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淼
1机电设备招标管理及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招投标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颁布了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引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通知》等多条法律法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招投标操作。
但是,目前我国现行的招标管理体制却是由多个部门分别管理的,这种情况在我国形成了一种多头管理现象。多头现象的出现对于资质认证工作来说将会造成不小的混乱和麻烦,同一个招标机构想要获得招标资质,则必须向多个部门提交申请,才能开展多个领域的招标业务。这种现象无疑给招标单位的工作增加难度,大大降低了招标单位的工作效率。
1.2机电设备招标管理中资格审核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资格审查是招标操作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包括资格预审和后审两种审核方式。
资格预审就是指在开标前,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预先审查,排除资质不符合的单位。这种审查方式主要被运用在技术含量高但是对于产品的标准和规格却不太明确的重要机电设备招标当中,这种招标往往需要更高的条件,对生产厂商的要求相对来说也比较高。资格预审能够帮助筛选符合的投标单位,缩短评标时间,节约招标费用。但是,由于开设了资格预审环节,招标时间也会相应地拉长。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这种审查方式普遍被运用于技术含量不高、标准统一的机电设备招标当中。资格后审能够缩短招标过程,增强投标竞争性,但相应的社会成本也会增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倾向性招标条款。
1.3從事机电设备招标人员结构问题。机电设备的招标过程本质上属于货物招标,技术性、可移动性、来源广泛等这些属于货物招标的特点在机电设备招标中同样存在。与其他货物招标不同的是,机电设备因为其技术性强,因此在招标过程中,负责招标的人员应该是专业的技术性人员,至少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是,在实际招标过程中,负责编制招标文件、主持招标全过程的人并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多是通过招标代理人员完成。招标代理人员可能对招标操作流程比较熟悉,但是对于机电设备的专业知识却存在着很大的欠缺。同时,目前我国大多数机电专业的技术专家普遍年龄偏大,虽然具备丰厚的专业知识,但是对于市场的敏锐以及新技术动向难免会表现出一定的迟钝,影响最终的评标结果。
1.4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在机电设备招标过程中,除了资格审查外,开标评标定标都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其中,评标、定标则是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的重要环节。国家规定,评标定标过程必须具备公平、客观、科学、准确等特性。因此,招标单位在评标、定标环节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评标、定标方法缺乏科学先进性,大多数招标单位确定中标的标准都主要是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主。这种评标方式缺乏科学合理性,在评标过程中,或是定量因素较多,或是定性因素较多,往往在开标后可能会存在一定争议。另外,一些专家可能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差错,招标监管机构也很难发现实质性的证据,无法纠正。
2机电设备招标管理及操作过程优化策略
2.1完善管理体制,避免多头管理现象。多头管理现象可能会导致招标工作操作过程中出现混乱,极大程度影响了招标工作的效率。为了解决这种现象,尽可能避免多头管理体制的弊端,国家和企业都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完善管理体制。同时,还可以在各管理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此外,为了防止个别管理部门滥用职权,还可以将执法部门和立法部门分开,做到执法立法分明,尽可能杜绝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当政府各管理部门之间的机构职能进行调整后,还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集合各部门散落的招标管理职能人员,形成系统整体的管理。
2.2施行专家论证制度,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性。针对招标文件倾向性条款问题,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开前,召集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尽可能减少招标文件中出现倾向性条款的现象。事实上,专家论证的方式已经在我国很多地区正式施行,针对专业论证的程序、时间、范围、内容等,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和条文。在招标文件论证过程中,专家的地位独立,不得与招标或者投标单位有任何的利害关系。专家论证的重点也应该围绕在资格条件设立是否与此次招标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是否有定制品牌问题、售后服务以及付款方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评标方式是否科学合理等方面。
2.3提高招标人员的专业知识,完善人员结构配置。在机电设备招标操作当中,招标负责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对招标结果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针对目前存在的负责机电设备招标人员专业性普遍不高的问题,招标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在人员配置方面,提高招标负责人员的专业性,或者委派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招标和采购。此外,招标代理单位也不能单纯地将自己的工作定位在二传手程序性工作中,在机电设备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投标资源,建立投标人员及产品的资料库,对招标的程度进一步规范。
2.4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合理的评标方法是保证机电设备招标公平公正的重要措施,也是圆满完成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的基本。在实际招标工程中,综合评估法以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最常用的两种评标方式。通常情况下,最低投标价评标法主要被运用在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单位对相应的性能和技术标准没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招标项目。运用最低投标价评标方式已经足够满足招标单位的实际需求。而综合评估法则需要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价、资质、产品性能、技术特征等多方面进行考虑,进一步确定中标候选人。相对于最低投标价评估法而言,综合评估法要求更高,在招标文件中,需要量化的因素也应该提早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标明,给投标单位准确的参考依据。
3结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招标投标必然会在各种货物及工程等方面普及,发展前景巨大。机电设备是技术性和专业性相对要求较高的产品,在采购过程中,采用招标方式不但能够更好地保证机电设备质量,同时还能降低成本。因此,业主更应该充分了解机电设备招标管理和操作过程,掌握招标的具体过程,完善招标人员配置,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采用合理的评标方式,从而保证中标单位能够满足企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