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臻+衣鹁+吴兆明
[摘 要]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职业教育可以通过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其发展目标。由于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因此在校企合作中建立信任尤其重要。在以往组织间信任问题的基础上,文章探讨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信任问题,提出了三种信任类型及建立信任可能受到的影响因素,最后为实现校企合作中建立双方信任提出了主要实现措施。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信任构建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7.216
1 组织间信任研究
对于信任问题的研究由来已久,早期的研究集中在社会学、心理学等传统领域,“信任”的概念界定和研究分析主要立足于个体心理特质的表达(袁天鹏,2007),反映的是个体之间交往中包括互相承诺、合作性选择等依赖关系。后来对于信任问题的研究逐步扩展到经济学、管理学领域,特别是被用来解释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现象(王颖、王方华,2008),由此而产生了对于组织间信任问题的研究。
以往的学者对于组织间信任,研究者们根据不同的视角,给出了不同的定义。Rousseau等(1998)提出,组织间信任是指一方对于另一方的意愿或行为的积极期待和接受意愿;Gefen(2002)提出组织将履行其承诺的期望就是对其他组织的某种信任;合作中的信任方对被信任方不会做出违背信任方意愿的行动的期待(Barney和Hansen,1994);Anderson和Coughlan(1987)则从意愿的角度指出信任是合作双方愿意接受短期混乱的程度。
一般认为随着外在环境复杂而动荡的变化趋势,不同组织之间在资源异质性和利益共同性的基础上日益趋向于通过合作的方式来谋求更好的发展。但是,这种合作关系需要合作的双方相互信任,并且对未来共同的行动产生彼此的承诺,以此减少合作中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不同组织之间如何建立信任,成为能否更好地开展合作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对于组织间信任问题的研究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
不同于普通的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技能型人才。而校企合作方式,是实现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手段。由于学校和企业分属于不同性质的社会型组织,因此校企合作实质上反映的是不同组织之间,通过跨时间、空间和组织边界而开展的合作关系。组织间信任的问题,同样适合于对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的研究。
2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信任机制
以往学者研究表明,组织间信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Zucker(1986)从参与经济交换的社会成员视角提出,信任可以分为过程型、特征型和制度型。Williamson(1993)单纯从经济交换的角度来解释信任包括:计算型、个人型与制度型。Lewis和Weigert (1985)从社会学角度来观察信任,其提出信任可分为两种类型:认知型、情感型。Sako(1991)从心智状态出发,认为企业间信任可以分为契约型、能力型和善意型。基于以上对于组织间信任类型的分析总结,结合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特征,本文认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信任可以分为:计算型、情感型和制度型三种类型。
2.1 计算型信任
按照资源依赖等理论的解释,企业和职业院校在资金、技术、人力资本等资源拥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或相互依赖性。因此,开展校企合作方式是使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进行资源互换的最有效的途径(耿洁,2011)。双方合作能够实现相互之间异质性资源的交换和合作,以实现双方各自发展的需要(霍丽娟,2008)。
因此,校企合作中建立计算型信任,一般是指校企双方基于双方异质性资源的交換和合作需要,进行初次接触建立合作信任关系时,通过计算考虑到互相信任的风险因素、不利影响以及利益得失等。也就是在确定校企合作关系时,双方的互信是建立在守信和失信成本都必须比较明确的前提下,信任方确定对方的机会主义成本大于其收益,通过这样的方式建立双方的合作信任。
2.2 情感型信任
根据组织行为理论,组织行为往往是其代表(特别是管理者)行为的投射,因此组织在合作过程中的行为反映,往往受到其个体代表行为的影响。因此校企合作中的情感型信任,一方面依赖于企业与学校的组织个体代表之间所形成的联结关系,通过他们个人对对方组织特征、合作动机、所处环境等因素的认知所产生的情感判断,在了解对方的共同认同基础上,产生感情连接,进而形成信任。此外,双方过去合作的经历、相似的价值观、所处行业环境、共同的社会关系等因素,也有助于企业与学校之间建立互信的认同感,从而进一步产生和建立互相信任。
2.3 制度型信任
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建立合理的制度安排,包括有效的合作管理体制、规范的契约合同关系等,建立双方制度型信任。一般认为建立正规的规范制度,规范双方行为关系,有利于增强彼此之间的信任性。
这时候,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就不仅仅再依赖于认知、认同等情感因素,或者共同的利益目标,以及以往学校或企业代表的个人特质等因素,而是对于双方合作的制度规范、管理体制、契约关系等因素的依赖。校企双方信任的对象,也从对个人或群体的信任,转移到对双方共同的制度环境的信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学者研究表明有时制定过于详细的契约合同,可能会影响双方建立组织间信任(Poppo,2002),这时就需要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包括共享价值观、社会规范等来进行补充。
3 校企合作中信任的影响因素
由于信任能够提高组织间合作绩效,因此该问题成为对组织间合作关系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对哪些因素能够影响不同组织进行合作时信任的建立,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通过对以往研究的总结,本文认为职业教育中,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校企合作中信任建立的影响因素大致包括以下几类。endprint
3.1 组织层面因素
3.1.1 合作组织的性质特征
通常来说,开展校企合作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即确定可以信任的合作伙伴。在这一选择过程中,包括合作企业和学校双方的规模、声誉、企业文化等,都成为是否能够提高校企合作信任的影响因素。马华维(2011)认为规模是影响组织间建立信任的一个变量。因此,企业规模越大,校企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期,与之合作的判断风险就越小,就越容易形成组织间的信任。企业规模应该包括其整体大小和在市场中的份额。其中市场份额大意味着在行业内,许多客户对该企业足够信任,以致愿意与之合作(许淑君、马士华,2001)。
组织的声誉是其行为和市场表现的综合反映,有良好声誉的职业院校或者行业企业,一般更倾向于稳健和谨慎的行动来维护其名誉。因此有良好声誉的校企双方开展合作时,承担的风险均更小,更有助于建立合作信任。此外,组织文化也被看作影响组织间信任建立的变量。Jong(2008)研究表明,如果公司文化是“外倾型”导向,那么更倾向于与合作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促进组织间信任的建立。进一步,如果校企双方同属某行业,具有共同的行业文化,则能够强化彼此之间合作行为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从而增强彼此相互间的信任。
3.1.2 合作组织的基础保障
战略联盟等理论认为,不同组织开展合作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合作、交换等方式,共享其他组织的异质性资源,降低成本;以及通过与其他组织的合作,相互学习,提高组织绩效,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在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过程中,校企双方不同资源基础、以往合作经历、合作制度安排等方面所表现出的特征也会深刻地影响到双方信任的建立。
资源依赖理论解释了由于组织在资源和能力上异质性,导致相互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和互补,这既是不同组织合作的基础,也是决定相互信任程度的条件。一般认为由于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组织资源的异质性程度较高,因此对于对方组织的互补和依赖程度就更高,双方越容易在合作中产生信任。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如果组织之间的差异越大,会导致合作双方需要更多的交流来磨合,因此它们之间的合作会更加不稳定(Park,1997)。因此,校企双方对于合作专有资源投入程度越高,也能被看作提高双方信任的基础。
此外,校企双方以往的合作经历,包括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对于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资源共享使用的情况等,都是影响双方合作关系质量,以及是否能够建立信任的关键。有过良好合作经历的校企双方,更容易在新的合作过程中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共同信任。而没有实现预期效果的合作,会对下一次合作中信任的建立产生消极作用。
3.2 个体层面因素
3.2.1 组织人员的个人特质
McAllister(1985)提出,信任形成具有认知性和情感性基础。因此,校企双方在合作交换过程中,对于对方可信性的认知和评估,均受到学校和企业代表(管理者)的感觉及其所产生的情绪反应的影响。Jones和Gcorge(1998)认为,个人情感状态会影响对于合作组织行为可信任性的判断,对受信方的信任通常是个人情感与理性的混合体。而受信方代表的言行一致、道德水准高等个人特质,会提高施信方的可预测性,从而强化对受信方的信任程度。此外,学校和企业代表如果文化、种族和性别等因素相同或相似,也会增强校企合作之间的信任感。
3.2.2 组织人员的个人行为
作为组织边界的管理者(boundary spanner),学校和企业的代表之间也可以建立正式与非正式联系,包括信息的交流、分享,行动的评估,计划制订等,从而建立一种存在于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联结机制。这种校企间个人联结机制可以通过发展他们非正式的人员之间关系,增强学校和企业的代表个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以构建双方之间的信任感,来保证双方及时了解对方组织的关切与变化,起到强化学校与企业合作关系的目的,以便建立信任。
4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信任建立的主要措施
基于上述對于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信任类型以及信任构建影响因素的多层面分析,本文认为提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关系质量,实现学校和企业合作共赢的目标,关键在于建立基于双方合作关系的信任机制。构建上述信任机制,可以考虑以下措施要点。
4.1 建立共同的愿景目标,完善计算型信任
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初次合作基础主要基于双方资源异质性背景下的利益驱动,例如企业能够从职业院校获得短期人力资源,职业院校从企业获得资金、设备等支持,这在双方合作的早期对于加强双方的互信能够起到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学校与企业从长期共赢合作的视角来看,利益计算及驱动在建立双方持久的信任关系上仍旧显得不足,建立双方共同的远景等非利益目标,实现战略联盟式的合作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
这种基于战略联盟而非契约关系的校企合作方式,不仅能够使学校和企业关注双方合作的中长期目标,也能扩大双方的合作范围,不仅限于资源的交换和互补,还可以包括共同的人才培养、深入的科研合作、行业发展的推动等行动方面。此外,战略联盟的合作方式,也可以使学校和企业克服短期合作中产生的问题,容忍可能存在的合作风险,有效地调整双方的利益分配等。这样不仅能够完善原有的计算型信任,也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信任。
4.2 增强双方认知认同感,提升情感型信任
组织行为理论,以及校企合作的实践都表明,增强校企双方的认知和认同感,有助于合作中降低沟通、交易等成本,提高合作效率,以及提升情感型信任。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加强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相关联系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强化他们个人之间的感情连接,通过建立和提升校企双方相关联系人个人之间的信任,来促进校企双方组织之间的信任。
良好的个人关系信任,不仅建立在相似的个人特质、文化背景、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还在于非正式关系结构中,个体之间的互动行为等联系方面。特别是代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之间的交流,相对于其他个体来说更为重要。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高层管理者代表的交流,往往能够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他们对于合作伙伴行动的判断,将直接影响和决定学校与企业之间合作关系的质量,合作的内容以及合作的发展方向。通过高层管理者交流,校企双方可以确定和发展很多共赢的目标,双方彼此的信任感也会不断强化。endprint
4.3 健全规范合作的机制,强化制度型信任
基于战略联盟的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中的信任建立,不仅要有共同愿景目标以及情感认知的支持,还需要有稳定规范的合作机制的保障。
稳定规范的合作机制包括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手段、有效的制约和治理机制等。前者能够降低校企合作的运行成本,提高效率。后者则能够从校企合作内部建立监督保障机制,约束校企双方的行为,防止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并且通过合理的激励措施,增强合作的获益性,来促使校企双方开展相互信任的合作行动。当然,约束和激励措施应该合理和有针对性,否则会弱化校企双方之间已有的信任感。
此外,规范的合作机制要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校企合作中出现的矛盾,及时调整双方和合作的问题以及优化合作关系。否则,问题和矛盾不能及时解决,同样会损害双方的合作关系,削弱互相的信任感。
参考文献:
[1]袁天鹏.战略联盟中企业间信任关系的影响因素研究[D].南京:河海大学,2007.
[2]王颖,王方华.组织间信任的作用机理:一个理论模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5):37-41.
[3]马华维组织间信任研究述评[J].心理学探新.2011,32(2):186-191.
[4]Jong G.D.,Woolthuis R.K..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of innovation: antecedents and performance effects of trust in high-tech alliances[J].Industry and Innovation,2008,15(1) :45-67.
[5]Park S.H.,Ungson G.R..The effect of national culture,organizational complementarity,and economic motivation on joint venture dissolution[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97,40( 2) :279-307.
[6]耿潔.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2.
[7]霍丽娟.资源依赖理论视角下校企合作关系的分析[J].中国职业教育,2008(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