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治理:地方政府邻避冲突治理创新的策略选择——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

2017-10-01 00:01
闽台关系研究 2017年5期
关键词:垃圾焚烧协商冲突

王 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协商治理:地方政府邻避冲突治理创新的策略选择——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

王 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当前日益频发的邻避冲突事件成为影响我国城市治理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2003—2017年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引发的邻避冲突的成功处理,是地方政府实现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一次成功实践。通过分析发现,解决此次冲突事件的基本经验是凝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坚持信息公开与决策透明、完善监督机制。创新地方政府邻避冲突协商治理,应树立协商理念、提高协商能力、完善协商机制、丰富协商形式和强化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邻避冲突;协商治理;协商机制;利益补偿

一、问题的提出

邻避设施,其实就是一般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同的是这种设施在服务公众的同时会产生一定的负外部性,会对附近居民带来不利影响。由邻避设施所带来的“邻避冲突”,主要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一旦在居民附近兴建所谓的邻避设施就会使附近甚至更远范围内的公众产生一种抵触情绪,这些直接或间接受设施影响的公众会想法设法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抗议,由此会导致民众与项目建设方、民众与政府部门之间产生矛盾与冲突。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加速推进,公众对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由邻避设施所引发的冲突、抗争此起彼伏,已经成为严重影响项目建设与运营、城市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由于中国特殊的制度、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我国的邻避冲突表现出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点:第一,居民邻避抗争需求比较单一。在西方国家,邻避抗争会涉及到政治权利、社会公平、种族平等等政治问题。但是,中国的邻避冲突很少会牵扯到政治问题,大多数邻避抗争的目的只是希望政府停止建设邻避设施并且能够对公民进行补偿。第二,抗争方法多为“闹大”。邻避项目的受害者往往通过媒体、聚众示威等自发或有组织的形式最大程度地扩大事件的社会影响力,最终迫使政府作出回应并采取解决措施。第三,抗争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在西方,往往会有很多社会组织参与到邻避冲突中并发挥作用。虽然我国邻避抗争的组织化程度在不断提高,但仍然处于低水平。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邻避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仍然沿用传统的以维稳为底线的单方向管制模式,无法有效平衡民众、政府与企业等相关主体之间的风险与利益关系,治标而不治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层多次在不同场合和会议上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随着我国民主协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领域,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邻避冲突等问题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该模式区别于传统的政府单方向管制模式,具有多元参与、平等对话与相互协作的新特点,可能成为地方政府走出邻避困境的新路径。

基于此,本文拟以2003—2017年发生在广州番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分析其冲突的发生原因、过程及解决措施,总结该事件协商治理过程中的基本策略,在此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改善地方政府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对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较早对邻避冲突展开研究,相关的研究理论与方法也比较成熟。国外学者最早从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角度对这一问题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并试图寻找解决途径。在研究方法和理论视角方面,国外的邻避冲突研究方法主要有三类:一是规范性研究;二是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三是实验研究。其中,国外学者对于邻避冲突的研究更偏重于个案研究,而规范研究和实验性研究并不是很多。此外国外邻避冲突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邻避冲突的成因、本质、影响抗争的因素和治理的政策工具及其有效性。例如,Karl R、Dorshimer 从政治学的角度通过对美国密歇根的某能源工程进行追踪分析,解释了公民参与对于邻避冲突治理的重要作用[1];Ibitay O和Pijawka K通过对处理危险废弃物的设施选址进行研究,分析了影响抗争的因素[2];Arik Levinson从经济学角度,研究了产权的明晰及程序的规范透明对于解决邻避冲突的影响。[3]

国内学者对邻避冲突的研究比国外晚,大致开始于2007年厦门PX事件,近年来研究人员和文献数量均呈逐渐上升趋势。目前,除针对具体案例进行研究外,国内学者主要从民主参与、公共政策、冲突管理、风险管控、空间规划等不同路径和思路研究分析邻避冲突的形成原因与治理对策。

(一)基于不同案例研究邻避冲突及其治理

郑卫以上海磁悬浮列车引发的冲突为例,研究发现造成冲突的原因不能仅仅归咎于民众的私人利益,还应当考虑涉及到公共利益,只有合理平衡公私利益之间的矛盾关系,才能有效避免冲突的发生。[4]何艳玲以美景花园电站冲突事件为例,具体分析了中国与外国不同的邻避冲突产生原因,并指出应该从制度的层面回应公众的抗争,而不是一味地逃避。[5]陈可石基于对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水处理设施改造事件的研究分析,指出中国的地方政府在治理邻避冲突问题时应当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以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防范生态恶化。[6]

(二)基于政治学的角度研究邻避冲突中的公众参与

有学者发现地方政府为了顺利推进项目,在决策过程中会把普通公众排除在决策程序之外,使得公众一直被蒙在鼓里,无力干涉项目的决策过程与实施[7],由此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广大群众没有机会也没有能力认识、理解政府的决策,更不可能主动支持、配合政府的政策,冲突自然难以避免。[8]此外,地方政府往往作为一种利益主体,而不是冲突中的中立方,很多地方政府面对民众的各种施压与抗争往往采取比较消极的回应态度,协调与安抚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甚至采用暴力镇压的方式进行处理,而在事态平息之后又突袭建设相关设施。[9]黄岩、文锦认为,从政府规划到逐步完成项目决策,公众自始至终都没有机会反映自己的意见,虽然政府可以如愿地按照既有的安排推进项目,但居民对政府的不信任也在不断加深,这为冲突的产生埋下了隐患。[10]在治理对策方面,马奔等提出对我国邻避冲突应该要试图寻找合作的方式,即要找到兼顾公私利益的可行性对策。[11]如果地方政府在邻避设施的规划时能够带动公民参与到协商沟通中,就会降低冲突产生的可能。邱昌泰提出,地方政府应鼓励民众自发成立非营利性社区组织,提高社区民众参与项目规划、决策等程序的组织化程度,使民众的意愿和建议更加集中和更具有代表性,从而提高民众参与的效率和质量。[12]

(三)基于冲突管理和风险评估的视角探究邻避冲突治理的对策

李永展提出,地方政府要及时分析邻避风险的程度,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措施减轻风险。[13]陶鹏、童星则提出,不仅要根据风险的程度采取措施降低风险,还要对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最大程度降低民众的损失。[14]而熊炎则认为,对于因风险给民众带来的经济或健康损失,只进行经济补偿是远远不够的,无法完全消除民众的抵抗情绪,地方政府要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民众的各种疑虑与正当要求,同时要为风险评估提供技术上的保障。[15]还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在治理邻避冲突时应当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16]

(四)基于公共政策学的角度研究机制的构建与政策工具的运用

有学者研究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处理邻避冲突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在制度层面,很多地方政府在处理邻避冲突的过程中长期以来都没有建立起合理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及风险损失补偿机制。[17]如张永宏、李静君分析了基层政府在应对公众抗议时的通常做法:一是强制镇压,通过组织大规模警力对抗议者进行威慑,甚至对其作出拘留等严重处置;二是金钱安抚,对抗议居民通过金钱等物质利益进行安抚,促使其妥协。[18]对此,有学者从治理机制的构建和政策工具的运用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了解决对策。[19]杜健勋认为,应确立政府中立角色、开通更多的对话渠道、为处于不利地位的民众提供一种机制,加快实现制度化,并将冲突治理纳入其中,最终建构一套能够有利于实现协商的邻避冲突解决机制。[20]黄振威认为,地方政府封闭决策是导致邻避冲突频发的重要原因,地方政府要通过建立公民参与的机制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21]

(五)基于协商民主的视角探索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对策

基于传统视角所研究的邻避冲突治理对策依然无法实现邻避冲突的有效治理,伴随着我国协商民主理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尝试从协商民主的角度出发,探索我国邻避冲突治理的新策略。刘超、杨娇认为,缺乏有效协商是当前我国邻避冲突治理陷入困境的根本所在,并从协商的理念、能力、渠道与方式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对策。[22]李巍认为,邻避冲突的根源在于邻避设施所引起的风险分配不均衡,由政府垄断决策的传统治理方式已经无法应对现实情况,并提出协商共治的关键在于优化决策模式和完善利益平衡机制。[23]林延斌则认为,各方只需要通过平等对话、沟通与协商就可以化解邻避冲突。[24]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已经对邻避冲突产生的原因和治理的对策作了全面深入的研究,而且已经有学者从协商民主的角度研究邻避冲突治理,但是目前关于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学界并没有就协商治理形成共识,更没有形成成熟稳定的邻避冲突协商治理模式,仍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三、案例回顾

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冲突事件的协商治理,是地方政府邻避冲突治理的典范,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下文将详细分析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的完整发展过程,以从中分析并总结广州市治理该邻避事件的成功经验。

(一)项目规划与审批(2003年—2009年2月)

2003年,面对日益严峻的垃圾堆城形势,广州市计划在番禺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经过6年多的准备,2009年2月,广州市政府对外宣布将要在番禺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该项目从2003年开始规划到2009年公开宣布,5年间公众始终毫不知情。

(二)邻避抗争与被迫暂停(2009年9月—2009年12月)

2009年9月,消息通过媒体、网络等释放出来,随即就引发附近小区业主的强烈抗议。2009年10月,设施附近未来将受到影响的广大居民迫于无奈,自发通过媒体、集会等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指责政府决策不公开、垃圾焚烧污染环境,质疑该项目中可能存在利益链条、技术风险和官商勾结。

最初,面对当地民众提出的各种质疑,政府并没有立即回应。在有关政府部门的网站上,众多居民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或建议等,但是并没有及时得到答复。2009年11月21日,央视“新闻调查”公开报道了该事件。2009年11月23日,《南方都市报》指出该事件与承建运营商有密切联系,并发表社论直指政策过程的弊端,批评政府的不透明、不公开。

2009年12月10日,在公众不断施加压力的现实面前,广州市政府宣布将暂停垃圾焚烧发电厂。与此同时,番禺区委书记也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厂必须要经过民众的同意才能开工。

(三)项目重启与政策调适(2010年1月—2012年)

2010年1月,广州市政府重新启动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采取多项配套措施为其保驾护航:一是调整政策议程,通过网络、媒体、问卷调查等途径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引导能够代表广大公众的人员参与到政府的决策议程;二是广州市动用包括环保专家在内的大量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大力宣传广州垃圾围城的严峻现实和垃圾经过科学处理可以变废为宝的理念;三是加强监督,从2012年开始,广州市城管委积极呼吁民众成立专门的组织参与到对垃圾处理的监督过程,组建包括业主、环保部门、媒体、相关企业和公众等在内的专门团体,对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四)项目重新选址并建成(2011年4月—2017年2月)

2011年4月12日,番禺区政府对外公布将从五个备选垃圾焚烧厂中确定一个作为最终场地。随后对这五个选址进行了广泛讨论,征求群众意见、经过环评分析和专家论证最终确定一个地址。2011年6月,完成环评工作。2012年7月,将垃圾焚烧厂改名为资源热力电厂。2013年5月19日,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至此,经过多管齐下,广州市政府最终实现了从邻避抗争到和平对话、官民良性互动的转变,对于其他邻避冲突的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四、广州市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策略分析

在对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冲突事件的发展过程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的基础上,现重点从理念层面、决策程序层面、参与主体层面以及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广州市政府关于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具体策略,以期为我国地方政府实现邻避冲突协商治理探索新对策。

(一)在理念层面上谋求治理共识

首先,改变公众对垃圾焚烧的偏颇认识。广州市向社会宣传由于城市化发展迅速,该市已面临着生活垃圾围城的严峻现实状况;并公开目前所有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数据,官方文件称番禺垃圾填埋场将于2012年填满后停止使用。2010年广州市组织专家召开垃圾处理研讨会,广大专家纷纷发声支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2013年,广州市环保科学院用具体数据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处理量、发电量及成本收益等作了详细说明。

其次,为垃圾焚烧厂正名。一方面,为了缓解公众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会产生污染的紧张心理,2012年广州市决定将垃圾焚烧发电厂改名为资源热力电厂;另一方面,2014年,广州市将垃圾焚烧发电厂向社会公众开放,为公众近距离了解实际情况提供机会,公众通过亲身实地参观,逐步开始接受焚烧发电的垃圾处理理念。

(二)在程序层面上公开决策流程

2010年3月,受垃圾焚烧设施影响的番禺各个业主以及市民普遍认为:导致此次冲突事件的症结在于,在程序方面,当地政府没有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公开相关重要信息,政府闭门决策,毫不知情的公众心怀不满、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抗争随即爆发。为缓和公众的反抗情绪、避免对抗升级,2011年4月,广州市公布了项目出台的整个过程,具体包括编制规划初稿,广泛听取市民、媒体、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等提出的意见,进行环评,完善规划、审查等一系列程序。除此之外,对于已经出现的其他程序问题,相关部门也表态将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在主体层面上吸纳公众参与

冲突事件发生后,受设施影响的市民,虽然一方面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方式来表达对政府和项目的质疑与不满,但是另一方面,大部分市民仍然以大局为重,自发地通过各种途径持续宣传环保的垃圾处理理念,并就如何更好处理垃圾向政府提出建议。面对积极主动的公众,广州市政府也不断调整政策,试图开启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最终,广州市政府通过采取措施为普通公众提供接触政府的机会,将普通公众引导到政府的决策过程、主动听取民意,使公众有渠道表达意愿、提供建议,决策参与主体也逐步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四)在制度层面上构建民主协商机制

在制度层面,广州市政府通过完善组织和构建协商机制,实现了民意表达的组织化和制度化。

首先,在公众方面,2012年6月,在处理冲突事件的过程中,番禺当地的很多受垃圾焚烧设施影响的居民以及业主等,自发地组织起来,成立并注册了包括“宜居广州”等在内的致力于保护环境和处理垃圾的非政府组织,以此身份积极参与到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解决中。

其次,在政府方面,2012年8月3日,为了将民众的意愿更好地上传给政府,广州市专门成立了由普通居民所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以此引导民众进行监督,并引导部分公众代表参与政府的决策会议,以监督政府的决策程序。这一由广大民众所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实际上是政府带头搭建的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促进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并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实现民意表达的制度化。

五、协商治理:邻避冲突治理创新的必然方向

广州市政府实现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现实案例是协商治理理论的一次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协商治理具有平等对话与协商、凝聚共识、防控风险和平衡利益等独特优势,是治理邻避冲突的一种新思路,反映了地方政府邻避冲突治理理念、方法方式和治理模式的重大转变。因此,地方政府要牢固树立协商治理理念,不断优化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路径。

(一)牢固树立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理念

在复杂的现实利益中,有效治理必然要求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实践证明,以往地方政府以维稳的态度应对民众的邻避抗争,逃避、镇压等摆平策略只能扬汤止沸,无法釜底抽薪实现治本。[25]地方政府要把协商治理作为邻避冲突治理的指导理念,把协商治理的思想贯穿到邻避项目的规划、论证、环评、决策和监督的各个环节。[26]

1.用协商民主机制凝聚邻避冲突治理共识。缺乏共识是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邻避冲突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可以用协商民主机制来凝聚多元主体治理的意愿。第一,在项目规划上,可以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与公众的建议,并认真对待公众的建议,避免流于形式。第二,在项目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可以运用听证会等协商形式广泛搜集民意、减少认知分歧,有争议的问题可以作进一步协商。第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搭建沟通平台、构建协调机制、联合多方组建委员会等形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增强协商治理意识。由于受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社会与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邻避冲突及其治理的现实表明,不管是社会公众还是作为决策主体的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着协商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方面,地方政府在邻避冲突治理过程中协商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始终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政府在管理手段上侧重于使用带有强制力的行政手段,这是邻避冲突持续高发的最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公众在邻避冲突事件中同样存在协商意识不强的问题。由于公众的科学知识、政治素养等参差不齐,还有一部分公众固守传统的“闹大”思维而不是主动接受新的解决方式,甚至有的公众对政府心存憎恨,对于政府所做的一切持否定态度,这些会成为产生冲突的原因。所以,建议政府和公众要增强协商意识,推进协商治理的发展。

3.增强协商治理能力。实现对邻避冲突的协商治理,除了要求各主体增强协商意识之外,还必须着力增强各参与主体的协商治理能力。[27]近年来,我国邻避冲突的实践表明,不管是公众还是政府都存在协商能力相对欠缺的普遍问题。就政府而言,其在邻避冲突治理过程中固守传统的治理手段,习惯于使用包括警力在内的行政力量开展压制和管控,不仅无法解决冲突,反而会导致冲突的激化,因此,政府官员要加强协商能力的培训,既包括协商理论的培训,又要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就公众而言,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公众开展协商民主理论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公众要主动学习协商治理理论,掌握与政府协调沟通的技巧,熟练使用各种沟通工具。

(二)建立健全邻避冲突协商治理机制

1.建立多层次利益补偿机制。不管从经济学的角度,还是从生态环保的角度来看,邻避设施的建设总是会存在大小不一的外部效应,给周边的居民、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带来影响。[28]因此,合理补偿公众的利益损失是防范和治理邻避冲突的“预防针”。补偿利益损失可以从以下层面着手:首先,要补偿居住在相关设施附近并受设施影响的居民,他们是最直接最严重的受害者;其次,除附近居民外,也要重视对设施外围区域的居民进行补偿,部分设施如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厂等所影响的范围绝不局限于设施附近的居民,很可能会对更远范围的居民和环境产生影响,所以要重视补偿设施外围的居民,以争取更大范围群众的支持;最后,要重视对区域生态环境的补偿。邻避设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往往不会立刻显现,但有可能是潜移默化的,建议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等用于维护和改善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及时对区域进行补偿,可以带来长久的收益。

2.坚持信息公开,完善风险沟通机制。众所周知,不同主体之间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总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信息不对称,在邻避冲突中也不例外。一方面,风险沟通和信息公开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存在很多不准确、不完整,甚至虚假的信息,那么即便进行风险沟通也毫无意义;另一方面,在邻避事件中,作为普通公众享有基本的知情权,如果公众无法获知相关信息、无法实现与政府等主体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对话,必然会导致公众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29]基于此,地方政府要做到信息公开,并且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一方面,政府要主动、及时地向公众进行单方向的信息分享,尽快消除公众的疑虑,及早防范公众抗议;另一方面,风险沟通要做到双向同步进行。地方政府在项目规划的各个环节,要开辟渠道使公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此外,还可以通过组织民众到垃圾焚烧厂等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参观,促进公众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减少冲突。[30]

3.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在邻避设施规划、选址、建设和冲突处理过程中,各参与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盘算,不可避免地存在贪污受贿、投机取巧、偷税漏税、不达标排放废弃物和污染物等一系列损害公众与生态环境的恶劣现象,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考核。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主体都是参与者,有着相互利害关系,所以有必要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第三方都能够有条件进行监督,选择第三方必须要保证:首先,第三方要具有独立性,不能与任何参与主体存在利益关系;其次,第三方必须具有权威性,有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第三方在监督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正义、科学可靠。

(三)丰富协商方式,拓宽协商渠道

丰富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方式和拓宽邻避冲突协商治理的渠道,是协商治理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地方政府在邻避冲突治理中应当不断拓宽协商渠道,综合利用多种协商方式,以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是座谈会、听证会和论证会。对重大项目的决策进行论证和听证已经是我们国家的一项明确规定,但是实际上,很多政府部门在决策时完全将论证和听证流于形式。所以,要完善邻避冲突治理过程中关于听证会与座谈会的程序设定,确保所有的座谈会、听证会和论证会等都能够做到实处。二是提案和议案。在邻避设施的规划、决策与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决策和建议,大多是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替公众。所以,要着重提高议案和提案的质量。三是媒体。媒体在邻避冲突事件中联系着公众与政府、企业等,是信息交流沟通的重要平台。可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各样的媒体实现政府与公众的直接交流沟通。

(四)加强民间环保类和维权类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处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中间地带,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监督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实际中,非政府组织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要针对非政府组织在邻避冲突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解决措施:首先,要对非政府组织进行明确定位和类型划分,保持非政府组织的相对独立性,防止非政府组织特别是环保类非政府组织与任何相关主体存在利益关系;其次,要加强非政府组织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促使这两类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再次,由于非政府组织资金来源有限,政府应加大对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公众相互沟通、协商和合作。

六、结 语

在邻避冲突事件持续高发的严峻形势下,历经14年之久的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遭遇邻避抗争后浴火重生,值得研究思考。广州市政府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成功走出了邻避冲突困境,是地方政府的创新性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该案例表明:地方政府在邻避冲突治理中,必须要创新治理理念,克服以往摆平、维稳的思维,转向协商治理,用协商民主机制凝聚治理共识,重视风险沟通、利益补偿,促进公众与政府进行平等协商、公开对话,形成协商治理模式,从而有效治理邻避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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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At present, the increasingly frequent incidents of NIMBY conflict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problem affecting urban governance,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in china.From 2003 to 2017, the successful handling of the conflict avoidance caused by the waste incineration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 in Panyu, Guangzhou was a successful practice for the local government to achieve the negotiation and governance of the NIMBY conflict.Through analysis, it is found that the basic experience of solving this conflict is to unite consensus, guide public participation, adhere to the transparency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decision-making, and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In order to innovate local governments’ neighborhood conflict avoidance and deliberative governance, we should set up the concept of consultation, improve negotiation ability, perfect deliberative mechanism, enrich forms of negotiation and strengthen the role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Keywords:NIMBY conflicts; deliberative governance; deliberative mechanism; benefit compensation

[责任编辑:林丽芳]

DeliberativeGovernance:LocalGovernment’sInnovationStrategySelectionofNIMBYConflictGovernance:TakingWasteIncinerationPowerGenerationProjectofPanyu,GuangzhouasanExample

WANG Qing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Wuhan 430073,Hubei,China)

D035

A

1674-3199(2017)05-0040-09

2017-08-03

王庆(1992—),男,河南邓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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