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园园 李 晓 彭 锋
去产能背景下发展电炉钢的几点建议
周园园 李 晓 彭 锋
文章就2000年以来国内电炉钢发展和当前废钢资源供应情况,以及发展电炉钢紧迫性等问题进行分析,呼吁政策扶持,鼓励钢铁行业进行流程结构调整,提高钢铁企业利用废钢积极性,助推钢铁工业实现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去产能 电炉钢
2016年是“十三五”期间钢铁行业去产能的开局之年。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明确“十三五”期间压减钢铁产能1亿-1.5亿吨。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深化,2016年11月工信部印发《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2016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6500万吨以上,同时全面展开取缔“地条钢”行动。2017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部际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提出2017年钢铁退出产能5000万吨,同时在6月30日前全面取缔“地条钢”。
截至2017年6月底,我国共取缔、关停“地条钢”生产企业600多家,涉及中频炉炼钢产能近1亿吨。作为废钢主要消化渠道的中频炉炼钢产能全面出清,致使大量废钢重回正规市场,保守估计约有7000万吨废钢的规模。短时间内,废钢市场供应量的剧增,引起废钢价格急剧下跌,尤其是轻薄料废钢价格大幅下跌近50%。而由于缺乏用户,导致轻薄料为主的廉价废钢销售困难,大量堆存,甚至遗弃。同期废钢出口亦大幅上升,不断刷新记录。
但就正规电弧炉炼钢(以下简称电炉钢)发展现状而言,因长期以来受废钢资源短缺及电力资源不足等因素制约,2000年以来,我国电炉钢发展相比转炉钢一直较慢。2016年,我国电炉钢比约为7%,相比世界平均及发达国家水平差距很大。
根据我国废钢资源来源统计,分为自产废钢、社会废钢和进口废钢三类。2016年,我国废钢市场可统计的废钢资源约9171万吨,其中,自产废钢4370万吨,社会废钢4585万吨,进口废钢216万吨(见图1)。
随着钢铁行业发展积累,我国废钢资源供应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11年达到9317万吨的峰值。2015年我国钢铁行业供需矛盾加剧,粗钢产量自1982年来首次下降,废钢价格持续下跌,废钢回收商持观望状态,废钢供应仍然偏紧。2016年,由于国家进一步加强去产能核查,加大环保检查力度,众多地条钢企业被严令退出市场,原来属于灰色地带的废钢资源回归到正规流通领域,钢铁工业可统计的废钢资源供应量增多,但总体仍处于低位。
图1 2011-2016年我国废钢资源供应情况 万吨
进口废钢是缓解我国废钢资源供给不足的有效途径。2016年,我国全年进口废钢量达213万吨,2017年一季度累计进口废钢量69万吨,4月和5月分别进口20万吨和22万吨。
2017年4-5月,虽然废钢出口量出现环比激增,远高于去年全年出口量,但仍然低于当月进口量,国内废钢净进口现状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2016年我国废钢出口量为1045吨,同比下降8.7%。2017年3月,我国废钢出口量653吨;4月废钢出口量达到1.54万吨,环比暴增2252.6%;5月,废钢出口量达8.03万吨,是4月出口量的5.3倍。
分省市来看,废钢出口主要集中在废钢资源丰富的广东和福建等地,其中广东出口量达1.4万吨,福建出口量1048吨。从出口地区来看,主要出口至中国香港、越南、印尼、印度及中国台湾等地区。
钢铁行业废钢铁消费情况与废钢铁资源供应情况相类似,2011年达到近年峰值9100万吨之后,整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炼钢废钢比在低位徘徊,与电炉钢比存在密切相关性。2011-2016年我国电炉钢比总体呈下降趋势,2011年以来处于10%以下。我国炼钢废钢比变化趋势与电炉钢比呈正相关,2011-2015年,废钢比逐年缓慢下降(见图2)。
图2 2011-2016年我国炼钢生产废钢单耗情况 万吨,%
根据分析整理,2017年我国钢铁蓄积量约78亿吨,预计到“十四五”中前期,我国钢铁蓄积量将达到100亿吨,到“十五五”中前期,将达到120亿吨。未来废钢资源快速增长和粗钢总量波动或缓慢下降出现叠加是大概率事件,我国废钢资源产出将会迎来集中爆发期。预计在“十四五”末期或“十五五”期间废钢产出量将突破2亿吨。
综上,废钢资源供应方面,目前的国内供应总体偏低,需要从国外进口废钢资源的现状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而随着钢铁蓄积量增长,废钢资源将趋于充裕,将为电炉钢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原料保障。废钢消费方面,废钢比与电炉钢比存在正相关性。近年来,由于国内电炉钢比较低,废钢比也处于低位徘徊。随着国家严历取缔地条钢,使废钢资源回到正规市场,这对发展电炉钢是重大利好,但出现废钢外流现象,也提示各级政府须进一步重视我国钢铁冶炼流程结构性动态调整问题。
目前,世界钢铁生产主要采用“高炉—转炉”长流程及电炉短流程两种方式。世界主要钢铁大国或地区的发展规律表明,随着主原料废钢资源供应充裕,发展短流程炼钢是必然趋势。欧盟、美国、日本等主要钢铁大国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高速发展,并在钢铁工业经历了长期积累,在废钢供应充裕的粗钢产量峰值区中,后期又开始兴起短流程电炉炼钢。2015年,美国电炉钢比例达到62.7%,欧洲电炉钢比例为39.4%,日本电炉钢比例为22.9%,而中国电炉钢比例仅为7%左右。随着我国粗钢产量进入峰值平台区间,废钢资源供应充足,电炉炼钢将迎来发展机遇(见图3)。
图3 1975-2015年欧盟、美国及日本电炉钢占比变化 %
目前,国内以“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为主,长流程炼钢尤其是铁前环节具有高污染、高能耗及高排放的特征。相比转炉炼钢,电炉炼钢具有工序短、投资省、建设快、节能减排效果突出等优势,符合钢铁工业绿色发展的要求。据测算,炼钢使用1吨废钢,可以减少1.7吨精矿的消耗,比使用生铁节省60%能源、40%新水,可减少排放废气86%、废水76%、废渣72%、固体排放物(含矿山部分的废石和尾矿)97%。“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及标准要求进一步加严,且环境税和碳税若能如期开征,排污权交易和碳交易体系的建立,将加快倒逼钢铁工业进行流程结构调整,转炉长流程炼钢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电炉炼钢必将迎来发展机遇。
目前,国内钢铁的发展长期依赖于以铁矿、焦煤为主原料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由于我国是一个铁矿石富矿缺乏国,致使我国钢铁工业铁矿石对外依存度长期处于高位,2016年更是达到了创纪录的87.3%(见图4)。2011-2016年铁矿石进口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11年我国进口铁矿石6.9亿吨,同比增长10.9%;2014年进口铁矿石9.33亿吨,同比增长13.9%;2016年铁矿石进口量高达10.2亿吨,2011-2016年铁矿石进口年均复合增长率8.3%。由此可见,自我国成为世界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以来,在缺失铁矿石定价权的前提下,一直保持着非常高的对外铁矿石依存度。现阶段,若抓住机遇大力发展短流程电炉钢,可逐渐改变长流程炼钢对铁矿石依赖的格局,同时防止几年后出现国内既需要大量进口铁矿石,采用高能耗、高排放的“高炉—转炉”工艺生产钢铁,又要把大量具有高绿色生态价值的废钢资源出口海外的不合理现象。
图4 2011~2016年国内铁矿石进口量变化 万吨,%
综上所述,不论从全球钢铁工业流程结构的发展大趋势、节能环保压力倒逼以及国内钢铁生产对于进口铁矿石的过高依赖格局有待改变等方面来看,鼓励发展电炉钢生产,是必要且紧迫的。
鼓励钢铁企业提高废钢利用率,发展电炉钢,并促进电炉钢健康发展,助推钢铁冶炼流程结构进行合理调整,是实现钢铁工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一个方面。呼吁国家政府部门、行业管理机构、钢铁生产企业等共同努力,维护钢铁工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今年对“地条钢”的全面取缔为产业布局调整提供了良机。在不新增产能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钢铁产业实施产能置换切实可行。政府应鼓励地区间进行产能指标交易,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引导将京津冀等环保压力大、产能严重过剩区域产能置换到更加靠近市场、物流更具优势或废钢资源丰富、电力相对充裕的地区,实现钢铁产能布局和流程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再平衡。
2016年以前,电炉炼钢成本比转炉炼钢成本高出10%-30%,在产能过剩,行业运行低迷的情况下,不少钢企为了生存自保,不得不停掉电炉改建转炉,或者大幅提高铁水加入比例。2016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废钢价格走低,以及钢材价格维持高位,钢铁行业整体盈利形势大幅好转,电炉钢企业盈利显著增加,部分企业对恢复电炉生产或新增电炉生产线跃跃欲试(但不排除存在对市场过于乐观的盲目性)。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在甄别产能合法性的前提下,对提高废钢比和科学发展电炉钢的钢铁企业,尤其对现有高炉—转炉产能积极转换成100%废钢电炉产能的企业,在财税、电价、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以提升钢铁企业践行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进行流程结构调整的积极性。
鼓励发展电炉钢,需要加大对上游废钢铁加工配送行业的扶持,并推动全社会废钢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的建设。废钢再生资源行业犹如铁矿山采选行业对于高炉—转炉流程,是电炉钢的原料配套主要行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废钢加工企业,能够根据炼钢生产需要,提供优质、合格的废钢原料,帮助实现炼钢精料入炉和成本精细控制,也有助于稳定和提升电炉钢品种质量水平。2017年二季度,我国废钢出口量同比大幅提升,在国内废钢供应还未明显过剩的背景下,这与“地条钢”产能取缔后,大量废钢资源回归正规市场,废钢价格降低有关;同时也与大量轻薄料废钢铁暂时难以应用于现有炼钢生产流程有关。如果全社会配套,具备健全、有效的废钢加工体系,以上情况就不会发生。因此,废钢原料体系的建设对发展电炉钢至关重要。
尽管我国电炉钢发展面临多种制约因素,但相比原料、市场、成本等客观因素,无论政府还是企业,在发展思想和发展理念等主观因素上的制约更显著,尤其是对发展电炉钢,维护国家产业安全,提升钢铁行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钢铁工业合理布局,以及促进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的意义和影响更为深远。政府和企业的认识不足,会致使电炉钢的竞争力受到压制。电炉钢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策扶持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建议在制定钢铁去产能方案和实施钢铁产能置换过程中,区别对待高炉—转炉企业和电炉钢企业,在引导企业进行产业体系建设时,充分考虑发展电炉钢的显著优势,积极营造利于电炉钢发展的政策和产业环境。
(略)
(作者单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