道士做道场,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情节严重。2016年6月24日,资阳区纪委决定给予许建舟开除党籍处分。
唯利是图,宗旨意识谈化。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有的农村党员不思为国为民,不问群众冷暖,一切工作以金钱利益作为标准,想方设法牟取私利,甚至不惜违纪违法。如桂阳县龙潭街道山背村党员刘桂华,在受桂阳县健康路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委托负责搬迁土地红线范围内坟墓工作期间,以更改搬迁坟墓性质的方式,骗取迁坟补偿款7000元;擅自改变林业用地3000平方米。2014年9月,县林业局责令其限期一个月恢复林地原状并罚款3万元。2017年4月,刘桂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又如炎陵县十都镇神农谷村党员李万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砍伐公益林9.67立方,擅自改变1740平方米林地用途,非法占地建房333.6平方米;违反政治纪律,拒不执行林业行政处罚和国土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6月8日,县纪委给予李万玖开除党籍处分。
目无法纪,自律意识弱化。有的无职党员从不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教育,把党的纪律规矩置于脑后,法纪意识淡薄,甚至出现知法犯法的行径,实在令人瞠目结舌。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农村党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涉黄涉赌涉毒的问题不在少数。如炎陵县鹿原镇柳山村党员唐新丁,2010年9月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某茶餐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食宿等便利条件,容留卖淫3人8次。2010年12月23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对唐新丁犯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0元;2016年12月16日,炎陵县纪委给予唐新丁开除党籍处分。近期,汉寿县和株洲县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也有9名农村党员涉赌和2人涉毒。
农村无职党员出现信念动摇、观念淡化、先进性丧失等问题,除自身要求不严、自律意识不强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重视程度不高。无职党员虽是农村党员队伍中的大群体,但长期以来,党组织对这一群体关注不多、管理不严的现象比较普遍。乡镇党委更多地是注重对村主干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一般党员的监管重视不够、举措不实,基本上是出了问题才过问。村支部存在“重经济轻党建”意识,工作精力主要放在发展集体经济、维护稳定、基础设施建设上,一些农村党支部一年到头没有召开一两次党员大会,很少关心党员的思想动态,党员教育管理流于形式。久而久之,党员组织意识逐渐淡化,集体荣誉感丧失。
制度机制不齐。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加强。但对无职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还存在诸多不足,针对农村一般党员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还未出台,“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只限于村主干,无职党员的管理仍然以“自律”为主;对无职党员的教育提醒、监督、评议、考核未能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监管履职不力。农村无职党员的监督管理是村党支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但大多数村党支部对无职党员的管理思考不多、措施不力,一年当中,往往到了收党费、组织义务劳动时才会想起一般党员;在换届时才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平时组织教育培训少,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积分制管理”疲于应付,导致部分党员片面看待社会消极因素,对我们党加强基层政权的决心和解决农村问题的信心产生怀疑,从而党性弱化、纪律观念淡薄,由“旗帜户”变成“钉子户”。
坚持抓优党的基层组织、强化农村党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基层党员队伍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筑牢“基层堡垒”,增强队伍凝聚力。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结合“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好“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的“五好”支部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育管理党员中的主体作用,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引导农村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健全党员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农村党员监督管理,使无职党员考核管理有章可循。通过严格管理,促使农村党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抓实“两学一做”,增强纪律约束力。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抓牢抓实“党员积分制”管理。结合地方和无职党员实际,创新方法途径,推动党员教育提醒和日常监督常态化。加强政治理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促使农村无职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的建设中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的纪律规矩的学习,引导他们用“六大纪律”规范言行,带头弘扬良好作风和家风,带动民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争创“服务先锋”,增强发展推动力。紧紧围绕项目攻坚、脱贫攻坚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注重调动无职党员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及时给他们分配任务、落实责任,让他们的能力在工作推进中提升、先进性在实践中体现。一方面是要以致富带动、推动发展为重点,围绕农业生产的产、供、销做文章,努力把他们培养成致富标兵;另一方面是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开展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努力让他们做党的政策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帮贫济困的工作员,在服务群众过程中锤炼党性、得到认同。
清除“害群之马”,增强惩治震慑力。强化党员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心协力实现“中国梦”的现实要求。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对不纯洁、不先进、不作为,尤其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合格党员,要严肃查处,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去,达到去除“杂质”、防止“污染”、保持“纯洁”、维持肌体“健康”的目的,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刮骨疗毒、敢于自净的决心,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作者系中共炎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