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深
从严治党贵在“严”
文/长深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什么事只有抓得很紧,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从严治党,不严不足以惩腐,不严不足以治乱,不严不足以风清气正,不严不足以长治久安。全面从严治党效果如何,一个“严”字见分晓。
一是立规矩要严。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从严治党就得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不守规矩,就会乱了方寸。十八大以来新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至少有55部,但在一些地方不守规矩、不守纪律、不上路子的事时有发生。拉山头、搞宗派、小圈子的有,江湖习气、拜把子、称兄道弟的有,任人唯亲、封官许愿的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有。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党章》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不可触摸的底线,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是非标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定制度要严。制度好,可以让赖人变好;制度孬,可以让好人变赖,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制度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根本,权力不受制约就会走向反面,所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从严治党的关键。靠制度管党,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关键少数”,才靠得住。编织好“制度的笼子”,是从严治党的前提。“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从严治党既在于治,更在于防,防重于治。建章立制就是防,防患于未然。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制度在先,招呼在前,靠制度切实筑起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防火墙”。
三是抓落实要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纪党规不但要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更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落实要严,就是踏石有印、抓铁有痕,“对于腐败分子,不管职位高低,发现一个就要查处一个,真正做到毫不懈怠、毫不手软、毫不留情”。从严就必须始终保持惩腐的高压态势,从严就必须坚持对腐败现象的“零容忍”,从严就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齐打。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高举反腐倡廉的旗帜,反腐力度之大,整治党风之严,打“老虎苍蝇”之厉空前未有。水清沙自洁,官贤弊自绝。一个严字结出了反腐倡廉的丰硕成果,一个严字基本刹住了横行官场的“四风”,一个严字换来了风清气正、赢得了天下人心。
四是“律己”要严。从严治党贵在从严“律己”,老百姓常常用身边党员的质量来衡量整个组织的形象。从严治党不是对人“从严”,对己“从宽”,党纪党规“上不了身”,就“落不了地”。从严治党谁也不是局外人,尤其是当领导的,既有“律人”的任务,更有“律己”的责任,严于律己,以上率下,身教常常胜过言教。
严则正气充盈,实则内力倍增。“严”在实中求,“治”在严中得。治党以严,谋事以实,则事必善成,政必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