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2017-09-07 17:28汪平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7年16期
关键词:信息公开基本原则

汪平

[摘 要]政府肩负着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和政府信息公开状况进行总结和研究的重任。本文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希望我国各级政府能更好地做到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基本原则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6.124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6-0-02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时期,在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各级政府也获得了快速发展。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也开始使用电子政务系统,在新的发展时期,相关人员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作进一步分析。

1 政府信息

政府是党为顺利实施相关方针政策而成立的行政机构,分为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等层级机构;其中,中央政府是连接中央和地区之间的纽带,除了需要负责党领导核心事务的安排与管理之外,还要对下级政府的负责人进行民众选举和有效监管;下级政府需要处理当地关于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和所在区域的日常事务。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和安排各项任务时,获取或产生的具有一定作用的,可以显示政府机关管理细节的信息。政府信息有以下特点:政府信息来源于政府机关,此处的政府机关不仅包括文中提到的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还包括那些由这些行政机关赋予职权的、需要按政府安排执行一定职能的辅助机关;政府信息是在一定行政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一定价值,并且存在有效载体的相关数据。政府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实现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就需要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我国行政机关在处理相关事务时,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布政府信息,其中,政府信息包括事项处理信息、政府处理信息、相关负责人信息、宣传媒体信息、财政信息等。

2 政府电子政务发展现状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计算机技术开始广泛应用于各个生产部门,政府也在推行政务电子化。电子政务通过互联网等通讯手段,能够优化办公流程,实现部分办公远程操作,提高资源分配效率,将传统的政府办公系统打造成为一个高层次、高水平的网络一体化办公系统,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电子政务已经取得了一些发展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电子政务普及度不高,电子政务设施不完善,部分区域没有有效推广电子政务,导致使用电子政务的民众人数较少,大多数人对其认识还不够深刻;二是部分政府网站、APP的设计有缺陷、不稳定,带来了较差的用户体验,从而不利于其推广。

对政府内部和外部而言,电子政务系统的建立都是一件好事。就政府内部而言,电子政务可以帮助各级领导通过计算机实现监督职能,在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同时,各级领导还可以借助办公系统发布任务,实现远程操作,同时政府领导还可以利用计算机了解百姓动态,时刻掌握舆论动态,能够更好地了解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方针的实施情况。就政府外部而言,电子政务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民众通过电子政务能实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处理相应的事务,方便群众办事,这也拉近了政府和人民的关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其次,民众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公开的信息对部分官员进行监督,并结合自身已知的信息为提升党内的纯洁度提供一些参考;最后,政府可以利用电子政务传输公务信息,提高政府办公效率,避免由于政策实施滞后引起群众不满。除了信息传递外,民众还可以利用电子政务进行线上事务处理,不仅减轻了工作人员负担,还方便了群众。

3 政府公布信息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基本原则指针对某一特定事物,可以作为基础操作规范和准则的标准,它属于法律原则中的一种,法律原则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在法律中有详细规定,规定指出,政府作为我国合法、有效的行政单位,其信息公开原则要维护政府作为我国唯一合法的行政部门的利益,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政府部门要公开信息,避免出现各级领导为自己的私利而贪污腐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有自己独特的行为准则。

目前,学术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的讨论仍在继续,现已形成的观点中,受到高度关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应该将信息公开视为服务百姓的最基本方法,尽可能将办公信息公开,对于某些涉及机密或者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公开的信息,政府必须说明原因。除此之外,其他政府信息都要按时公开,保证百姓能够完全了解政府实时的行政状况,最大限度保证百姓了解政府的办事章程和办事进度。

第二种观点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三点,这种观点具体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观点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以公民权利和政府义务为出发点,认为政府在进行信息公开时,要充分考虑人们真正关心以及政府有义务为人们提供或展示的那一部分信息。另一类观点认为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以及保障公共利益原则。这一种理论与第一种观点相比,更能体现政府公开信息对百姓的重要意义,以及政府作为政务管理部门应起到的作用,相比之下,后一类观点更全面,更有说服力。

第三种观点由我国社会科学院的相关学者提出,他们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除了要考虑到文中提到的观点外,还要考虑到信息公布的成本、利益,以及信息公开后给社会各界带来的影响等。这种观点在之前观点的基础上,将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内容加入进去,扩充了信息公开原则。

对这三种观点进行进一步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改变过去政府不公布办公信息,一味选择将这些信息留在政府内部,这于情于理都是不合理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是中国共产党为具体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并完成日常活动而成立的行政单位。从根本上说,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只是代人民实施权力,不能利用权力之便去做其他事务,但不公开政府信息就意味着可能会出现政府领导或相关具体部门,借助自身权力为获得更多利益进行贪污或者以权谋私。从这一角度说,信息公开是必要的,也有利于保障人们的利益,但政府信息也不能完全公开,这是因为一部分信息可能会涉及党的高级机密,如果直接公之于众,可能会招来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的恶意行为,也会带来核心机密被泄露的危险。这样看来,第一种观点可以作为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

第二种观点更像是对第一种观点的延伸,说明政府应尽可能将办公信息公开,对于某些涉及机密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公开的信息,政府必须要说明原因,除此之外,其他的政府信息都要按時进行公开。

第三种观点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并列在一起,笔者认为它是有问题的。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除了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公开的信息外,其他的政府信息都要按时进行公开。

4 结 语

目前,电子政务系统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对目前的信息公开原则进行分析之后,本文认为,除了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公开的信息外,其他的政府信息都要按时进行公开。

主要参考文献

[1]吕红,马海群.国内政府信息公开研究现状与展望——迈向政府数据开放[J].现代情报,2016(5).

[2]王鲁美,相丽玲,李文龙.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生态系统及其信息生态平衡探析[J].图书馆学研究,2015(10).

[3]龚鹤方.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之研究[J].中国-东盟博览,2013(3).

[4]王岩.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构建“阳光型政府”[J].法制博览,2014(2).

[5]常锐.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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