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住房发展规划,促进住有所居

2017-08-16 04:53本刊评论员
上海房地 2017年7期
关键词:旧区保障性保障体系

文/本刊评论员

落实好住房发展规划,促进住有所居

文/本刊评论员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既是城市发展永恒的主题,又是持久的难题。针对“十三五”时期上海住房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近日正式发布的《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做出了积极回应。

《规划》顺应国际大都市住房发展规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深化“三个为主”,优化“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健全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长效机制。

与之前的住房发展规划相比,《规划》有五方面显著特点。

其一,显著增加城镇住房供应总量。《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要比“十二五”期间增加60%左右,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住房12750万平方米,约170万套。为此,住房用地供应也有明显增加,预计供应5500公顷,将比“十二五”期间增加近20%。《规划》不仅首次使用套数作为新增供应目标的计量单位,而且明确住房用地供应规模。

其二,聚焦缓解住房困难问题。为解决本市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让广大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规划》提出,进一步优化“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实物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保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住房改造力度,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4500万平方米,约55万套,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完成30万户,多渠道保障和改善市民基本居住条件。

其三,着力建设购租并举住房体系。为了缓解青年群体和各类人才的居住困难,《规划》提出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规划》不仅首次提出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差异化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而且明确了租赁住房的新增供应规模,预计新增供应租赁住房4250万平方米,约70万套(含改建、转化、收储),还将通过政策引导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扩大规模,新增代理经租房源30万套(间)左右。

其四,实行“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旧区改造方针。转变旧区改造工作观念,从“拆、改、留并举,以拆为主”转变为“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在保护城市风貌的前提下,用城市有机更新的理念,把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改造房屋最危旧、居住条件最困难、安全隐患最严重、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区域。中心城区完成以二级旧里为主的房屋改造240万平方米,实施约5000万平方米的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实现既改善旧区居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又保护和传承历史风貌和历史文脉的目标。

其五,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划》一方面要求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住房供应总量,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另一方面强调严格规范住房市场秩序,强化对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对“群租”、“非改居”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住房发展承载着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居住品质的百姓期盼。《规划》凝聚着各方智慧,而实现规划蓝图,则需要每一位市民俯身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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