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义务教育阶段通过考试选拔招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根据各地的招生录取规定,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合作”的“密考”,显然是违规的。教育部门必须依法监管,叫停并对相关学校、机构进行处罚。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要求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这是正确的选择。近年来,各地基本做到了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而民办学校可跨地区招生,适龄学生也可跨地区选择民办学校。为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地方政府教育部门也做出相应规范,包括不得收学生简历资料,不得看竞赛成绩、证书,不得举行笔试,只能进行面谈,等等。政府部门的出发点不错,可是落实却很难。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如果一所民办学校招100名学生,却有5000名学生报名,学校如何进行筛选?如果不能进行公开测试,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进行秘密测试,二是对家长进行测试,把考学生变为考家长。这两种情况都已经出现了,今年上海有的民办学校在幼升小中就出题考家长。
在民办学校受到家长追捧的情况下,强制要求所有民办学校不举行测试,恐很难消除招生乱象。
而真正做到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不进行测试,则需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择校不应该是择办学质量,而应该择办学特色。但家长们择校却以择办学质量为主,而不是择办学特色,就是择办学质量,也更关注升学情况。这是因为,一些地方的公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以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存在办学质量、办学条件上的差距,但由于评价体系单一,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基本的办学模式都差不多,并没有明显的办学特色。
解决这一问题,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转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缩小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办学质量、条件差距。二是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在各校拥有均衡的办学条件基础上,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這是治理现阶段择校热和幼升小、小升初乱象的可行之道。如果不推进均衡,只抓招生规范,就如治理洪水,堵住下游,而不疏通上游。对下游要堵,堵的是违规招生,但更需要对上游疏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引导家长需求。
(摘自2017年6月23日《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