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德清
政治智慧与中国民族确认政策*
覃德清
政治智慧源于人们对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的深刻认知,集中体现在社会组织的建构、权力系统的运行和政权组织的维系。在施政过程中彰显政治智慧,有利于国家强盛、社会稳定、民族和谐、文化昌明和民众幸福。新中国的民族识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以及相关民族政策的实施,超越了“原生论”和“建构论”的范式,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生成以确认民族身份和民族地位为核心精神的政策和理论,体现了正义性、公平性、合理性的原则,以民族大义和人文情怀凝聚人心并赢得民心。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世界局势,有必要基于中国民族“确认论”的正确方向,以政治智慧明察关于中国民族政策的不同认知、不同视角、不同立场和不同动机,遵循多民族共生的文化法则,确认中国各民族不只是“作为问题而存在”,完善权益、责任、义务并重而适应当今世界发展趋势的民族政策,构筑中华民族复兴的文化根基。
政治智慧;民族政策;中华民族;确认理论;民族复兴
中国自古以来是民族构成复杂而文化多元的国家,在处理复杂的民族关系问题的过程中,中国先哲秉承“天下一家”的文化观,有教无类,恩威并用,怀柔远人,虽有华夏与“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一点四方”之辨,但是,并不妨碍彼此之间的互动与交融。秦始皇建立统一帝国之后,历代王朝一方面强调“修教”以“齐政”,另一方面,采用“因俗而治”的策略,尊重不同区域的文化差异,通过“通商”“和亲”增强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唐宋以后,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在地方政治领袖人物归附中央王朝的前提下,赋予其管理地方社会的权利。有革新也有承继关系的中国历代民族政策,确保了国家疆域的完整,提高了管理的效度,成为人类处理族际关系的宝贵精神财富。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基于中国民族历史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建立对各民族社会历史的认知;通过民族识别,确认由56个民族构成了中华民族的主体;通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民族的统一和国家领土的完整,以民族大义赢得民心,以人文情怀凝聚人心。从1992年至2014年,党中央先后四次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阐明我国的民族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全国民族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近年来关于民族政策的诸多不同看法做出深入阐述,化解了许多歧见,为未来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①参阅王正伟:《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2014年第20期;郝时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民族研究》2014年第6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虽然经过60多年的历史演进历程,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核心精神代代相传,贯穿其中的是对中国各民族历史的尊重、对人类社会正义性、公平性、合理性的坚守,彰显了政治智慧的核心精神。
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大潮中,不同区域族群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程度上融入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各民族不再是自在的存在,而是卷入复杂的民族与国家、强势民族与弱势民族、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霸权图谋与民族生存的云谲波诡的利益博弈之中。在当前国际政治风云变幻莫测的新形势下,实现中国各民族的和谐共生以及中华民族的复兴,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中国民族政策既是维系民族和谐的制度保证,也是应对来自国内外各种挑战的思想武器。很有必要从政治智慧的角度,对中国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进行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如何延续中国民族政策蕴含的政治智慧,沉着应对西方敌对势力遏制和分裂中国的政治图谋?应当如何遵循权益、责任、义务相互关联的文化法则,构筑中华各民族全面复兴的坚实的文化根基?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乏国家之间、民族之间和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不乏对异民族的暴力征服而留下悲怆的历史记忆。但是,人类作为地球上唯一的具有发达智慧的灵长类动物,总能够发现并遵循人类社会演进的内在法则而走出野蛮的厮杀,学会和睦相处从而和谐共生。不同区域族群基于各自的社会实践,积累了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民族与民族、人与人之间复杂关系的经验和教训,这些经验教训经过哲人的概括和提升,生成人类的智慧。人类智慧是各区域民族对大自然和人类社会理性认知的结晶。
在汉语中,“知”“智”相通,“知”之重点在“感知”“认知”“知晓”,“智”则将“知”转化成“智谋”和“智略”。“慧”的本义是“拂去俗尘”“清心静虑”“洞察真相”“聪颖而明心见性”,包涵 “慧根深远”“慧心明悟”“慧眼敏锐”之禀赋。“智慧”与“愚蠢”相对而言,与“聪明”“高明”有关,但又将之超越而达到更高的境界。智慧是真正的“知道”,智慧表现为一种特别的审时度势的心灵能力,是古代哲人的聪明才智的杰出体现。充溢智慧精神的真知灼见能够辨别真实与虚幻,洞察事物的奥秘,分清表象与本质。
作为人类智慧和文化智慧的有机组成部分,政治智慧隐含在哲学、文学、历史等文化形态中,集中体现于特定社会时空场域中的社会组织的建构、权力系统的运行和政权组织的维系。特定历史时空中人们对自然界和社会演化的深刻认知,形成特定民族的“政治智慧”。
政治智慧的本质特征是对国情的认知有较高的敏锐度和精准度,对政局的掌控以及政策的施行有较高的力度和效度。由“知天”“知地”“知人”“知文”“知心”构成完整的审视界域和思维逻辑。从本质上说,“知天”乃是深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顺势而为,替天行道,深谙“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之机理。“知地”之意为深知国土疆域的总体构成,通过治山治水,维护生态平衡,以区域共同发展维系国家领土完整和边疆安全。“知人”在宏观层面是深刻理解人的本性,对全国的人口、民族、阶层的整体情况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微观层面上是深刻理解人之本性,从而“知人善任”,辨明何为“国家栋梁”,何为“乱臣贼子”。“知文”意为对民族文化传统具有深切的体认,进而“以文治国”,以文“化”人。“知心”之核心在于深刻领悟国民之精神意志和心理状态,通过“将心比心”,赢得民心,让天下归心,通过激发国民的心灵智慧,为国家强盛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政治智慧的萌生有赖于致思的范围能够跨越比较漫长而宽广的历史时空,尊重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洞察社会的现状,对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具有深谋远虑的才识胆力。政治智慧的承载和呈现主体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不同层级的政治人物。
在国家治理的实践层面,政治智慧聚焦于国家领土的完整、国力的强盛、国民的福祉和民心的向背。是否实现了国家强盛、社会稳定、民族和谐、文化昌明、民众幸福的施政目标,是衡量施政者政治智慧的终极尺度。国家强盛的基石是国家领土的完整,在政治智慧治理之下,国土理应避免被外敌占领或者由于内部民族矛盾激化而造成疆域的分裂。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政治智慧体现在维护各民族的和谐团结,以仁政与文德维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而国泰民安、德泽天下、流芳百世,是国家的福祉,也是实现政治智慧的最高境界。
中国的政治智慧是中国各民族先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思想体系,是中国文化智慧在国家建构和国家治理当中的集中体现。中国政治智慧以先秦诸子百家的哲学思想为主轴,以儒、道、释为核心,以国富民强、安邦济世、天下康宁为旨归。
儒家思想在中国政治领域中历经波澜起伏,秦王朝崇尚法家学说,汉代董仲舒“独尊儒术”之后,确立了儒家思想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儒家文化智慧强调“礼义廉耻”,立身行事坚守道德底线,追求“和为贵”,认为“和实生物”,宇宙间的任何具体的事物都不是单一成分的,它都是多种成分按照一定的关系,组成“和”的状态。儒家提倡“仁、义、忠、信”“敬祖孝亲”,制定了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的行为准则,向往“天下大同”的太平盛世,因此被当作“治世”的文化准则。《礼记》主张“人情本于天道”,“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一位量”[1]210,所以,“古之制礼也,经之以天地,纪之以日月,参之以三光,政教之本也”[1]541。《礼记》所传递的政治智慧,“在于将天时和人事勾连在一起,通过强调天地万物以及自然更迭对于日常生活、社会政治的决定性影响,来提醒人们要尊重自然的权威。因此,当人们沉迷各类政治功业时,应该记得人类功业的源头出于自然;而当人们陷溺于各种政治困惑时,应该调转头来,再次谦虚地向自然吸取智慧”[2]。
道家思想对中国政治智慧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道家主张“抱朴守真”“处柔就下”“以柔克刚”,倡导“慈俭”“谦让”“无为而治”,体现了顺应自然的文化智慧。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主张通过“柔”与“后”的途径和方法实现社会的和谐。天地之道,都要遵循自然,何况人类的行为举事?“治大国若烹小鲜”,正是主张顺应自然之理,治理国家必须小心翼翼,政令应有稳定性和延续性,不可朝令夕改,过多扰民。《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篇云:“彼节气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3],也说明依循天理的重要性。
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对中国文化产生深远影响,佛教思想也从不同的路径渗入中国的政治生活之中。佛学对社会人生具有深切的洞察力,佛教强调“戒、定、慧”的重要性,通过“明心见性”而“普度众生”。佛教的“治心”智慧与儒家的“治世”智慧以及道家的“治性”智慧构成相辅相成的三种维系社会和谐运作的三大治理路径,构成中国政治智慧的文化根基。这些文化智慧在全球一体化的新时代格局中,依然闪烁着智慧的灵光,仍然对中国民族政策当代延续提供重要启迪,需要深刻理解并且将之转化为各民族成员的文化准则和行动指南。
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思想的智慧主要聚集在关于大道的思考。这在于,依道而行是智慧的,背道而行是愚蠢的。在这意义上,什么是智慧的问题就转化为什么是大道的问题。”[4]33这在政治领域的体现则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如何“得道”?特别是如何“得天地之道”?如何“得民心之道”?如何“顺道而行,替天行道”?成为中国政治家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
从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到20世纪,中国的历史在区域分治与大一统管理的博弈中演进,“一统天下”成为一种民族意志以及许多政治家的政治梦想。因为国土面积的大小直接制约国家的综合实力,国家统一,疆域辽阔,必然拥有大量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国土沦丧,必定是丧权辱国乃至瓦解国家存在之根基。历史上世界各国通常依靠军事的力量来开疆拓土,通过诛灭异族而霸占他国领土。而中国智慧强调“武功”与“文治”兼顾,“以德王天下”,达到“天下归心”的政治境界。文化上的“归心”远胜于军事上的征服。在建立国家政权的初始阶段通常离不开军事的手段,而在完成政权建设之后,制度的建构和文化认同的力量显得尤为重要。
从学理上分析,对中国民族政策产生不同看法的根源在于对民族认同“原生论”(primordialism)和“建构论”(constructionism)的不同认知,源于对民族问题的现实主义的“实然”与理想主义的“应然”的不同立论基础。族群认同中的“原生论”强调特定族群依托共同的遗传基因、宗族组织、宗教信仰、语言习俗、传统仪式等文化表征作为一种原生纽带,并且以此区别“我族”与“他族”。[5]45而“建构论”认为民族是“想象的产物”,不同情境中的特定群体出于利益竞争,借用集体实践和表征(representation)划分族群边界,由此形成不同族群的区隔。[5]53实际上,在国外社会历史、民族认同和族群建构过程基础上提出的“原生论”和“建构论”,皆不足以解释中华民族从氏族到民族的形成过程,更不能涵盖多达13亿人口的民族成分构成的多样性与民族认同心理的复杂性。
考古人类学一系列研究成果业已表明:与欧美国家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较,中国拥有迥然不同的民族渊源和民族结构,中国56个民族的起源同栖居于东亚大地上的远古人类和古代族群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华夏民族先民以黄河流域为中心,活动的足迹遍及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和东北地区。中国各区域族群创造了丰富的史前文化,留下了一系列的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的文化遗存,证明中国各区域的远古人类是构成从古人到新人以及现代各区域族群的发展序列。分子人类学研究的成果①参阅吴新智:《人类起源研究回顾与中国古人类学展望》,《地球科学进展》2001年第5期;盛桂莲等:《分子人类学与现代人的起源》,《遗传》2004年第5期;李辉:《分子人类学所见历史上闽越族群的消失》,《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以及大量的历史文献记载已经比较清晰地勾勒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虽然古代许多民族历经沧桑,或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或迁移异国他乡,或融合成新的民族共同体,但是,民族结构的动态变迁过程依然维系着中华民族多元起源和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的格局。
中国的民族结构实际上具有明显的稳定性,吕思勉将中国古代民族分为汉族、匈奴、鲜卑、丁令、貉族、肃慎、羌族、藏族、苗族、越族、濮族和白种诸族共12族,②参阅吕思勉:《中国民族史》,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第15页。林惠祥将中华民族分为16个族系,③参阅林惠祥:《中国民族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影印版。即华夏系、东夷系、荆吴系、百越系、东胡系、肃慎系、匈奴系、突厥系、蒙古系、氐羌系、藏系、苗瑶系、罗罗缅甸系、僰掸系、白种、黑种。江应主编的《中国民族史》梳理了先秦至清代中国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④参阅江应樑:《中国民族史》有关章节,北京:民族出版社,1990年。苏秉琦先生认为,中国文明的起源经过“古国—方国—帝国”三个发展阶段。[6]130经秦汉、唐宋、元明清而演化至今,形成世界上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无可比拟的清晰的承继关系和发展脉络,这是“原生论”的坚实的事实基础。
中国现阶段的56个民族源远流长,同古代民族具有对应性关系。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梁启超、王桐龄、吕思勉、李济等知名学者充分意识到中国民族构成的复杂形态。正如杨成志所云:
中华民族的成分,括称之为汉、满、蒙、回、藏五大族,再封之为诸夏、东夷、巴蜀、东胡、闽粤、北狄、氐羌、西藏、苗蛮九系。所谓西藏苗蛮系者,即西南民族的主人翁,虽中华开化有数千年的历史,然而各有其领域、社会、政治、信仰、文化、语言、风俗和习惯,殊途异趋,分部独治,名虽同处于中华领土之内,实则像数十百个小独立国,有形和无形中表现貌合神离的各种摆戏。自古及今,无不皆然。[7]23
在“原生论”的理论视野中,民族认同心理的形成,植根于中国境内的各区域民族的文化传统。在中国北方地区,红山文化证明其文化主体在距今七八千年前已经从氏族社会向国家组织转化。在长江流域,创造“马家浜—良渚—古吴越”文化序列的区域族群组织衍化成许许多多的地方小国。我国各地大概在距今五千年前后,普遍跨入古国阶段,大约在距今四千年前,发展到方国阶段。直到秦汉帝国的建立,中国区域民族融入大一统的国家体系中,这是“一体格局”的形成,国民和民族的多元化构成一直没有改变。费孝通先生提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8],正是对中国民族形成过程以及中华文化基本特征的理性认知和高度精辟的概括,为我们进一步全面认识中华民族的性质指明了新的方向,开拓了新的视野。
中国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民族身份的确认源于近现代以来西方殖民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源于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时代潮流。孙中山先生提出“三民主义”,其中,“民族主义”一方面包含民族国家之独立,不受列强欺凌,另一方面是实现国内各民族的平等。而实现民族平等的基础是民族身份的确认。不确认民族身份,民族平等无从说起。20世纪前半叶中国社会动荡不安,战乱不止,无暇顾及民族身份的确认,惟有新中国成立后,民族身份的确认才有可能提上日程。因而,新中国的民族识别和民族确认政策,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民族史研究成果在社会实践层面的落实,不是中国共产党人心血来潮的一时冲动,更不是对前苏联民族政策以及所谓的“大拼盘模式”的简单模仿。[9]76确切地说,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植根于中国五千年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源于历史又超越了历史,并且超越了前苏联的“大拼盘模式”和欧美国家的“大熔炉模式”,实际上是自成一体、独立自主、切合中国实际的“确认论”模式,是对历史上的“华夷共生”“五族共和”中国民族区域治理方略的现代转型。
中国民族政策的“确认论”模式对“原生论”的超越是依托政府的组织,通过民族识别而以官方的名义确认民族身份,而不仅仅是民族身份的自我确认,一方面考虑“原生论”强调族群成员之间的先天性的血缘与亲属关系的延伸,另一方面也不将血缘、语言、传统信仰等“原生纽带”(primordial ties)作为惟一的划分民族的标准,实际上是根据不同民族的实际情况,参照不同民族的历史渊源、社会特质、文化传统和认同心理,经综合平衡而对具体民族成员做出身份确认,是“自我确认”和“政府确认”两种认知经过协商而达至统一。
“建构论”认为,某些群体宣称自己属于某个民族,是基于自身的利益,目的是在资源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带有明显的功利性目的。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的时代语境中,市场经济尚未形成,自然资源属于国有,国家统一利益分配,许多优惠政策尚未出台,政府部门主导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制定,出于对历史的尊重和对社会正义的坚守,无涉资源竞争,不是像“建构论”所认为的那样被识别民族出于利益博弈而宣称自己的民族身份。
“确认论”模式对“建构论”的超越体现在充分尊重历史的文化根基,既不依循某些族群成员的自我身份认同而确立其民族身份,也不任由官方的意愿而单方面做出抉择,而是既参照了民族内部的身份认同,也考虑到国家民族政策的适应程度。在民族识别之初,云南省申报了两百多个民族名称,但中央政府并未予以采纳。海南临高人与广西壮族具有密切的关系,可以根据临高人的语言和民俗等文化传统识别为壮族,但是,临高人上层人士愿意归为汉族,政府部门尊重临高人的选择,体现了自我认同与政府确认是一个互动协商的过程,任何单方面的意志不足以确立一个民族的身份。
中国民族确认政策体现在民族成员身份的确认;在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治制度中,是对各民族政治地位的确认;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是民族身份和政治权力的双重确认。
新中国民族政策的生成与演化,植根于特定的历史时空中,多方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以及民族学界许多学者的政治智慧。
人类的正义是对人的主体性的确认和对民族身份、内心情感和文化传统的尊重,将各少数民族从民族歧视、民族压迫中解放出来,在法律和政治制度上确保各民族成员享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顺应了人民大众长期受压迫、受剥削、受歧视而要求翻身解放做主人的历史潮流,顺民心而得天下。相比较而言,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民族问题有不同的文化认知和政治认知。国民党人对中国少数民族的认知源于早期革命党人“反清排满”“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政治主张,这种“国族一体”的民族主义观念的逻辑结果是20世纪初期出现了由汉族18省“独立建国论”,将东北三省、新疆、西藏和内外蒙古广大地区排斥在外。这种政治策略与沙俄、日本、大英帝国分裂、肢解、侵略中国的企图相契合,致使外蒙古王公贵族和西藏地区的政治首领相继宣称“独立”,中国领土安全出现历史性的危机,迫使孙中山等革命党人改弦易辙,提出“五族共和”的政治纲领。[10]2然而,20世纪前半叶连绵不绝的战乱,使国民党无法对中国各民族形成系统的认知。中国共产党则超越了“五族共和”的局限,将回族、苗族、瑶族、台湾人等南方民族作为中华民族的平等成员,将少数民族的解放当作是中国革命和中华民族解放的有机组成部分。同蒋介石的民族观相对比,毛泽东关于中国民族的认知更为全面而体现出更为高超的政治智慧。蒋介石是严格的“国族一体论者”,认为中国只有一个“中华民族”,汉、满、蒙、回、藏都是“宗族”,[11]216而不是“民族”。而毛泽东早在1939年12月发表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对中华民族的构成就做了精辟的论述:中国“十分之九以上为汉人。此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12]622。由此衍生出中国共产党对多民族共同构成的民族共同体的正确认知。有了正确的认知,方可有正确的政治决策,而正确的决策必然是对历史的尊重,对民族身份的认可和对民族地位的确认。
中国共产党率领红军长征经过湘、桂、黔、川多民族聚居区,与当地各少数民族有过直接的接触、亲密的合作甚至政治结盟,并且尊重少数民族内部的管理方式,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的权益,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赢得了少数民族的充分信任,为中国共产党由弱转强,最终赢得天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植根于正义、尊重、和谐、共生的政治智慧,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让少数民族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确认少数民族人士充分参与特定民族聚居空间的管理。因此,“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项以公平正义为立足点的制度。它在政治平等、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在世界范围内也具有先进性。中国确认少数民族的身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了少数民族在社会政治领域享有的平等地位和自治权利问题”[9]106。正是由于新中国的民族政策体现了自然天道和人类正义,少数民族地区虽然不能避免“大跃进”时代的盲目冒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但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也能经受极左的错误路线横行的严峻考验,从混乱的危局中迈向有效的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政策面临新的时代语境和现实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高度的政治智慧确认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不是照搬苏联模式,而是对苏联“民族自决”模式的摒弃,是中国共产党尊重并超越传统经过“探索创新和深思熟虑的伟大创举”,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①参阅王正伟:《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2014年第20期。这是历史跨入21世纪之后,对中国民族政策的重新阐述和充满自信的理性确认。
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明确包含国家领土与民族区域两个层面的“双重确认”。在国家领土完整的宏观层面,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明确规定各民族自治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核心不是对苏联联邦制的简单模仿,而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民族聚居区管理模式,是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前提下对当地主体民族管理权力的尊重和认可,民族自治地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从法律上、制度上有效维护了国家领土的完整。在民族区域自治层面,中国民族政策确认实行自治民族的政治权利,确认特定民族主体在特定区域具有特定治理权,实现了对西方殖民统治模式的新超越,维系固有的特定区域的人地关系,为有效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奠定了深厚的文化根基。自治地区的行政机构的负责人由自治区域民族成员担任,体现了对区域历史的尊重,有利于凝聚当地民族的力量,承担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边疆安全的历史责任。
中国具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国土疆域、民族传统和文化习俗,许多民族跨境而居,这些都决定了中国民族地区管理机制不可能照搬任何其他国家的现成管理模式,对于前苏联模式以及西方国家的模式都不可以简单地效仿。实现对特定区域的有效管理,有赖于对该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经济类型、文化传统的切实认知。中国各区域民族对特定地理空间拥有特定的生态认知、社会记忆与历史经验,每一个民族的心灵中往往有一片圣洁的神圣空间,承载着历史的记忆,栖居着先祖的魂灵。只有当地人可以领悟他们祖祖辈辈生息其间的山峰、草原、河流、田园和树林的隐喻,在当地人的心目中,这些造物主的宝贵赐予都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不能凭借强权隔断人与特定生态空间的生命联系。因此,有效的社会治理实际上是建立在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神圣空间的深刻认知与理解的基础之上,外来者能够感知显在的山川田园和社会现象,但是,不能从心灵深处体验原住民族的精神世界,可以借助政治力量或者暴力手段强迫原住民族归顺,却不能从精神上让人心悦诚服地归心。
国内外不同学科、不同立场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观察中国民族历史和民族政策,自然而然形成不同的理论认知。从人类演进历程的宏阔视野审视,中国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是古往今来人类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从某个民族、某种群体利益的角度审视,则会从功利视角计较不同群体的利害得失,陷入纷争不绝的境地。在政治智慧的视野中,被观照的客体应是整体性的存在,“局部”“片面”和带着成见的观察,均无法构成完整的审视界域。尤其是在全球一体化时代,中国民族问题不是孤立的存在,而同国内外社会历史发展的总体态势息息相关,中国学术界面对西方势力的政治图谋需要有洞察的深度和认知的精准度。应当借助政治智慧,全面、客观、理性地审视中国民族问题总体情况与本真形态。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长,西方敌对势力遏制中国崛起的政治图谋不可能善罢甘休,并且不断采用各种手段,通过不同途径,消解中国民族和谐共生的文化根基,用西方价值观和文化逻辑培养不同领域形形色色的“代理人”“搅局者”和“麻烦制造者”。在政治领域,西方敌对势力为民族分裂主义“代理人”提供资金和政治的支持;在学术界和思想领域,培养认同西方价值观的“理论代理人”,以“民主”“自由”的名义,挑拨中国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和谐关系。前者是明目张胆地借助恐怖活动和暴力事件瓦解中国各民族和谐共生的政治基础;后者标榜“新思维”“新政策”,其实是忽视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核心精神,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挑起关于中国民族政策合理性、合法性、公平性的纷争,从舆论上、认知上、学术研究等不同层面渗透西方的价值观和文化逻辑,消解中国各区域、各民族、各团体之间的社会共识以及和谐文化根基,使其有意或无意地落入西方敌对势力预设的陷阱以及力图达到的民族纷争不断的局面。
西方势力乐于见到的是像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展开“谁是奶牛?”[13]的争议一样,挑起汉族和少数民族、中国的东部及中部和西部之间的纷争。有学者力图通过参照欧美国家的“大熔炉模式”,实现中国的“国族一体化”,认为“西部民族地区是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14]。这些歧见从理论根源上忽视中国民族政策的独创性,缺乏对历史事实、民族认同心理以及民族感情的基本尊重,实质上是借助强权话语暴力,解构中国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人为地挑起争议,扰乱民心,制造民族对立的舆论,迎合了西方敌对势力试图消解中国56个民族和谐共生关系的理论逻辑。
“国族一体化”“一族一国”“民族与国家同构”是民族主义的理论核心。从国际视野看,世界上约有3000个民族,但是,目前只有200多个国家,“国族一体化”不可能成为当今世界的普遍法则。在中文语境中,“民族”不会同“国家”相混淆。吴文藻先生指出:“民族乃一种文化精神,不含政治意味,国家乃一种政治组织,备有文化基础。”[15]26“民族”和“国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16]28,不会让人联想到英文世界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如果认为确认了55个少数民族的身份,使用了“民族”称谓,就会演变为“成立国家”的诉求,实际上是杞人忧天的联想。然而,为了便于西方社会理解而放弃“民族”这个中国人习以为常的词语,改用“族群”(Ethnic group),这在本质上是削中国之“足”,适西方之“履”,是把翻译界应当注意的问题变成社会用语惯制的改变。
中国少数民族聚居的西部地区是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和经济实力薄弱的后发展地区,而汉族聚居的中部和东部地区是经济发达、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的地区,本是相互依存的互补关系,双方合则皆利,分则俱伤,若纷争不断必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中国民族政策具有理性认知的许多学者发表了一系列的论著,从历史事实、学理与法律依据、现实可行性等不同的角度,认为中国民族政策绝非照搬苏联模式,解决中国民族政策的出路也不是模仿欧美国家的“大熔炉模式”,56个民族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是共生而不是对立的关系,中国民族政策可以做必要的调整,但决不可推倒重来,而要基于中国社会实际,维护中国民族政策的合法性以及延续性。②参阅郝时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民族研究》2014年第6期;金炳镐,孙军,肖锐:《民族问题“去政治化”、“文化化”:“新思路”还是“老套路”?》,《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年第3期;龚永辉:《民族问题领域“最大公约数”的“初商”》,《广西民族研究》2014年第1期。这在学术界可以达成共识,但是,在功利主义观念蔓延的公共领域,许多人习惯于把某个民族自治地方出现的问题同整个民族自治地方联系在一起,把极少数人闹事同民族全体联系在一起,未能正确认知中国民族的事情与原本形态。另外,持续10多年的关于民族问题“去政治化”的纷争,[17]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动摇和消解了中国各民族相依相伴、和谐共生的文化氛围。相关的纷争若是愈演愈烈,将更暗合西方敌对势力消解中国各民族和谐共生的政治图谋。因而,应以高度的政治智慧,洞察西方敌对势力企图借助民族问题扰乱中国各民族团结和谐格局的用意所在。
最近20多年以来,恐怖主义在世界许多地方制造令世人震惊的流血事件,①除了震惊世界的美国“911事件”,在欧洲发生的一系列恐怖事件也令人震惊。譬如:1995年7月25日,法国巴黎地铁发生爆炸事件,8人死亡,117人受伤;2004年3月11日,西班牙马德里地铁站发生炸弹袭击,191人死亡;2005年7月7日,伦敦地铁和公交发生自杀式爆炸袭击,52人死亡;2015年1月7日,法国巴黎《查理周刊》总部遭受袭击,至少12人死亡;2015年11月13日,法国巴黎发生连环爆炸案,至少造成129人死亡,法国总统宣布全境进入紧急状态。恐怖分子活动范围包括欧洲、亚洲、美洲、非洲的许多国家,2008年发生在西藏的“3·14事件”和2009年发生在新疆的“7·5事件”等一系列恐怖活动,与世界上愈演愈烈的恐怖活动密切相关,原因相当复杂,同“藏独”“疆独”以及其他分裂势力的蛊惑和指使密切相关。一些学者借助恐怖活动的发生,将中国55个少数民族作为审视对象和反思背景,没有区分中国北方、西部和南方不同民族区域的差异性,将涉及所有民族的民族识别、民族区域自治等相关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纳入分析的框架,试图寻找中国民族政策与恐怖活动的某种关联性。然而,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是人性中的阴暗与暴力的集中体现,恐怖事件的爆发是历史积怨、政治矛盾、资源争夺、战争报复、民族仇恨、宗教冲突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仅中国面临恐怖事件的威胁,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因而不能将恐怖活动简单地同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联系在一起,更不能将发生在中国的恐怖活动同新中国的民族政策联系起来。尽管“藏独”“疆独”分子策划了许多恐怖活动,但是,应当将特定民族中的恐怖分子同全体民族成员区别开来。恐怖主义在世界各地的蔓延同中国民族政策没有必然的联系,聚居在东北、华北和南方的中国少数民族无涉于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少数极端分子的胡作非为不能遮蔽和代替中国各民族的主体成员的善良本性。某个区域发生了恐怖活动是国内外敌对势力长期对立演化的结果,不能因为特定民族市镇发生恐怖活动,而笼统将本是稳定的中国东北、华北和中国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一并视为危险区域;不能因为少数极端分子的暴行而将所有代表了主流民族意志的各少数民族成员当作潜在的危险分子。消除恐怖主义的嚣张气焰,需要联合包括各少数民族成员在内的正义力量,共同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复合型的多民族国家[18],具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民族历史和民族结构,中国各民族分布在广阔区域空间,同境外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各民族文化传统迥然相异,这些都决定了中国民族事务是多样性与复杂性的存在。
首先,从民族分布空间的角度看,中国各民族主体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生息繁衍,汉族聚居在辽河、黄河、长江、珠江的中下游地区。中国55个少数民族聚居在北方草原文化区、青藏高原文化区、藏彝民族走廊、南岭民族走廊等区域。我国55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域辽阔,东起大、小兴安岭地区和长白山山脉,横跨蒙古大草原,西至天山南北和青藏高原,西南遍布云贵高原、武陵山区,南部以珠江流域中上游为主体,东南地区有畲族和高山族。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像“C”字分布在中国的陆地边疆。不同的地理空间衍生出不同的生态系统、经济类型、社会结构和民族性格。
其次,从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角度看,中国各民族皈依不同的宗教信仰体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不同的文化传统。佛教北传到中国汉族地区、朝鲜、日本和越南等地,形成北传佛教分布的主要范围。佛教与中国儒道思想交融,又形成天台宗、法相宗、华严宗、禅宗、密宗、律宗、净土宗等不同门派。北传佛教进入中国西藏、内蒙古等地,吸收了当地本土宗教的某些成分,形成喇嘛教,亦即藏传佛教。而传播到南亚及东南亚和中国的傣族地区的上座部佛教,在当地落地生根,形成自成一体的信仰体系。
伊斯兰教传播到中国一千多年来,同中国传统文化发生了多方面而深刻的交融,我国少数民族中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10个民族几乎全民信仰伊斯兰教,总人口大约有1800多万。
除了崇信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和道教的信徒之外,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许多成员并不皈依某种人为宗教,而是在可有可无之间,信奉非制度化的民间宗教,崇拜日、月、雷公、电母、山神、林神、水神等自然神,崇拜社王、门神、灶神、土地神等民间神祇,还崇拜屈原、孔明、关羽、妈祖等人格神,也热心于岁时祭祀和祖先崇拜。这些民族的信仰格局,呈现明显的多元化特征。
第三,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心理相互关系的角度看,民族认同以及国家认同强烈或者薄弱,民族归属明晰或者模糊,受到不同历史背景和时空语境多重因素的制约。只有少数人的民族情感浓厚而国家意识淡薄,甚至以单一民族认同取代国家认同,拒绝认同国家文化传统。当然,也有一些人国家认同强烈而民族认同薄弱,对于自身的民族身份认识模糊,民族身份和民族认同出现“空壳化”“标签化”的现象。从总体上说,中国大多数民族,并没有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作为对立的存在,一方面认同自身的民族身份,另一方面也不怀疑自己属于中国人的身份认同,这是占大多数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和谐共生型的认同心理。
在汉语中,“问题”是个多义词,通常指中性的“议题”“对象”,也包含反面的“麻烦”“困惑”,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学科名录以及其他许多场合中,常常以“民族问题研究”,指代“民族学研究”,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并列,不甚规范,无形中将民族问题扩大化,也突出了民族“作为问题而存在”。如果没有充足的事实依据而将特定对象当作“问题”,其实是言说者的认知立场和审视角度出了“问题”,是认知主体本身存在“问题”。因此,只有在论及“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时,用“民族问题”一词,才比较妥当,而不宜将之泛化使用。
如上所述,中国自古以来都是多民族的国家,民族的存在是客观的事实,但是,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对民族问题的认知存在片面和偏差。在古代汉文文献中,许多文人并没有真实感知民族地区的自然地理和文化习俗,在一些文献中将民族地区描述成是“瘴疠、蛮荒、流放”“鸟语鴃舌”之地,现在许多人常常把民族地区同“偏远、贫困、恐惧”联系在一起;把民族身份与民族关系跟“强悍、野蛮”“矛盾与冲突”联系在一起;站在特定社会群体的功利主义立场上把民族自治区域以及相关的民族政策跟“优惠、高考加分、照顾”“另一种不公平”联系在一起;把民族语言和文化同“落后”“他者”联系在一起。甚至将民族认同和民族身份的存在当作中华民族复兴的障碍。[13]这些“刻板印象”和“文化成见”形成的原因是被一些社会表象遮蔽了人们的理性认知。
中国民族政策、民族区域、民族成员和民族文化尽管不是十全十美,还有很多值得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但是,应当超越局部的特定群体的功利主义立场,在政治智慧和文化智慧的思域中,辨明中国各民族聚居区、中国民族政策、各民族文化等领域,都不只是作为“问题”而存在。
从地理空间格局审视,中国民族地区不只是“问题的存在”。中国自古以来形成了既有单一民族聚居又有多民族杂居的分布格局,汉族的祖居地是黄河中下游地区,秦汉以来逐步向周边扩散,以平原地区的农耕经济为主要的生计模式。少数民族大多聚居在中国许多江河的源头、高原、丘陵和山岭地带,是战乱年代落难逃荒难民的退避求生之地,在“礼失求诸野”的过程中,边疆民族地区是传统文化的栖居空间,保存着自然生态的多样性,是弥足珍贵的田园牧歌的生态家园和精神家园。当前,中国东中部汉族聚居地灰霾深重、水土被污染、空气质量严重下降、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态保障岌岌可危,人们面临的生存竞争日趋激烈,面临的生存挑战日趋严峻。虽然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但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清洁水源、清新空气、优良土质以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共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显得愈加珍贵。这是大自然的宝贵赐予,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和无比珍贵的真正财富。各民族同胞秉承守土有责的精神,护卫一方净土,为保护这些资源和财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族地区的存在,并没有构成中国各民族交往的障碍。在当今市场经济日趋完善以及交通日益便利的情况下,现行的民族政策并没有妨碍少数民族成员到更广阔的地域谋生创业。汉族和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选择在民族自治区域内或者自治区域外发展,乃至到国外发展,其实都是由主客观多种因素决定的,并不可能单方面凭着他人的主观意愿而做出抉择。
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各民族同胞,同样不只是“作为问题的存在”。汉族至今有12亿多人口,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本身是多民族融合的结果。从优生学的角度审视,世界上不存在纯血统的民族,单一纯粹的血统和近亲婚配不利于种族的繁衍,甚至导致退化和消亡。中国古代北方和南方各民族都大量地融合到华夏族—汉族当中:
华夏族由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并非只是依靠了祖先的伟大或血统的优良,而是由于不断大量吸收了其他民族,凝聚了各民族的精华。同样,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来自组成她的各个民族,来自各民族自身的创造力和共同的凝聚力。[19]16
民族主体是民族文化最主要的承载者,中国文化五千年延续不断,根本原因是多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血脉生生不息。中华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延续至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各民族成员不是“麻烦制造者”,都是我们的同胞兄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淳朴善良,纯真乐群,热情好客,爱家爱国,本分守法。尽管语言不同,习俗相异,信仰有别,都应该相互尊重,以“求同存异”的宽厚情怀相互包容。
中国各民族都参与了中国文化的创造,也传承着各具特色的文化传统。56个民族文化构成了多姿多彩的中国文化的大观园,为丰富中国文化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因而丰富多彩的各民族文化更不是“作为问题而存在”。中国各民族信奉的正信宗教的核心意旨都是引导宗教信众以献身精神服务大众人生,造福人类社会,协调人际关系,激发人的善良本心,消释心理压力,同时,提供精神寄托,满足人们的归属需要;增强社会化意识,塑造人的价值观念,确立人的行为准则;促进社会从混乱到有序的过渡,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际间的沟通和团结,避免人的被遗弃感;促进人们心灵的净化和心态的宁静安详;创造共同的价值观念,减少矛盾冲突,赋予生活一种新的意义。伊斯兰教认为,人生有三大正事:忠主、顺君、孝亲,强调“念、礼、斋、课、朝”五功,与儒家强调的忠、孝、仁、义、礼、智、信,其实是心同道合。把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当作“问题而存在”的根源在于认知上的偏差以及缺乏宽容、尊重、理解和包容的情怀。
各民族传承的自成一体的文化是中国文化宝库的宝贵财富。中国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了处理民族与民族、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文化准则;敬仰本民族的神灵,安慰人的心灵,让人的灵魂找到归宿,这是符合人类心灵幸福的文化智慧,少数民族传习的“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神悦志”的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复兴的精神源泉。因而中国多民族成员的和谐共生以及多样性文化的存在,是中华民族独有的举世无双的民族复兴的资本,应当倍加珍惜。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突”“藏独”势力制造了一系列恐怖事件,中国民族政策面临新的时代语境和现实挑战。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阐述坚持和完善中国民族政策的重要性。胡锦涛指出: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质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20]81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高度的政治智慧确认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不是照搬苏联模式,而是对苏联“民族自决”模式的摒弃,是中国共产党尊重并超越传统经过“探索创新和深思熟虑的伟大创举”,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21]这是历史跨入21世纪之后,中国民族政策的重新阐述和充满自信的理性确认。
其实,民族政策是多民族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政策对多民族国家的分裂与统一有明显的关联,但是,这种关联性只有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才会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苏联的解体与其民族政策有一定关联,但是,还同冷战时期的军备竞赛、领导层的特权腐败以及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等因素密切相关,是民生维艰动摇了苏共的执政根基,“是民心向背决定了国家的分与合”。[22]153中国民族政策根源于对历史和民族意愿的尊重,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并未束缚少数民族的活动空间,也没有制约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作为中国公民的相互交流、交融与合作。
任何政策和法规的制定,通常包含权利和权益的保障,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才符合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原则,才能经受历史的考验而得以长久施行,不因时过境迁而遭到废止。面向未来的中国民族政策,依托于政治清明、社会公正、资源共享、经济交往平等互利的现实基础,依托于进一步完善权益、责任与义务相统一的相关政策的有效延续。
我国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汉族与少数民族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国家机关和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作为制定和实施民族政策的主体,肩负着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的至为关键的责任。综观秦汉以来两千多年中国社会演进的历史,国家统一或者分裂,领土完整或被肢解,决定于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及其建立的政权。边疆民族崛起甚至对中原王朝取而代之,根源还在于中央王朝的政纲混乱,奸臣当道,腐化堕落,失去民心,失道寡助。任何国家如果政治黑暗、社会不公、以强权掠夺资源,通过尔虞我诈开展经济贸易,必然瓦解民族和谐共生的关系。因此,惟有构筑民族和谐共生的社会文化基础,激活传统文化智慧,方可真正实现国家统一与民族复兴。
在政治智慧的视域中,民族和谐共生的文化根基是相互尊重和包容,共同构建并维系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国家和主体民族的责任与义务不只是给予和付出,而是需要借助人类学主位和客位的不同立场和视角,对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予以理解和尊重。这种理解和尊重比单纯的物质上的援助更为重要。因为各个民族在历史上形成不同的宇宙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些民族重视今生,而有些民族更加重视来世;以经商为生的民族追求利益,以宗教信仰为人生主轴的民族追寻精神皈依。对于将宗教神灵视为至高无上,以彼岸世界为寄托的民族,世俗的利益补偿往往是无足轻重,甚至是画蛇添足的行为。有些经济支援和投资项目如果论证不周,选址不当,就有可能变成对神圣信仰的亵渎和冒犯。对于乐天知命,追求天人共生、人神和谐、身心自在为人生至高境界的民族来说,不扰乱他们平静的生活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如果不顾及对方的感受和意愿,不考虑对方的自尊,而将自己的愿望和价值观强加于对方,即使是出于善意,实际效果也会适得其反。
作为中国民族政策的直接利益相关者,自治地方机关享受民族自治的权利,就应当肩负起守土戍边的重任,维护国家的统一和边疆的安宁;少数民族官员因为民族身份而受到重用和提拔,就应当为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的共同发展而恪尽职守;少数民族民众享受民族政策赋予的权利和权益,同样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高考中享受加分待遇的少数民族学生,理所当然要理解我国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高考加分政策的历史原因和时代背景,自觉关注本民族的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努力学习知识,提升文化素质,将来为建设家乡贡献力量。
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共同历史责任是自觉实践“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积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以稳固而共生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增进中华民族的大团结,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和人的精神世界的和谐,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
在文化层面上,中国各民族面临着全球一体化浪潮的冲击,处于边缘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文化不断被现代文明所遮蔽,凝结民族文化智慧的知识和技艺后继乏人,各民族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理解、认同和敬惜并珍重文化的多样性存在,自觉传承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遗产,努力成为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中国民族政策在未来的发展,将包含着承继和变迁两种维度,无论如何,面对众说纷纭的关于民族政策的争议中,要避免话语霸权意识,注重换位思考,思考问题要有历史的纵深度和区域空间的广度,以顺应天理的仁厚情怀,坚持社会正义,兼顾权益与责任的统一,以多元包容的态度来对待不同民族和文化,要从主位和客位相交换的视角,理解不同民族的情感世界和心理诉求。若单边强推自己的价值观,不尊重弱小民族的话语权和心理感受,将会加剧社会撕裂和人心分裂。
智如日,慧如月,智慧常明,朗照被妄念浮云遮蔽的幽暗心灵,引领世人从黑暗走向光明,从朦胧与混沌中走向晴朗的世界。中国文化智慧的核心精神是“大道若简”“大智若愚”“上善若水”“海纳百川”“包容涵藏”“以柔克刚”“涵养心性”“静定归真”,将之转化为政治管理和社会治理则需要心怀正道,意志坚定,矢志不渝地坚守人类正义和民族大义。政治智慧倡导居高思远,敏于事而慎于言,心地“无非”“无乱”“无痴”,才能坚守“戒”“定”“慧”,以海纳百川的襟怀包容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
地球上原本的面目是自然景观、生物物种和文化景观的多样性和谐共生,物种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存在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在政治智慧的视域中,惟有激活传统文化智慧,构筑多种民族以及多元文化和谐共生的社会基础,方可奠定民族富强的文化根基。
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源自多元共生的民族历史,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符合中国疆土上地理结构复杂、经济类型多样的中国国情,体现了高度的文化智慧和政治智慧,化解了敌对势力试图激化民族矛盾以分疆裂土的政治图谋,以民族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维护各民族的和谐团结,以仁政维系各民族和睦相处,以文德营造各民族和衷共济的政治局面,从而实现了对民族地区的有效管理,提高了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效度。面对日趋复杂的国内外民族问题,实现民族的统一和国家领土的完整,既要有无为而治的淡定从容,也要有顺势而为的胆识与魄力,需要遵循多元共生的文化法则,构筑中华各民族全面复兴的坚实的文化根基。
[1]王梦鸥,注译.礼记今注今译[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
[2]朱承.自然天道与人间秩序——《礼记》政治智慧论析[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
[3]张耿光,译注.庄子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
[4]彭富春.论中国的智慧[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5]纳日碧力戈.现代背景下的族群建构[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6]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
[7]杨成志.云南民族调查报告[C]//周大鸣.杨成志人类学民族学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8]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4).
[9]郝时远.中国共产党怎样解决民族问题[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
[10]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宣言书[C]//中国科学院近代史所.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
[11]蒋中正.中华民族整个共同的责任[C]//秦孝仪.总统蒋公思想言论集:卷十九.台北:中国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1984.
[12]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C]//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3]胡鞍钢,胡联合.中国梦的基石是中华民族的国族一体化[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
[14]胡小武.民族互嵌型社会的动力结构及优化模式[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
[15]吴文藻.吴文藻人类学社会学研究文集[C].北京:民族出版社,1991.
[16]徐迅.民族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17]马戎.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
[18]王震中.从复合制国家结构看华夏民族的形成[J].中国社会科学,2013(10).
[19]葛剑雄.分裂与统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20]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G]//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二○○三——二○○九年).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
[21]王正伟.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J].求是,2014(20).
[22][美]大卫·科兹,弗雷德·威尔.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M].曹荣湘,孟鸣岐,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THE POLITICAL WISDOM AND THE POLICY OF ETHNIC AFFIRMATION IN CHINA
Qin Deqing
The political wisdom comes from the thorough recognition of social history and cultural tradition,which mainly reflects in construction of social institution,operation of power and the maintenance of political power.It is beneficial to the state strengthening,social stability,national harmony,cultural prosperity and happiness of people to displaying political wisdom in the course of administration.The ethnic identification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RC,founding the system of regional minority autonomy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policies transcends paradigms of both the primordialism and constructionalism,the policies and theories that focusing on ethnic identification and national status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practice reveals the principles of justices,fairness and rationality,wining support of the masses by carrying on the national righteousness and humanistic feelings.In facing the complex world situation at present,it is necessary to discovery different understandings,perspectives,standpoints and motivations towards ethnic policies of China by political wisdom on the basis of theory of ethnic affirmation,the righteous direc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The cultural law of national co-existence must be followed,a national policy stressing both the right and legal benefits and responsibility and duties and fitting the trend of world development must be uphold so as to construct the cultural root of the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rather than mealy perceiving the individual ethnic group as“a problematic existence”.
political wisdom;national policy;the Chinese nation;theory of ethnic affirmation; national rejuvenation
D633.0【文献识别码】A
1004-454X(2017)04-0001-012
〔责任编辑:袁丽红〕
【作 者】覃德清,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人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广西桂林,54100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壮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诗性传统与文化建设的整合研究”(14BZW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