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惠芩(江苏常熟)
如何完善以房养老模式
文/钱惠芩(江苏常熟)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扩大,加上“421”家庭模式越发难以应对日益巨大的养老需求,老年人养老势必要更多依赖社会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而“以房养老”的模式就在其中。但是自2014年7月1日中国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来,至今仍是“参保不足百人”的尴尬局面,其原因很多:传统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以房养老”保险的尴尬现状;由于我国不少城市房价波动较大,房产与获益之间是否成正比的担忧始终存在;最近有媒体报道“以房养老”竟然成为行骗的新手段,成为使老年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陷阱,让许多人对“以房养老”保险望而生畏。对此,势必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完善“以房养老”模式。
从目前情况看,“以房养老”相关政策的执行,不仅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认知。除了加强宣传,引导确立新的养老观念外,亟需完善多项政策:一是针对住房反向抵押可能面临的三类风险(房地产价值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长寿风险),加强对产品的设计,特别是对风险管控的设计;二是建立市场定价与资产评估机制,建立公开化、公正化、市场化的操作体系;三是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房产资产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具有流动性的证券;四是研究处理现有住宅产权70年到期之后将面临的相关问题;五是重视养老配套及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完善政策的核心是加强法制建设,要尽快改变“以房养老”法律空白的事实,让更多的家庭、老年群体正确认识“以房养老”前景,切身体验“以房养老”的获益,逐步打开“以房养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