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合力促食安

2017-10-11 18:18倪永成
上海人大月刊 2017年9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本市农产品

倪永成

2014年是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四年将本市食品安全情况作为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往年相比,当年的执法检查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原因在于农产品质量监控是守卫餐桌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将监督重点前置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源头监管的重视。根据工作内容要求,2014年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联合组织实施,教科文卫委多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经验值”加上农业与农村委对于农产品把控的“专业值”,打出了强强联合的“组合拳”。实践证明,两个委员会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有助于两委之间形成横向合力,将各自的优势融汇到执法检查中来,增强了监督实效,起到了“1+1>2”的效果。

特点鲜明

回应民意,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关系着农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加以强调,专门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市委书记韩正在本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也专门强调,要花大力气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全链条监管,并要求以最严准入、最严监管、最严执法、最严处罚、最严问责“五个最严”,加强对本市食品安全的监管。

注重源頭,全程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抓食品安全,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同时也是“管”出来的。“产”出来的,就是要首先把住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关,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管”出来的,就是要健全覆盖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理顺政府监管体制机制。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分散在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执法检查,积极推动和督促本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本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为立法做好充分准备。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将本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修订)、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制定),列为了正式立法项目,此次执法检查与立法调研相结合,为下一步相关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重点突出

针对本地产农产品。重点检查本地农产品产地面源污染治理、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建立完善外来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和追溯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针对流通领域农产品。重点检查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情况、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查处情况、食品摊贩管理情况等。

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重点检查大部制改革后本市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和制度建设情况。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本市各级政府完善农产品监管体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构建全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建立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问题多样

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面源污染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外来农业承包户和经营两亩以下的散户,出于种植、养殖的习惯,或为节省成本和贪图见效快等,私自携带和使用违禁药物现象比较突出。二是农资市场监管不严格,来沪人员开店经营农资的资质审批不规范、经营监管不到位,走街串巷兜售违禁农药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宣传教育和监管还有盲区,未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分区县和乡镇还未建立严格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

不规范种植、养殖现象还比较普遍,质量安全难以保证。一是农业生产散户和外来种植、养殖承包户,由于惜本、规模小、水平低等原因,不可能实现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就难以保证。二是部分外来务农人员在田间搭棚生活,造成农田环境“脏、乱、差”;个别小型养殖场和养殖户设备陈旧,卫生状况差,病害易发,畜禽粪便偷排河道,质量安全堪忧。三是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生产经营者法治观念薄弱、质量安全意识不强,放松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降低农产品质量标准。

基层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最严监管难以落实。一是市农委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而区级层面的监管没有专门科室,导致监管力量分散、监督力度不大、监管效能不高。二是乡镇层面虽然全部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由于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条件装备等因素制约,监管工作由农技人员兼任,往往忙于应付,顾此失彼,相当一部分监管站处于空转。三是村级层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普遍身兼数职、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监管效能较弱。

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不衔接,健全追溯体系刻不容缓。一是对入沪的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目前只有8个道口设立了防疫检查站,有13个高速公路等交通便捷的道口只是设置了公告、禁令牌,主要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助做好防疫监督工作,还有41个“三无”(无动物防疫检查站、无公安道口检查站、无交通运政检查站)道口和不计其数的水路通道没有任何检查措施。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可能单靠人力监管来解决,只有通过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发挥市场准入机制的倒逼作用,才能弥补和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等难点问题。二是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不衔接,如按照上海市水产行业协会要求,本地水产品已经建立了产地准出证明制度,但市场准入不需要索票索证,导致准出制度形同虚设。三是本市各批发市场对各类入市的食用农产品已建立了索票索证市场准入制度,而大卖场、标准化菜场除猪肉和豆制品需要索票索证外,其余食用农产品还没有市场准入规定,“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存在很大的漏洞,因此,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建议全面

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一要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二要切实按照国家和本市对农药、兽药经营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和使用过程监管,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三要进一步提高本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对现有的无害化处理设备要及时更新改造,并增设无害化处理点。四要总结推广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快健全覆盖“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进一步强化财政投入,注重基础建设。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推进区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档升级,确保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达到“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仪器设备、有制度”等五有建设标准。二要进一步强化区(县)、镇、村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优化村级协管员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加强基层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三要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生产,完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切实加强各类标准园、标准化示范场等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要进一步推进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农产品“三品一标”和名牌农产品认证。

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提升执法效能。一要进一步发挥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作用,完善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列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点,提升执法效能。二要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和动态监测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举措,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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