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睿
(济南市长清区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济南 250300)
济南地名用字用词考察
郭瑞睿
(济南市长清区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济南 250300)
本文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了济南地名的通名、专名用字用词特点,考察它们的命名理据,探究其背后的自然、人文特征及发生改变的原因。济南地名的通名复杂多样,本文将其分为两类:标志自然地理特征的通名和标志人文地理特征的通名。济南地名的专名用字用词分为与地形、地貌、物产有关的专名,与方位、距离、规模有关的专名,与经济贸易有关的专名,与历史事件有关的专名,与传说、附会有关的专名,与文化心理有关的专名。在济南地名的专名中,有一类特殊的东西为“经”、南北为“纬”的专名,文中就这一类专名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地名并非一成不变,导致其发生变化的原因多种多样,本文总结出了追求地名用字用词的雅化,注重避讳,趋吉纳福,语音讹变导致地名改变,语词改变导致地名改变,聚落合并导致地名改变等原因。
济南;地名 ; 通名;专名
地名是因地(一定地域)命名或者为地命定的专用名称。所以地名语词的基本含义,首先是它所指代的地域位置、范围和命名意义(命名的因由或理据)。每个地名都或多或少地反映所在地域的某些自然和人文特征。目前,关于山东地名的研究也反映了山东等地某些自然和人文特征。《山东地名中的山东方言》(王彦,民俗研究,2002年)《从山东地名解读齐鲁文化》(季丽莉,管子学刊,2010年)分别从语言学和文化学角度对山东省的地名进行了研究,其中对济南地名有所涉及,但是专门从语言学角度对济南地名进行研究的文章目前还没有出现。《威海地名词研究》(荣茜,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从语音特点、词汇特点、历史演变、地域文化四个方面对威海地名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对我们关于济南地名的考察有很大的启发。
本文从《山东省地名志》中记载的396个济南地名入手,分别对其通名和专名的用字用词进行分析,并探究它们的命名理据及其背后的自然、人文特征以及发生演变的原因。
李如龙先生认为,“就现代汉语的标准地名来说,‘专名定位,通名定类’的说法大体是正确的”。通名是识别个体地名所属类型的标志,标志着人们对于自然地理环境的认识和分类,记录着人们改造自然的各种举措和设施,也体现着行政管理的区划系统。济南街巷村落地名的通名复杂多样,总体上可以分为标志自然地理特征的通名和标志人文地理特征的通名两类。
济南地处鲁中南低山丘陵与鲁西北冲积平原的交接带上,地势南高北低,地形复杂多样,这从“洼、窝、台、峪、埠、坡、沟”等通名中可见一斑。由于泰山山脉丰富的地下水沿着石灰岩地层潜流至济南,被北侧的火成岩阻挡,喷涌而出形成众多泉水,使得济南有“泉城”之名,也使济南的地表、地下水资源丰富。反映在地名上,“井、泉、池、湿、湾”等与水有关的字词广泛存在。这种源自自然地理的地名往往是不易变动的,因而沿用至今的较多。“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山和水是济南重要的地理景观,本文对该地标志自然地理特点的地名的探讨,主要集中在这两个方面。
(1)与高地有关的地名:山、坡、崮、崖、圈、峪、台等。
这类通名在地名中所占比例很高。山既可以指海拔较高的大山,也可以指海拔较低的丘陵,因济南地形多为丘陵,“山”指海拔较低的丘陵地形,连绵起伏的山坡是在丘陵地形中随处可见的景观。“崮”指四周陡峭山顶较平的山。山顶较平的山的边即为“崖”。被山围绕即为“圈”,被山环绕的谷地即为“峪”。“台”为水边的高地,水往低处流,水边的高地即便海拔不高,相对于水面来讲也算是高地。约定俗成,人们根据所居住地理位置的不同使用不同的通名,未到过某地的人根据其地名也能想见某地的地势情况。这类通名在济南地名中的例子有“安子山、大荆山、龙山、邢亭山、小崮山、东湿口山、匡山街道办事处、马闹坡、刁山坡、胡坡、张坡、崮头、黄土崖、后王圈、岚峪、阎家峪、大王家峪、黑峪、钓鱼台、刘家台”等。
(2)与洼地有关的地名:沟、洼。
该类通名命名的理据在于聚落所处地理位置相对于周围来说较为低洼或所居住地附近有洪水等冲出的沟壑。统计到的例子有:“横沟、夏沟、李沟、宋柳沟、大涧沟、五里沟街道办事处、盖家沟、张沟、港沟、林洼、龙洼、栾家洼、大蒲洼、大老洼”等。
(1)与泉相关的地名:泉、水、池等。
济南全城遍布700多处天然泉涌,构成“家家泉水、户户垂杨”的景观。泉水的参与是该地地名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以“泉”作为通名的地名中,既有以本地泉水数量命名的“双泉”,又有以泉水位置命名的“南泉”,还有以泉水特点命名的“白泉、明水”(以水净明泉而得名)。随着时间的流逝,水资源日益枯竭,当年喷涌的泉水可能有些已经消失不见,但从遗存的地名中人们仍然可以想见当时的“平底涌出白玉壶”的盛况。
因丰富的泉涌形成了众多泉池,在统计到的地名中以“池”作为通名只出现了一次,为“洪范池”。洪范池是济南西部最著名的泉池,又名“龙池”。当地借用泉池名称作为地名。
(2)与河相关的地名。
济南境内河流较多,主要有黄河、小清河两大水系。黄河流经华北平原时流速减慢、泥沙沉积,黄色即为泥沙的颜色。“沙河、沙河辛”等地名形象地说明了本地与黄河的关联。该地地名中既有“清河、两岔河、东十六里河、回河”等既有直接使用“河”字的地名,也有使用“滩、圈、套、湖、湾”等反应与河有关的地形地貌的字,如“柳滩、后王圈、南河套、姜里湖”;还有因河形成的港口“埠、渡口”,如“宁家埠、小并渡口”等。河流会对地形地貌的改变产生决定性作用,进而导致地名的改变。如历城区的“盖家沟”,原名“盖家庄”,因黄河水灾将此地冲出一条大沟,遂改今名;“南河套”本名“河赵圈”,黄河河道南移遂改今名。此类例子还有很多。
(3)与井相关的地名。
井水和泉水均为地下水,但二者又有严格的界限。一般来说,泉是高于水平面的水体,多是天然形成的;井是低于水平面的水体,多是人工挖掘形成的。在济南地名中“井”作为通名出现有两处:“甜水井”和“大水井”。一个表明水质,一个表明规模。
水资源是城市的生命线,与水有关的地名广泛存在,足见该地水资源之丰富和人们对于必须的水资源的依赖。
(1)表示村庄、聚落或街道的通名:村、庄、家、屯、店、铺、集、街、路、道、巷等。
“村”是主流通名用字,在地名规范或过程中,几乎所有行政村后面都先后被加上一个“村”字,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村”是第一层通名,其他是第二层通名。“村”在统计的地名中用作通名有25个,如“宋村、牛牌村、回村、彭刘村、埠村、傅家村”等。“庄”在统计到的地名中出现频率最高,共出现77个,如“西三里庄、季家庄、南宋庄、名庄、金家庄、靳庄、东马庄、大刘庄、陈家庄、尹庄”等。这两种通名都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另外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是某些地名以“家”作为通名,放在姓氏之后,指所住的地方,该用法共有23个,如“孙家、商家、谢家、大刘家、季家、严家、后翟家、大刘家、北谢家、聂家、李兵马家、展家、张公家、花枪刘家、孙家、许家、邝家、老王家、小李家、钱家、刘家、张越家、大刘家”。其中有13个出现在商河县。据王力《同源字典》载,“村、屯”本为同源字,“人所聚为屯”,符合该义项的“屯”共出现3个,分别是“小屯、张马屯、谢家屯”。“路、街、道”是通衢大道,相关的地名有“峰山路、灵岩路、汇泉路、山泉路、黄河路、中川街、宾古街、清河街、四街、车站街、镇东大街、兴隆街、佟家道口”等。
(2)表示人工建筑物的通名。
①与宗教建筑物有关的通名:庙、宫、寺。
庙,古代本是供祀祖宗的地方,汉代以后逐渐与原始的神社结合在一起。庙作为祭祀鬼神的场所,还常用来敕封、追谥文人武士。庙宇的名称又称“宫”,如碧霞宫、雍和宫。“寺”自隋唐以后成为中国佛教建筑的专用名词。相关的地名有“玉皇庙、药王庙、韩家庙、杨庙、斜庙、关王庙、唐庙、索庙、大天宫、仲宫、龙桑寺”等。
②与军事有关的建筑物通名:营、屯、墙、军。
“营”作为通名在济南地名中出现4次,与军事相关的只有3个,分别是“官营、西营”和“大南营”。据记载,唐朝薛仁贵东征时,曾在某地安营扎寨,休养兵马。官营村因地处中军大营所在地而得名;唐太宗李世民东征时,见某地有山有水,进能攻,退能守,视为军事要地,便在此地分兵两处,安营扎寨,一为“西营”,一为“南营”,后因“南营”规模较大,称为“大南营”。“屯”作为与军事有关的通名在统计到的地名中只出现了1处。平阴县的“陈屯”得名是因历代兵家在那里屯兵。“墙”是军事斗争中必须的障碍物,“遥墙”原名高固君,在唐朝后期被曹兵遥望误当成城墙而得名。军队是军事斗争中依靠的主要力量,北宋景德三年在章丘县北置清平军,至熙宁二年废,人称置军之处“旧清平军镇”,简称“旧军”。
③与驿传有关的通名:站、界。
从西周开始,中国的通信组织不断完善,逐渐形成了两套有组织的通信:一是烽火为主的早起声光通讯系统,二是以步行乘车为主的邮政通讯系统。济南处于中原地区,主要以邮政通讯系统为主。“站”指中途停留转运的地方。“东站、大站东”都是因古兵戍驿站而得名,“界首”则是得名于清中叶设立于村中的驿站名“界首铺”,取交通要道,名界首镇之意。
④与一般建筑物有关的通名:楼、桥、园。
“楼”是两层和两层以上的房屋,“桥”是架在水上或空中便于通行的建筑物,“园”是种植花木果蔬或游玩、娱乐之地,三者都是比较常见的人工建筑物。“夥居楼、王楼、冯楼、胡楼、高家楼、洪家楼、高桥、赵桥、岳桥、白桥、垛石桥、洪家园”等地名体现了这类建筑物对地域命名的影响。
(3)现代居民管理区划单位: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等。
济南现辖6个区、3个县、1个县级市。在每个区县之下又有乡、镇、街道等区划单位。城区设立街道办事处,城市近郊设立镇,城市远郊设立乡。随着城市化过程的推进,很多乡正在向镇过渡,很多镇正在向街道办事处过渡。这种现代居民管理区划单位在全国都很普遍,此处不再举例。
济南地名中姓氏做专名非常普遍:有一类较为常见的“姓氏+通名”的结构,如“郭庄、宋村、段店”等,这类地名共出现90个;还有一类是“姓氏+通名+通名”的结构,第一个通名以“家”为主,如“焦家庄、宁家埠、李家集、阎家峪”等,这种结构共出现了53个。两种典型结构合起来共出现143次,占地名总数的1/3以上。该类专名中的姓氏有的由最先迁徙到本地的部族姓氏决定,有的由本地的人丁最旺盛的家族姓氏决定,反映了人们的宗族观念。这些专名多通俗易懂,没有什么深意。
此外,还有些专名是取自某地的地理环境、历史事件或传说、反映某地的经济状况或人们追求和平、重视仕途的观念等。总体而言,济南地名的专名主要有如下类型。
从此类专名中能够看出该地命名之初的地貌特点,有些是直接取诸地形地貌,如“峰山路、曲堤、桑梓店、枣林、西彩石”,有些是使用比喻、夸张、借代等手法表现该地特点,如“狮子口(形容某地山谷地形像张开口的狮子)、金刚纂”(形容某地山峦外形像仙人头山佩戴的饰品)等,生动有趣。
方位名词在济南地名中随处可见,如“南明庄、北曹范、东庵村、西土寨、济阳县”。两个名称相同的村落往往通过在地名前加上方位名词来进行区别,如“前店子、后店子”就是通过在通名前加上“前、后”用以区别南北方位。
与距离有关的地名在很多城市都很普遍。所以命名时考虑的距离往往是某地距离某一个经济、政治中心的距离,如“东十六里河”就是指距离市中心十六华里的一条河,“五里沟”就是距离城区五华里的一条大土沟,“西三里”指位于城市西面三里,“南门里”指该地位于城市南门里面。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展,原来距离城市较远的郊区早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这些有规律的反映距离的地名依然是人们判断方位时的重要坐标。
规模也是命名时考虑的因素之一。某地发展初期人口较少、经济落后,命名上便会加上“小”字,如“南小庄”。同理,人口密集、经济繁荣、规模大的村落便会被冠以“大”字,如“大桑村、大刘庄、大杨家庄”。在统计到的地名中我们发现“大”的出现频率要远远高于“小”字:“大”出现24次,“小”出现10次,这也反映了人们对经济发展、人丁兴旺的推崇。
济南市区有一类颇具特色的街名,它们的专名是以“经、纬”开头,冠以数字,如“经一路、纬二路”。这类“经、纬”不是与地球的经线、纬线平行,而是与之垂直。1904年,胶济铁路建成通车,清政府首开济南商埠。当时的商埠区东西约长五里,南北则不到三里。根据古时候织物“长者为经,短者为纬”的说法,就命名商埠区内的东西方向道路为“经”,从北以铁路为限的“经一路”向南依次排列;把南北方向的道路命名为“纬”,从东起十王殿的“纬一路”一次向西排列,与经路垂直相交,这种统一命名方式,为商埠向南、向西发展预留了依次排列的道路名称,见证了济南的开埠史,并早已融入到了济南人民的生活中,令济南人民难以割舍。国内其他城市以“经、纬”命名的道路并不多,目前比较典型的是河南的郑州市,但其“经、纬”路走向与地理意义上的经纬保持了一致,西安市以前也曾用“经、纬”命名道路,但后来大多更名。值得注意的是,在济南辖区的“济阳县”也存在着以“经、纬”命名的主干道,但其走向与地球的经纬线是平行的。市区的“经、纬”路与济阳县的“经、纬”路名称相同,但所指代的地理位置、方向截然不同。
与此相关的地名有的是反映某地周围的店铺类型,比如银行林立的街道取名“鑫源路”;有的是反映某地所从事的经济生活类型,比如“大冶、石珩、炒米店”;有的是将某地人们赖以为生的贸易产品加入地名,如“牛牌村、南罗村”。
济南有着2700余年的历史,相传舜曾“渔于雷泽,躬耕于历山”(历山即今济南境内的千佛山),市内至今还散落着各种以“舜”命名的地名,如“舜井、舜耕路、舜华路”。孔子周游列国时曾在济南平阴县的一座山上讲学,该山因而更名为“孔子山”,山下的村落更名为“孔村”。以人名入地名并不只局限于圣贤,普通人如果能做出于家族、村落有重大意义的贡献也能有幸将自己的名字入地名,使之千古流传。比如某个地方能够走出一位达官贵人,是十分荣耀的,人们便将之入地名,如“王舍人街、相公庄、李兵马家”。济南的很多人民都是从外地迁移而来,人们为了纪念迁移的祖先也会将他的名字留存在地名中,如“王素还”既是地名也是该村落第一位移民的名字。很多迁徙后形成的村落都用最先迁徙到本地的居民姓氏加在通名之前,也是出于纪念先祖的考虑。
济南位于山东腹地,有山脉和河流围绕,形成易守难攻之势。历史上济南就是兵家必争之地,靖康之难、北伐战争、解放战争中济南都是军事重镇,饱经战争摧残。反映在地名中,有的村庄被直接毁灭,幸存下来的人们重建家园取名“新村”(后改称“辛村”),有的取名“毁平庄”(寓意战争毁灭了平静的生活),还有的村庄本来是温姓人居多,经历战火的洗礼后温氏或死或迁消失殆尽村庄遂改名“尹庄”。还有地点因在战争中的位置、作用得名,如“迎风(后改名‘仁风’)、西营、大南营、遥墙”。战争中在某地停驻过的大人物也会对地名产生影响,如宋太祖赵匡胤经过某地稍事休息饮马,该地地名直接改为“饮马”。除战乱之外,疾病也会使某地地名发生改变,如商河县的“小街子”本名“竺府大街”,因传染病肆虐人口迅速减少改为今名。
封建社会中统治者的赐名往往具有至高无上的荣耀,不易更改。“青杨”即为皇帝南巡时因故赐给长清区“梅花庄”的村名,沿用至今。日伪占领时期、文化大革命时很多地方被迫丢弃原来的地名或者迎合政治,将地名更改为“东风”等,后多恢复为原来的地名。政治的力量具有强制性,如果能够符合人们的心理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就能长期稳定存在,如商河县的“青年路”即是为奖励1984年五四青年节共青团员在此植树而命名。还有很多地名由于与统治者姓名相同不得不更改,如济阳县,金时为了避卫绍王允济讳而改称“清阳县”。
该类传说大多与佛教、道教有关,反映了人们追求安宁吉祥、渴望生命长久的愿望。该类地名有“白桥、白佛院”等。也有为了抬高本地地位,附会历史事件传说等,如“龙桑寺”附会东汉刘秀所封的桑树龙桑起名“龙桑寺”。
统治者的意愿是希望江山永固、政权稳定。张燕来统计了12个表达长治久安意愿的地名用字,情况见表1。
表1 表达长治久安意愿的地名用字情况表
我们以其中使用率最高的“安”和“平”为例,来分析济南地名的用字情况:我们统计的396个地名中,“平、安”共出现了6次,样本过少并不能很好地反映二字的存在状况。季丽莉在《从山东地名解读齐鲁文化》中统计济南所有地名中带有“平、安”字的共有1213处。
统治阶级有自己的政治理想,平民百姓也有自己的生活愿望。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祈求幸福平安、盼望吉祥如意、希望福寿通达、期待富贵荣华等,二是对某些传统道德和品行的肯定与认同。张燕来根据《北京市街巷名称录》统计表达这种愿望的相关语词使用情况见表2~3。
表2 祈福求安的地名用字情况表
表3 表示道德观念、审美意趣的语词情况分布表
这类地名在济南地名中广泛存在,如“兴隆街”表达人们希望生意兴隆、经济发达的愿望;“平安店镇”表达人们对平静安宁生活的需要;“怀仁”表达人们对先贤道德的推崇、怀念;“夥居楼”表达人们对于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赞美;“孝直”表达人们对于尊老敬老、既孝且直品行的欣赏……
济南作为地方政治中心,有着悠久的历史,一些古时的地名一直沿用到现在。如商河县的“广里”作为地名在《左传》中就有记载,平阴的“榆山路”在隋代属于榆山县,长清区的“中川街、宾古街、清河街”就是以古时的中川水(今名北大沙河)、宾古水(今名南大沙河)、大清河(今黄河)命名。
地名的借用现象也非常有趣,主要集中在因人口迁徙形成的村落。清顺治年间,商河县韩庙乡李家集有一部分人欲迁至东陵市郑店乡小买虎站,行至三公里处,有一开阔地,便定居下来,并借用“买虎站”作为村名。济南居民有很大一部分是明朝洪武年间由山西洪洞大槐树迁徙而来,他们带来了很多原居地的地名并以之命名新居住地,如“二太平”就是移民原居住地的地名。
地名系统具有稳定性,但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济南地名不断增多,同一地点的地名也会屡经变更,地名已经从民间创造变成官方的城市管理和规划手段。导致变化的原因多种多样。
地名的取名最初是平民百姓的一种自发行为,并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尤其是那些小的聚居点,取名随意、朴实,或以当地居民的姓氏为名,或以当地的地理特征为名。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普及,人们的审美情趣日益提高,这种地名日渐显得粗陋,于是开始被更改,逐渐典雅化。很多地名的典雅化从本世纪初就开始了,新起地名也具有典雅化倾向。
地名的雅化是大势所趋,如果在雅化地名的同时能够保留其与原来地名文化的关系,便是锦上添花。长清区的“岚峪”,原名“懒峪庄”,改为今名不只是声调的改变,意境也大不相同:“岚”字指山间的雾气,增添文化色彩的同时也体现了该地的地理环境特点。“玉龙”原名“石旮旯”,雅化后不仅文化意味增强,龙的形状也很好的表现出了周围石头环绕的地形。大水井,原名“大水坑”,雅化后并未失去与原来的关联。
如果只注意语词的雅化,忽略了其他,或多或少会产生文化的缺失感。例如:长清区的“归德”,原名“龟背庄”,本是采用比喻手法将周围的地形比喻为龟背,但由于原名用词不雅,改为归德,语音有相关性,表达人们对于美好道德的推崇,但也失去了与最初命名理据的关联。
这里的避讳不是指封建社会为了避统治者的讳而改地名的现象,而是人们由于忌讳某些字词不吉利而改变地名趋吉纳福或者通过改变自身地名来克制他者,这反映了人们传统的迷信思想和丰富的想象力。平阴县的“刁山坡”原名“小米庄”,因南面的村庄名“大吉庄”,为避免吉(鸡)吃米,改称刁山坡,意为刁(雕)吃吉(鸡)。这种做法是否真的起到了强大自身、克制他者风水的作用,我们不得而知,但该地名却长久流传下来。三德范,原名“三坠反”,因“坠、反”意皆不吉,改为今名;三元庄,原名“桑元庄”,因“桑、丧”音同,改为今名。赵家营,原名“赵家茔”,是由为赵家看护坟地的人繁衍而来,但因“茔”不吉,改为今名。从地名更改的过程,能看出人们对于死亡、倒退、叛乱等的忌讳。
“向高村”本名“兴高村”,由于读音相近产生讹变;“南垛庄”本名“南杜庄”,由于语音相近产生讹变;“林洼”原名“凌家洼”,由于读音相近产生讹变……纵观统计到的产生语音改变的地名,发现语音改变大多为相近韵母之间的改变。语音讹变,新的语词代替原有语词,意义便截然不同了。
这类地名中尤为突出的一个现象是“新、辛”二字的改变。“新”字在统计到的地名中共出现5个,其中有4个变为了“辛”字,仅有1处保留。另有表明姓氏为主的“辛”字7个,没有确切依据推断它们是否也是由“新”字改变而来。有明确依据的4处改变都发生在清朝,具体改变的原因不得而知。推断除了简化笔画的用意之外,还有统治者希望政权稳固、不发生更迭的意愿。
出于称说、书写简便的需要,很多地名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缩短长度,如“金耙齿王家”改为“老王家”,“于家官庄”改为“于良民”等。同时也存在着某些村庄为了求异,突出自身与他者的不同而扩展地名,最常见的做法是在地名前加上方位名词“南、北、东、西、前、后”或者表示规模的“大、小”或表示时间的“老、新”等。如平阴县的“店子”本为洪武年间香客们往泰山烧香必经的大路,因徐氏在此开店而得名。后形成两个自然村,该村位于北面故称“后店子”。再如明崇祯年间王氏祖兴仁迁居刘家庄,1940年为区别村西“刘家庄”,更名为“大刘家庄”。从规模角度考虑更名时,除非规模真的比参照的地点小很多,大多数都是将“大”置于自己的地名之前。
这类地名也包括出于雅化的目的发生改变的地名,如“剩村”改为“宋村”。
原有聚落合并后的新聚落主要有两种命名方式:一种是沿用合并前几个聚落之一的名字,一种是将原有聚落名称拆分组合。如章丘市的“辛寨”,建于元朝,明朝辛姓大族从山西洪洞迁来,将周围的四个小村合并,村名仍沿用“辛家寨”,简称“辛寨”。“锦平”作为地名是由“锦钏川、平原”合并而来,“沙孙路”是由“沙阳镇”至“孙耿镇”道路而得名。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临近自然村将会逐渐整合、合村并居,该类地名数量将会继续增加。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合村并居也会导致某些地名的“降级”,例如平阴县的“孔村镇”和“李沟乡”合并统一为“孔村镇”,“李沟乡”便降级为“李沟村”。
地名属于词汇系统中的专有名词。济南地名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反映了济南的水文地形特征、经济发展、政治变革及人们的思想观念:人们的宗族观念会反映在“姓氏+家+通名”的姓氏地名中,历史事件、人物会在地名中得到铭记、人们的意愿会在地名中得到展现。地名在发展中具有雅化的倾向,会在流传中产生自觉或不自觉的改变。通过对济南地名用字用词的考察,使笔者更了解了家乡的文化,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同时笔者发现济南地名中存在一些问题。
现有的标准化地名一般由专名和通名两个部分组成。济南地名的词汇结构基本属于“专名+通名”格式,专名冠通名之前,这是地名发展到成熟阶段的结构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地名的指位、指类功能,便于区别和识别不同位置、不同性质的地理事物。如“吕家庄”,专名“吕家”冠通名“庄”之前,能够很明确的表明该地是吕氏聚居的村落;“五峰山”,专名“五峰”冠通名“山”之前,能够明确得表明该地有五座山峰。
但也有很多的非标准化地名存在。在济南地名中,有一些地名通名冠专名之前,呈倒序排列,如“沙河辛、洼里王村”等。这类地名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通名直接冠以专名之前;二是通名前附加方位名词,冠以专名之前;三是通名后附加方位名词冠专名之前。
还有一种是专名后存在两个通名的形式,如“中川街、清河街、峰山路、马山镇”等,其实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本来就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比如上古专名“江、河”后来演化成常用的通名。通名演化为专名后,原通名的指类功能随之消失。这种通名转化为专名的情况,现在常见于政区地名中,往往成为该地历史演变的可靠证据。例如“崔寨”,“寨”本来作为通名,政区调整时后面加上通名“镇”,“寨”就演化为专名。
只存在专名或只存在通名的地名也广泛存在。根据手头掌握的资料,只有专名的地名用字有并列结构的“孙耿”,述宾结构的“归德、怀仁、生张”,主谓结构的“指挥李”,偏正结构的“崮头、石窝、狮子口”,特殊结构的“南贵平、花枪刘家”等。这属于地名结构的不完整式。在行政区划调整、地名普查中逐渐加上了“镇、村”等通名。在该地地名中,也有全是由通名字眼组成的全通结构的地名,例如“城关镇”。有的学者认为,这种地名的前两个字,可视为通名的专名化,仅最后一字为通名,仍属于专名通名的结合。此种解释,目前尚存在争论。
地名与它所指代的特定地域,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彼此应当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但是,如果离开这个特定的范围,将时间拉长,地域扩大,这种关系未必就是唯一的了。若干个地域都可以使用一个名称。生产力不发达时,人们活动范围小,命名随意,无需考虑重名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重名问题就渐渐给人们造成了困扰。如“大刘家”在济南通名为“家”的地名中就出现了4次,“大刘庄”和“尹庄”在通名为“庄”的地名中分别出现了2次。
对待重名问题,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来规范。可以通过改变通名来区分重名,如两个重名的“尹庄”,可以将一个改为“尹屯、尹集、尹店”等。还可以在专名中增加表示物产、方位、规模等的字词进行区分,简单易行,历史上很多地名为了区分才用这一种方法。如两个“金庄”根据规模区分为“大金庄、小金庄”。
在研究中笔者发现了自身仍存在的一些问题: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将地名与地理环境的关系分专名、通名两部分来谈显得琐碎又找不到更好的方法。对“甸”字作为通名应放在自然地理部分还是人文地理部分犹豫不决、模棱两可,“甸”最早指郊外的地方,后来引申出田野、放牧的草地等意义。历城的“辛甸、祝甸”是因位于城郊而得名涉及到人文地理还是因为本身是田野、草地涉及到自然地理?这并未得到解决。此外在一些地名与文化的关系考察中存在推断的成分,如对“新、辛”二字转化的原因,并没有得到资料的佐证。这些都需要在将来的学习中逐渐改正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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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17)02(c)-00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