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中有“大”义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便利与陷阱

2017-08-10 06:54
浙江共产党员 2017年8期
关键词:信群党员干部微信

“微”言中有“大”义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便利与陷阱

◎本刊记者

飞鸽、鸿雁、烽火、驿传,从前山长水远,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封家书抵万金。时代的列车呼啸前行,电报、电话、互联网、手机,这些日新月异的现代通讯设备如同一张巨大的天网牢牢地笼罩在我们的耳旁、指尖,浸润着、改变着我们的沟通方式、参与方式和思考方式。

2016年12月28日腾讯公司发布的报告显示,微信有7.68亿活跃用户,这个数字比美国人口的两倍还要多。而在7.68亿用户中中国近9000万党员又占到了多少呢?恐怕数字也是惊人的。

的确,微信因其互动性强、交流便捷、分享实时的强大功能迅速攻陷了广大党员干部的交流圈。可以看到,几乎每个党员干部的微信中都有好几个工作群,用工作群及时畅通信息、分享经验,在朋友圈中尽知天下事、获取有用信息,甚至连党课也可以以线上形式被浓缩到小小的手机屏幕里,时时接受。

但是,科技只有真正为我所用方能展现出它的利好一面。微信,就如一把达摩斯利剑悬挂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如过分依赖或使用不当恐会覆水难收。党员干部究竟应该如何规范使用微信,值得我们深思。

8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下发通知,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明确指出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政治纪律、传播行为、应尽义务等方面列出了6条具体的意见。在这之中毫不意外出现了“微信”的身影,让党员干部在“微阵地”的规范操作有章可循。

难以抵抗的绝对优势

“周末好,请大家认真看这篇文章,读后请在群里发表感想。”近日,丽水市景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乐在党员干部学习微信群中转发了《正部级领导批机关怪风气:如果说你是笔杆子,糟了!你的仕途就这样了……》。一文激起千层浪,短短半小时,微信群被读后感刷屏了,这就是受到景宁组工干部热捧的微信互动课堂。“微信互动课堂最大特点就是方便,不用规定时间、地点,在路上、车上、床上都能轻松学习,非常适合工作繁忙的组工干部。”景宁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林敏说道。

这样的互动课堂在企业党支部也蔚然成风。宁波公共交通总公司有这样一款“明星产品”——“指尖党课”:“美术特长生”党员制作图解手册,基层党员担任主讲“老师”拍摄微视频,妙趣横生的党课走进了大家的“朋友圈”,成为他们纷纷点赞的“必修课”。这厢刚刷完朋友圈退回到聊天界面,一不留神已被党员群的火热讨论信息刷了屏,好不热闹。记忆犹新的是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热播期间,线上讨论十分热烈,有对“不管查到什么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中央反腐决心和信心的强烈认同;也有对“丁义珍”式接待窗口的剖析反思;更有对正面人物陈岩石、侯亮平的点赞……

由此可见,以微信群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大大削减了传统党员教育模式中时间、地点等因素的掣肘,破解了“一人讲多人听”的低效困境,搭建起人人可学、人人参与、人人关注的实时学习载体,成为了党员干部成长的加油站。

不仅如此,微信日渐全面的功能体系使大党建资源的整合成为了趋势,服务党员的一体化平台开始出现。比如“德清地信小镇党建”微信公众号就是这样的多功能服务平台。该公众微信号设置有“小镇动态、组织架构、支部活动、‘两学一做’、红领学院、地信红盟、人才服务、志愿服务”等八个栏目,实现小镇党建工作任务、公益活动、信息发布、交流互动的点对点无缝对接。

“微”阵地也可能滋生大腐败

“圈”里“圈”外息息相关,手指点按瞬间或许触碰到的就是暗礁。

记者观察到,近来中央媒体频频发声批评党员干部“任性”使用微信。几番警戒背后必有令人深忧的缘由,贪欲一旦被激发便容易放纵。事实证明,“微”阵地也可能滋生大腐败。

2017年2月6日晚,正值村委会换届的节骨眼,天台县一名村主任自荐人戴某,在123人的村微信群中发放了60个红包,总金额100元,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人均1.66元。经举报,确认戴某此举为拉票贿选行为,被取消自荐人资格。义乌市江东街道平畴村吴某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隔三差五在村微信群中“不经意”透露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一事,之后,他5次在群里发出总额160元到180元不等的红包。后经调查认定,吴某发放微信红包属于贿选行为。2天后,义乌市公安局对吴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腐败不分金额,红包再小其性质就是赤裸裸的贿金,借助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的隐蔽性编织关系网,此类事件在多地均有发生。

微腐败的出现促使反腐手段进一步升级,各地纷纷下“狠手”治理,出台高压红线以规范党员干部使用微信。比如,浙江省委办公厅发布《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要求“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要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电子红包等”;江西省奉新县要求“严禁以微信红包的形式进行赌博、变相收受贿赂”;辽宁省辽阳市要求“不准收受带有工作贿赂性质的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等各种电子红包,无论数额大小”。可以看出,多地纪委已将收送微信红包等相关违纪行为纳入了监管范围。

景宁县委组织部的微信互动课堂。

除了不规范行为,微信的灵活性还可能造成党员干部过度依赖靠此平台指导工作,滋养懒政怠政,疏远党群干群关系,从而影响决策、延误工作。业精于勤荒于嬉,再丰富的文字也代替不了面对面深谈的温度。坐在办公室里,一杯茶、一部手机,就能轻易做到“远程指导”,当“远离现场”成为习惯,也就远离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失去了党员干部最应具备的勤勉品质。

微信不等于微影响

朋友圈越“乱”,党员干部越要“坐怀不乱”。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在接收信息时要有“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政治定力。记者观察到,微信作为信息传播的平台,信息内容中蕴含着千差万别的价值取向,犬牙交错、参差不齐,其对党员干部价值观的影响绝非微乎其微,而是日渐显露出“微言大义”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朋友圈这个信息“横飞”、多元价值碰撞的公共空间,党员干部对于点赞、转发、评论等操作更要慎重,否则不过脑的“发送”可能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后果不堪设想。对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制造传播谣言的杂音、噪音,党员干部要坚决说“不”。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在微信朋友圈随手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公然否定“一国两制”。没料到,他的观点被大规模转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吴某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受到了纪律处分。底线在人心,党员干部应牢牢树立阵地意识,拒绝接受负面有害信息,警惕腐朽、落后价值观的冲击,更要敢于发声,亮出立场,旗帜鲜明地驳斥错误言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党员干部要成为“微”圈中的政治担当。无论是在工作群还是朋友圈,应时时绷紧一根弦:守住底线,把握尺度,不任性,不放纵,坚持传播正能量,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群众所感所言,解答群众所难所惑,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相关链接

浙江省委办公厅发布《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如下:

1.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

3.不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

4.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

5.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

6.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7.不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

8.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

9.不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

10.不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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