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贤超
每年暑假期间,教育部门都会调配教师。其中有一种被称之为“交流”的调动,让普通教师惶惶不安。
所谓的“交流”,就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惩罚性调动”。把表现不佳的教师从条件较好的地方调到条件较差的地方,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教师付出更高的生活成本,降低其生活质量,从而达到警醒其他教师遵守师德、好好工作的目的。平心而论,管理者的初衷是好的,但却是教育的“乱作为”,于法无据、于理有悖、于情不合。
先说于法无据。对教师的管理,依据的是《教育法》《教师法》,遍读全文也找不出相似的处罚条例,可见“交流”是一条“土政策”。正因为是管理者自创的,往往带有随意性,夹带私货。在个别学校,校长是“土皇帝”一个,倘若校长心里有点“弯弯绕”,就可能成为挟私报复的借口。
其次于理有悖。按理说,条件差的学校,更需要好教师,你把表现不佳的教师调往条件较差的地方,加剧了教育的不均衡,与国家倡导的教育均衡发展背道而驰。退一步说,在条件好的学校都不敬业的教师,到了条件差的地方,就能幡然醒悟?非也,只能更加“毁人不倦”。
再者于情不合。从感情上讲,这对条件差的学校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这是摆明了说农村学校是差学校、乡村教师是低人一等。
作为教育管理者,要最大限度地以促進教师发展、成就教师事业来管理教师,而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手段管理教师,以威胁代替管理,只能暴露出管理者的无智无能。当然,我们必须承认教师是一种非常专业的职业,不能说你学过几门教育学、心理学就懂学生心理;不能说我拥有大学学历,教中小学就绰绰有余。
做教师,既是一门技术活,也是一门艺术活,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的。实在地讲,是该到了研究教师的退出机制的时候了,对于那些师德失范、劳动纪录差、工作不得力的教师,如果通过培训不能解决的,可以考虑让他转岗或退出教师队伍,而不是通过惩罚性调动,让其继续误人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