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洁
前言:高职院校中,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即为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贫困生资助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辅导员在开展贫困生资助时,需要在明确自身定位的基础上,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高职院校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评价标准,本文在介绍高职院校资助育人中辅导员角色定位的基础上,探讨了高校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的评价标准,旨在为辅导员在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好的发挥育人作用提供参考。
随着国家对教育工作重视程度的提升,国家越来越注重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高职院校在落实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时,辅导员作为主要的实施人员,其资助育人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政策的落实效果,并影响着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基于此,高职院校应依据自身的教学特色,构建出科学的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评价标准,合理的评价辅导员的能力,从而有效的开展贫困生资助及育人工作。
一、高职院校资助育人中辅导员的角色定位
贫困生为高职院校中的特殊群体,这类学生的家庭经济水平比较低,受此影响,其求学的道路可能随时被迫中止。为了帮助贫困生顺利的完成学业,国家实施了贫困生资助政策,高职院校在落实此项政策时,将其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在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高校辅导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实施该项工作时,要求辅导员能够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以真正的实现资助育人。
具体说来,高职院校资助育人中辅导员的角色定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重点任务为教育,教育为辅导员的主要工作之一,尤其是思想道德教育,辅导员在实施贫困生资助工作时,基本内容即为思想道德教育,目标为促进贫困学生的全面发展;第二,各项工作的基础为管理工作,辅导员管理工作中,一项基础内容即为学生日常管理,包含奖励惩罚、寝室管理、家庭情况审核等,比较零碎,辅导员应在零中抓住重点,达到资助育人的效果;第三,必须要深化辅导职能,辅导职能为辅导员的重要职能之一,该项职能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要,辅导员应充分的认识到,开展资助育人过程中,必须要深化自身的辅导职能,为学生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二、高职院校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评价标准
评价是指客观的描述客体的行为方式,应以此为基础,对其行为价值进行进一步的评判,属于技术性的活动。评价辅导员的资助育人能力时,评价人员既包含高职院校主管部门,同时也包含教师、学生,因此,在确定评价标准时,必须要全面的考虑。
(一)评价维度
在资助育人工作中,辅导员的任务与角色相对具有特殊性,应以此为依据,结合调查方法,筛选评价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本文中,划分一级指标时,采取属性大类相似剥离方法,而划分二级指标时,则以一级指标为基础,经细化分类后,按照“具象化”、“具体化”的要求确定。在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评价体系中,一级指标共包含5项:
第一,个人情况,即任职资格、背景,二级指标共设置3个,分别为学历学位、专业背景、相关工作年限。辅导员要想担任资助育人的角色,基本条件为学历学位水平,原则上,本科学历以上辅导员可以担任此项工作;任职时,支撑条件为专业背景,通常,辅导员的专业为教育类、思政类、管理类时,更为适合担任此角色;相关工作年限与任职后的工作技巧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第二,政策把握,即业务能力,二级指标共设置3个,分别为掌握国家政策情况、熟悉学校制度情况、知晓资助育人流程程度。国家政策为高职院校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政策依据,而学校制定的相关制度则为辅导员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制度约束,辅导员只有牢牢的掌握国家政策、学校制度,并熟知工作流程时,方具备资助育人能力。
第三,资助对象,即贫困学生,二级指标共设置3个,分别为学生年级、学生人数、关注并熟知贫困生。学生年级的高低、人数的多少、对贫困生状况的掌握情况等均会影响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工作效果,即资助育人能力,二级指标共设置5个,分别为学生满意度、资助覆盖面、资助学生追踪、资助后教育开展、领导评价。
第五,职业发展,属于辅导员在工作之余拓展自身能力的范畴,二级指标共设置3个,分别为相关论文发表情况、参与培训情况、获奖情况。辅导员在研究资助育人工作时,根据课题研究结果,撰写相关论文,论文发表数量与其能力之间存在关联;培训则是提升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可体现出其能力状况。
(二)评价原则
在评价体系中,一级与二级指标的数量均比较多,为了保证评价的客观性,还需要在评价时坚持相应的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该项原则属于基础性的原则,可有效的保证评价的客观性,确定评价指标后,即应建立与资助育人工作相适应的考核标准,便于考核人员参考;第二,导向性原则,资助育人能力评价标准的构建可促使辅导员对自身的能力、工作水平等充分认知,并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促使辅导员积极的改进,提升自身的整体能力水平;第三,定性考核结合定量考核,所谓定性考核,是指概括性的描述辅导员的德、能、勤、绩,侧重点为行为性质,而定量考核则是量化考核各方面的行为,通过两种考核结合,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一)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本文在确定评价指标权重时,采取的方法为层次分析法(AHP),此种方法以层次模型为基础,将复杂的问题以简单明了的方式体现出来,便于计算的开展。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评价指标权重系数计算时,共需5个步骤:
第一步:以具体的内容、要实现的总目标为依据,层次化需分析的问题,构建出评价指标体系,呈现为递阶分布式,形成框架图;第二步:收集专家意见,对其进行综合性的分析,通过九分位比例标度法,将各层因素判断标度确定出来,并将判断矩阵构造出来;第三步:判断矩阵求解,计算出特征向量后,即为权重,同时计算最大特征值,根据相应的公式,计算出C.I.,修正后,开始一致性检验;第四步:传递权重,将权值计算出来;第五步:经计算、比较后,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
利用AHP方法,按照上述步骤,经计算及分析之后发现,在5个一级指标中,占据总权重中大部分比重的指标为政策把握、工作效果,因此,这两个一级指标属于评价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时的主要因素,一致于现实情况。随后,分析各二级指标可知,相关工作年限、知晓资助育人流程程度、关注并熟知贫困生、学生满意度、领导评价、获奖情况为主要因素。
結论:辅导员的资助育人能力直接决定了高职院校该校工作的开展效果,通过本文中所构建的评价标准,可客观的评价辅导员的资助育人能力,促进其工作能力的不断提升。
项目基金: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辅导员资助育人能力提升研究,项目编号:GJ1539。
(作者单位:杨凌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