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禄
(永泰东南医院,福建 福州 350700)
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三踝骨折患者58例的临床效果
林先禄
(永泰东南医院,福建 福州 350700)
目的 在58例三踝骨折患者治疗期间采用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探究临床效果。方法 本次探究需要利用自愿参与原则在我院骨科所接诊的三踝骨折患者中选取58例作为样本人群,就诊时间段是2014年1月~2016年12月,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对58例患者实行均分,2组患者分别命名为研究组和参照组,每组29例患者。对于参照组患者来说,在治疗过程中应用常规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入路固定法治疗,对于研究组患者来说,在治疗过程中应用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结果 研究组患者优良率显著性更佳,对比参照组患者而言,存在统计学意义且P<0.05。结论 在58例三踝骨折患者治疗期间采用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临床效果较为显著。
三踝骨折;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内侧复位固定治疗;临床疗效
本组探究中共计选取58例患者,探究目的是深入分析在58例三踝骨折患者治疗期间采用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的临床效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基础性临床资料
参与本次探究的58例患者均选自我院骨科所接诊的三踝骨折患者中,就诊时间是2014年1月~2016年12月,组别是2组,分组方法是随机数字表法,分别为研究组(n=29)和参照组(n=29)。研究组中男女患者例数分别是20例、9例,患者年龄在73岁至24岁不等且中位年龄为(40.25±7.54)岁;参照组中男女患者例数分别是19例、10例,患者年龄在74岁~25岁不等且中位年龄为(41.01±6.39)岁。本组探究中给予2组患者各项临床资料对比分析时利用统计学分析软件,患者各项临床资料包括性别、年龄、具体病情变化等,分析结果为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且P>0.05,无统计学意义存在。
1.2 方法
对于参照组患者来说,在治疗过程中应用常规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入路固定法治疗。
对于研究组患者来说,在治疗过程中应用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协助患者取位仰卧位并利用气囊止血带给予患者进行术中止血,按照后踝-外踝-内踝顺序给予患者依次进行手术处理并将患者跟腱以及外踝中点定义为手术入路起点[1],入路切口大小需要保持在15 cm左右,为纵行切口,充分切开患者皮肤以及皮下组织浅层后立刻使用止血钳给予患者深筋膜层分离操作,避免对患者组织间神经丛造成损伤,在分离深筋膜层时需要注意,避免对患者腓总神经造成损伤,对于后踝骨折距离腓肠肌较近患者,手术切口需要利用改良弧形切口并充分切开患者皮肤,自后外侧入刀制造切口,行解剖复位操作的部位是患者腓骨长肌与拇长屈肌间隙[2],复位骨折后,利用螺钉给予患者实施内固定治疗。
1.3 临床疗效判定标准
优:术后,患者踝关节功能恢复正常且可以自主运动,临床症状完全消失;良:术后,患者踝关节功能尚未完全恢复正常且行走时微痛,临床症状基本消失;差:术后,患者踝关节功能、临床症状等不符合以上理论。
1.4 统计学处理
对本次参与探究的58例三踝骨折患者所有临床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分析软件名称是SPSS 19.0软件,本组中计数资料用率的形式表示,经x2检验后P<0.05则表示统计学意义存在。
将2组患者经过不同治疗后获得的组间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发现明显研究组患者更佳,组间数据是指优良率,对比参照组患者而言,组间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且P<0.05,详情参见表1。
表1 2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n,%)
三踝骨折发病率较高且病情较为复杂,患者同时发生内踝、外踝以及后踝骨折[3],需要给予患者有效治疗,避免诱发创伤性关节炎。
在传统治疗三踝骨折时主要应用常规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入路固定法治疗,临床疗效并不理想,方法:根据不同骨折部位患者具体病情给予患者实施后踝-外踝-内踝手术处理,依次进行,给予患者手术切口实施常规外侧入路并给予患者手术切口实施内侧入路固定治疗,其他基本操作类似于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但是,量临床数据证实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可获得确切疗效。
本组探究中,研究组患者优良率是93.10%,显著更佳。
综合以上理论得出,在58例三踝骨折患者治疗期间采用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的临床效果较为显著,值得临床推荐。
[1] 曾宪恝.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三踝骨折患者58例的临床效果[J].医疗装备,2017,30(5):114-115.
[2] 李建华,张文龙,邱南海,等.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三踝骨折治疗效果分析[J].中国中西医结合外科杂志,2015(2):175-176.
[3] 谢润琪.改良踝关节后外侧入路联合内侧复位固定治疗三踝骨折治疗效果观察[J].大家健康(下旬版),2016,10(9):114-114.
本文编辑:吴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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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ISSN.2095-8242.2017.30.57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