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东红 陆萍萍
高校纪委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研究
牛东红 陆萍萍
本文以高校纪委如何协助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为研究内容,对省内23所各类高校进行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分析XX省高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并探索建立有效的协助工作机制。
高校纪委 协助 落实 主体责任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省内高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要存在着不平衡和执行力层层递减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高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总体上还不平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不够到位、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层层递减和弱化现象,二级党组织执行力偏弱;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不硬,责任追究存在宽松软现象;信访数量增长趋势明显。
除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外,纪委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有四个方面:协助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包办或者代替的情况;协助作用发挥不平衡,考核问责方面相对薄弱;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建设较为薄弱,职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专职纪检干部职数尚未按照要求完全配齐配足,人手短缺影响工作履职。调研中发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荷加大、责任加重的情况下,由于岗位缺编、人手有限,部分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或多或少存在着疲于应付的状态,易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影响协助职责的有效履行。
根据调研结果,分析高校纪委在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源自四个方面的原因:(1)认识上存在误区,协助角色定位不清晰,传统惯性思维难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新要求。(2)体制上存在缺陷,尚未建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相对独立的工作体系,高校纪委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还难以充分体现。(3)职责规范上存在缺位,纪委协助党委的职责内容和任务要求不够明确,协助工作的边界较为模糊。(4)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在决策、执行、检查考核、评估反馈等重点环节尚缺有效的办法路径,有待完善、拓展和创新。
在思想认识环节,构建沟通机制,强化各层面沟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具体可以在纪委班子与党委班子、纪委书记与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沟通的校级层面以及纪委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沟通、纪委办公室与其他部门及二级学院沟通的二级单位层面,通过联席会议、碰头会或书面报告等形式,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以及贯彻落实建议、有关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交换意见、纪委根据日常工作中结合掌握的情况提出建议等。
在决策环节,构建决策建议机制,提供必要的廉政风险信息,协助党委科学决策。在决策环节中,纪委的协助职能主要是通过廉政风险定期分析研判、调研走访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四风”以及查信办案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廉政评估,通过纪委书记直接参与决策,监察处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议等途径向党委决策提供廉政风险信息,提出廉政建议,协助党委科学决策。
在执行环节,构建责任分解和协调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推进责任分解、落实。纪委通过协助党委编制责任清单分解责任,强化清单式履职,开展协调来推动落实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机制以党风廉政联席会议为平台,成立由学校办公室、机关党委、计财、人事、教务、审计、基建等负责人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协调程序主要由确定协调事项、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协调意见、督办、上报党委等五个环节组成。
在考核环节,构建考核机制,督促严格检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在考核环节中,纪委主要是组织协调、负责监督和考核二级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具体是纪委协助党委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结果运用,将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如浙江师范大学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除了与二级单位班子及成员考核挂钩外,还与各单位年终绩效奖励挂钩,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抓好工作落实。为督促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还可以建立校内巡查制度,对职能部门、二级党组织、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一岗双责”情况,对专项工作,比如招生、人才引进、专业建设、科研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巡查,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整改。
在效果评估环节,构建信息反馈机制,针对“短板”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落位。具体是高校纪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估、研判,向党委反馈成效信息和问题短板,提出对策建议,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各项环节形成良性循环。高校纪委通过采集、汇总学校党委述职述廉以及满意度测评结果、省委巡视反馈情况、省审计厅和省教育厅审计情况、查信办案和“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等党风廉政信息,分析、研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查找问题短板,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党委民主生活会、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委务虚会等途径向学校党委进行反馈,提出建议。
为促进高校纪委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还可以尝试建立全省党风廉政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与人力资源共享,工作互动;在省纪委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下,与学校所在地方的市(县、区)纪委建立起教育预防、信访处理、案件办理等协作机制;全省高校之间建立交叉办案机制,有效整合并拓展高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各种资源。
浙江师范大学纪委)
本文系2015年浙江省教育纪检监察学会重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