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理论话语的自主性问题

2017-09-03 10:16王兆胜
美文 2017年15期
关键词:散文诗创新性自主性

◎ 王兆胜

·散文观察·

中国散文理论话语的自主性问题

◎ 王兆胜

我们通常用四分法来划分文学,即小说、诗歌、戏剧和散文。比较而言,其他文体都有自己的较为成熟的理论,而散文则缺乏理论,甚至多从小说、诗歌、戏剧中借鉴所谓的理论,于是其理论的困境是相当突出的,而理论的自主性缺乏就更加明显。我们认为,散文应确立自主性,建构属于自己的理论话语。

一是不应将“创新性”作为散文唯一、绝对的衡量标准,而要强调继承性,尤其是在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中,考量散文理论话语的建构。

近现代以来的中国文学理论一直强调创新性,有创新则活,无创新则死,这在散文理论上也有明显表现。如黄浩在《从中兴走向末路》(《文学评论》1988年第1期)一文中,直言没有创新的散文必然走向末路和死亡。其实,从“创新性”角度衡量散文只是一个维度,没有创新也未必不是优秀散文,如中国历代写父母之爱的优秀作品,其创新性并不突出,但它们都非常感人。又如朱自清、俞平伯的同名散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如按创新性理论进行判断,它们一定无多少价值,因为二者的重复性极高,基本可看成复制品;然而,若以自主性角度摆脱“唯创新性理论话语是从”的局限,也就容易获得超越性,其价值就有了新解:创新性散文不一定好,守成的散文未必就差,关键是它能否以真诚动人,能否在情感和审美上激起读者共鸣。

其实,“变”与“不变”是一个辩证关系。钱穆曾在《晚学盲言》中说过:“一阴一阳之变是常,无穷绵延则是道。有变有消失,有常而继存。继承即是善,故宇宙大自然皆一善。”如果没有“常”作为基础,“变”就会走向消亡。近现代以来,中国文化与文学的变数太多,而守常甚至守旧不足,因此,真正有真知灼见的人并不多,而能坚守己见者更少。用这一角度反思近现代以来的中国文学和文化发展,求“变”的创新成为唯一有价值的维度,而不变之守常就在被否定之列。这必然导致许多美好内容的丧失,包括我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趣味。因此,散文要想获得理论的自主性,必须突破“创新”的单一向度,进入“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理解中。

二是要跳出“跨文体”散文写作的羁绊,确立散文的体性及自主性,避免其异化状态。

近现代以来,我们习惯于用西方的“散文”概念进行阐释,甚至用它简单地取舍中国古代的“文章”,其实“散文”与“文章”的区别很大。“散文”是一个现代学科概念,是与诗歌、小说等比较而言的;“文章”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大散文”概念,是除了韵文以外的文学总称。当然,还有另一种相反的情况,即用中国传统的“文章”来破解当下的“散文”文体,否定“美文”和“纯艺术散文”的价值,甚至简单批评西方散文,那也是不可取的。

还有,用“散文诗”覆盖“诗的散文”,将西方随笔与中国古代笔记、小品文相混淆,都是缺乏自主性的表现。如一般人都熟悉“散文诗”,但对于“诗的散文”比较陌生。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散文诗”的中心词是“诗”,“诗的散文”中心词是“散文”。“诗的散文”尽管有诗味儿,但比“散文诗”的诗意淡得多,也比诗更加“无韵而冗长”,最重要的是它“不分行”。因此,将鲁迅的《野草》称为“散文诗”,是值得商讨的,因为其中的不少作品是不分行的,是散文的形式,而不是诗的形式。所以,鲁迅《野草》中像《雪》这样的篇章就不是“散文诗”,而是“诗的散文”。

如果要确立中国散文理论话语的自主性,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摆脱中西传统的束缚,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融通、再造,从而建立起具有当下性的新的散文理论话语。以“跨文体”散文写作为例,现在不少作家追求以诗的笔法、小说的虚构,甚至用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来写散文,一方面带来了散文创作的增殖,尤其是扩大了散文的视域和容量;但另一面,却导致散文体性和自主性的异化甚至丧失。如杨朔当年就坦言自己是将散文当诗来写的,这个长期以来被作者引为自豪的“跨文体”写作,是被学界普遍赞同的。其实,从散文自主性角度观之,杨朔的写作方法在获得诗意的同时,也给散文带来一种做作之感。余光中更是如此,诗的大量掺入直接导致其散文的矫揉造作和滥情状态。余光中有篇散文叫《老的好漂亮》,其题目本身就不自然,他在文中写道:“津浦路伸三千里的铁臂欢迎我去北方,母亲伸两尺半的手臂挽住了我,她的独子。”如果这句话当诗读,是可以的,但用在散文中就变味了,为什么呢?太过夸张,别扭,不自然,欠平实。另一段这样写莲花:“莲是神的一千只臂,自池底的淤泥中升起,向我招手。一座莲池藏多少复瓣的谜?风自南来,掀多少页古典主义?莲在现代,莲在唐代,莲在江南,莲在大贝湖畔。莲在大贝湖等了我好几番夏天,还没有等老。”散文不能这么写,散文这么写就是“炫张”,给人的感觉是感情虚假。因为它的“诗性”太多了。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那是诗,若用在散文里就不自然。林语堂曾在《说本色之美》中表示:“文人稍有高见者,都看不起堆砌辞藻,都渐趋平淡,以平淡为文学最高境界;平淡而有奇思妙想足以运用之,便成天地间至文。”如果过分强调散文的“诗性”,那就变味了,余光中经常有这样的问题。还有不少人用小说的形式写散文,所以有虚假之感。因此,散文在追求“跨文体”写作时,一定要有敬畏心,既掌握好文体的边界,更要做到“适度”。

住院总费用构成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材料费、手术费、治疗费、床位费、输血费和其他费用。2017取消加成后与2016取消药品加成前次均药品费、检查费、材料费、治疗费都有所下降,其中次均药品费金额下降幅度最大,次均下降2100元,只有次均手术费上升较明显,次均上升500元。在构成比重上取消加成变化幅度最明显的是药品费,所占次均总费用的比例下降6.59%,手术费所占比例上升3.14%,其余费用比例小幅上升(表2)。

三是要突破长期以来流行的“散文形散、神不散”理论,也要突破当下风行的“散文形散、神也散”模式,而要进入“散文形不散、神不散、心散”的新的理论话语。

理解“散文”的关键在一个“散”字,但具体而言怎么个“散”法,却少有人进行深入研究,更难摆脱习惯和流行看法。可以说,如果解决不了散文的“散”字所含的深意,那就不可能真正走进散文文体,也不可能克服时下散文的流行病和幼稚病。当然,散文文体的自主性也就无从谈起。

1.散文大可随便

鲁迅曾说过:“散文大可随便。”这是针对散文文体过于拘束,有时放不开而言的。然而,人们对于鲁迅这个“随便”的理解,往往是相当随便的,认为可以不要束缚,随意而为。尤其是对于“大可”二字,人们也加重了分量,认为散文就可以无拘无束地随便写开去。其实,这样的理解和认识显然是不正确的。

2.散文的形散、神不散

20世纪60年代,肖云儒提出“散文形散、神不散”的观念,于是成为影响深远的一种散文观念。其核心意思是,散文的形体完全可以放开,使其成“散漫”状态,但“精神”却不能“散”,这就是所谓的“形散神聚”。这种散文观的最大优点是给散文之“形”注入自由,同时又保持了散文“神”之凝聚。但其最大问题是,散文“形”散而不受约束,从而导致散文之形“散”无所归依。

3.散文的形可以散,神也可以散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为散文“松绑”的呼声越来越高,到后来集中在为散文之“神”松绑。较为突出的是刘烨园提出的“散文不仅要形散,其神韵也可飘忽不定”。还有学者进而强调,散文最大的魅力就是它的“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法无定法的自由上”。这是导致当下散文“形销骨立”和“失魂落魄”的重要理论依据。当“形”“神”俱散后,今天的不少散文已变成“委地如泥”的“北瘫”了:题目、结构、主旨、章法、语言等都可以没有提炼和提升,散文写作几近成为一种“扫垃圾”状态。

4.散文的形不散、神不散、心散

针对学界关于散文之过度解放,我在《“形不散—神不散—心散”——我的散文观及对当下散文的批评》(《南方文坛》2006年第4期)提出了“形不散、神不散、心散”的散文观。其核心词是:无论是散文之“形”还是“神”,都不能“散”。这颇似一个人,如无骨架和神韵,他就会变成“非人”,至少是“脱形”和“失去风采”了。既然散文的“形”“神”都不能“散”,那么,散文之“散”应表现在哪里?我认为是“心散”,即心灵的自由、散淡、自然、超然,一种超越世俗性的形而上理解。因此,散文之“散”应打破以往的观念,找回自己的主体性,将重心不是落在“形”与“神”上,而是放在“心灵”上。

以往对于散文之“散”的理解,都有些偏向,也不得要领。这是因为,只有“形不散、神不散、心散”才不至于失为散文本性,才能真正获得散文理论话语的自主性,这包括处理好自由与限制、真实与虚构、中心与边缘等的辩证关系。

四是从“人的文学”模式中解放出来,进入体察“万物”尤其是关于“天地之道”的理解,这是散文获得自主性理论话语的关键。

应该承认,“五四”以来的中国新文学有一个很大的观念变化,那就是周作人提出的“人的文学”,即由“非人的文学”转变为“人的文学”。但后来,这种“人的文学”越走越窄,甚至走向以“个性解放”消解“集体”“群体”和“国家”的歧途。其实,文学表现的视野除了“人”,还不能离开天地万物;在关注“人之道”时,不可忽略“天地大道”。如果说中国古代文学是以“天地之道”代替“人之道”;那么,中国现代以来的新文学则因为过分强调“人之道”,而忽略了“天地之道”。老子《道德经》有言:“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天地之伟大就在于,它可用其“大道”修正狭隘的“人之道”。这也是为什么,一阵风吹过之后,原来的坑凹会被填平;一个人年轻时可以以2.0的视力为自豪,但人到中年后眼却比别人花得快。

具体表现在散文上,当下更多作家进入的是“人之道”的书写,而更为广大的“自然万物”和“天地之道”却被忽略了,作为散文理论研究也是如此。将“人是天地之主宰”“人是万物的灵长”作为价值观进行写作和研究,势必带来散文理论话语的“窄化”与“异化”。就如鲁迅在《狗·猫·鼠》一文中所言:“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鲁迅笔下的万物尤其是那两棵枣树,在现代性的“人的文学观”之下,往往会被过度阐释;其实,从物性与天地之道来看,可能更接近鲁迅的创作实际,因为鲁迅对于动植物并不都是遵循着“人之道”的理解。还有郁达夫散文《故都的秋》、关于闽地的游记,如从人的现代性来看,它们的确无甚可观,但从物性和天地之道来看,却写得非常好,是天地至文。正因为对于“人的文学”观的片面理解,今天的散文创作与散文理论才会失去自主性,进入一个被“人的文学”简单过滤的困境。如叶灵凤的香港风物描写、陈从周的园林小品文、周建人的科学小品,还有黄裳、唐弢的书话等,在“人的文学”观底下,往往都失去了重要价值。但在物性和天地之道中,它们却会别开生面。这就是“人之道”散文观的局限与困境。

理想的散文理论应将中国古代“物的文学”与中国现代“人的文学”辩证地统合起来,即将“人之道”与“天地之道”进行融通,然后再造,从而使散文理论获得一种新的超越性。只有当散文理论话语由“人”而及“物”,并发掘出天地自然中“人”与“物”的灵光,散文理论话语的自主性才能真正得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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