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涛
尽管我国尚无严重损害金融体系功能的系统性风险事件,但对于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的隐患必须重视。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于7月14、15日召开,会议强调金融安全,对金融监管做了顶层设计。上次金融工作会议以来,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改革发展,一些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已经对金融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造成阻碍。
尽管我国尚无严重损害金融体系功能的系统性风险事件发生,但对于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的隐患必须要足够重视。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主要面临四方面风险隐患:一是信贷迅速扩张对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二是表外风险敞口上升和银行部门之外贷款的增加;三是房地产价格水平相对较高;四是经济增长模式导致的失衡加剧。从上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至今,这四方面风险并未完全消除,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发展。
信贷质量与盈利能力“双降”
2012年以来,我国银行各类银行不良贷款率逐步上升,在2013年后更为明显。其中,农商行相对最高,外资银行相对最低且最早出现下降;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的不良率则交错上升。
与此相对应的,是商业银行体系拨备覆盖率的下降,其贷款损失准备增速在2012-2013年间大幅下滑,拨备覆盖率随后大跌100个百分点,2016年后稳定在170%的水平。
从银行类别看,尽管处于下行之中,城商行的拨备覆盖率2014年后却持续高于其他内资银行,外资银行则在2016年率先回升、达到了2014年以来的高值。农商行、股份制银行、大型商业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则依次递减。这一方面是不良率的反映,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农商行不良率较高但拨备覆盖率也较高,由于资金来源有限,使得农商行比其他银行有更高的风险偏好以追求较高收益,同时为了保障经营安全,又计提了更多的坏账准备。
有悖于“高风险伴随高收益”的直观认识,在风险上升之时,2012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总体盈利能力却出现下滑。
2012年后,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速明显下滑,2015年后稍有企稳。除了坏账所导致的经营损失,宏观经济下行使得实体经济风险传导至金融系统,致使银行盈利能力下跌并制约了银行内源资本增长,削弱了银行体系自主抵御风险的能力。由此,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双降,增加了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与此同时,影子银行正在快速发展。包括理财产品、信托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业务或机构,对银行的信用中介功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替代,导致“金融脱媒”。2012年后,影子银行融资占同期社融的累计比重最高接近40%,2017年初该比重又出现大幅度跃升。
理论上,影子银行具有顺周期性,在经济繁荣时扩张、衰退时收缩,并加剧实体经济的周期波动,易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
由于影子银行业务本身就能够规避监管,所受约束较少,经济扩张时容易加剧经济过热,推高资产价格,导致资产泡沫;经济下行时,影子银行融资收缩,又容易加速资产价格下跌,促使抵押价值不足和违约风险发生,将对逆周期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产生冲击。
银行房贷忧虑
土地价格上涨是房地产价格上涨的重要推动因素,也促使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增加。
需求上,住房购置价格高企增加了购房者的抵押贷款额和债务负担。若房地产价格转而过快下降,抵押价值不足则或导致房贷违约和银行坏账损失,地产商销售收入下滑也增加了开发贷款的违约风险。贷款行变现抵押资产又会造成房价进一步下行,出现“泡沫破灭-债务违约”的恶性循环。
2015-2016年我国房价较快上涨,对应着同期居民户中长期贷款占新增贷款比重大幅上升,说明居民借贷买房成为这一期间信贷投放的主要部分。由此,银行体系受房地产泡沫破灭的潜在损失增加了,而同期居民债务负担加重又提高了房价下跌时抵押贷款违约的可能性。
随着房价飙升和居民房贷增长,居民部门的新增中长期贷款相对可支配收入的占比大幅上升,说明居民长期债务负担显著加重,潜在的房地产信贷违约风险上升。
为此,人民银行对国内商业银行进行了抽样压力测试,其中包括房地产贷款的敏感性压力测试。
从2013-2016年分别做了四次压力测试,其中2013-2015年测试显示我国银行体系总体稳健、抵抗房地产相关风险的能力较强。但2017年公布的《2016年金融稳定报告》并未公布2016年底测试数据,仅说明2016年底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26.7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较上年末提高2.7个百分点达25.0%。考虑到2016年房价、抵押贷款、居民中长期债务负担均大幅上升,测试数据不公布,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担忧。
金融与实体经济背离
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的金融化水平明显提高。2012-2015年间,伴随货币政策相对放松,M2与实际GDP的比值骤增,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失衡加剧。
从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资产增速对比来看,2014年以来除证券业资产增速因市场波动大起大落外,银行、信托、保险、基金行业的资产增速都持续高于同期工业企业的增速,反映出两者的背离与失衡。
从社会融资规模来看,社会融资规模占当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累计比重越高,则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就越大,反之则是支持不足。该比重在2015年后有所回升,但总体上仍在下降趋势中,说明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堪忧,可能导致资金空转、自我循环和派生,催生和积累系统性金融风险。
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主体结构来看,中小商业银行(中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农村金融機构)是信贷投放的重要角色,2014年之前该群体的新增贷款累计值可贡献全国总额的一半左右,2016年及2017年第一季度上升至60%。但由于存款融资来源有限,中小银行更依赖从同业获得融资,在回购和拆借市场上作为资金净融入方,对应大型银行的资金净融出方,由后者向前者提供短期同业融资。而中小银行的回购拆借净融入额占其同期资产增量的比重最高超过了25%,最低也在5%左右,显示出其对于通过同业融资扩大资产规模的较强依赖性,表明金融系统主体结构失衡。
并且,回购拆借融入的是短期资金,银行贷款则期限相对更长,中小银行通过同业融资做大自身规模并向实体经济提供信贷支持,易引起借短贷长、期限错配的问题。利率上升还会造成中小银行资金成本上升、利差收入缩窄,导致流动性紧张、制约其支持实体经济,因而金融行业内部非均衡性也会加剧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