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鹏
【摘要】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审计是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和重要制度安排,如何更加有效的貫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更加有效的发挥国有企业审计重要职能,笔者试着从国有企业审计的对象、目标、方式、内容及审计机关任务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国有企业审计监督
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而国有企业审计是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和重要制度安排。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是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就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近日,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以下均简称为《意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国审计机关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国有企业审计的对象
要进行国有企业审计,首先要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对象就是审计监督的客体,正确的认识审计对象,目的在于明确审计的实体、内容和范围,进而科学的运用适当的审计方法,有效的实施审计,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国有企业与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的投资的企业不同,国有企业,具有国家经济管理、调节社会经济的重要作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着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审计的具体对象为:国有独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占企业或金融机构资本(股本)超过50%的企业、国有资本占企业或金融机构资本(股本)在50%以下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二、国有企业审计目标
国有企业审计预期要达到的目的,是指导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方向和指南。审计目标要体现审计的基本职能,充分体现审计监督职能的需要,还要能反映社会的客观要求。《意见》中提出的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方向与重点,通过审计,找出体制、机制性问题,积极探索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就能够推动国有企业长远发展,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使监管更加科学、有效,从而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而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通过审计,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能够遵循市场的经济规律、企业的发展规律健康发展,坚持做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合理运用“三个区分”,才能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审计,综合分析绩效,能够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有效发挥国有企业主导作用,使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和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
三、国有企业审计方式和频次
国有企业审计方式是国家审计制度规定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活动形式,国有企业审计方式是由审计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决定的。我国国有企业审计由最初的财经法规审计发展到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再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国有资产安全审计,由国家审计单一形式发展到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委托审计、授权审计、联合审计多种形式。按照《意见》要求,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及境外投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要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国有企业每5年至少要审计一次,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任期内至少要审计一次,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适时开展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实现了国有企业审计由单点离散向多点联动的转变、由局部向全覆盖的转变,既统筹整合了审计资源,又使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四、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及审计机关任务
国有企业审计内容是国有企业审计目标的具体化,在《意见》中国有企业审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3个方面,对此审计机关应努力做到:
(一)国有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审计机关一要关注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现金流量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业务、财务、管理合规性,促进国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以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二要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评估实施效果,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地、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和效益。
(二)投资、运营和监管国有资本情况
审计机关一要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审计,促进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力推国有企业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要研究、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要对投资运营和管理使用境外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境外投资的决策流程、绩效情况,夯实境外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摸清国有资本保值和增值情况,以推动健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机制、制度。三要关注国有企业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并促进国有资本配置、运行效率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
审计机关一要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并不断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和广度。二要根据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分门别类的研究和细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具体内容,并且要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评价体系、指标,审查国有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效果,重大决策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三要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等制度,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的内容。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2017:《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