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雷洋案看新媒体环境下公权力的危机公关

2017-08-21 19:57周羽佳
魅力中国 2017年22期
关键词:危机公关公权力

摘要:雷洋案的发生,是民间舆论场与官方话语的一次撕裂。分析雷洋案中公权力的危机公关策略,对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分析与归因雷洋案中,公权力的发声与公共舆论的冲突,并为重大新闻中公权力的危机公关提出建议。

关键词:公权力;危机公关;突发新闻

“雷洋案”是2016年备受公众关注的一起重大新闻,无论是在当时的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对这件事进行了广泛报道。在雷洋案的舆情发展过程中,公权力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方面,表现并不完美。反而是微信公众號、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领先一步,抢到了关键的新闻发布时机。另外,由于雷洋案本身的性质,公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公众的质疑,如何在类似案件中进行危机公关,是代表公权力发声的媒体们需要思考的。审视雷洋案中新媒体报道的舆论偏向、公共舆论与公权力之间的对抗逻辑,对当下的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综述

在新闻与传播学科领域,对于雷洋案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角度:

(一)对雷洋案中公权力危机公关的建议

钟大丰、李鹰认为,信息发布主体的权威性,不应仅凭据公权力主体对信息流的控制成效,而是应当立基于权力制约的原则,使行政机关的执法理念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雷洋案中的舆情研究

任孟山认为,在传统媒体以及门户网站时代产生的舆论引导,在社交媒体环境下明显难度加大且效果减小,信源、信道、内容等传统媒体时代能够把控的方面都在分散化。

(三)对雷洋案中新闻报道的批判

彭云认为,雷洋案中,部分商业性移动新闻客户端表现出道德失范,主要有客观性缺失、娱乐杂糅化、报道涉及隐私侵犯。而商业性移动新闻客户端道德失范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利益驱使,运营模式和新闻编辑素养的不足、网络监管的薄弱也是重要原因。

总体来看国内新闻界对于雷洋案的研究,数量较少,而且大多数刊载刊物质量不高,研究生身份的作者居多。

二、案件描述

5月初,29岁的人大硕士雷洋涉嫖猝死,“刷爆”了所有人的朋友圈。此次事件的新闻发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新闻在社交媒体上爆发

5月9日,知乎平台上《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一文引发大量转载,澎湃、财新、《新京报》等媒体迅速跟进。

(二)第二阶段 官媒发表评论。

5月10日上午,光明网发表评论文章,认为该事件需要提供逻辑链完整的答案;10日下午,《人民日报》则发布评论员文章,认为“只有事实真相才是定海神针”。

(三)第三阶段 媒体、自媒体进一步调查细节

5月10日晚,腾讯新闻和《新京报》以“雷洋离奇死亡,记者探访还原事件经过”为主题进行了视频直播;自媒体“深一度”在《雷洋之死,至少有8段视频证据》一文中,得出雷洋途径路线中至少有8段视频可以还原该事件部分真相的结论。

(四)第四阶段 官媒披露更多细节 新媒体跟进

10日傍晚,央视新闻频道以《家属:要求公开执法记录仪视频》为题进行专题报道,首次采访到雷洋妻子;11日中午,《人民日报》独家采访到该案件现场执法的带队民警,采访中警方对事件中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三、公权力的发声与公共舆论的冲突

在突发事件中,舆情产生机理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通常可以划分为原生舆情和次生舆情两大类———在实践中,相当多的意见或言论集中投射到引起舆论关注的初始事件上,这可以称为一次舆情或原生舆情;而在事件发展进程中有一部分伴生因素、处置举措等则可能引发后续舆情风波,可称为次生舆情或再生舆情。 在雷洋案中,最先反应过来的新媒体,是原生舆情的引导者。“人大硕士”、“嫖娼”、“离奇死亡”等标签是激发原生舆情的冲突点。

雷洋案事件本身的性质,也是公民与执法警察之间的冲突。雷洋之死容易让公众产生“公民在公权力面前更加弱势”的印象,而公权力发声的缺失,更增加了公众对公权力的质疑失。所以在这种新闻事件下,公权力的危机公关尤为重要。

四、重大新闻中公权力的危机公关建议

(一)及时应对突发新闻,引导原生舆论

雷洋案发生初期,是引导舆论的最佳时期,在新媒体环境下,权威媒体没有利用好网络平台,失去了新闻的首发优势。而新媒体平台上,一些记者和媒体遵循抓住舆论眼球的规律,为雷洋案打上标签,先入为主的‘标签化操作虽将舆情扩大化了,却也成功转移了网民的关注焦点。因此,要在舆情未扩大之前,及时发出官方声音,减少公众疑虑。

(二)跟进事件发展进程,引导再生舆论

雷洋案监控视频等核心信息的缺失、雷洋的死亡导致了事件的模糊性。在再生舆论发酵的过程中,针对公众的质疑,给出具有信服力、真实有据的回应,是维护公权力信誉的关键。

(三)加强公权力的公信力建设,积累公众信任

雷洋案舆情的爆发,与事件发生的时间点也有关。广州医伤事件、魏则西事件,已经让公众对生存环境的焦虑上升,雷洋案的发生,更是让公众的不安感达到了一个高峰。在这种情况下,此前公权力形象在危机公关方面的欠缺,降低了公众对于公权力的信任值。长期对公权力的形象进行维护,积累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值,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减少民间与官方的对立气氛。

(四)增加公权力发声渠道,做好互动交流

在多级传播中,媒体和舆论领袖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大众传播可以影响人们的看法,在雷洋案的传播初期,舆论关注的焦点被泛化了。如果能够增加网络上公权力的发声渠道,增强代表公权力的舆论领袖地位,那么在舆论发酵的过程中,引导舆论的工作就能更加效率。此外,“删帖”“屏蔽评论”的做法,会继续降低公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度,现在昌平警方的官方微博已经关闭了评论,微博上雷洋的相关新闻也全被删除。在舆论引导方面,沟通要比强制有效。

(五)提高执法、司法的透明度

一直以来,司法机关都存在着封闭式办案模式的惯性,很多案件不能及时公布案件的程序性信息,给公众留下猜想和部分媒体造谣的空间。而另一方面,如果在案件审判之前,办案人员大量披露未经审判的案件信息,会对媒体和公众的判断,甚至是法官的审理造成强烈的舆论导向。无论是执法、司法机关被舆论绑架,还是执法、司法机关无视舆论监督一意孤行,都是有违司法公正原则的。

所以司法执法过程中,官方正确及时地履行告知义务,满足当事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对舆论具有很大的引导作用。雷洋案中,北京检方在后期一直保持着进展通告,成为其他媒体报道和公众的重要信息来源。

参考文献

[1]钟大丰,李鹰.从“雷洋事件”看公权力的危机公关[J].东南传播,2016.第87—90页

[2]任孟山.从魏则西、雷洋事件看社交媒体时代舆论新生态[J].传媒,2016.第37—38页

[3]彭云.商业性移动新闻客户端的新闻道德失范及原因研究——以“雷洋事件”为例[J].新媒体研究.2016第16—17页.

作者简介: 周羽佳( 1994 —),女,汉族,安徽宿州人,就读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从事网络与新媒体研究。

猜你喜欢
危机公关公权力
新媒体环境下高校突发事件的危机公关策略
司法能为约束公权力做些什么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向度
行政诉讼法视野下的行政合同探析
欧盟危机公关处理策略
女运动员的危机公关和国家形象构建
城管打人行为之我见
危机公关的困境与出路
试论私权利保护的制度与逻辑
公权力为何这般孱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