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晓锋 贾巧霞
摘 要:在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公平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公民平等受教育权不仅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均等等领域,而且也体现在课堂教学中。
关键词:课堂教学;学生;平等受教育权;保护
平等受教育权也称受教育权平等,它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受教育的待遇平等、受教育的平等法律救济等三方面的内容。对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平等受教育权的追求并不是要求学生得到相同的发展结果,而是教师在承认学生发展差异的基础上,能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的课堂教学环境,使每一名学生能获得平等的学习机会,能平等地享有各种教学资源。
一、课堂教学中学生平等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具体表现
(一)课堂教学资源分配中的不平等
1.教室座位编排
在编排座位时,有将学习成绩好、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学生安排在较优的位置,而将“学困生”或“捣蛋鬼”安排在后面的现象。这样的做法一方面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学生在课堂上学习机会的不平等。
2.教师传授的知识
教师常常习惯于将学生分成优、中、差三等,在进行课堂教学时,教师经常将一些高难度的学习任务分配给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而其他学生则很难获得这些机会。有的教师出于提高升学率和合格率的考虑而给“学优生”课后开小灶,这使得其余学生在获得的知识量上是不平等的。
3.教学用具
课堂上当有些教师所使用的教具不足时,为了节省教学时间和保证课堂教学效果,他们通常选择“学优生”进行操作演示,“学困生”往往不能够操作和使用这些教学用具。
(二)教师施教行为中的不平等
1.课堂提问
在进行课堂提问时,教师经常让“学困生”来回答基础性的或难度较小的问题,而对于提升能力型等难度较大的问题,教师则偏向于让“中等生”和“学优生”来回答。此外,在一节课中,教师提问“学优生”的次数明显比“学困生”多。
2.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中,思维敏捷者往往主导讨论的进程,他们通常在反应较慢的学生想表达自己的看法前,已搶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小组总结时,那些思维敏捷的学生的观点往往也就代表了小组讨论的观点。
3.教学评价
在教学评价方面,教师给予“学优生”的表扬、鼓励和耐心往往多于“学困生”,这就造成了学生在渴望获得公正评价时机会的不平等。
(三)课堂管理中的不平等
在实际的课堂管理中,教师对“学困生”和男生的管理明显比对“学优生”和女生的管理更加严格。
(四)教师情感分配中的不平等
在课堂教学中,面对众多学生,教师的情感无法做到平均分配。教师可能在过度关注“学优生”和“学困生”的同时,往往忽视了“中等生”的感受。此外,由于“学优生”和班干部更受教师的偏爱,这种情感交流实质上也是一种不平等的表现。
(五)忽视特殊学生群体的需求造成的不平等
随着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和留守儿童现象的存在,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由于班容量过大、教师缺乏与这些特殊学生的交流或缺乏专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等因素的影响,教师往往会忽视这些学生的特殊需求。
二、保护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平等受教育权的措施
(一)国家保护
首先,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从课堂教学资源分配、教师施教行为、课堂管理、教师情感分配等方面保障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平等受教育权。
其次,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机制和学生申诉制度,并且建立专门的申诉组织机构,允许学生就学校、教师侵害了其在课堂教学中平等受教育权的情况进行申诉。
(二)学校保护
首先,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课堂教学公平观和科学的学生观。教师在教学时要时刻遵循公平原则,要将因材施教真正贯彻到课堂教学中,同时给予每个学生平等的学习机会,避免以不合理的理由作为侵害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的依据。
其次,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教师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课堂教学中自觉保护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
再次,条件允许的话,学校可以实行小班化教学。小班化教学有利于增加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从而有利于教师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体需要,进而消除课堂教学中的种种不平等现象。
(三)学生自我保护
“学困生”、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要积极主动地与教师进行交流,善于把握教师给予的机会,争取自己在课堂中的平等地位。此外,学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依法享有自己的平等受教育权,当学校、教师侵害自己的权利时,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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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