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伟大的色情小说《金瓶梅》”
——中国十六世纪性与“婚姻的镜子”

2017-11-13 11:58杜贵晨
明清小说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金瓶梅色情题材

·杜贵晨·

再论“伟大的色情小说《金瓶梅》”

——中国十六世纪性与“婚姻的镜子”

·杜贵晨·

中国古代“色情小说”是以“色情”为题材或题材之中心的小说,即今所谓“性小说”。但在古代,“性”从未单指“男女……大欲”,与今所谓“性小说”之“性”相当的是“色情”。因此,古代小说研究不宜以“性小说”代替“色情小说”。“色情”是小说写人不能、不应、不必回避的题材,有时可以是重大题材或重大题材的关键,还是文学写人有待正常开发的最后题材领域。“色情小说”是小说中应有必有的一种类型,其价值的高下只在写得如何,不排除其可能有“伟大”的价值。《金瓶梅》不是“世情小说”“家庭小说”“社会小说”等等,而是我国第一部以“色情”题材揭示探讨“男女……大欲”以及于“世情”“社会”问题之探索的古典版的《色·戒》。它以西门庆、潘金莲等男女之死于“色”的惨痛教训为世人说法,是古代官商士绅修身齐家的反面教材,中国十六世纪性与“婚姻的镜子”。其核心意义在于警戒读者洁身自好,过有节制有道德的性生活,是人生、家庭、社会一大关键。《金瓶梅》无愧“伟大的色情小说”。

色情小说 《金瓶梅》 《第二性》 《色·戒》

古今中外,包括各种情色隐喻与“黄段子”在内的“色情文学”——这里以“色情小说”为其代表——基本上都被视为淫秽之作。有司以为伤风败俗,祸乱家国,多方拒斥禁毁,都不无各时代社会情势与法律上的理由,总体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个关于“色情小说”的社会法律地位问题,不是本文讨论的直接对象。本文所要讨论的是,从中外古今“色情小说”的禁而不止、死而复生看,色情小说未能并终不能禁绝的原因,应不仅仅是由于道德与法律手段的不足,而还应有其“存在即合理”的一面,值得探讨。

这就是说,本文无意为“色情小说”可能的负面社会影响辩护,也不认为“色情小说”如“人在江湖漂”的冏境可以从文学批评得到改善。而是认为,面对这千百年来如“野火烧不尽”的现象,与继续从现实社会治理角度的考量并行,从学术即文学理论的层面,尝试探索“色情小说”所以禁而不止的原因,即其“存在即合理”的可能的人性与社会价值的讨论,既是“学术无禁区”的赋予,也有可能为“色情文学”——“色情小说”阅读与传播的对策贡献一点参考。为此,笔者曾作《关于“伟大的色情小说〈金瓶梅〉”——从高罗佩如是说谈起》一文有所涉及。然而该文较多注意了《金瓶梅》自身“色情”因素的论述评价,而从其所属题材类型之“色情小说”的理论角度思考较少,故再论如次。再论或不免与前作有应用资料和语句上的交集,但总体是新的进一步的思考,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色情小说”不应是一个污名

“色情小说”在社会和文学用语中程度不同都是一个贬义词和污名,其实应该是一个中性即不含褒贬意义的小说分类概念。其作为古代小说类名的“色情”一词,实不过如其它常用“历史”“英雄传奇”“世情”“神魔”“武侠”等各有所指一样,是称以“色情”为题材或题材之中心的一类小说。这就是说,“色情小说”仅是就其题材之社会属性与别种题材小说区别开来的类名,而无关道德与法律上褒贬裁判。从而谈“色情小说”,就只谈它怎样写和写得如何好了。固然全面的探讨评论中不可能也不应该没有从道德与法律角度的褒贬裁判,但那也应该如同看待其它类型小说一样,是评价其写得如何的角度与内容之一,而不是对其该不该写“色情”和如何写“色情”的裁断。但是,长期以来,不仅读者在公开的场合,一提到“色情小说”很可能就大义凛然,嗤之以为宣淫之秽书,而且在古典文学包括古典小说的学术会议上,也或有专家学者于“色情小说”的讨论故作“壁上观”,或“忸怩颜”。

其实,以诚实较真的态度咬文嚼字,把“色情小说”打入另册,在文学批评上明显是一个“题材决定论”的低级错误。这不仅是望文生义的有罪推定,而且有不顾常识、不合逻辑曲学阿世的嫌疑。试想如果创作与评论中居然是这样,那么“流浪汉小说”就该是鼓动“流浪”,“犯罪小说”就该是鼓吹“犯罪”,“战争小说”就该是挑动“战争”,“爱情小说”就该是只有卿卿我我?显然不是,也基本上不可能是。唯一可靠的事实是,以某一题材为小说或研究某一题材小说的作家与评论家尤其后者,只是分别把“流浪汉”“犯罪”“战争”“爱情”等作为创作与批评中所面对或主要关注的题材而已,与其立意鼓吹张扬什么,并无必然关联。

而且恰恰相反,我们从中外小说史上看到的事实,越是写“高大上”题材与人物的小说,就越是难得登峰造极、成传世佳作。这只要看看我国历史上圣贤人物与最重大事件几乎都没有成为小说名著的题材,而宋史上仅留蛛丝马迹的“宋江三十六人”,却被写成了一部千古不朽的《水浒传》;中国历史上有武则天那样的女皇帝和汉初吕后、清初孝庄皇后、清末慈禧太后等垂帘听政的女主,以及无数的圣君贤相、才子佳人,但几乎无一成为小说名著中的典型人物,就可以知道,写什么不是小说创作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怎么写才是成为名著的关键。题材的“高大上”与创作成功的几率并不一定成正比,而很多情况下反而是负负得正,取材乎下,反而易于成就乎上;似乎文学描写唯写苦中之乐、丑中之美、反中之正、小中之大、易中之难等等更容易成功。例如被欧美文学誉为“流浪汉小说之祖”的西班牙无名氏小说《小癞子》写一个小流浪汉的痛苦,只是为了让人知道“一个人多么困苦艰辛也能活命”,并且写到他“成家小康而止”,并未至于发迹变泰;又如上已言及《水浒传》按无论古今的标准,都是或涉嫌是写“盗贼”犯罪的内容,但经过种种曲折,以宋江为首的“一百单八个魔君”,最终的结果是“千古为神皆庙食,万年青史播英雄”;再如《三国演义》以题材论一说是“战争小说”,但显然不能认为《三国演义》所向往的不是“天下太平”。准此类推,作为一个小说题材分类的概念,正如白行简《李娃传》的成功,至少部分地在于他从荥阳公子狎妓败家的“色情”故事中,塑造了李娃这位“倡荡之姬”的“节行瑰奇”“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的妓女形象,证明了“色情小说”完全可以取得与其它题材作品同样的成功,决不能以其题材的似乎“低端”而给予歧视排斥,而应以公平、公正即出于平常心,实事求是,承认其是一个合乎学理的正常的小说门类,而研究其创作、传播与接受的特殊性。

二、《金瓶梅》宜定为“色情小说”

以学术上的平常心,实事求是看待“色情小说”,才有可能全面客观地以《金瓶梅》为中国古代乃至世界范围内“伟大的色情小说”,而不必舍本逐末或片面地从“家庭”“世情”等非本质的方面贴各种意欲为其增值的标签。因为,那纵然也是考量这部小说可能的角度与切入口并不无某种道理,却肯定不是首要和能够直击主题的入手处,从而难得不有买椟还珠和曲意维护之嫌。

首先,《金瓶梅》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最不可忽略的,也是我当年所以同意高罗佩氏以《金瓶梅》是“色情小说”的最直接的根据,就是作者兰陵笑笑生开篇所自道“说话的……单说着情色二字”云云。这几句话,虽然直接只是开篇“词曰”一首的点题,但是熟悉古代话本——章回小说体裁的读者都知道,对于此书来说,其引首“词曰”的题旨,正是为此一部大书开宗明义。它的作用,正如后世曹雪芹《红楼梦》同是在开篇借空空道人所见以自道“其书大旨谈情”一样,乃是作者以叙事手法为全书创作开门见山的点题。事实上从二者自道题旨手法的不同而同看,《红楼梦》应该正是从《金瓶梅》模仿变化来的。虽然研究者应该从全部文本的描写评价作品,而对作者的这类“声明”不必特别看重,但是,倘若不蹈某些红学家处处以《红楼梦》为“假语村言”以瞒蔽读者,从而深求以失诸伪的覆辙,就应该相信上述二书作者的自道是讲了真话。而以兰陵笑笑生与曹雪芹驾驭文字的天才,绝不至于在一书立意大处种瓜得豆,则可以确信,其说“情色二字”或“大旨谈情”,各都是其真实并始终致力实现的创作意图,也就是文本的主题。因此,《金瓶梅》无疑就是一部“色情小说”,而不会是其它题材的小说。

其次,兰陵笑笑生在《金瓶梅》开篇点题其书“只爱说这情色二字”之前,就已经用项羽“只因宠着一个妇人”、刘邦“只因也是宠着一个妇人”的英雄人生悲剧,渲染了“撞着虞姬、戚氏,豪杰都休”的“女人是祸水”观念,然后才从“说话的,如今只爱说这情色二字做甚”一转,引入正话的概括,明确说《金瓶梅》“这一个故事,乃虎中美女,后引出一个风情故事来。一个好色的妇女,因与个破落户相通,日日追欢,朝朝迷恋。后不免尸横刀下,命染黄泉”云云。虽然读者有可能忽略这类非描写性文字,但是正如张竹坡夹批评曰:“此一段是一部小说《金瓶梅》如世所云总纲也。”对理解《金瓶梅》一书主旨至为重要。虽然观其遣词用语,并没有直接概括故事的“色情”特征,但是,作为《金瓶梅》一书的“总纲”,其字里行间之意,都明显指向是书写“色情”题材的内涵,而不容置疑。

最后,如果还从此书叙事比较表面处看,那么《金瓶梅词话》于第七十九回引唐人吕岩《警世》绝句云:“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全唐诗》第八五八卷)此诗之意,虽然不过《水浒传》中宋江讥讽王矮虎“‘溜骨髓’三字”而已,但是一方面作者置此诗于写西门庆之死的第七十九回,明显有点题之意,另一方面后来张竹坡评改本在保留第七十九回引用此诗的同时,又把此诗作为全书开篇“诗曰”的第三首,提到引出以下入话的关键位置予以突出,就可以见得这首诗虽未见引起后世读者特别的注意,好像是无关紧要的,其实是《金瓶梅》原作者与后世最重要的评改者揭明主人公命运和一书大旨之关键提示。然而其所提示的,亦不过“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厉害而已,正是“色情”小说可能的要义。

然而,以《金瓶梅》为“色情小说”,上引书中却称“情色二字”,何以不叫做“情色小说”而称“色情小说”?这似乎是本文论证的一个困境,其实不然。因为其既曰“情色二字”,则必有“情”有“色”,且二者必有关联。其关联的形式,或即如《红楼梦》中所说“由色生情,传情入色”。但是,按诸《金瓶梅》文本描写的实际,学界却多以为其正是与后世《红楼梦》的“大旨谈情”相反,不仅“色”字当头,而且几乎唯重一个“色”字即“性(欲)”的描写,从而《金瓶梅》的“情色”,不是一般的“情色”,而只是“色情”。这也就是笔者当年能够赞同荷兰学者高罗佩之说,以《金瓶梅》为“色”字当头的“色情”题材小说即“色情小说”的原因。

按通常的理解,笔者并不反对以中国古代的“色情小说”就是近今所说的“性小说”。并且认为,以“性小说”定义《金瓶梅》的题材类型,确有今人明白易懂的好处。但是,一方面有一利必有一弊,“性小说”代替了“色情小说”,很容易造成读者蔽于今而不知古;另一方面却是更重要的,窃以为今之“性小说”概念的产生与应用,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一般所说的“爱情小说”,所以其所谓“性”也主要是指性交,从而“性小说”是指以性行为为描写对象的小说。这在今人均不难理解,但若上溯古代或从古代“性”的观念看,恐怕就不是理解上的难易,而是很不够妥当了。

三、“色情”是小说重要题材之一

其次,“色情”是小说不应回避的题材。“色情”之成为社会的禁忌,既非出于全人类的自愿,就必然造成和可能持续强化某些人对“色情”的窥尝欲望,使之满口里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思想分裂,言行相悖。而自古及今,社会上这样的人大概不是少数,甚至圣贤不免,只是鲜有人能实话实说而已。有之,容易见到的是小说中现实人的影子,如《歧路灯》第六回写被誉为读书人“老成典型”、举为“贤良方正”的谭孝移自道“心曲”说:

第三,“色情”是小说不必回避的题材。“色情”虽然为人类社会主流所禁忌,正人君子所不齿,但是不同时代与社会“色情”禁忌程度与方式的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人类社会对“色情”之彷徨甚至矛盾的态度,而不得不有某种程度的容忍退让。例如自古及今,世界上都有国家与地区设有“红灯区”,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色情”场所的治理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就是明证。

最后,“色情”有时是重大题材或重大题材的关键。纵观古今中外人类的历史与现实,无论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某些文化上的重大事件,多不免与“色情”相关。例如中国古代所谓“女色祸国”几乎无代无之:商纣王之与妲己、周幽王之于褒姒、陈后主之于张丽华、唐明皇之于杨贵妃等等,其核心就是皇帝溺于“女色”的“色情”,也就是“性”所造成的悲剧。而将近四百年前,清军入关并导致满清统治中国近三百年的直接原因,就是明将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而出卖民族利益,引清军入山海关。在这样的地方,都因“色情”之星火而燎原,从而必有以“色情”而及于重大政治事件的历史内涵。历史学家、法学家可以存而不论“色情”及其与政治的具体细节,但小说家描绘历史,探索并表现人性,就不应该仅以“此下便可以意会,不必言传”也就是今天的“你懂得”敷衍搪塞读者了。因为在这种历史转折的关头,正是“色情”即今所称“性”的力量成为了国家社会剧变的最后推手,亦即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方面如实描写的艺术效果,从《水浒传》写宋江因李师师与宋徽宗的“权色交易”获得“招安”资格的故事,就可以得到生动的证明。在那个最终导致“梁山泊好汉”被“招安”的故事中,给了宋江所派燕青面见皇帝奏请“招安”机会的,正是“燕青月夜遇道君”的“色情”描写。换言之,宋徽宗月夜私会李师师的狎妓行为,客观上助推梁山泊好汉“全伙受招安”结局的到来,为《水浒传》叙事一大转捩,证明了“色情”有时可以是重大题材或重大题材的关键。

四、“色情小说”可以有“伟大”的价值

“色情小说”探讨人类生活中的“色情”现象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和特殊的价值,从而可能有“伟大”的价值。

第三,以“色”为重心的“色情”自身,作为与“食”并列之人性的一面,关乎人类自身存在、延续和发展的根本之一,却自古以来不能被公开谈论,所谓“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诗经·墙有茨》)。而“色情小说”不仅写“中冓之言”,还写“中冓”之行,从而担负着以小说反映人生私秘世界的现实。由于各种社会的原因,色情小说的这一份担当如同裸体画是艺术化世俗之“丑”为美的高难任务。“色情小说”艺术的这种特殊性使其成为小说乃至整个文学中从“色情”入手探索人性尤其是性心理与性行为最有利的手段,从而有可能取得文学全面深入写人的独特成就。例如英国作家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如果不是由于它那饱受争议的“性”描写,就不可能成为有世界性影响的文学名著。又如民国作家张爱玲的短篇小说《色·戒》虽然是写女性主人公为“爱”而死,但其所以后来能拍成同名电影并获奖无数,饮誉世界,根本上却是由于它震撼人心的“性”主题,当然也由于作者极为得体地为之标题曰“色·戒”。

最后,“色情”在人类历史与现实生活中从不单独存在,而总是以这样那样的形式联系着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世界,尤其是各种人类感情,包括爱情的角落。从而以“色情”为中心或“网结”的世界自成体系,别具一格。这给了“色情小说”从自身角度扫描探索社会人生的可能,也就是成就一部有“伟大价值”之小说的可能。《金瓶梅》作为“色情小说”的伟大,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因“色情”而及于社会人生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描写的真切反映,成一部中国十六世纪两性生活与儒教“婚姻的镜子”。

五、两性生活与儒教“婚姻的镜子”

首先,《金瓶梅》以古代男女两性关系生动真实的描绘,显示了男权制度下这一关系的某些本质的方面。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

从上引马克思所说“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人的本质”在“在男人对妇女的关系上……毫不含糊地、确凿无疑地、明显地、露骨地表现出来”可以推知,通过对“男人对妇女的关系”的真实显现,可以透彻了解并把握“人的本质”或“本性”。读了这段话,我们至少可以说在中国古代,没有哪一部著作可以比得上《金瓶梅》关于“男人对妇女的关系”的描写,能够称得上是最典型、最有价值的文本。

此外,我们还可以举出以下有关男女两性关系的经典论述,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

又说:

另外,我们还可以看一下世界著名女权主义者法国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关于两性关系的一些论述:

又说:

又说:

以此对照《金瓶梅》写西门庆与他的女人们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其与潘金莲、李瓶儿的关系,不是几乎处处都可以用作对后者人生命运的透彻说明吗?

《第二性》中还说:

以此对照《金瓶梅》写潘金莲的性格与命运,不是也有很大启发意义吗?

总之,回到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著名论断,就是说:

以上引恩格斯所说“德国小说”和“法国小说”为对照,我们是否可以认为,《金瓶梅》中除了几乎没有写任何人曾得到“少女”之外,就是一个西门庆给他人也给自己戴“绿帽子”的“杂婚和通奸”的世界呢?在这个意义上,《金瓶梅》岂不是可以被看作是中国十六世纪两性关系和儒教“婚姻的镜子”吗?

六、《金瓶梅》“为世戒”的意图

虽然《金瓶梅》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对“性”的张扬态度相反,也与《色·戒》以“爱”的名义探讨“色·戒”南辕北辙,但是除了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色·戒》同样致力于对“性”的文学探讨之外,更比较二书高出一筹的是,《金瓶梅》自觉以更多对“从来不在真空中进行”的包括“交媾”在内的“身体书写”,展现了作为“性之动”的所谓“皮肤滥淫”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是破坏的力量,成为古典的和真正意义上的“色·戒”,实现了作者“为世戒”的创作意图。

《肉蒲团》写未央生虽极尽淫恶,结末却还是得了佛法的点化而悟道忏悔,改恶从善,成了“正果”。这个故事的结局表明,其作者虽然声言“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但文本的描写所显示的,却是“肉”无论至于怎样地淫乱无度,邪恶变态,而未央生自身都不仅未受到任何惩罚,还等于是坐上了成佛的“蒲团”,可以淫恶至极而直达“极乐世界”。从而这个故事向读者传达的信息,是无论怎样淫恶都并不必担心,只要最后能皈依佛教,则先前一切的罪孽都可一笔勾销,还有可能进入西天极乐世界呢!这怎么还可以说是“劝人窒欲”?倘若这样的故事还能“劝人”的话,那一定不是“劝人窒欲”,而是明示人以无论怎样淫恶,后来都可以求救于佛法得到解脱。这岂不是说信佛就等于为“纵欲”上了保险?所以其“为世人说法”,不是真心“劝人窒欲”之法,而是极尽小说之能事,以向人推销为纵欲保险的佛法!而无论有意无意,《肉蒲团》为“劝人窒欲”云云,只是虚晃一枪的假话。

《金瓶梅》则不然,它写西门庆“皮肤滥淫”,纵欲无度,以西门庆于三十三岁的盛年精竭暴亡于潘金莲胯下的悲惨结局,表明了作者写“色情”以“为世戒”的严肃的创作意图。这主要体现在读者若非沉迷于书中的性描写片断,而是把这一部书从头至尾真正阅读和思考过,就大都会为西门庆的死于过度的“色”欲而震惊。换言之,除痴心愿为“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者之外,有正常思维者谁愿以“堂堂六尺之躯”和“泼天价产业”换当下俄顷之淫乐?《金瓶梅》真“为世戒”的意义,即由此而出。

这就是说,《金瓶梅》与《肉蒲团》虽同为所谓“秽书也”,但《肉蒲团》是以“秽”中自有佛法保全之道而成“劝人纵欲”“为人宣淫”的真“秽书”;而《金瓶梅》却是以“秽”为通向地狱之门,劝人过有节制的性生活之以“秽”祛“秽”之书。与《肉蒲团》的假讽真劝相反,《金瓶梅》是在以“秽”祛“秽”的“以淫说法”中传递了传统养生保健、修身、齐家的正能量,不仅是对于男人,也于女人,是惠及于天下后世一个有益于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的大道理,从而具有了他书不可能有的“伟大”价值。

其次,《肉蒲团》虽意在宣扬佛法广大,但是只限于人物命运即故事的起结,中间描写大致停留在为写“色情”而写“色情”。《金瓶梅》则不然,它写“色情”是为了写人,从而成为中国文学史上写“皮肤滥淫”中人物性格唯一成功的长篇小说。《金瓶梅》一百回,近百万字,“色情”文字才不过二万左右,为全书百分之二三,最大量是围绕于“色情”的世态人情,社会万相;《肉蒲团》二十回,不足十万字,而全书叙事不是正在性交,就是在准备性交的途中,是一部真正文字的春宫画,形象的宣淫图。从而《肉蒲团》写“色情”的卑俗几乎只是卑俗,而《金瓶梅》却在写“色情”的卑俗中撕开了令人惊心动魄的人性真实。例如书中写西门庆与李瓶儿诀别以及西门庆之死等,都与“色情”自然相关而有令人心动神驰之感染力。非仅“色情二字”所能概括,却又处处离不开“色情”。是知《金瓶梅》不是为写“色情”而写“色情”,而是写此而注彼“色情”中人,和写人因“色情”而发生性格与命运的变化,即西门庆如何一步步精竭力衰,并最终因过服春药而暴亡,搭上“堂堂六尺之躯”,命赴黄泉,当然也就“丢了泼天价产业”。这正是所谓“欲望尽头是毁灭”,而作者为此笔墨,显然是要为纵欲者下场立此存照,乃极尽小说之能事以凸显“色情”即“淫”于人生之无益而有害的道理。这在客观上无疑是教人(主要是男性)节制“性”以及围绕“性”而起的各种贪欲。因此,上举书中引“二八佳人体似酥”一诗虽有嫌侮辱女性,也过于扭曲和夸张,但就其本意警告如“西门大官人”一类纵欲如“性瘾”“性变态”者而言,实不啻一剂治病救人的猛药,或佛教禅宗振聋发聩的当头“棒喝”。从而表明《金瓶梅》正是作为一部“色情小说”,才更为方便地成为了我国古代一部关于性生活与修身、齐家的反面教科书,又特别是针对古代官、商社会人士修身、齐家和婚姻家庭生活的反面教材。

因此,与近世研究者大都从写官、写商、写世态人情等角度肯定《金瓶梅》的“名著”价值,而对其“性描写”持否定或暧昧的态度相反,笔者以为《金瓶梅》够得上“名著”的价值,并不或者首先和主要不是在那些方面,而正是其作为一部优秀的“色情小说”,才具有了“伟大”的价值。这个价值就是它在中国古代小说中,破天荒地以“色情”为描写的聚焦点,以及于人生和社会的广阔场景的真实描写,生动刻画了中国十六世纪儒教影响下两性关系包括婚姻等的状态,显示了以西门庆这个“色魔王”及其女人们为中心的社会群体的社会环境、生活百态和人物命运,并最终指向人生意义的探索。在不是出于窥视欲望的正常阅读接受的前提下,《金瓶梅》能给予读者的影响肯定是正面的,既是对“西门大官人”之流的警戒,又可启发读者对“性”与人生、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关系的思考。从而《金瓶梅》写“色情”虽然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并不同调,但也正是如此才能够说各有千秋,同为在对“性”的正面探讨引导上,实际都当得起“伟大的色情小说”。只不过《金瓶梅》问世更早,也受误会更深罢了。

七、“伟大也要有人懂”

注释:

① 黑格尔著,范扬、张企泰译《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6月版,《序》第11页;黑格尔著,贺麟译《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7月版,导言§6。这句话的意思是“凡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即所谓的“存在即合理”。

② 杜贵晨《关于“伟大的色情小说〈金瓶梅〉”——从高罗佩如是说谈起》,《明清小说研究》2009年第1期。

③④ [西班牙]无名氏著,杨张译《小癞子》,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2、64页。

⑥ 陈曦钟、宋祥瑞、鲁玉川辑校《三国演义会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050页。

⑦ 成柏泉选注《古代文言短篇小说选注》(初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97-204页。

⑧ [明]兰陵笑笑生著,陈诏、黄霖注释,梅节重校本《金瓶梅词话》,香港梦梅馆1993年印,第1页。本文以下引此书均据此本,一般不另注。

⑨ [清]曹雪芹、高鹗《红楼梦》,山东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6页。本文以下引此书均据此本,不另注。

⑩ [北宋]苏轼《东坡易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责任编辑:魏文哲)

杜贵晨(1950—),男,山东宁阳人。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典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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