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争当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排头兵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并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性工作、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对山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更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促进山东长远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目标的重大战略部署。
省国企国资系统特别是省管企业,作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必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使命担当和机遇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作为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的重大任务。省国企国资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历史性机遇,严格落实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相关要求,统筹谋划、科学安排,立足自身功能定位,聚焦主攻方向,突出改革创新,着力在补短板调结构、促转型提质效上下功夫做文章,充分发挥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骨干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上出实招、见实效。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加快推动形成以党建促改革、以改革强党建、一体化协同推进改革与党建工作的良好格局。
一是全面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尽快完成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章程,建立有效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运行规则。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体制,全面实现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理清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其他公司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决策规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制定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实施企业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评价、述职评议制度,推动考核评价结果与企业负责人任免、薪酬、奖惩严格挂钩,推动党建工作从“软指标”变成“硬约束”。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组织关系,调整组织设置,配齐人员力量。推动企业加强党支部建设,把党的组织建到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指导企业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中选拔,加强党务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指导企业紧扣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重点领域巡察、稽查和督导力度,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搞利益输送等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纠治“四风”等突出问题。
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以“四新”促“四化”要求,加快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一是积极向十大产业集聚。坚持立足全省总体布局,积极融入“两区一圈一带”和泛济青烟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引导国有企业加大对符合全省发展战略的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重要资源、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信息产业、能源原材料、海洋经济、现代农业、文化产业、医养健康、旅游产业、现代金融等十大产业集聚,向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
二是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坚定不移推动国有资本从劣势企业退出,全面落实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五年计划,按期完成国有煤炭、钢铁等企业去产能任务。研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严控新增投资项目进入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高风险业务和低端低效产业。鼓励支持具备条件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多措并举降低财务杠杆。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降成本措施,实施精益成本管理,持续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推广省管企业债转股经验,协调支持更多省管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积极争取在更多企业落实国有划拨土地作价注资政策,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加快建立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周转基金,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问题。
三是全面推进战略合作。抓住“一带一路”重大机遇,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资源和价值链优化整合。推进与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优秀民营企业等行业领先企业的合资合作,大力实施开放式、市场化、国际化并购重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推进和激励保障机制,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优势互补。加强与周边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投资合作,建设境外生产基地,推动优质产能向境外转移。积极承揽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型工业、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参与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带动技术、装备、产品、标准和服务等出口。鼓励省管企业在“走出去”方面相互支持,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围绕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备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创新企业,为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一是鼓励推进技术创新。用足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利好政策,鼓励支持国有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打造高水平研发平台,推动工业企业科技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力争达到3%以上,战略性新兴企业达到5%以上。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创新投入预算保障制度,探索利用风险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和知识产权运营等方式,筹集科技投入资金。落实“四视同三激励一奖励”政策,建立实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将创新创效情况纳入省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范畴。
二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省管企业坚持以市场为核心、用户为导向,实现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转变,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和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省管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制造业全生产流程的互联网转型,全面促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商务电子化。
三是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引导省管企业全面提高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创新基础。引导有制造优势的企业努力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加快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鼓励支持具有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网络优势的企业,从制造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化建设工程,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研发、设计、制造、营销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水平。
四是着力打造“双创”平台。积极推进建立与中国科学院等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合作对接常态化机制,设立中科惠鲁创新发展专项基金。建立企业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省管企业设立与各类所有制企业间的自主创新交流和协作平台,促进创新成果共享和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省管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创投基金,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共同设立专业化的众创空间。推动创新文化建设,鼓励群众性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
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积极引导推动省管企业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管人才、引人才、育人才、用人才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推动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是健全人才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已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省管企业,积极稳妥落实董事会对企业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权利。依法依规保障基层企业人事权和分配自主权,提高基层企业市场应变能力。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国有企业企业家后备人才库,对入库人选实行跟踪培养。推进企业各类人才协同发展,全面建成管理、技术、技能等多个序列并行的人才晋升通道和薪酬体系,畅通各类人才成长通道。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建立以人才市场为基础的人才岗级薪级体系。
二是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创新企业各类人才选聘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研究制定企业引进高端人才专项计划,建立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人才引进工作考核力度。大力发展战略联盟、业务外包、项目合作、短期研究、技术咨询等柔性引才用才方式。加快建立完善吸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到企业任职兼职机制,畅通科技人才流动通道。采取公开遴选、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委托推荐等方式,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和职位层次。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吸纳企业急需紧缺、确有真才实学、市场充分认可的高端人才到省管企业干事创业。
三是持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国有企业企业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对优秀企业家在物质、事业、政治、精神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完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新支持机制,提高项目立项专家话语权,依法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科学家、首席科技专家等制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让企业家放开手脚、干事创业。坚持以人才市场为导向,深入推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优化企业内部分配结构,强化激励效果。
坚持把全面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作为重大任务,主动探索,扎实推进,加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文件落实力度,推动各项重点改革事项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健全完善国有独资、全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外部董事、专职监事、职业经理人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度,指导省管企业积极推进权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力争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外派监事会全覆盖。加强董事会内设机构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专门委员会,实现专门委员会实质性运作。选择部分省属国有企业积极探索推行执行董事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试点,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扩大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范围,细化高管人员选聘方式及流程,督促企业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高管人员的比例,严格按契约合同开展考核、兑现薪酬、实施任免,加快向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迈进。
二是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出台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意见,指导混改试点企业深化试点工作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筛选5~10户企业规范推进员工持股试点。指导企业采取企业间交叉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高管参股、出让股权、实行项目跟投等方式,创新混改模式。发挥国惠基金平台作用,撬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建立非国有资本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定期发布制度,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资产证券化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主营业务上市、改制上市,到2020年年底前,力争3户以上省属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60%以上。
三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力争2018年年底前全省国有企业实质性管理层级原则上压缩到三级以内,基本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健全务实管用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加快制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支持非上市企业采用增量奖股、超额利润提成、分红权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核心人才实施有效激励。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将国有企业负责人完成新旧动能转换任务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并与薪酬挂钩。
四是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两个方案的落实工作,力争年底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完成过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我省国有企业办医疗和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办市政社区分离移交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通过市场化改革、移交管理等方式解决一批办社会职能问题。配合调整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有关政策,依据劳动保障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统筹外项目及发放,统筹解决好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围绕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加快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转变职能,改进完善国资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
一是积极推进职能转变。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下放、授权一批监管事项。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建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开展省管企业经营绩效综合评价,解决企业“看不见”“不愿改”的问题。完成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制定出台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办法,统一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规则。
二是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建工作。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行模式指引,指导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规范运行。坚持“一企一策”,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情况进行督导,推动组建工作顺利开展,防止简单翻牌。推动投资运营公司调整优化对权属企业的管控方式,厘清与权属企业的权责边界,把该放的权力下放到位,通过放权充分激发权属企业活力。
三是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制定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加强投资监管。加强企业财务监管,落实常态化审计机制,深化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国资云”平台,逐步实现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动态监控;建立国有企业部分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社会服务招投标信息平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打造“阳光国企”。整合出资人监管、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力量,构建国资大监督格局。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各项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两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努力为我省加快推进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