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2017-11-17 22:20曾雄威卢扬查梦均谢志强周含春
财税月刊 2017年9期
关键词:建设研究土地流转

曾雄威++卢扬++查梦均++谢志强++周含春

摘 要 目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已达到一定的阶段,但仍需要进一步发展,农村土地闲置问题仍然是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一个重要问题。土地是农村居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它流转的速度影响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速度。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仍面临着许多挑战,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进行分析后,提出解决措施与方案,并对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一、国内农村土地流转研究现状分析

宋宜农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中指出,新型城镇化的特点就是“用地”和“聚人”,土地是农村居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村土地流转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土地流转的速度影响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速度。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这对我们的启示是:土地闲置是当前仍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若能加速土地流转速度,合理配置闲置土地,对于国家及各个地区的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

土地流转的中国模式,以政府和集体的组织协调为基础,体现为对土地供需各方的双重代表和双向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居中协调,既是当代农村土地流转的组织基础,也是其相对于"私人交易模式"和"公家征用模式"的比较优势。土地流转的中国模式,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中国道路奠定了一个重要基础

其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1)以农户作为土地流转主体的私人流转模式。主要出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单层委托代理关系,包括农村土地出租和转让;

(2)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政府主导模式。主要出现在中等发达地区,是典型的双层委托代理关系,主要是反租倒包和转包;

(3)以流转市场中介为主体的市场导向模式。在发达地区较为普遍,如股田制和股份合作制模式。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王志娟在其2017年发表的文章《浅论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问题及其对策》中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仍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土地法规不完善,土地服务平台未能完全发挥作用,政策宣传引导不足、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及对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扶持政策不全面等问题,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一)农业劳动力流失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二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和日益拉大的发展差距等促使了农村劳动力大量脱离农業向城市转移,农村老龄化、空心村、土地闲置等问题日益严重。2006年我国城镇人口数为58288万人、乡村人口数量为73160万人、城镇化率为44.34%,2016年城镇人口数量为79298万人、乡村人口数量为58973万人、城镇化率为57.35%,十年间城镇化率提高了13%,乡村人口减少了12814万人;2006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数34874万人,2016年第一产业从业人数21919万人,降低了37.15%;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人员13181万人,2016年农村外出从业人员28171万人,十年增长了113.72%。从以上数据可以清楚的看到伴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乡村人口大量城镇化,乡村人口总量不断减少;其次,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数量在十年间急剧增加,这使农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进一步下降,在农业劳动力不断下降的同时还应注意到农业劳动力构成中有超过40%的劳动力为60岁以上的老人。中国农村正面临着青壮年不愿务农,农村劳动力大量缺失,农田大量荒废等的严重问题。

1.国家出台政策支持土地流转

20世纪80年代随着安徽省小岗村们的大胆尝试和中央农村改革的实行,著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此推行,该制度的实施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摆脱贫困落后的帽子。如今这一改革举措沿用了30多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分田到户的小规模生产已经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需要。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我国农村土地立法政策转变的过程,其实质是要在农业新形势发展情况下,将分散的农业用地经营权通过市场化方式集中起来,解决农业生产规模小、农业用地被闲置荒废的问题,促进我国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的发展。

2.流转规模

近几年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情况出现了较大的变化。“2007年约为6372万亩,仅占家庭联产承包耕地面积的5.2%。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比2013年底增长18.3%;流转面积占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比2013年提高4.7%。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833万家,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25.3%,比2013年上升2.4%。有8个省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重超过35%。”土地流转面积从增速看增长较快,这也充分反映了压抑着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问题在得到解决后,立即激发和调动了发展适度规模现代化农业的市场活力;但是从总量看还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农村农业用地大量闲置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仍需加强鼓励和引导。

(二)“互联网+土地流转”概念兴起

2015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通俗的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着流转土地分散、流转规模较小、流转信息闭塞等问题,“互联网+土地流转”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将分散的土地流转信息集中起来,更好的连接发包方和承包方,降低土地流转成本加快土地流转速度,有利于推动全国土地流转市场的快速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当前我国“互联网+土地流转”工作除了有各地方政府建立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外,主要是私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推动为主,目前在土地流转这一方面做的较好的公司主要有土流网、聚土网这几家互联网公司,虽然近几年随着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不断健全,出现了较快增长,但是存在着总体规模较小、发展不足、缺乏赢利点等问题,并不能有效满足全国土地流转服务需求。endprint

调研显示,广大农民普遍反映缺土地流转市场、缺信息交流平台、缺专业的指导性机构,总之就是缺土地流转相关服务。因此,当务之急要培育壮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产权交易等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市场,使土地流转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农村土地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和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民不断增收,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构成部分。而互联网电商的发展则导致了“互联网+土地流转”模式出现的必然,从2009年3月第一家土地流转网站土流网诞生至今,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领域已经慢慢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互联网+”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虽则该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但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是螺旋式的曲折上升,而经济、政策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也导致了土地流转网络平台建设发展中几个主要问题的产生。

(四)土地流转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

随着中国城镇化速度加快,由于农村生产效益较低,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户口外迁等的原因,造成农村大量土地闲置。而留在农村的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对互联网的关注度和使用度不高并且对土地流转网站的了解很少甚至从未接触,这是建设土地流转网站的一个关键性难题。即使部分农民想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也没有能够获得大量可靠信息的来源,难以联系到真正想要承包土地的承包商,因此他们很难将土地承包出去。而对于承包商来说,他们有意通过土地流转网站来寻找可靠的土地来源,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承包商可能也很难通過土地流转网站获得想要承包的土地。在这种条件的限制下,土地流转网站的运营面对着极大的挑战。

(五)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面临资金困难

在土地流转网络服务平台发展的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用于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土地信息的收集、核查与审评和线上线下的宣传与推广。而农业领域的投资具有资金投入量大,资金持续投入时间长,投资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在发展前期,企业融资困难,项目很难得到快速发展。 我国一般的电子商务网站盈利方式主要有:广告费、竞价排名、增值服务、线下服务、商务合作等,而土地流转网络平台作为连接农民与承包商的信息服务平台,在平台发展前期,由于用户流量较少,知名度不高,无法通过广告入驻、增值服务、商务合作等上述项目进行盈利,只能通过农民与承包商达成交易时抽取少数手续费收取盈利,盈利点有限,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六)政府机制不够健全

由于互联网+土地流转是近些年来新兴农业发展领域,起步较晚,相关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善,落实不到位。从土地流转方面来说,虽然国家政府一直大力支持农村土地流转事业的发展,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直以来大多是私下交易或者是在村委会的组织下进行交易,导致土地流转市场中缺少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缺乏规范的运作规则。而互联网作为高速发展的新兴产业,本身就有法律不够完善,体制不够健全等相关缺陷并且还存在着道德问题。同时,作为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土地流转协议合同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协议中的权益和职责不够明确,容易造成流转双方相互扯皮,产生纠纷隐患。

三、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的对策建议

在国家政府积极推出政策以及颁布法律条例鼓励农民转让闲置土地经营承包权实现资源的更有效配置的大背景下,土地流转面临着互联网时代的无限机遇与挑战,众多土地流转网络服务平台如何在大浪淘沙的局势下站稳脚跟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审慎而行。

(一)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需要加强线上线下的宣传力度。线下方面可以通过土地顾问的加盟,将土地流转平台的信息带入农村,向农民宣传土地流转网的服务领域和机制。通过实地考察的方法,也可以进一步加强企业和承包商对土地来源的了解,另外,土地顾问的“下乡”也有利于联系企业上游的农民和下游的承包商,使他们建立起一个相对可靠的关系,这对促进土地承包交易的成功起到了推动作用。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通过网络宣传将网络平台推广出去,加大平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多的吸引农民和承包商的参与。

(二)全面发展增值服务

面对农民和承包商不断增长的需求,以及资金来源的紧张,企业可以在中后期逐渐推出其他增值服务,如:配套设施、土地金融、特色项目,横向开发一系列农业农资配套服务、开发完善农业金融产业及服务、发展休闲农业、进入农产品终端消费市场等,以提高盈利点,增加企业现金流量,以扩大企业规模,形成规模化效应。横向寻求政企合作,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产业的支持,缓解企业资金问题;同时企业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合理地处理了闲置的土地,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这两个目的之间寻求平衡,最终实现双赢。

(三)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和完善法律权责体制

政府应该加强对互联网土地流转行业的监管、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保障农民和承包商的权益不受侵害,使农民更多地了解土地流转的机制,消除他们对该行业的误解,使农民更多的投入到土地流转中来,这也极大程度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对推动农村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切实解决土地流转中的信息不对称、合同协议规范性等问题的同时,政府也要更多地考虑政企合作项目,主要表现在出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意见和措施,这将成为推动土地流转的强有力的举措。银行也应该放开对土地流转企业的贷款制度,增加企业的融资力度,解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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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为江西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71042113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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