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再柱/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苦竹中学副校长
我理想中的学校:公民学校
吴再柱/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苦竹中学副校长
(一)
什么是未来?这是一个很含糊也很动态的时间概念。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未来学校”的畅想。
其实,我们也可以换一种说法,那就是“理想中的学校”。
我理想中的学校,是一所“公民学校”。它的办学目的直接指向培养时代公民,或者说,指向培养世界公民。
我们目前的学校是在培养公民吗?
答案是肯定的。但并不是我理想中的样子。
关于公民一词,美国有学者说:“再没有哪一个词汇比‘公民身份’这个概念在政治上更为核心,在历史上更加多变,在理论上更具争议了。”
但本文不去争论这个概念。《现代汉语词典》将“公民”一词定义为“具有或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这里有三个关键词:国籍、权利和义务。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肖川曾这样解读“公民身份”:这艘“船”装载的不仅是权利,还装载着公民的责任、道德、信仰、信誉、修养、素质、自律、人际关爱、承诺、信任等;当这艘“船”丰满起来的时候,也就是负责任的好公民诞生的时候。
因此,“公民”一词应与另外三个词区分开来,那就是“私民”“臣民”“农民”。公民不是私民,私民从属于他人而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公民不是臣民,无须像臣民那样三跪九拜,唯唯诺诺;公民也不是小农意义上的农民,他不会“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公民,应当有各自的独立人格,有强烈的公共意识,有严格的契约精神,有主动的参与行为,有合法的维权行动,有一定的担当精神。
未来学校,就应当培养这样的公民。在实施“公民教育”的校园里,应当呈现出这样一幅生动活泼、充满朝气的图景:规则意识强,行为举止美,文化氛围浓,教育质量高。
(二)
西方人常用苏格拉底饮鸩自尽的故事证明他们对规则的尊重。而在我国的一些文明史上,许多时候却是讲规则者败,不讲规则而讲谋略者胜,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在这种文化导向下,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从小就盘算着怎样凌驾于规则之上或游离于规则之外。结果是时光进入21世纪,建设法治国家早已成为治国方略,但我们在一些时候所看到的,不是遵守游戏规则,而是把规则当游戏。
有个比喻说得非常好:“自由之屋必须盖在限制的围墙里。”自由是人人向往的,但超越合理限度的自由,便对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产生一定的破坏性。所以,在这一意义上,制度或规则,既是对自由的限制与规范,也是对自由的捍卫与保护。一所“公民学校”,它首先是一所有着强烈的规则意识的学校。
哈佛大学有个非常典型的故事,就证明了这一点。哈佛大学的图书馆被烧毁,里面都是非常珍贵的书,一般都不能拿出来。有个学生曾经偷书而保存下来一本,哈佛大学表扬了他,却又开除了他。这就是哈佛的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比用其他制度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
规则之于学校,大而言之,有反映国家意志的法律法规,比如《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而言之,有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比如《××县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实施细则》《××县中小学体育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小而言之,有反映学校意愿的规章制度,比如德育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总务管理制度,等等;有对于教师的,比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对于学生的,比如《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所谓规则意识,首先是指关于规则的知识。对教师或学生实施规则教育的第一大任务,就是使大家明晰规则,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但是,规则意识更重要的是,使人们具有遵守规则的愿望和遵守规则的习惯。也即是说,重要的不仅是知道规则,而且是愿意遵守规则。
再进一步说,规则意识不仅仅表现为人们经过反思和努力才遵守规则,还应当是,当规则训练、修养达到一定的程度,人们对于规则的遵循,就会从勉力而行的“自觉境界”,进入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然境界”。也即是让这些制度或规则最终内化为师生的一种行为和道德的素质。
从规则到素质的转变,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规则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强制,而是在某种意义上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对于学校来说,这种转变意味着执行规则的成本因此而降低;同时,就规则本身来说,也只有在具有良好规则意识的人那里,才不至于让规则变成一纸空文,或是让少数人比如校长、“大社员”凌驾于规则之上。“公民学校”里无论是教的管理还是学的管理,都应当有章可循、违章必追、执行必严、人文关怀。也只有这样,今日的学生,明日的公民,才能逐渐具备遵规守纪、遵纪守法的公民素养;也只有如此,才能让校长的办学理念,切实成为“包括门卫工人在内的所有人”的一种自觉行为。
(三)
孙中山先生在一篇讲演稿里,痛感国人诸多陋习。先生举例说,有次他乘一外国巨轮出行,同船的国人,在铺着红地毯的甲板上随地吐痰(孙先生认为吐到大海也不行,也会污染大海),外国船长不便批评这些有身份的中国人,便掏出手绢,细心地将地毯上的痰迹粘起,搽净,而我们的同胞目睹此景却面无赧色,谈笑自如。
差不多一个世纪过去,国人的行为举止又是如何呢?有一篇《国人之陋习》的文章里,列举了我们最常见的八大陋习:(1)随地吐痰;(2)乱扔果皮纸屑;(3)大声喧哗;(4)不讲究卫生;(5)不爱护公共设施;(6)插队、拥挤、争先恐后;(7)便后不冲水;(8)说脏话成了时髦。
针对这种现象,中央电视台播报了相关的公益广告,各地也广泛宣传,引导人们在公共场所,要尽可能地关注身边人的感受,比如接打手机声音不宜太大。
莎士比亚说:“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高贵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作为人类的我们,应无愧莎翁的赞词,注重自己的形象,让自己更加文雅,更加高贵。
一位哲人说得好:“一个没有社会公德的民族是个危险的民族,而一个拥有良好社会公德的民族肯定是个充满希望的民族。”行为举止是否得体,往小里说它关乎个人形象,往大里说则是关乎我们民族素质、民族形象的大问题。
“公民校园”里,应当告别粗俗和野蛮,而代之以高雅与文明。
“公民校园”里男孩子追求的应当是绅士风度,女孩子追求的应当是淑女形象。
“公民校园”里,最关键的是教师的言行举止要文明。因为教师的言行将成为学生效仿的榜样。教师应当切实做到:“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雅端庄,言谈文明礼貌,坐态典雅端正,站态自然稳重,待人热情诚恳,性格活泼开朗,气质风范和谐。”
在“公民校园”里,微笑应当是一个主题词。它应当充满着课堂、操场、食堂,充盈着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公民校园”,它一定是一个行为举止优美的校园,因为它所承载的使命,就是要培养真正的“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的年轻一代。
(四)
何谓文化?余秋雨说,文化是一种包含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生态共同体。它通过积累和引导,创建集体人格。
学校文化是一所学校区别于另一所学校的本质特征。其实质是一种德育隐性课程。通过学校文化,对学生进行道德熏陶,帮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道德规范,实现道德成长,传承学校文明。
学校文化从结构来看,包括学校精神文化、学校制度文化、学校行为文化和学校物质文化。
一所公民学校里,就应当让精神文化深入人心,让制度文化推动管理,让行为文化文明校园,让物质文化物尽其用。
精神文化是学校文化结构中的核心层次,是以精神形态存在的文化因素,包括办学理念、管理方式、课程内容、师生行为、人际关系等。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而办学理念应当最能体现学校的核心价值观。
办学理念的落实,核心在于内化为教师的思想和行为。要让办学理念不落空,必须通过科学的制度、有效的管理来落实和实施。
制度前进一小步,管理前进一大步。学校的文化,应该体现在学校制度的建设上。当文化体现在制度上的时候,才能产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制度的优势决定管理的优势,制度的最高境界是形成习惯。无论是规范性制度,还是奖励性制度,一方面要体现学校管理者意愿,另一方面要能体现教师和学生的一种主流价值观。唯有如此,才能完善教师的道德规范,引导学生遵循行为准则。
学校理念最终落实在学校的行为文化上。学校行为的外延涵盖学校活动的整个过程,大到学校领导的决策,小到学校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活,从学校的全部日常活动,到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无一不在彰显着学校品位。
品位源于习惯。教育的真谛就是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学校行为文化的建设,首先应当是加强教师的行为习惯、语言文明的建设。学校对于教师,在教室、会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在语言、行为方面应当有明确的规定,所谓“身正为范”。当然,这仅仅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对于教师而言,更重要的是引导教师多读书,读好书,通过读书来培育教师的儒雅之气。教师的儒雅程度,就是学生行为规范程度;教师的儒雅形成之日,就是学校的行为文化成就之时。
物质文化,是以物质形态为主体的外层学校文化,如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建筑设施、师生服饰、标牌展板等构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所反映的文化内涵。
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者的关系来看,物质文化是基础,精神文化是内容。物质文化,说到底是为精神文化服务,因此,在物质文化的建设中,必须与办学思想形成和谐统一。
从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的关系看,物质文化是通过环境营造所产生的一种可能,行为文化则是为了这种可能而提供的一种“动态风景”。比如学校的食堂,如果学生都能依次排队,珍惜粮食,讲究卫生,那么,学校的“食堂文化”也就可以从平庸走向高雅;比如学校的操场,如果学生课余时间在其中开心游戏,尽情玩耍,和谐运动,那么,学校的“操场文化”也就可以从平静走向生动。
(五)
何谓教育质量?《教育大辞典》的解释是:“教育质量是对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
教育质量有宏观与微观之分。从宏观层面看,教育质量即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微观教育质量“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是指“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程度”。
说到“教育质量”,自然离不开“教育评价”。教育评价,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广义的教育评价包括了对教育系统中一切教育活动的评价;狭义的教育评价主要指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
目前,我们国际通行的教育评价概念,其外延介于广义和狭义之间,主要指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
提高教育质量是学校工作最永恒的主题,也即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所描述的那样——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说到底,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高,应当明确指向这所学校所培养的学生,有着较高的综合素质,有着较高的公民素养。
显然,我们当前的学校,与“公民学校”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这一距离,不是物和屋的距离,而是人和仁的距离;不是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而是理念和信念的距离;不是与教育质量的距离,而是与教育规律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