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晗
财务管理是国有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通过强有力的财务监督保证资金安全,才能为转型期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今后发展规划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保障。但是也有部分国企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制度上的不健全等问题,导致财务管理监督体制没有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因此,探究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的完善措施,成为关系到企业自身发展的核心问题。
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就不能实现资金的最优化配置,进而影响到国企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文章首先概述了国企财务监督体质的重要性,随后指出了当前监督体质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分别从强化责任意识、实施激励机制以及采取多样化监督方式等角度,提出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的可行性对策。
一、国企财务管理中监督体制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提高国企经济效益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是国有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以及实现竞争力提升的关键,而这些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通过开展财务监督,可以确保财务资金得到高效的配置,避免了计划外成本的额外支出,大幅度的提高了国企经济效益。同时,强有力的财务管理监督体制还能够从源头上杜绝或及时发现贪污腐败行为,避免了资金的不合理利用,也是间接提高国企盈利能力的有效手段。
(二)有利于强化法制观念
通过回顾分析以往国企部分高管落马的案例可以发现,法制观念单薄,心存侥幸心或是知法犯法等心理是导致他们做出违规违纪行为的主要原因。通过完善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体制,及时堵住现行监督体制中存在的漏洞,提高体制机制的威慑力,从源头上杜绝了个别国企管理人员以权谋私的想法,提高其法制观念,真正达到了不敢腐、不想腐的警示作用。
二、现阶段国企财务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事会并未充分发挥監督
职能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国有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活动中,监事会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出较好的财务监督职能,特别是在面对投资并购和重组的过程中,仅仅需要董事会通过,就可以执行项目,监事会的作用不能够得到较好的发挥,更没有完全参与到经营决策当中去。一些国企的监事会成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被排除在外,不允许参加到经营决策当中去,也就不能很好地行使监督的权利,长此以往设立监事会就没有意义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国企财务管理监督的水平。
(二)监督机制的模式化和形式化
国有企业虽然都建立和实施了财务监督体制,但是实际的财务管理效果却大不相同,究其原因还是个别国企的监督机制存在一定的模式化和形式化问题。一方面,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创新意识,或是对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不足,在制定监督体制时,出于“省时间、图方便”的心理,直接照搬大型国企现有的财务监督体制。由于忽视了不同企业之间在经营模式、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差异,导致这些模式化的监督体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另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建立了财务监督体制,但是并没有安排专人负责该体制的落实,这些监督体制流于形式,难以形成威慑力,也就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行为。
(三)缺乏相应的奖惩激励措施
财务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的职业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监督工作的开展质量,而财务监督这项工作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只有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完成本职监督工作。但是目前来看,多数国有企业并没有建立或推广实施奖惩激励机制,这就导致部分监督人员即便发现了个别管理者存在贪腐行为,私自挪用财务资金,因为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愿意及时指出和制止这种行为,财务监督工作的意义也就得不到体现。除此之外,定期的员工培训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变相的激励措施,如果国企不能为员工提供在职培训机会,员工个人价值得不到实现,久而久之也容易出现消极怠工的问题,影响财务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国企财务监督体制的完善对策
(一)强化监事会职能,提高监督力度
国有企业应该严格规范董事会的一些具体行为,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权利,使董事会和监事会各尽其职。董事会要发挥出经营决策的职能,监事会要发挥出监督的重要职能,要严格依法进行监督,对企业的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够隐瞒不报,这点是监事会进行工作的基本前提,与此同时监事会也要加强对内部工作的监督,这样就可以有效遏制一些腐败行为。国有企业在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国家实现财务监督一个主要的障碍是投资人的缺失,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是人民,因此对财务监督人员进行任免的时候,就应该从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员中选择。为了提高国家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可以在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国资委员会,这样既可以实现政府对国有企业财务的有效监督,还可以很好地对人民负责。
(二)贯彻落实财务管理监督奖惩激励机制
首先,根据本企业财务监督工作的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并在企业内部公开,保证奖惩激励标准的透明度。这样一来,财务监督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也会更加专注的投入到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中;其次,要保证奖惩激励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对于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要及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激励;反之,对于那些存在重大失误的则要采取必要的惩罚,发挥警示作用。再次,要确保整个奖惩激励机制实施的透明度,各财务监督人员之间也要进行相互监督,最大程度上提高激励机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最后,国企管理人员还要开展关于奖惩激励机制的反馈工作,根据反馈结果不断完善和优化奖惩激励内容,从而更好的服务于财务监督人员。
(三)开展多样化的财务监督工作方式
财务监督是一项严谨性的工作,关系到国企资金安全和今后的发展,因此必须要通过多方协调,确保财务监督工作能够得到高效的开展。在财务监督方式上,也要尽可能的使用多样化的监督模式,以弥补单一监督工作存在的不足,从根本上杜绝监督体制中的漏洞。基于全过程管理理念,可以分别开展事前、事中监督,形成对国企财务资金的全过程管理,从而有效预防了各个环节中可能出现财务安全问题。
事前监督就是要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对于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通过强化法制观念,提高对财务安全的认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同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事中监督就是要落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纠正,及时止损。事中监督作为财务监督的核心环节,要重视扩大监督范围,做到全面监督,消除财务管理的“死角”和“盲区”。
四、结语
作为保护国有企业财务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财务监督体制能否得到有效的完善和贯彻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企财务资金是否安全,并且对国有企业今后各项工作计划的开展也产生了影响。针对当前国企财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为国企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财务监督的重视,并以实际行动尽快完善监督体制内容,为各项财务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和支持。同时,财务管理人员也要强化自身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责任,规避财务问题的出现。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障国企财务资金安全,维护国有企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作者单位为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