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改革下地方财政政策问题研究

2017-08-14 12:30郝楠楠
消费导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财权分税制事权

郝楠楠

摘要:我国财政制度的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固至关重要。分税制制度的推进,中央与地方税收权责和层次的明确,使我国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有了显著的优化,促进了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本文以分税制的概念为基础,阐明了分税制下地方财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于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主要包括协调各级财权事权、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政府转移支付等。

关键词:分税制改革 地方财政 财权事权 监督管理

一、分税制的概述

分税制,主要是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来划分税源,既保证了中央和地方对财政监管都拥有定的独立权,对税收可以分别征管,制定合理的财政预算收支,切实实行政府转移支付制度,也调动了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积极性,中央能够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促进财税体制的不断完善。自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将增值税的75%,以及消费税全部划分为中央所有,2002年又将所得税划分为共享税,由此可见,随着分税制制度的不断发展,中央所涉及的税种不断增加,而地方税种不断减少,伴随着“营改增”的进步发展,地方财政又将面临着无主要税种可管的窘境,地方政府预算收支逐渐失衡,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难以满足地方财政支出。但由于中央财政的财权和事权的加强和优化,也加强了对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优化了经济结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

二、分税制改革下地方财政存在的问题

(一)各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清,难以统一

由于我国分税制改革尚不健全,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并不明确,特别是省级以下的各级政府对事权的规定不够细化,造成基层政府在税收征管中易发生权责不清、权利交叉等不规范的情况,使地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浪费的情况较为普遍。上级政府凭借其职权,将事权交给下级政府,而下级政府往往等不到相应的财权,只能得到一些财政补助,容易造成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管理任务,不合理、不合法地发展预算外资金等。

(三)公共支出的不断加大,增加了地方财政压力

随着分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事权下放的趋势不可逆转。中央政府将更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下放给地方政府,在科学教育、水利交通等方面,地方财政支出显著扩大,支出刚性不断加强,而财政收入无法满足地方发展,特别是基层政府,入不敷出,负债累累,难以维系地方政府的正常发展。

(三)地方税源不足

由于分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增值税的75%、消费税以及部分所得税均为中央所有,而“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已经没有了主要税种,只能依靠零散的小税种维持地方财政运营,税收收入来源狭窄,地方正常财政收支困难,预算外资金受到法律法规严格限制,许多地方只能依靠中央政府的补助,地方财政的发展举步维艰。

(四)财政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财税制度形成较晚,发展较慢,在许多方面仍有缺陷。比如,在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中,上级政府将财政资金拨给下级政府,却为明确规定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流通方向等等,也没有对地方资金的使用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的监管,导致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目标不明确,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也易造成贪污腐败的情况出现。而在分税制改革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地区与地区间的差距日益扩大等问题也尚未解决。

三、我国分税制改革下地方财政的建议

(一)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

要以法律的形式严格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做到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减少地方政府事权多而财权少的不平衡的情况,改善政府“缺位”、“越位”等现象。要形成套完整的财税法律体系,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公共支出的投入和监管,合理分配财政资金,保障地方财政资金的充裕,也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减少各级政府对税收收入的不合理利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促进地方的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财政资金管理体制

财政资金的主体是税收,而地方政府是税收使用的重点部门。要对地方财政资金的来源、使用、管理、保存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管理,对现有的管理体制积极创新,可以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绩效评价,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更好的为管理资金服务。借鉴外国经验,采用分类拨款的方式,根据不同的财政支出项目、不同财力水平地方政府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

(三)构建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

加强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资金的监督,实现“一级政权,一级财政”的层层监管,同时对专项拨款、财政预算收支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使财政资金在各个环节都能够实现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深化分税制改革

符合时代发展的财税制度也将稳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分税制改革在刚刚开始的阶段,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分配模式,对我国经济有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在中央和地方财政越来越不平衡、地方财政困难的当下,深化分税制改革刻不容缓。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政府转移支付资金不仅仅要扩大覆盖面,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文卫等领域有所涉及,也要增加资金投入量,减少地方财政的负担,加强对政府转移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四、结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分税制改革日益重要,地方财政的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笔者认为,只有在正确认识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在立法、監督、制度等各个方面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才能更好的深化分税制制度改革,进而推动我国地方财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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