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巍,陈俊红,米成源,王冠潇,刘心蕊
(1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29;2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农业部都市农业(北方)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97;3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北京 100029)
良种综合价值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杨 巍1,陈俊红2,米成源1,王冠潇3,刘心蕊1
(1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29;2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农业部都市农业(北方)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97;3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北京 100029)
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实用的指标构建原则,从法律、经济、技术、社会四个维度对农作物品种价值进行评价,构建了农作物品种综合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共设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7个,对作物品种全方位综合价值评价进行了尝试。
品种价值;指标体系;农作物;综合价值;评价
随着农业生产能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人对食物营养与健康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优良的农作物品种不仅仅是农业增产的保证,也是决定居民食物营养和饮食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正确评价作物品种的优劣,将品质优良的种子推向市场,对保证和改善食物营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修正、《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出台,农作物品种交易环境不断优化,越来越多的农作物品种进入市场。如何科学评价农作物品种的价值,引导优良作物品种走入市场,进入农业生产,走向餐桌?
目前有关农作物品种价值的评价大多是以农作物新品种权为研究对象,将其作为农业知识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其价值进行评价。因此,采用的大多是知识产权价值的通用评价方法。Gordon V. Smith认为,收益法是知识产权最合适的评估方法。Pierre Breese认为,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分别适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等评估方法。Sam Khouy认为,技术市场极为不完善或不成熟时,采用成本法较适合,技术市场成熟时,市场法较合适。Myesrs、Pakes、Amram 和 Kulatilaka、Schwartz和Moon、Eduardo、Akshat V. Pande提出或采用期权方法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Ted Hagelin提出竞争优势评估法。Richard Reeves提出瑞夫斯估价模型。许现晖分析了收益法对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适用性。刘凤朝,刘则渊分析了成本法和市场法在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存在的缺陷。王艳玲、张宏哲、陈华、万建平分析或运用实物期权法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张永榜提出结合市场价值来评估知识产权。马敬提出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传统法计算出来的评估值进行调整。
众多研究成果多数都集中于经济价值的评价,而忽略了作物品质、对社会和环境所产生影响的分析,缺乏对其综合价值的评价。本文从法律、经济、技术、社会价值四个维度出发,构建了农作物品种价值评价模型,对其进行定量计算,以便于农作物品种之间的横向综合比较研究。
2.1 指标构建的理论基础
农作物品种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之一,不仅有其生物学意义,而且作为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重要载体,承载着农业科技、农业技术创新的结果,推动着农业科学发展,有其科学意义和社会意义。因此,作物品种权价值评价不仅仅是经济评估,还是对一项科技成果综合价值的评价,是科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熊彼特在其发展经济学中较早地对科技创新问题进行了阐述,认为发展经济应该借助体系内在的创造实现,创造是审理一种生产、供应函数,引入诸要素和条件到生产体系中,建立一种新的组合,这就是创新型技术。技术创新是以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为目的进行的一项活动。他能够把创造发明和新技术成果引进于企业制造过程,生产出具有市场需求的产品,并创造出一定的经济价值。而对于技术创新的测度问题,国内外学者都曾进行了探索:从经典的索洛余值计算到OECD《技术创新数据采集和解答指南》,再到专家评价法、模板分成法、收益现值法、层次分析法等。这些方法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技术创新进行了测度和评价,本文希望能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聚焦于农业技术载体之一——农作物良种,对其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
2.2 指标构建的基本原则
农作物品种综合价值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客观地评价农作物品种价值,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保护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合法权益,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农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指导思想。其构建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实用四个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科学性是确保评价结果准确的基础,一项评价活动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其指标、程序等方面是否科学。作物品种综合价值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遵循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应能科学、客观的反映作物品种的价值,从不同角度和侧面进行作物品种价值的衡量。科学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理论与实际结合、采用科学的方法等方面。
(2)客观性原则:在科学性基础上,对指标的选择、确定、内涵解释,都要从作物品种的客观实际情况出发。作物品种综合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应该系统准确的反映作物品种价值的生产实际、种质特性、发展方向等,应该综合各方面目标和作物品种的特点,反映出所评价作物品种涉及到的各方面因素的客观差别,构建具有客观性的评价指标体系。
(3)独立性原则:在建立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尽力减少各个指标之间的相关程度,避免指标之间出现明显的包容关系。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指标尽可能只选择其中一个指标来说明作物品种综合价值的某个方面。
(4)实用性原则:作物品种价值评价指标的设置要繁简适中,指标的选择要有代表性,突出重点,评价指标所需的数据易于获得,易于操作,以便于进行分析和打分,指标体系要有利于进行作物品种价值的横向比较。
农业生产尤其是种植业生产对自然环境具有较高程度依赖,同时农业生产也改变着我们的生存环境,种子作为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其品种的质量、栽培技术、作物残留等对食品安全、食物营养、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都产生着影响。因此,在农作物品种评价过程中,如果只考察其经济价值,而忽略了作物品种在技术、法律、环境等方面的价值,其评价结果是不够全面的。只有满足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社会和环境可以承受,即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良作物品种,才是真正的、值得推广种植的优良品种。本文尝试从法律、经济、技术、社会等四个维度对农作物品种价值进行评价。认为农作物品种综合价值应该包括技术价值、法律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这里的法律价值是农作物品种进行市场交易时所具有的法律上的资格条件,是其交易合法性、权利保护的条件。技术价值是农作物品种所具有的生产上和品质上的特性,是物化在农作物品种中的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的价值体现。经济价值是以经济效益方式所体现的农作物品种价值。社会价值是由于农作物品种的存在和推广而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共设一级指标四个、二级指标九个、三级指标17个(附图)。
附图 农作物品种综合价值构成
3.1 法律价值(L)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即具有合法性,是作物品种能够进入市场进行转移、销售的首要条件,同时也是作物品种所有人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时,捍卫和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
目前,有关作物品种权利的保护,最主要的就是植物新品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明确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育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育材料……植物新品种权是农业知识产权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品种权人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后,其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不过,目前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由植物新品种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并规定新品种所有人是否获得新品种权,与新品种的生产、推广和销售并无关系。但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后,作物品种权在交易过程中将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另外,我国《种子法》对农作物品种选育、审定、登记,以及生产销售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主要农作物品种需通过审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需经过登记才可进行销售。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良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农作物品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法律价值中共设两个二级指标,即“法律状态”和“品种审定情况”指标。“法律状态”指标主要考察良种是否已具有植物新品种权,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作物品种在未来交易和市场行为过程中可以获得更好的法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农作物品种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品种审定情况”指标分为主要农作物品种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两种情况加以考察:对于主要农作物品种考察良种是否已通过品种审定、通过品种审定的相应级别,对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法律状态”下的三级指标则为“品种登记情况”。
3.2 经济价值(E)
经济价值是从市场经济效益的角度对作物品种价值进行评价。一般地,作物品种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其价值体现为农产品的价值。而农产品的价值会受到市场规模、竞争对手状态、政策导向、经济寿命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到尽可能简化指标体系,突出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和独立性,最终选取了市场环境和经济寿命两个二级指标。
(1)“市场环境”(E1)指标,主要是考察作物品种应用的市场状况,是作物品种取得经济价值的重要决定因素,主要受市场未来的销售前景和潜在的经济对手影响,即“市场规模前景”、“市场占有率”、“市场竞争风险”三个影响指标。考察作物品种在其经济寿命期内,经过推广后可能实现的播种面积、能达到的最大市场占有率、以及市场上与所评价品种持有人形成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情况(包括竞争对手的数量、竞争对手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等)。
(2)“经济寿命”(E2)指标是指所评价的作物品种所处的经济寿命阶段。法律上,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除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的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外,其他农作物的新品种权保护期为15年。但是作物品种的经济寿命与其技术寿命、生长寿命、法律寿命可能并不一致。新培育的作物品种推向市场后若干年,虽然技术上仍然可行(或者仍然处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内),如果有新的具有更加优良品质的作物品种出现,其经济寿命也将走向衰退期。不同作物的经济寿命期存在较大差异。作物品种的经济寿命,尤其是其在交易时所剩余的经济寿命会对其经济价值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在“经济寿命”指标中重点考察“剩余经济寿命”,即所评价作物品种从当前评价时点到其经济寿命周期结束所余下的年限。
作物品种的经济价值是良种进入市场交易时,交易双方关注的焦点,其价值大小会受到品种生产特性、品种特性、法律状态等的影响,但却无法体现其全部影响。尤其是在其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经济价值可能会被低估或高估,使得技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评价变得必不可少。
3.3 技术价值(T)
“技术价值”是从技术维度来评价作物品种所具有的价值。这里重点考察“生产特性”和“品种特性”两个侧面。
(1)“生产特性”(T1)主要是考察农作物品种在其生产、管理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技术指标。主要考察该作物品种对其他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依赖程度,是否能够适应于现有的常规生产技术,即“配套技术难度”(T11);所评价的作物品种与机械化生产的适应程度,是否能很好的适应规模化生产的发展趋势,即“机械化生产适应性”(T12)。
设置这两个三级指标,一方面是考虑到当前对农业生产技术的研究导向和农技市场的需求现状。现有的农业生产,农户更加偏好于普适性的农业技术,“傻瓜”技术更受欢迎。因此,作物品种对现有常规生产技术的适应性高,可以降低作物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度,提高作物成活率、取得较好种植效果。另一方面,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是我国农业,尤其是种植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流转的理顺,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模式在逐渐发生着转变,与大规模机械化生产相适应的农作物良种将具有更大的市场前景。
(2)“品种特性”(T2)重点考察作物品种的植物学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主要包括基本特征特性、生育期、主要农艺性状等。指标体系中主要设置了五个三级指标:适用区域范围(T21)、丰产性、稳产性(T22)、品质(T23)、抗逆性(T24)和生育期(T25)。
农业是对自然条件依赖程度最高的产业,种植业生产对温度、降水等自然气候条件有较高的要求,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的自然气候条件差异较大,南方适宜的作物品种往往并不适合北方,适合温室大棚种植的作物品种在大田条件下则很难取得理想的产量,因此,作物品种其生物学特性所决定的播种范围大小,会对作物品种综合价值产生重要影响。“适用区域范围”指标主要从技术角度考察所评价品种可以应用的范围,是否只适合特定地区生产。
产量表现是作物品种的重要性状体现。产量表现一方面是其丰产性,增产能力大小,一般以品种在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的百分率及差异显著性表示。另一方面是其稳产性,即产量的稳定性,是作物品种在地点间和年际间试验中相对于对照品种产量的变化程度。“丰产、稳产性”指标一般以被评价作物较对照品种产量增加比率来表示,在具体评价过程中主要以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结果为主要依据。
“抗逆性”和“生育期”指标是作物品种的基本生物学特征指标,抗逆性是作物品种对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或忍耐能力,因作物品种不同可以重点考察作物的抗病性、抗虫性、抗旱性、抗寒性、抗倒性、耐瘠薄程度等。生育期考察品种从播种出苗到成熟收获的整个生长发育过程所需的时间。作物生育期的长短,除主要决定于作物的遗传性外,还因栽培地区的气候条件和栽培技术等因素而有差异。评价中主要通过所评价品种生育期与当地主栽品种之间的差异情况来体现。
“品质”指标主要考察作物品种所对应的农作物的营养品质、商品品质以及与加工品质有关的性状。主要包括感官品质、营养品质、卫生品质、加工品质等,是食品营养、食品安全的重要体现。
3.4 社会价值(S)
社会价值是从社会影响和环境影响角度来对农作物品种进行的评价。目前农作物品种的社会和环境价值主要表现为作物品种对国外市场的占有情况、对居民食品安全、营养结构、农村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等。鉴于指标体系构建的实用性原则,本文对农作物品种社会价值(S)的考察主要集中于“国外推广情况”、“特殊营养价值”和“环境影响”三个方面(附表)。
附表 作物品种综合价值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国外推广情况指标的主要考虑是,在资源约束日益紧张的情况下,结合种业“走出去”、“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种业国外育种和商业化推广将成为必然趋势。因此,在社会价值中加以考察作物品种在国外育种和商业化推广种植情况,包括国外制种情况和国外推广面积两个方面。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百姓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趋于多样化、差别化,市场对具有特殊营养价值的作物品种需求逐渐增加,因此增加了“特殊营养价值”指标,考察所评价作物品种除常规营养价值外,通过一些技术手段使作物品种有对人体健康具有特殊功能的成分。
农业生产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高,同时也影响着自然和环境的变化,在极端天气频发的今天,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绿色生产方式已经为大家所认同,IPCC第4次评估报告表明,全球范围内农业排放CH4和N2O分别占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CH4和N2O排放总量的50%和60%。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环境影响”指标意在评价作物品种对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对温室气体排放、食品安全等的有益作用。目前,重点考察所评价作物品种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包括对农药化肥等生化型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量情况,水稻生产的甲烷排放情况等。
随着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不断深入,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数量越来越多,有效提升了农业科学生产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修正、《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出台,农作物品种交易环境不断优化,很多优良的作物品种进入市场,走向餐走。但是在作物品种的市场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往往更多的关注了作物品种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作物品种及其对应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对社会和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在存在较大外部性的情况下,单纯的经济评价会造成作物品种价值的高估或低估,要纠正其外部性所造成的市场供求关系的扭曲,必须科学、全面的评价作物品种的价值。本文从法律、经济、技术、社会环境四个维度出发,构建了农作物品种综合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以期对农作物品种价值做出全面而客观的评价。
通过全文论述可见,该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既能弥补当前农作物品种价值评价研究的不足,又能对农作物品种交易实践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引领作用。然笔者研究水平有限,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难免会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讨论、探索和完善。◇
[1]许现晖,王淑珍,熊凤山.收益现值法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 中国农业会计,2006(7):25-26.
[2]李国芳,赵邦宏.关于农作物新品种价值评估的一些思考[J].无形资产评估,2007(7):32-35.
[3]殷盼红,尉京红,刘翠,等.B-S模型在农作物品种权价值评估中的应用[J]. 无形资产评估,2015(12):24-27.
(责任编辑 李婷婷)
Index System Construction of Crop Breed Evaluation
YANG Wei1,CHEN Jun-hong2,MI Cheng-yuan1,WANG Guan-xiao3,LIU Xin-rui2
(1Beijing Academy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Sciences,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griculture (North)Ministry of Agriculture,Beijing 100097,China;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Beijing 100029,China;3School of Science,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Beijing 100029,China)
Following the scientific,objective,independent and practical principles,we built an index system to evaluate the value of crop breed comprehensively. Regarding the index system,we classified the indexes into three levels including 4 first-level indexes,8 second-level indexes and 16 third-level indexes. In this way,we can measure the comprehensive value of crop breed thoroughly.
value of crop breed;index system;crop;comprehensive value;evaluation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主要粮食作物技术进步类型与农户技术需求行为研究”(项目编号: 12YJC790234);2015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农科城种业科技成果托管及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项目编号:D151100004715003);北京化工大学预研项目(项目编号:21580040000)。
杨巍(1975— ),女,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管理、科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