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星
摘要:文学作为IP开发的根本,确实需要通过资本、市场等外在因素来推动、贴近用户需求。但文学创作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同时必须遵循这些规律,而不能一味地用资本变现的速度去要求它。
关键词:文学 IP 运营 资本
文学就像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这两年,冠之以“文学”二字的公司层出不穷:有三巨头的阿里文学、腾讯文学、百度文学,也有其他公司成立的网易文学、磨铁文学、360文学、凤凰文学,还有更多小的公司……尽管名字叫文学,但他们做的却不仅仅是文学的事儿:围绕一些文字作品进行更多维度的开发,最终形成一个IP阵营,这才是他们真正的目标。至于为什么这样一个以IP为目的的事情要用“文学”这两个字,无非是因为文学这个词听起来更加冠冕堂皇,看起来更加包罗万象而已。
但文学恰恰不是一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
大家一窝蜂地赶着文学的大车往IP的围城里去,无非是看到了最近这几年IP热潮所带来的巨大收益,远远超出了文学作品本身所能带来的收益。殊不知,这样的跟风行为,或许将在根本上毁了文学本身。
IP与文学的统一
某数字阅读平台商务负责人对这两年的IP热颇为感慨:“在过去的两年里,因为工作的关系,先后接触了上百家的原创网络文学网站。这两年,也是IP这个词语风靡原创网络文学圈子的两年。于是,我就这样看着很多的网站从合作伙伴的名单中被划掉。IP热潮让原创网络文学产业一下子找到了一个爆发的出口,但却并没有给这个产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些被我从合作伙伴的名单中划掉的网站,大多的去向是同样的:转型了,主做IP开发了。”
必须承认,IP对于已经发展了十多年的原创网络文学产业,是一剂非常及时的催化剂。那些坚持了十多年的文學网站,以及后来陆续进入的网站,如果没有IP热潮,最后还能撑多久,或许都是个未知数。因为IP热潮的出现,那些多年创作的大神一夜暴富,那些多年经营的网站一下子卖身赚了大钱,那些才创立两三年的小网站也趁机捞了个盆满钵满,整个产业一下子好像爆发了无穷的生机……
原创网络文学网站的编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价也会有大涨的一天。大量的热钱涌入,大量的新公司、新网站不断起来,但这个产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并没有建成,成熟的人才匮乏。于是,大量的文学网站编辑开始了走马灯似的跳槽……成熟的编辑不多,加入的新人不少,但二者之间并没有形成老人带新人的局面。大家都在为更高的薪水不断地往前跑。
网站本身或许也从来没有想过,可以在某一天把自己卖一个好价钱。当年红袖添香这样的网站都快撑不下去了,无奈之下委身盛大文学。但今天,一家成立一两年的文学网站,都可以卖上亿的价钱。如果把当年那些委身下嫁的网站放在今天,估计随便一个项目都是天价。所以,越来越多的网站涌现出来。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做出多少优秀的文学作品,而是用最快的方式让资本看到自己、青睐自己、买下自己。至于作品本身,用各种手段刷起来的点击量远远比文本本身多优秀要重要得多。
原来那些每天苦兮兮熬夜写作的作者,尤其是大神们早就被突然掉下来的大元宝砸晕了脑袋。在圈子里,每天大家讨论的不是某位大神又写出了什么神作,而是大神的某本书又卖出了几百万上千万的版权、大神可能又要跳槽到哪家网站去了、大神又入这个会那个协了……普通的作者依然在苦兮兮地写,但心已经不那么淡定了。据说很多作者写个几万字,就敢跟平台索要几十万的预付、保底,或者是一上来就奔着影视剧改编去了,跟风、模仿、抄袭,不胜枚举。没有人还能像以前一样挑灯夜战,甘于寂寞了……
这是文学和IP统一的地方:依靠多年来文学创作的厚积薄发,IP产业在短短两三年内蓬勃崛起,迅速成为文化产业最热门的话题。但IP热潮在带热了文化产业的同时,真的能够持续地给这个文学创作也带来发展的契机吗?他们之间除了统一,是否也有对立的一面?
IP与文学的对立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曾经和某位从事网络文学多年的朋友聊天。他说,你发现了吗,所有的IP和文学创作基本都是在吃老本。至少是两年以前的。这两年,根本就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诞生。
有一组数据,或许刚好映证了这位朋友的说法:日前发布的《2016中国数字阅读白皮书》中显示,2016年IP改编较为成功的影视作品中,80%以上的原著是在五年前开始创作,50%以上的原著是在十年前开始创作。这是一组多么触目惊心的数据:在IP最火热的年代,却没有诞生出最火热的IP原创作品。所有的从业者,其实是在吃老本!
市场会出现这样不合常理的现象,只能说明一件事情:文学和IP,看起来是对相互扶持、相互促进的好朋友,实则是走在不同道路上的两种生态。
文学是用文字来表现作者的想象,依靠的是作者本人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当读者去阅读的时候,再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去还原作者的创作。所以每个读者看到的作品、想象中的世界都是不一样的,这是文字最大的魅力。而以IP为目的的作品创作,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让表演和技术能够顺利实现,所以必须“降维”,直面的观感恰恰不需要太多的想象空间。
文学创作从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作者本人的沉淀、打磨。但IP追求的是极快的市场反应和商业化的变现。文学是作者个人的情感宣泄,是自我的表达,IP追求的是主动迎合观众。作者很少会为了某一个作者去创作一部作品、定制作品内容,但IP在创作过程中则会通过不断满足受众的需求进行调整、修改、完善。
文学和IP也有矛盾的一面。
从作者的角度来看,文学创作者需要生活经验的沉淀、知识的积累、苦心的创作,但IP运作需要的是资本的推动和市场的裹挟。表面看后者在更好地发挥前者的价值。但实际上后者的节奏已经打破了正常文学创作的节奏。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优质的文学作品短缺、资本蜂拥之后退去从而市场迅速降温、风光不再。
从作品的创作过程来看,文学作品的创作是一个慢工出细活的过程,但IP的运作讲究的是工业流水线的加工和生产。前者是一个水墨功夫,靠的是作者个人的写作能力和人生阅历,后者靠的是对市场的把握、用户需求的挖掘和团队写作。表面看后者也可以很好地为前者把脉从而寻找到合适的用户,但实际上后者的流水线生产忽视了文学创作中作者的作用。更多靠市场挖掘的结果必将使得市场上的作品同质化越来越严重、跟风作品越来越多。
从用户的体验来看,用户在阅读文学作品时,是一个再创作的过程,尤其是一些需要充分发挥想象力的类型,例如玄幻、仙侠,每个用户看到的、想到的都不一样,这是想象的魅力所在。但IP运作无论是游戏、视频还是动漫,都大大减少了这种想象的空间,对于一些需要视觉配合的类型如军事,或许效果不错,但对于需要想象的类型则是伤害。所以我们看到IP改编的雷剧越来越多、特效越来越烂,只剩下“小鲜肉”吸引流量。
从文学和IP变现的方式来看,前者靠的是作者的创作能力、优质的文本表达、良好的渠道推广,从而把作品推送到用户跟前,吸引用户购买阅读。后者靠的是对市场数据的充分挖掘、对用户需求的充分掌握,从而把作品推送到用户跟前,满足用户的需求。前者的主动权掌握在作者手里,后者的主动权掌握在用户手里。从表面看,二者一前一后,完全可以相得益彰。但随着行业日趋成熟、用户需求日趋多样,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日趋严重,导致优质的文学没有IP开发,IP开发的作品用户不买账。
文学和IP之间的关系,除了上面的对立统一,更有因果关系。文学创作多年的沉淀和积累,通过IP这个概念得以加速变现。正是有了前者的因,所以有了后者的果。让人遗憾的是,当前我们更多看到了果,却忽视了因。文学作为IP开发的根本,确实需要通过资本、市场等外在因素来推动、贴近用户需求。但文学创作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同时必须遵循这些规律,而不能一味地用资本变现的速度去要求它。
IP作为文学作品的一种展现形态,但绝对不是文学的最终目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