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017-11-01 16:41袁慧泉
食品安全导刊 2017年29期
关键词:宁津县摊点县局

□ 袁慧泉

宁津县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 袁慧泉

今年以来,在山东宁津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津县食药监局严格落实“四查制度”,积极开展“四大”培训,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流动摊点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目前,宁津县共有学校食堂38家,幼儿园食堂22家,学校周边小餐桌48家,均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120家。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宁津县食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的通知》《宁津县流通环节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回头看”的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在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人员,严厉打击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店、小摊点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全县师生饮食安全。

加强业务培训建好服务平台

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4月初,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会议,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管理、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培训,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8月下旬,联合县教育局对60所学校的285名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堂操作人员,分2批开展了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学生开学后吃到安全营养的第一餐。

开展快检设备操作培训工作,保障食品原料安全。截至8月底,为全县29家学校食堂配备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并组织各学校食堂快检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要求学校食堂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对食品原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快速检测,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实效

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严管重罚,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立专门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导小组,按照“惩防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除日常检查与季度检查外,增加了飞行检查、随机检查的频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发现一例惩处一例的原则,加大学校食堂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并将其违法行为在全县学校食堂微信群进行公布。

校内校外一起抓,全面监管无死角。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餐饮、小摊点、小商店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无”食品、“五毛零食”和假冒伪劣食品。今年以来,县局多次对学校周边进行重点检查,并于9月4日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回头看”的专项检查,严格检查各类学生消费食品供货商主体资质合法证件和经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重点检查“五毛零食”等廉价食品及散裸装食品生产企业资质、食品合格证和检验合格报告,严查“三无”、过期变质及未按照食品标签标明的储存条件销售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通过“学校食堂开放日”、街头派发宣传单、悬挂小饭桌公示牌等方式,加大对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引导学生科学消费、健康饮食,提高学生家长及市民的参与度,加强市民对学校食堂的监督。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增强学校食堂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县局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县局与学校食堂经营者,县局与分管局长,分管局长与相关科、所、队,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学校食堂建立相对稳定的购货渠道,对米面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督促学校与企业签订定点采购协议,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制、采购渠道可掌握、出现问题食品可追溯。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食品摊点监管难度较大。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点多面广、流动性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年龄偏大,法律意识淡薄;部分摊点设施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差;大多数消费者安全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为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市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检验设备投入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少,以上问题的存在,增加了食品摊点的监管难度。

部门联动、行刑衔接有待加强。虽然与刑事司法部门建立了执法协作机制和工作联席制度,但实际工作中缺乏指导办案、沟通交流、联合执法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协同办案力度不大。

少数学校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不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对于此类问题,要做到坚决排查到位。执法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做到检查到基层、执法到基层、宣传到基层,坚决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在监管部门人员、技术等存在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把乡镇(街道)、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调动起来,对举报群众实行奖励,使不法分子无藏身之地。

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许多违法问题,都是故意行为,处心积虑逃避和对抗监管,只靠单个部门的行政手段难以解决,需多部门联合执法,需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个方面共同努力,特别注意发挥公安机关的作用,经常性开展交流学习,共同研讨疑难案件,通过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打击食品领域的犯罪行为。

加大惩处力度。在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中,一定要实行重典治乱,切实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声势,整肃行业风气。与此同时,行政处罚措施也要用好用足,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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