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康,廖备水
(浙江大学 a.哲学系; b.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 杭州 310028)
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分析
徐 康a,廖备水b
(浙江大学 a.哲学系; b.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 杭州 310028)
抽象论辩系统是一种非单调推理系统,它随底层的知识或信息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如何刻画这种动态性是论辩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关键问题。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变化包括语法变化和语义变化,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研究着重研究这二者之间的影响关系。文章总结了目前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研究的方向,包括动态语义求解的方法以及抽象论辩系统的修正;分析了抽象理论动态性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探讨了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研究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
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动态论辩语义求解;抽象论辩系统修正
论辩(argumentation) 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论题篇》和《辩谬篇》,意指实践的、应用的逻辑[1]。现在对于论辩的普遍理解是一种展开于主体之间,通过单个命题或命题组合来证明自身观点、反驳对方观点,以消除争议、谋求共识的理性行为[2]。论辩涉及哲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的交叉研究领域,20世纪90年代以前一直是非形式逻辑的主要研究内容。近20年来,形式化论辩得到了快速发展。形式化论辩是一种非单调推理形式体系,能够支持主体的推理决策和多主体间的有效交互。其基本思想是把推理进行分层,其底层处理知识的表示、论证的构造、论证之间攻击关系的识别等,这一部分归属于结构化论辩的研究内容[3];其上层负责论证之间冲突关系的处理,确定可接受的论证集合,这一部分的内容属于抽象论辩系统的研究范围,最终获得理性主体可接受的结论。
依据不同的抽象级别,可以粗略地把论证分为3种:第一种具有详细的结构,包含由特定语言表示的知识和推导关系;第二种表示为一个“前提-结论”对,隐去了推导过程;第三种最为抽象,其内部结构完全未指定,将论证抽象为论辩框架中的点[1]。本文仅讨论以此种论证及其之间的攻击关系为结构的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
例1 考虑《列子·汤问》中《两小儿辩日》的例子:
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一儿曰:“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一儿以日初出远,而日中时近也。一儿曰:“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远者小而近者大乎?”一儿曰:“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如探汤,此不为近者热而远者凉乎?”孔子不能决也。两小儿笑曰:“熟为汝多知乎?”
根据特定的可废止理论,可以得到如下4个论证:
a.太阳刚升起时离人近,因为它看上去大得像车盖。
b.太阳到中午时离人远,因为它看上去小得像一个盘盂。
c.太严刚升起时离人远,因为它让人感觉清凉。
d.太阳到中午时离人近,因为它让人感觉像把手伸进热水一样。
这4个论证中,a和c相互攻击,b和d相互攻击。
抽象论辩系统[4]只考虑抽象为原子概念的论证(在例1中就是仅以a、b、c和d代表4个论证)及其攻击关系,用抽象论辩框架(abstracted argumentation framework)(由一组抽象论证和它们之间的攻击关系组成)来刻画论证以及论证之间的冲突关系。给定一个论辩框架,依据特定的评价标准,将得到n(n≥ 0)个集体可接受的论证集合,称为该论辩框架的论辩语义。
由于主体的资源和环境等不断变化,主体的推理知识和观察信息也相应地不断变化,随之而来的是论证及其攻击关系的动态变化。现在再看例1,任何一个论证都是被否认的,因为现代天文学已经证实无论是中午还是清晨,太阳离地球的距离是一样的,这可以形成一个新的论证加入原有论辩框架中,论证之间关系和论证状态将重新判定。当实例化的论辩框架所依赖的观察信息发生变化时,论证集合及其攻击关系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当主体的推理知识发生变化或者说论辩系统收到新的解释时(主要体现在推理规则方面),会引起论证集合及其攻击关系发生变化;如果基于论辩的协商主体以不完全、不确定和不一致的信息进行推理,那么每个主体的理论(作为一个论辩框架)可以在一个协商对话的过程中演化(一个主体收到来自另一个主体的论证,并将之加入自己的理论中,产生新的理论),从而造成论辩框架的变化;对于多主体交互,当来自不同主体的一组论辩框架合并时(在各论辩框架进行一系列扩张以后),最终的论证集合和攻击关系也将发生变化。论辩框架改变后,其语义也随之演化,最终得到新的结论,这就是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相对于动态性,论辩语义及其求解、计算复杂性等是静态抽象论辩系统研究的内容。图1是对抽象论辩系统的形成、推理过程以及动态性的刻画,虚线方框中的内容是抽象论辩系统处理的部分,其中沿箭头自下而上表示抽象论辩框架的构成和论辩推理过程,虚线箭头从左至右表示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变化。
图1 论辩系统的推理过程和动态性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整理目前有关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的研究内容,对抽象论辩框架的变化、抽象论辩语义的变化,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以下的讨论中,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将省略“抽象”二字。
抽象论辩系统包括语法和语义,语法即为抽象论辩框架:一个抽象论辩框架由一组抽象论证和它们之间的攻击关系组成〔4〕,通常可以表示为二元组(A,R),其中A是论证集合,一般设定A是有限的;R是集合A上的二元关系,用来表示A中论证之间的攻击关系。如果a和b是A中两个论证,(a,b)∈R则表示a攻击b。
抽象论辩系统的语义是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来确定各个论证的状态,选出集体可接受的论证子集。语义评价标准通常包括无冲突的、可防御的、怀疑的、轻信的等等〔1〕。例如在例1中,对于理性的主体来讲,a的结论(“太阳升起时离人近”)和c的结论(“太阳刚升起时离人远”)不能同时成立,b的结论(“太阳到中午时离人近”)和d的结论(“太阳到中午时离人远”)不能同时成立,因此它们不能都是可接受的。对于一个怀疑的主体来说,这两个论证都是不可接受的;而对于一个轻信的主体来说,他可能会从a或者c中选择一个。
一组集体可接受的论证子集被称为该论辩框架的外延,在一定评价标准下得到的一组外延集合被称为该论辩框架的论辩语义。相应地,可以产生可相容外延(语义)、完全外延(语义)、优先外延(语义)(满足轻信的评价标准)、基外延(语义)(满足怀疑的评价标准),以及理想外延(语义)等。在有些语义下,一个论辩框架只有一个唯一的可接受论证集合,称此类语义为唯一状态指派语义,而那些确定多个可接受论证集合的语义被称为多状态指派语义。唯一状态指派语义对应一个确定的结论,多状态指派语义对应一组结论。
各语义背后有其形成因素,可用论辩语义的性质来表达。 首先,各论辩语义具有一项基本的性质——独立性(language independence property)[5],独立性指明了抽象论辩系统的语义与论证的内容无关,只与论辩框架的拓扑结构有关,因此在计算论辩语义时,仅需考虑各论证之间的攻击关系。 根据论证之间的关系,目前已得到的语义性质有可相容性(admissibility property)、可恢复性(reinstatement property)和拒绝性(rejection property)等; 根据论证子集之间的关系,已得到集合极大性(I-maximality)和允许弃权性(allowing abstention)等,这两类性质可以用来评估论辩语义的内容,亦可以用来对比各论辩语义。 除此以外,还有与拓扑结构有关的性质,包括方向性(directionality)和强连通分量可归纳性(SCC-recursiveness),这些性质与语义高效求解关系密切。
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研究论辩系统语法的变化和语义的变化。语法方面是指论辩框架的更新,也就是论证及攻击关系的变化,对应于底层信息的改变;语义方面则指论辩框架中论证状态的变化情况,对应于论辩推理结果的改变。
(一)抽象论辩系统语法变化
在引言中已经指出,由于底层知识的变化,基于底层知识构造的抽象论辩系统也会发生变化。例如在论辩推理过程中,新的论证产生,由此又得到新的攻击关系;由于得到了新的知识,于是两个已有论证之间存在攻击关系,而这个攻击关系之前则可能未被发现。从语法方面看,这形成了论辩框架的变化(可称为论辩框架的更新)。论辩框架的更新主要表现为论证以及论证之间关系的增加或者减少:
给定一个论辩框架(A,R),(A,R)中增加一个论证集合B和一组攻击关系I(I⊆(A∪B)×(A∪B))得到的新框架为(A∪B,R∪I);(A,R)中减少B(B⊆A)和关系I(I⊆(A×A))得到的新框架为(AB,RI)。
论辩框架的任何更新都可以通过论证集合或关系集合之间的运算来实现。仅增加论证或关系的论辩框架更新又可称为论辩框架的扩张;相反,仅减少论证或者关系的语法更新称为论辩框架的收缩。对于语法扩张的方式目前多采取3种分类,分别是标准扩张、强扩张和弱扩张〔6〕。强扩张要求增加的论证不能被原论辩框架中的论证攻击,弱扩张要求增加的论证不能攻击原论辩框架中的论证,标准扩张则没有任何要求。
(二)抽象论辩系统语义变化
从语义方面看,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研究由论辩框架的更新引起的论辩语义的变化。论辩语义求解的目的是获得可接受的论证集合,即论辩系统的外延,那么论辩语义的变化应围绕外延集合来讨论。根据目前的一些文献,可以从3个层面来讨论外延集合的变化:
(1)外延数量的变化;
(2)外延内元素的变化;
(3)单个论证状态的变化。
对于唯一指派的语义,论辩框架的更新不会对外延的个数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在多指派的语义下,外延的个数是变化的,一般分为外延个数的增加、减少和不变。
外延数量增加,也就是在特定的评价标准下可接受的论证集合数量增多,意味着在这个评价标准下传递的语义信息与之前相比更多,从而增加了结论的不确定性;外延数量减少就是减少这种不确定性。在这3种外延数量变化的划分下,往往做更细的研究,例如语义变化前后存在外延是否唯一、外延是否为空以及在稳定语义下可能发生的外延集合为空的情形〔7〕。
可接受论证集合内元素的变化是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研究的主要内容。语法的变化直接影响论辩框架中论证的状态,在原框架中可接受的论证,在新的框架中并不一定是可接受的,这就造成了外延内容的变化。人们倾向于寻找有规律的变化,外延本身是一个集合,通过外延之间的运算或关系来刻画外延内元素的变化是一种自然且合理的方法:考虑论辩框架更新前后外延间的包含关系,也就是希望在论辩框架更新后,语义满足单调增加(给定一个论辩框架AF和更新后的论辩框架AF′,对于AF的任一外延E,在AF′ 中,都存在一个外延E′,使得E⊆E′)或者单调减少(给定一个论辩框架AF和更新后的论辩框架AF′,对于AF′任一外延E′,在AF中,都存在E,使得E⊇E′)。语义单调增加和单调减少可统称为语义单调性,当语义变化既满足单调增加又满足单调减少时,论辩框架更新前后的语义是不变的。
在研究单个论证状态变化时,当从一个论辩框架里面删除论证时,被删掉的论证状态如何一般不予考虑。当向一个论辩框架加入一个或几个论证时,新加入的论证只有怀疑可辩护的、轻信可辩护的以及不可防御的这3种语义状态,而原来存在的论证,其状态就在这3种情况中转变。语法变化和语义变化存在一定的关系,给定一个抽象论辩系统,其语法是确定的,其语义也是确定的,一旦语法发生变化,语义也相应地发生变化;而如果主体期望一定的结论,根据对语义变化的要求则需要从语法上改变这个系统。二者的相互关系形成了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的两个主要研究方向:动态论辩语义求解(如何依据语法变化来求解语义变化)和论辩系统修正(如何依据语义变化来进行语法变化)。
抽象论辩系统动态语义求解是指更新后的抽象论辩框架的语义求解。这个语义的求解过程可以是独立的,也就是如同静态抽象论辩系统语义求解那样直接求更新后论辩框架的语义;它也可以是联系的,即在原有语义的基础上求新的语义。因此,一种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更新后的论辩框架独立看待,然后用既有的语义求解方法来求解更新后的论辩框架的语义。但是,这种将前后框架分别看待的方式,首先没有体现出论辩系统的动态性,其次如果论辩框架仅作了很小的改变,而重新计算整个论辩框架的语义往往很费时,与高效求解语义的要求相悖。于是,第二种依赖原有语义的求解方法更值得探索。
(一)动态抽象论辩系统语义求解的高效方法
抽象论辩系统的语法变化后总有一些部分与原论辩框架相比是没有变化的,这就给基于划分的动态论辩语义求解提供了依据。一种基于划分(division)的动态语义求解方法[8-9]根据增加或者减少的论证或关系的位置和方向性*方向性标准指的是,论辩框架中的每一个论证a,a的状态只受到它的攻击者的状态的影响,这些攻击者的状态又只受到它们的攻击者状态的影响,那些被a攻击的论证,以及被这些论证攻击的论证,则不会影响a的状态。,将更新后的论辩框架划分为两个部分:受限部分(受到增加/减少的论证或关系影响的部分)和非受限部分(不受增加/减少的论证或关系影响的部分)。非受限部分的论证集合中包含对受限部分论辩语义起条件作用的论证集合,可称为条件论证集合。基于划分的动态语义求解方法的主要思路是根据更新前论辩框架的语义给出非受限部分的论辩语义,再根据条件论证集合中论证的状态的指派对受限部分语义的限制,求取受限部分的语义,最后将这两部分的语义合并,构成更新后论辩框架的语义。此方法主要依靠论辩语义的方向性,完全语义、优先语义、基语义和理想语义都满足方向性,因此都可运用此方法。在分部计算论辩语义时,非受限部分的语义是原论辩框架中该部分上的限制,真正需要求解的论辩语义仅为受限部分。而对于受限部分的语义求解,各语义是有区别的:文献[8]中的求解方法适用于完全语义、优先语义和基语义,文献[9]中给出了适用于理想语义的基于划分的动态语义求解方法。
另一种基于划分(spliting)的动态语义求解方法[10]仅适用于论辩框架更新中的弱扩张。该方法根据论辩框架的弱扩张的具体情况将更新后的论辩框架分割为有单向攻击关系*两框架之间的单向攻击关系是指这两个框架论证集合上的关系,且攻击方向只能从一个框架到另外一个框架。的两个子框架,首先求不被攻击的子框架的语义,被攻击的子框架则需要根据不被攻击的子框架的语义以一定的方法做出修改,求出被修改后的论辩框架的语义后,将两部分的语义相并得到整个论辩框架的语义。
(二)动态抽象论辩系统语义求解分析
抽象论辩系统的语义求解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一个是抽象论辩框架的拓扑结构,另一个是所求语义具有的性质。抽象论辩框架的拓扑结构直接影响论辩语义的内容,而论辩语义的性质更多地决定了语义的算法:与论证间关系有关的性质决定了论证属于某个外延的规则,与论证子集间关系有关的性质决定了外延的大小以及外延的数量。基于这两类性质的语义求解方法[11-12]是直接算法,它们的特点是一步一步试验后确定部分论证的状态,最终得到整个论辩框架中论证的状态。论辩语义求解的直接算法满足抽象论辩系统的理论研究,然而为了提高论辩语义求解效率,一些高效求解语义的方法[13-14]应运而生,并且这些方法之间有一些共性,即依据与拓扑结构相关的性质,将论辩框架进行划分,先求局部语义,然后再合并局部语义得到整个论辩框架的语义。
上文简要地概括了静态抽象论辩系统的语义求解的原理和一些研究结果。孤立地求解更新后论辩框架的语义,实际上又回到了静态论辩语义求解的范围,利用已知论辩框架的语义求更新后框架的语义在方法上更简便,且具有连贯性。论辩语义的方向性已经应用于动态的论辩语义求解中,而强联通分量可归纳性在动态论辩语义求解中的作用未充分体现。强连通分量是论辩框架拓扑结构中很重要的一种形式,也被引入静态抽象论辩系统的语义求解[13]中。在基于划分的动态语义求解中,围绕强连通分量以及强连通分量可归纳性还可以做进一步的研究。 既然论辩语义的高效求解依赖于与拓扑结构有关的语义性质,那么一个可行的研究方向是进一步发掘与拓扑结构有关的性质。除此之外,为了体现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变化,未来的研究可立足于探索论辩语义和论辩框架拓扑结构之间的变化关系,由此才能掌握抽象论辩系统的语法变化引起语义变化的规律,最终实现动态论辩语义的高效求解。
论辩系统动态变化的成因是主体接受的信息不断变化,而这些信息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对主体而言,有些信息的来源可能通过其自身的观察所得,有些信息则通过他人转述或者通过资料记载等形式获得。主体对这些信息的接受是一种主观行为,需要结合自身的知识集合、自身的推理能力以及推理目标等对信息做出取舍。论辩系统的语法变化体现了主体对新信息的取舍,而对这些信息接受的主观行为则体现在对语义(结论)的要求上。为了达到一定的语义而对论辩框架进行调整,这就是抽象论辩系统的修正。
例2 考虑框架AF=({a,b,c},{(a,b),(b,a),(b,c)}),E′={b,d}是期望在基语义下得到的外延。在AF中显然E′不是它的基外延。那么怎样修正AF才能得到确切的基外延E′呢?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向AF中加入论证d和关系(d,a)得到新的框架AF1=({a,b,c,d},{(d,a),(a,b),(b,a),(b,c)})(如图2所示)。
图2 为获得确定外延的系统修正
例2是为了获得确定的外延而对论辩框架做出的修正。除此之外,还有为了达到预期语义变化而对论辩框架做出的修正。
例3 考虑例2中的论辩框架AF,其优先外延集合是{{a,c},{b}},如果预期语义满足单调加增,也就是AF的所有外延必须包含于更新后论辩框架的某个外延,那么可以向AF中加入论证e和关系(c,e)得到AF2(如图2所示),AF2的优先外延是{{a,c},{b,e}}。
(一)局部修正和整体修正
对抽象论辩系统的修正,一是考虑增加或者减少论证或者关系的规则,因为是从论辩框架内部来看其改变,可以称之为局部修正;二是可以考虑前后论辩框架之间的对比关系,这是从整个论辩框架来看其变化,在这里我们称其为整体修正。
局部修正考虑添加或者删除论证的规则。一种局部修正是为了促使得到某个确切的外延(如例2)。关于抽象论辩系统修正的理论和规则独立于每个论证的具体结构,因此只能从相对外延的角度来考量系统的修正。这个外延的相对性可以通过该论证集合相对于整个论辩框架的特征,或者相对于语法变化前外延集合的特征(也就是从前后语义对比的角度)来描述。
文献[6]给出了获得确定外延(enforcing extensions)的概念:对论辩框架AF进行扩展修正得到AF′,以使得某一确定论证集合E′成为其外延。对系统局部修正的规则的描述依靠3点:(1)E′与A中论证、子集、外延之间的关系;(2)E′的结构特征;(3)增加论证或关系的规则。
另外一种局部修正是为了满足一定语义变化特征,围绕第二节中提到的语义变化分类进行的。 此类局部修正要在不同的语义下找到满足各语义变化特征的充分或必要条件,对修正条件的描述基于增加或者减少的论证与其他论证之间的关系,以及论辩系统更新前已知的各论证的状态。目前的研究结果往往涉及增加或者删除一个论证及其关系的情形,在众多的语义变化特征中,对满足语义不变的系统修正关注较多[7,15]。
除了制定增加或者删除的论证或关系的规则以外,论辩框架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来刻画抽象论辩系统的修正。文献[16]研究了关于语义保持不变的整体修正,其中的研究针对这样一个现象:两个论辩框架语法不同,所传递的信息也就不同,并非是同构[5]的两个框架可以拥有相同语义,但在同时增加论证以及论证之间的关系后,论辩框架之间的差别才出现。
例4 论辩框架AF1=({a,b,c},{(a,b),(b,c),(c,a)}) 和AF2=({a,b,c},{(b,a),(a,c),(c,b)}(如图3所示)拥有相同的优先外延,也就是空集。但向两个论辩框架同时加入相同的论证({b,d})和关系({(d,b)})后(如图4所示),{c,d}是AF1′唯一的优先外延,而{a,d}是AF2′唯一的优先外延。
图3 论辩框架AF1和AF2
图4 论辩框架AF1′和AF2′
如果以语义相同作为判定两个论辩框架相等的标准,由例4可以看出两个论辩框架之间的相等关系并不意味着两个论辩框架同构。同构是两个论辩框架之间极其一致的对应关系,论辩框架之间的相等关系弱于同构关系,这就为以语义不变为目的的抽象论辩系统的修正提供了可能。文献[16]研究了两个论辩框架无论同时增加何种论证,语义都相同的修正规则,找到了除同构以外两个论辩框架语义相同的条件。 对于论辩系统的整体修正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从一个论辩框架到另外一个论辩框架,二者之间满足一定语义变化;二是动态变化是纵向的,两个论辩框架经过扩张后,也能满足一定论辩语义的变化。
(二)抽象论辩系统修正分析
论辩系统修正的基本思想借鉴了信念修正的概念[17],因而一直受到学者们的重视。本文将论辩系统的修正分为局部修正和整体修正。论辩系统的局部修正利用论辩框架的改变造成语义变化的基本规律,寻找能够满足一定语义的修正规则。论辩框架的拓扑结构决定论辩语义,随着论证集合扩大,其变化情况会呈指数增长,各论证状态之间的影响的复杂程度也呈指数增长。如果增加多个论证,除了考虑增加部分的论证间的相互影响,还要考虑每个论证对原框架中论证状态的影响,寻找一般规律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局部修正方面工作较多的是增加或者删除单个论证或关系,涉及增加多个论证时多考虑单向增加论证及其关系。虽然目前所做的工作有限,但为将来的研究提供了线索:在处理增加(删除)多个论证时,这些论证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构成一个(或多个)论辩框架,这就自然演变为处理两个(以上)框架和它们之间的关系问题,可以借鉴静态论辩系统对此部分的研究[18]。论辩系统的整体修正是主体对论辩推理过程的整体把握,目前对这部分的处理依赖论辩框架之间的对比,文献[16]体现了论辩系统的动态变化,我们将其划归到抽象论辩系统的研究范围。而有些文章(如文献[19])则未从动态性角度来对论辩框架进行对比。因此,对于这一部分的研究,首先要从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研究的角度明确整体修正的概念,然后明确论辩框架之间的对比关系于整体修正的意义,具体可以效仿认知逻辑中的模型不可区分〔20〕等概念来更详细地解释和解决抽象论辩系统的整体修正问题。
从系统修正的目的来看,本文又将论辩系统的修正分为获得确定的外延的修正和为达到预期语义变化的修正。任给一个论辩框架,其结构都是具体的,而在寻找一般规律时最常用的就是相对概念,比如上文中提到的论证、子集、外延之间的关系等。第一种修正可以通过设定各种与想要得到的确定的外延有关的相对概念来达到对论辩框架的修改。目前,对第二种修正研究最多的是语义单调性,但是仅论辩系统的局部修正对此研究颇多,整体修正只涉及语义不变的问题,因而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可以扩展到对满足语义单调性的整体修正。另外,在第二节中已经提到的语义变化还有许多,找到其中的修正规则也很重要:首先从反方向看,可以简化论辩语义求解;其次,这些研究可以应用到策略性论辩设计中。因此,将目前的研究延伸到这些问题中去也是有意义的。
本文对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做了简要的总结。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基于主体知识的更新,从论辩框架的语法变化体现出来。语法变化可以简单理解为论证或者关系的增加和减少,语义变化是指论辩框架的语义随语法变化而发生的变化。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研究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在静态抽象论辩系统研究中占重要位置的论辩语义求解同样在动态抽象论辩系统中得到重视;其二,抽象论辩框架的变化具有主动性,依据主体偏好或者一定的目的来对框架做出改变,也就是抽象论辩系统的修正。
一个论辩框架的论域虽是有穷的,但是可以任意大,论域上的攻击关系的复杂程度也超出想象。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的这些研究可以简化新信息出现对新的论辩框架的论证状态评估带来的复杂性,同时在论辩策略设计中也能降低策略选择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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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佑法)
Analysis of the Dynamic nature of Abstract Argumentation System
XU Kanga, LIAO Beishuib
(a.Faculty of Philosophy; b.Center for the Study of Language and Cognition,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8, China)
Argumentation system is a non-monotonic system. It can change along with the change of the knowledge base, which is regarded as the dynamic nature of abstract argumentation system. One of the key problems of abstract argumentation system is characterizing the dynamic aspect of it. The dynamic nature of abstract argumentation system can be depicted from the change of the syntax and semantics. The main research on it is to figure out how the semantics changes with the change of the syntax, and vice versa. In this paper, we summarize the research directions of dynamics of abstract argumentation system, including the computation of semantics and the revision of argumentation system. We also analyze the value and the meaning of this research as well as the principles and research methods.
dynamic nature of abstract argumentation system;dynamiccomputation of semantics; revision of abstract argumentation system
2017-05-2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14ZDB014)
徐康(1985—),女,河北灵寿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逻辑与论辩;廖备水(1971—),福建古田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逻辑与人工智能。
徐康,廖备水.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分析[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8):6-13.
format:XU Kang,LIAO Beishui.Analysis of the Dynamic nature of Abstract Argumentation System[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7(8):6-13.
10.3969/j.issn.1674-8425(s).2017.08.002
中国逻辑学会会长 邹崇理 研究员
B81
A
1674-8425(2017)08-0006-08
主持人语:
《抽象论辩系统的动态性分析》一文介绍了抽象论辩系统动态性研究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该文在梳理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认为论辩系统的修正可以分为局部修正和整体修正。根据修正的目的,也可分为获得确定的外延的修正和为达到预期语义变化的修正。该文既有“梳理”,又有“论述”,是一篇获益匪浅的论文。
在逻辑史上,穆勒是个极具标志性的代表人物。穆勒的专名理论在逻辑哲学领域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引起罗素和克里普克等哲学家的关注。《穆勒的专名理论》一文回顾了这段逻辑哲学史的情况,引导读者对专名理论进行更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